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 第一章 奸商 岁七月,火伏而金生。 东镇奸商吴不赊踱出平安老店的店门,手搭阳棚往西天看了看,又转头往镇子东头的路口看了看,嘿嘿笑了两声,抓起桌上的茶壶“滋溜”喝了一口,在门边躺椅上悠然自得地坐了下来。 吴不赊年纪不大,算起来今年还不到二十,中等个子,圆头圆脸,小眼睛,不能笑,笑起来两眼就只剩一条缝了。偏偏他见人就笑嘻嘻,初见面的人都会觉得这人和气,该是个厚道人,其实这小子骨子里就是一个奸商,说到做生意,整个东镇,没人比他更奸了。 今一早就有个卖泥鳅的,吴不赊说要买,但先要晾干水。卖泥鳅的厚道,照做,吴不赊却又找个借口出门了,快晌午时回来,但晾着的泥鳅没水又晒了太阳,全死了。吴不赊可就变了脸,说死泥鳅没人吃。这话有理,卖泥鳅的心里那个堵啊,只想抱着死泥鳅一起跳河去。吴不赊却又做好人,超低价把死泥鳅全部买下,把卖泥鳅的人感动得眼泪鼻涕齐来。他以为吴不赊吃了大亏,却不知吴不赊转身把泥鳅一剖一炸,金黄透亮。死泥鳅怎么着?油炸了不臭反香,正是下饭的好菜,五文卖出三百文,吴不赊能不笑吗?太得意了。 他刚躺下,远远的,两个小小的身影移了过来。吴不赊先没在意,小屁孩,不理,到两人在店子门前停了下来,吴不赊才斜眼扫了一下。 来者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小女孩高一点点,大约十一二岁年纪,梳着三丫髻,瓜子脸,秀秀气气;小男孩要小一些,大约七八岁的样子,虎头虎脑。两人背上都背着包袱,一脸的灰,好像是行远路的样子。 “吃饭吗?”吴不赊问了一声。 小女孩看向他:“住店。” 小男孩加一句:“要吃饭。”又拉小女孩手,“姐,我饿了。” 小屁孩儿身上刮不下几个钱,但能住店还不错,吴不赊也懒得起身,自有小二招呼。两个小家伙进去,果然就只要了两个便饭,小二应了一声,忽听得小女孩“咦”的一声,叫了起来:“爹爹。”然后便是哭声。 “怎么跑我店子里叫起爹来了。”吴不赊有些奇怪,回头看,只见小女孩带了小男孩离了座,却在神案前叩头,一面叩头还一面哭叫:“爹爹。” 旅馆客栈酒楼之类,一般都在大堂里供着财神爷,吴不赊的平安老店当然也一样,不过这半个月来,神龛前多了个灵位,供的是铁血御史越明心。 东镇属于后凉国,后凉王昏庸无道,信任奸臣,国政把持在以国丈汪士春为首的一班奸臣手中,弄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一个月前,铁血御史越明心冒死上书,请求后凉王诛国丈汪士春以正朝纲,后凉王不听,反将越明心下狱。越明心当夜就死在狱中,说是自杀,但暗地里有传言其实是给国丈汪士春派人害死的。 消息传出,天下百姓骂声一片。 吴不赊脑子特别灵,别人只是骂,吴不赊却在这一片骂声里看到了商机,脑中一转,就在店里供了越明心灵位。果然,来店中吃饭住宿的旅客一见灵位就激动起来,祭的祭,骂的骂——祭要有酒啊,骂得激动更要有酒菜助兴。吴不赊高兴了,跟着大骂特骂,酒菜大卖特卖,铜钱大进特进,名利双收。恐怕连财神爷都郁闷了,怎么就给一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御史抢了风头呢?可吴不赊不管,灵位一直供着。 此时两个小家伙在神龛前叩头叫爹爹,财神爷肯定不是他们爹,那他们叫的是谁,不言自明。 吴不赊“啊呀”一声跳起来,急步进去,还有点不信,道:“两位少爷小姐,难道竟是越御史后人?” “是。”小女孩点头,拉了弟弟转身向吴不赊拜倒,“越青青、越小虎叩谢店东高义。” “啊呀,快快请起,快快请起。”吴不赊急忙扶姐弟两个起来,激动得全身哆嗦,两眼冒光。铁血御史的后人竟然到了他的店子里,他店子里竟然供有越御史灵位,越御史后人当场拜灵…这事要传出去,那是多大的名声啊!以后这一条路上的旅人,但凡没住过平安老店的,都没脸说到过东镇,那是多少客人,又是多少银子!吴不赊两眼里冒出的全是金光。 请姐弟俩雅间就座,上最好的饭菜。小二、厨子统统乱激动,“扑通”,那是店小二不留神绊着了凳子;“哗啦”,那是厨子打翻了碗碟。通通不管,没事,全砸了明天买新的,吴不赊只咧了嘴傻笑,在一边莫名其妙陪着。却又闻“啪”的一声,吴不赊嘴角抽了两下,继续傻笑。他有个习惯,特别激动而手足无措的时候,喜欢扳指头玩儿,刚才那一声就是扳的响指,不过有些重。 ------------ 第二章 摄风术 “小小妖物,也敢来老道眼前现宝?”飘风子冷哼一声,手中古剑一划,剑气激荡。两条蜈蚣对飘风子的剑气似乎颇为畏惧,与剑气一接,立刻斜飞开去,绕一圈再又左右扑上。这时华氏双雄也到了,刀剑相交,又是“叮叮当当”密如暴雨般的一阵响。 之前的打斗吴不赊看不清,这回却看清了,因为飘风子死挡在越家姐弟身前,只在车前左右移动,他看得清清楚楚。飘风子古剑展开,以牛车为中心的数丈方圆内,尽是剑尖,华氏双雄加两条蜈蚣,四面围攻,却是攻不进去。 攻不进去不稀奇,飘风子可是地仙一流的人物,玄功高绝,乃是一流高手,华氏双雄不过是二三流人物而已,敢去老虎嘴边拨毛,已经很让吴不赊佩服了。吴不赊想不清的,是飘风子为什么这么有耐心。和这样的小人物打斗有什么意思,两下解决了岂不痛快? 他这么想,其实是想一饱眼福。华氏双雄加两条蜈蚣,战力不弱,飘风子以少打多,剑法再精妙,想三两招解决华氏兄弟也是不可能的,剑法既然做不到,还有什么可以帮忙?华氏兄弟可以借法宝帮手,飘风子肯定也有法宝,虽然吴不赊听说功力越高的人就越不屑于用法宝,说什么有失身份,那样的谬论吴不赊是嗤之以鼻的。可惜他没法宝,他若有什么法宝,一定大用特用。身份?赢了就有身份,死人就没身份。 当然,他不顾身份,飘风子或许要顾身份。没关系,法宝不用,可以用道术啊!道术比法宝更好看,江湖传言,追风门因风成道,专研摄风之术,摄风、御风、聚风、凝风、破风,把风玩得神乎其神,呼风唤雨,拔树倒屋。其中最厉害的有风雷箭,摄风如放雷;更有什么风雷劫火,威力无穷。对付华氏双雄这样的小人物,呼风唤雨就不必,但凝风为刀,一记风刀把华氏双雄斩为两断;或者聚风化龙,来条风龙把华氏双雄抓上半空再摔下来,那就太好看了。 吴不赊开着这平安老店,各种各样的道术传说都把耳朵听出了茧子,却没见过一次,好不容易见个会道术的飘风子,偏偏只用宝剑。只是之前他射了飘风子三箭,现在不好意思开口,否则他一定要叫起来:用道术!放法宝!两个都上最好! 华氏兄弟似乎急了,华虎舞个刀花,忽地直扑进去,却“啊”地惨叫一声,飞跌出来。左臂上血花飞溅,已是挨了一剑。华龙吃了一惊,后退一步,横剑挡在华虎身前,道:“没事吧?”华虎咬牙道:“老不死的,没事。” 华龙看他一眼,道:“不要轻敌冒进,老牛鼻子受了伤,功力大减,只要缠着他,百招内,必能要了他的老命。” “好。”华虎暴叫一声,挥刀又上。华龙从侧面夹攻,一刀一剑两蜈蚣,把飘风子围得死死的。 吴不赊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以华氏双雄这样的小人物敢挑战飘风子这样的一流高手,飘风子为什么又不用道术痛痛快快结束战斗,原来飘风子受了伤,功力大减。吴不赊虽然没练过玄功,但他也知道,施用道术是非常耗费功力的,飘风子之所以不用道术,显然是受伤后功力大减,没办法再用那些厉害的道术了。而飘风子受伤的原因他也想明白了,铁定是拜他那三箭所赐,飘风子虽是一流高手,但三箭入体还带了毒,能保着性命就非常了不起了,绝不可能一点伤没有。 想明白这些,吴不赊老脸一时红一时白,变来变去,像个唱大戏的,不过吴不赊练有厚脸皮神功,虽然愧疚,但脑子里压根没有要去跳河这样的想法,他只是不解:“功力大减不能用道术,那就用法宝啊!难道这会儿还要死撑面子活受罪?” 华氏双雄久攻不入,华龙动起了脑子,嘴里呼哨一声,听到哨声,围攻飘风子的两条蜈蚣突地转了方向,竟然张牙舞爪向车中的越青青姐弟扑过去。 “卑鄙。”吴不赊怒骂出声,这会儿他好像忘了,他一直是以卑鄙为荣,不以卑鄙为耻的。 “孽畜找死。”飘风子一声厉叱,左手往腰间一个皮囊中一探,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玉盒子,盒子打开,一条白光射了出来。吴不赊心中怦怦直跳:“终于要放法宝了!” 他凝目细看,却是大失所望,那白光乃是一只小小的玉蝉,约有拇指大小。蝉这东西,吴不赊小时候捉得太多了,前面没牙齿,后面没毒针,爪子也不锋利,难怪飘风子一直不放出来,这玩意儿放出来也没用啊,难道送给蜈蚣做点心? ------------ 第三章 阴阳 吴不赊大惊,知道中了暗算,这时也看清了暗算他的人,乃是一个青袍老者,一张皱巴巴的老脸,大约五六十岁年纪,个子不高,头发半灰半白。如果不看他的眼睛,这张脸很平常,东镇街头一抓一大把,但吴不赊与他眼光一对,竟是在心里打一个寒颤。这老者的眼睛并不大,却是精芒电射,而且眼光特别冷,看人时,恍若冰风刮过,让人情不自禁地打个冷颤。 “这老家伙是什么人?难道是汪奸派来的?这下可糟透了。”吴不赊正转着念头,青袍老者开口了:“你小子是飘风子的徒弟?” 吴不赊身子不能动,嘴巴还是能动的,应道:“是。”心中急转念头:“这老家伙知道我师父的名字?对了,师父威名赫赫,而且过世才几天,江湖上也没人知道,或许可以借师父的名头吓吓这老小子。” 他算盘还没打清爽,青袍老者忽地仰天狂笑起来,竟然眼泪都笑了出来。吴不赊莫名其妙,暗道:“做飘风子的徒弟很好笑吗?” 青袍老者笑了老半天才好不容易停下来,看着莫名其妙的吴不赊,道:“你小子难道不认识老夫?” “难道是因为不认识你好笑?”吴不赊越发迷糊。他是农盲,麦苗韭菜从来分不清,可这老家伙明明不是麦苗啊,难道是韭菜?就这张脸,那也太丢韭菜的人了,道:“不认识,敢问前辈是何方高人?” “也是。”青袍老者点头,“飘风子竟然收了这样的徒弟,怕也是不敢对人说,估计更不敢放你到江湖上跑,所以也不给你介绍江湖人物。”他望着吴不赊道,“但老夫的名号,你师父应该跟你说过,老夫阴风煞。” “什么?”吴不赊大吃一惊。 江湖上有两个摄风的高手,一个是飘风子,另一个就是阴风煞,所谓同行是冤家,两个玩风的人,天生便是死对头。阴风煞功力不在飘风子之下,两个斗了几十年,旗鼓相当,虽然飘风子死得太快,没有和吴不赊说及江湖人物和师门恩仇的事情,但两人的争斗在江湖上传得很广,可以说尽人皆知,所以吴不赊也知道。 知道面前的是阴风煞,吴不赊倒松了口气,阴风煞也是一流高手,虽和飘风子是鸡狗不到头的死冤家,但自重身份,不会把吴不赊怎么样。要找找师父,收拾人家徒弟不算本事,传到江湖上反招人笑话。 同时吴不赊也明白阴风煞为什么发笑了,阴风煞看飘风子什么都不顺眼,飘风子收了吴不赊这样的徒弟,一路追风手都打得半生不熟,他当然要笑了。可这怪不得吴不赊啊,他是照书自学的,飘风子根本没指点过他,他有什么办法? “原来是阴风煞前辈,小子吴不赊有礼了。”吴不赊不是什么愣头青,虽然阴风煞是师父的死对头又笑得他有些恼火,但功夫不如人,他可不会像那些二愣子一样不顾一切地愤恨怒骂,生意人永远是最实际的,他面上虽然冷着,嘴里却不咸不淡地打了招呼。 “吴不赊,哈,名字也俗不可耐。”阴风煞冷笑着,冰风般的眼光在吴不赊身上扫来扫去,突地脸se一变,叫道,“飘风子死了?” “没有。”吴不赊吓一大跳,冲口而出,“我师父好好的,你为什么咒他死?” “敢骗老夫,信不信老夫拔出你的舌头?”阴风煞盯着吴不赊的眼睛,冷风似乎要刺进他心底去。 这种老魔头,说到做到,吴不赊可不敢犟嘴,只好闷声大发财,心中却是惊疑莫名,怎么阴风煞在他身上扫了两眼,就猜到飘风子死了呢?忽然想到背上的追风古剑,他霍地明白了,江湖中人,尤其是名门大派的弟子,都讲究剑在人在,剑亡人亡。飘风子收徒,会授剑给徒弟,但不会把自己的随身长剑给徒弟。要给,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徒弟极其优秀,师父为示奖励,以随身长剑相赠,这样的例子有,但吴不赊明显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另一个就是死亡,师父死了,随身长剑自然就由弟子继承了。 除了剑,还有追风囊,阴风煞和飘风子斗了一世,飘风子身上的东西阴风煞自然眼熟,如果说授剑还有例外,追风囊就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了。追风囊只是个收藏东西的袋子,收个徒弟,师父把装东西的袋子都要给他,那身上穿的衣服是不是也要脱给他啊?那也太夸张了,绝无可能。追风囊到了吴不赊身上,只说明一点,飘风子再也用不着了。 “是,前辈眼光锐利,晚辈佩服,我师父确实已经过世了。”猜到自己身上的破绽,吴不赊只有老实承认。 ------------ 第四章 玄天石甲 五日后,吴不赊随着虎山镖局的镖队回到了镖局,便开始给王千烈发丧。王虎山还有一个比王千烈大一岁的女儿王小玉,看到弟弟的尸体,王小玉顿时就哭昏了过去。王虎山一夜白头。 吴不赊心中充满欠疚,王千烈先救了他,遭袭后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拖累,镖队冲出去就会容易得多,王千烈也就不会死。但他不知道该跟王虎山说什么,于是一路沉默,倒是王虎山有一次注意到了他,说不要多想,跟他没关系,还嘱咐陆小四,回局里后立刻去为吴不赊请个大夫。 他苍老的面容,嘶哑的话语,让吴不赊心中阵阵酸痛,想说点什么,却是开不了口。说谢谢吗?能说谢谢吗? 吴不赊的爹以前救过一个人,也是个行商,叫肖有根,来来去去都住平安老店。有一回他却在店里病了,身上钱也光了,吴不赊他爹帮着请大夫,所有食宿都为他垫付,还托人带信给肖家,一直过了差不多两个月,肖家才来人接他回去。肖有根走的时候,竟然没说一声谢谢,当时吴不赊有七八岁了,很生气,说这人真不懂道理,虽然把钱款结清了,好歹也照顾了他一两个月嘛,要换成其他店子,三天没钱就赶人了,还不早死了,更别说还帮他请大夫,他却谢谢都不说一声,岂有此理。他爹却笑眯眯的,什么都不说,大约一年后,平安老店遭了一把火,店面烧了个精光,就剩吴不赊父子两个光杆掌柜,眼见是要讨饭了,肖有根突然赶了过来,竟然出钱在原地重建了平安老店。吴不赊目瞪口呆,但肖有根回去时,他爹也没说一个谢字,吴不赊很奇怪,他爹就跟他说了一句话:大恩不言谢啊! 大恩不言谢。王千烈救了他,王虎山为了要带上他,却使得王千烈死在了山贼手里。救命之恩,活命之恩,这个谢字,他说得出口吗? 镖局所在地叫方城,地处通衢,人烟繁茂,陆小四替吴不赊请来的是城中所谓的第一名医,但对吴不赊的怪病却也是束手无策。吴不赊本来就估计是这个结果,再有了大夫证实,也就绝了治好的心。在虎山镖局养了五六天,他力气又足了些,只要不运功,差不多也是个正常人了,就想告辞回东镇去。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事。 虎山镖局另外还有一路镖,由王虎山的大徒弟同时也是他的女婿盖一仑押送,这天盖一仑带镖队回来了,却是人人带伤。一见王虎山,盖一仑“扑通”一声跪在地下,王虎山神情一变:“怎么回事?镖丢了?” “弟子无能。”盖一仑低下头。他二十五六岁年纪,方脸,高高大大,胸膛宽得像门板,平时该是一条十分威猛的汉子,这会儿却蔫得如一只斗败的公鸡。 连遭重击,王虎山再也撑不住,头一晕,一个踉跄,王小玉忙伸手扶住他。 “师父。”盖一仑也跳起来要扶。 “你怎么这么没用?”王小玉一把打开他的手,怒视着他。 王小玉小巧秀气,性子却十分泼辣,盖一仑给她叱得胀红了脸,呐呐难言,却一眼看到了王小玉鬓间的白花,变se道:“怎么回事?”左右一看,叫道,“二弟呢?” “爹他们回程时遇到了山贼,二弟他…”王小玉眼眶一红,说不下去了。 “二弟。”盖一仑痛叫一声,冲进了屋里,哭倒在灵前。王虎山在一边陪着,老泪纵横。王小玉说了大致经过,盖一仑奇了起来,红着眼睛叫道:“不对啊,那一带好像没有什么成伙的山贼。” “爹也疑惑,但这会儿没心思去查。”王小玉点点头,看看盖一仑,“你又是怎么回事?怎么丢的镖?” “也是碰到了山贼。”盖一仑说到这里,忽地跳起来,“不对,我遇劫的地方,本来也是没有什么成伙的山贼,师父这边也是,为什么?这里面有鬼,是张武威搞的鬼!他就是要逼我们联镖!” “对,一定是这样!”王小玉也叫了起来。 “住口。”王虎山低喝一声,“没有证据,不要乱说。” “可…”盖一仑还要争辩。 “不要说了。”王虎山喝住他,“先说丢镖的事。镖能找回来吗?” “怕是不行。”盖一仑摇头道,“丢镖后弟子拜会了那一带开山立柜的老大,他们也奇怪,都说不知道是谁做的。弟子拜托他们查了一下,一点线索也没有。” “那就只有赔了。”王虎山颓然摇头。 “可要赔五千两银子啊,怎么赔得出?”王小玉急了,瞪一眼盖一仑,“你怎么就那么没用。” ------------ 第五章 风虎 眼见石敢当一臂就要将王虎山连人带车砸得稀烂,吴不赊到了。这时他已将银针插在了后背大椎穴上,左脚御风,如风而至,一脚狠狠地踹在石敢当的面门上。 如果吴不赊这一脚是踹在石敢当胸膛上,石敢当摆好了势子,吴不赊未必踹得动他。但吴不赊是什么人,奸商啊,奸商审时度势的眼光绝对是第一流的。吴不赊早就看出,眼睛是石敢当身上惟一的弱点,虽然有石板拦着,一脚踹上去,踹不退他也能吓退他。 果然,这一脚踹上去,石敢当眼前一黑,两眼不能视物。他头一震,慌忙后退,伸臂在眼前一格,能看见东西了。不过此时他离着镖车已有数步的距离,车前更挡着一个人,他当然能猜到就是刚才踹他那一脚的人。方才的掠风声和那一脚的力度让他知道,吴不赊同样是玄功高手,不能小视。他将吴不赊上下一打量,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横里架梁?” “吴不赊。”吴不赊一抱拳,“江湖人称,那个,嘿嘿,哈哈…”为什么突然嘿嘿哈哈呢?他这是头一次在江湖中扬名立万,自然要有个外号,只是一时却想不起来。吴不赊做生意,一时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往往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这样遮掩一下,石敢当却哪里知道,眼见吴不赊哼哼哈哈,还以为他念什么玄功秘术念咒,凝神戒备,两眼从石板缝里死盯着他,一眨都不敢眨。 王虎山一眼看到吴不赊,还有些怀疑,以为自己眼花了,吴不赊天天半死人一个,怎么突然之间会飞了?他试着叫了一声:“吴小哥。” 吴不赊却不像石敢当那么紧张,玄天石甲太笨重,根本不可能有突然袭击的事发生,扭头对王虎山道:“总镖头,你叫他们把镖车推开一点,这石头怪交给我。” “吴小哥,真的是你。”看清吴不赊脸,王虎山不再怀疑,一时惊喜不定,眼光十分复杂。 吴不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也看遍各种各样的人心,自然知道王虎山这会儿在想什么:吴不赊既然身怀玄功秘术,上次遭遇山贼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稍稍露一手呢?若说上次是玄功尽失,可这次为什么又可以出手了呢?镖车动身前,他还是个半死人啊! 吴不赊也没法解释,只是微笑点头:“是我,总镖头,你到一边歇一下,这石头怪交给我好了。” 他不解释,但转身之际,王虎山却留意到了他隔衣插在大椎穴上的银针,恍然就明白了,叫道:“多加小心。”让人推开镖车,自己也退了开去。 “吴不赊?”石敢当嘴里念叼。 “怎么,没听说过?”吴不赊斜眼看着他,话中大有挑衅的味道。 石敢当的玄天石甲笨重,最怕对上那种手脚滑溜的,而刚才吴不赊那一脚如风而来,力道虽然不是太大,速度却着实不慢。石敢当本来有三分忌惮,还想着能不能套套交情,如果吴不赊能不插手,那是最好,但吴不赊这话太不中听,他可就恼了,哼一声道:“是没听说过,怎么着?” 这也是挑衅了,一般人的反应,必然是哇呀呀一声叫,冲上来就动手,石敢当都做好准备了,吴不赊却是哈哈大笑:“没听说过就对了。” “什么意思?”石敢当不明白了。 “没什么意思。”吴不赊笑眯眯,他第一次闯江湖,石敢当若听说过才有鬼呢,道,“敝人外号概不赊账。” “概不赊账?”石敢当还是摇摇头,“没听说过。” “又对了,奖包子一个。”吴不赊大笑。 “臭小子,敢消遣你大爷。”石敢当以为吴不赊逗他玩,大怒,往前一跨,一臂横扫过来,劲风呜呜,刺人耳膜。 吴不赊不敢横剑去格,这一扫少也有千斤之力,拿剑去格,只怕剑两截人三截,剑亡人亡。吴不赊单脚御风,轻轻飘开,一剑疾刺石敢当的眼睛。石敢当唯一的弱点就是眼睛,伸手一推,胸前一块石板稍稍移一下就遮了个严严实实,吴不赊疾若星火的一剑只刺出三五点火星。石敢当一拳砸过来,吴不赊单脚再飘。 石敢当全身刀枪不入,惟一的眼缝又遮护严实,吴不赊一手追风剑虽然千变万化,但老虎咬天,无处下口。摄风术也用不上,他摄来的风,最多能吹起一股尘土,想把石敢当这千斤石怪掀翻是不可能的。凝风成风刀风剑风龙风虎?也没用啊,真正的青钢剑都刺不穿石敢当的玄天石甲,风刀风剑刺得穿了?风龙风虎又从何处下口?除非练成风雷箭,风中起雷,否则一般的风,再千变万化也没用,力道太弱。 ------------ 第六章 捕头 “差不多个把月了,越青青姐弟不知到家没有,做生意讲究个诚信,得去看看。”吴不赊心下寻思,便往北飞,越家在阳城,距方城也有五六百里。吴不赊一面御风而行,一面寻思这些日子的经历:先想赚,借势扬名发大财,结果汪国丈派杀手,眼见要亏,突然碰上飘风子,大赚,却又碰上发神经的阴风煞,差一点血本无归,再又受王虎山仁义所感,头一次讲一把义气,结果又大赚了。 “这一趟生意,还真是惊险百出。”想着想着,他忍不住大笑起来。有一只夜鸟,先见他在天上飞,以为是个伴,虽然看上去像个人,无所谓,这世间鸟人多着呢,不管,跟着。谁知他突然怪笑,夜鸟就吓了一大跳,嘎嘎两声抗议:这鸟人,走夜路你鬼笑什么?不知道鸟吓鸟,也能吓死鸟吗?夜鸟拍拍翅膀,转头飞去,不跟他做伴了。 太阳出来不多久,吴不赊便看到了阳城,远远地落下。世间修道之人成千上万,真正成道的万中无一,御风飞行,内行人知道是刚入门径,但普通百姓是不知道的。他若是直接在城里落下,可就要给人围着看了,或许有人叫神仙,但万一有人叫妖怪,当头给他一臭鸡蛋呢?那也太划不来了,亏本的生意,吴不赊从来都不做的。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吴不赊进城之后,肚子饿了,别看是在天上飞,也是个体力活。他先找间酒楼填饱了肚子,顺便问起越家的事。 越家姐弟还真平安无事地回来了,到家已有十来天,名头大,店家也知道。听得越青青姐弟平安到家,吴不赊心中松了口气,这一趟生意圆满完成,终于可以结账了。 放下了心,吴不赊想了想,还是决定到越家看看。国丈当权,越家姐弟虽然回来了,不一定就没有麻烦,若能帮得上忙的,当然就要伸手帮一把,没麻烦,那就见面聊一聊,把自己中途失踪的事解释一下,这千里送遗孤的美名也就圆了。奸商永远是奸商,吴不赊偶尔热血上头,不代表改了奸商性子,就好比黄鼠狼偶尔不偷鸡只拖个萝卜走,并不表示黄鼠狼就改行吃素了。 越家在城北,有一座小小的宅子,院角有一株老槐树,也不知有多少年岁了,枯皮虬干,却是老当益壮,亭亭如盖,撑起满院的翠绿。吴不赊耳朵尖,远远的就听到院中有说话声,其中一个声音就是越小虎的。他脑中现出越小虎那张虎头虎脑的脸,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这时院门开了,一个青年男子走了出来,还带着个童子,这青年男子二十四五岁年纪,长脸,面se有些苍白,但两道眉毛却很浓,儒生打扮,估计是个人,还有可能是个秀才。吴不赊最看不起秀才,包括赵老秀才在内。为什么?因为他爹打小要他赶考做官,第一个目标就是考上秀才,结果棍子打断八十根,私塾先生换了四十个,吴不赊愣是考不上,越考不上他就越看不起秀才:秀才算个屁啊,穷酸。当然,这话他只敢背地里说,至少当着赵老秀才的面是不敢说的。 秀才身后,越青青姐弟跟了出来,秀才看来是到越家做客的,越青青姐弟送客。吴不赊远远地看着,个把月不见,越小虎好像又长高了一截,越青青倒瘦了些,一个小女孩儿要撑一个家,看来不是那么容易。 吴不赊想等那秀才走了再过去,眼角却突然看到人影一晃。他一扭头,对街一个拐角处,几个脑袋探了出来,其中一个手中竟然端着一把弩,弩尖正对着那秀才的背。吴不赊吃了一惊,不及多想,纵身过去,耳中只听“铮”的一声,一点箭影急射那秀才后背。 吴不赊虽然讨厌秀才,但越家的客人就另说了。他眼睛盯着箭头,反手拨剑,一剑劈在箭头上,弩箭给一劈两断,跌落在地。 “吴大哥!”一眼看到吴不赊,越小虎顿时兴奋得大叫起来。比他更“兴奋”的是那几个杀手,眼见十拿九稳的一箭,竟被不知哪里钻出来的吴不赊劈落了,顿时哇哇叫着冲了出来。一共三个人,手中都高举着明晃晃的长刀。 今日的吴不赊,可不是刚护送越家姐弟上路时的吴不赊了。最初那一次,三个山贼吓他个半死,这会儿却是气定神闲,先冲着越青青笑了笑,还夸了越小虎一句:“小虎好像长高些了呢!”最夸张的是,他居然把剑插回了背上,因为他从三个杀手的脚步中听出,这三个家伙功夫平常得很,最多只是三流货se,对付这种三流货se若还要用剑,那也太丢面子了。 ------------ 第七章 热血 大椎穴为人身十大要穴之一,吴不赊要穴被击,气血立时僵滞,“扑通”一声跌在地上,心中叫糟:“这下亏老本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之前放风虎拼一下。” 以他现在的功力,哪怕没有天地之风,以摄风术,风虎至少也可以支撑一刻钟以上,但他打斗经验不足,老是担心一击不中,若一尘子或硬拼或用游斗之术,拖到他气竭,那就输定了。他却没想过,若风虎实在无功,也可以在力竭之前开溜啊!经验,总是在沉重的教训中慢慢积累的。 吴不赊正在悔恨,却又一喜,原来他体内的阴阳二气,乃是顺逆双行的,木精这一下,制住了顺行的气,但逆行的气不受阻碍,照旧直冲过来,顺背而下,忽地一下便冲开了穴道,僵滞的身体立时又能动了。 吴不赊方要跳起来,脑中一转,却又改了主意,就那么仰躺着不动,嘴里还半死不活地“啊呀”着,那情形,就是被制住了穴道动弹不得然后还摔了个半死的样子。奸啊! 一尘子自然不可能有半分怀疑,收了木精,缓步过来,嘿嘿一笑:“小子,你师父到底是谁?” 一尘子心中始终有几分忌惮,虽然吴不赊的功夫古里古怪,和追风门功夫似像非像的,他还是要问清楚。追风门一代只传一个弟子,这个规矩谁都知道,若吴不赊真是飘风子的弟子,杀了追风门这一代惟一的传人,这个仇就结大了。若非不得已,一尘子不愿和这样一个强敌结下死仇。 吴不赊能猜到一尘子心中的想法,不过他这会儿心中另有打算,并不想借师父的名头来保命,口中“啊呀”一声,哼哼唧唧道:“我师父…我师父…是——”说到这里,忽地脚一蹬眼一翻,竟然昏死过去了。 他当然是装的,装死嘛,他太拿手了,小时候老爹拿棒子亲手培训出来的,技艺炉火纯青,开宗立派的人物。一尘子果然就上了当,以为木精那一下打重了,伸手就来搭吴不赊脉搏。 吴不赊装死是翻白眼而不是闭眼,一尘子的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眼见一尘子手到,他手腕一翻,反手扣住了一尘子的脉门,另一手急戳,重重戳在了一尘子的胸口。吴不赊本来想戳的是膻中穴,不过他所有功夫都是自学的,认穴不准,他也知道自己的毛病,戳一下是不保险的,于是连戳十七八下,边戳心里还暗暗发狠:“我戳,我戳,我戳,总有一下中的,还不信就戳不中你。” 膻中穴牵连心肺,乃是人身十大穴中排名前几位的重穴,一尘子的功力虽然强过吴不赊,但脉门被扣,气血无法运转,护体玄功失去作用,被吴不赊全力在膻中穴上戳这么十七八下,一尘子哪里受得住,一口血狂喷出来,一头栽倒,竟咽了气。倒霉啊,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却莫名其妙死在了吴不赊手里。 吴不赊方才装死,他以奸商之心,渡妖道之腹,以为一尘子也是装死,于是冷笑。一尘子倒地时,脑袋在地上碰了一下,他还嫌不过瘾,一掌跟过去,重重一掌打在一尘子的后脑勺上。因为一尘子功力比他高,他怕一掌不管用,又打了两掌。可怜,一尘子死后还扮了一回猪头。 其实吴不赊并没想到要打死一尘子,这会儿看看不对了,一探鼻息,没气了。他也无所谓,死就死了吧。吴不赊的身子也有些发软,呆了一会儿,暗叫:“好险,若不是师父英名保佑,那木精一凿子凿上来,这会儿死的可就是我了。” 吴不赊把一尘子的尸体翻过来,往他怀里一搜,搜出个袋子,大小和追风囊差不多,打开后,一眼便看到装木精的葫芦,另外还有几个玉瓶子,也不知装的什么。袋子里还有几粒珍珠,一把金叶子,奸商见钱眼开,顺手数了一下,共二十张,一张差不多有十两的样子,也就是二百两金子。时下的价格,金银之比是一比十,该合得两千两银子。 “这妖道可比师父富裕多了,估计是周有财请他来杀我的价钱,这倒是送钱上门了。”吴不赊乐得上嘴皮抽下嘴皮,毫不客气地收了。 再来看装木精的葫芦,吴不赊倒犹豫了一下,他听过各种各样关于法宝的传闻,有的说收放法宝要念咒,有的说要捏诀,有的又说什么都不要,法宝认主,自动出去自动回来,没个统一的说法,而在《追风经》上,说到追风门的练器之术,收放都有口诀。那这木精的收放到底要不要口诀呢?其实吴不赊之前想制住一尘子,就是想逼问收放木精的口诀,紧张之下手一重,一尘子死了,这口诀也没法问了。 ------------ 第八章 死志 “我敢杀你!”厉叱声中,一个身影飞步上台,竟然是高秋远。 只见他两只袖子卷起,长袍掖在腰上,白净的脸,因为杀气而隐隐发青。他一把抢过屠一刀手中的刀,仰天一声厉叱:“我为阳城五万冤魂,斩你的狗头!”一刀斩下,周有财的脑袋直飞起来。飞在半空中,他还是一脸的惊愕,似乎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和他有同样神情的,还有马师爷。 围观的人何止数万,却是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这一刀,鬼神齐惧,天地皆惊。 吴不赊也完全看呆了,刑台上那个削瘦文弱的身子,突然如山岳般高耸。 “好啊!”叫好声忽地轰然而起,便如山洪迸发,一浪高过一浪,再不可抑止。马师爷脸se青白,如遭鬼扑,恨恨地盯了一眼高秋远,竟是带着随从走了。 虽然马师爷没接印,高秋远被免职的事已是满城皆闻,民声沸腾,喧嚣着写万民书,要上书太守,挽留高秋远。但高秋远自己却心灰意冷了,跟吴不赊说官场太过黑暗,他不想当官了,想要回老家设馆授徒去。纸清白,墨含香,或许清贫,但心自高远,比在官场中打滚要强得多了。 吴不赊是盼着高秋远留任的,还盼着他升官呢,但高秋远下定决心要走,他也没法多劝。 高秋远是个负责任的人,马师爷没来接印之前,他倒也没有挂印而去,不过估计也待不了几天了,吴不赊的都头自然也没几天当头。官梦醒了,吴不赊的财心又活了,阳城多蚕桑,丝绸便宜,贩一车丝绸到东平郡,约有三成的利。吴不赊刚好在一尘子身上捞了两千两银子,若贩了丝绸顺路带回去,少说也要赚五百两银子以上,平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生意实在值得做。若是去下面一些小镇子上收丝绸,还要便宜些,衙中无事,吴不赊便接连跑了几个镇子,收了好几车丝绸。 这一天他去得远了些,收了丝绸再雇人运回来,前后花了五天工夫,想着马师爷该已经上任了,到时交了腰牌,拖了丝绸回东镇去,到时去郡里卖了丝绸,就拿这银子把平安老店扩张一番,名头也有了,钱也有了,哈哈,财源滚滚。 做着发财梦,吴不赊回到阳城,却是晴天一声霹雳:高秋远死了!高秋远是被周小山杀死的。周小山非常猖狂,带着一帮人,冲进衙门,直接一刀砍断了高秋远的脑袋。因是有明文免职的,高秋远只守印,不开堂,衙门里只有焦三带着两个衙役值守,拦不住也不敢拦。等城中百姓得讯聚拢,周小山早已离城而去,而马师爷则一直未来接印。 听到这个消息,吴不赊又惊又怒又愧,到高秋远灵前跪倒,放声大哭:“高大人,是我该死!我该想到周家会报复的,可我财迷心窍,为了两个小钱,让你被奸人所害,我该死啊!” 哭了一场,吴不赊咬牙发誓:“高大人,我一定把周小山揪回来,砍下他的脑袋,祭奠你的英灵。” 有消息传回来,周小山害了高秋远后,直接逃到了襄南郡,躲在了襄南侯府中。其实还不能说躲,这小子猖狂得很,每日在外面喝花酒,扬言就是他杀了高秋远。他有狂的倚仗,高秋远若是在任的县令,杀官如同造反,影响比较大,但高秋远既是给免了职的,只是个白身,以侯府的势力,官府即便听到消息,也是不会去管的。何况本朝规定,老百姓告状要到本县告,阳城百姓即便要告周小山,也只能在阳城告,可马师爷不来上任,想告也告不了,周小山自然更是有恃无恐。 “马屁不上任,可本都头是现管。”听得消息,吴不赊嘿嘿冷笑,他已替新县令收了告周小山害死高秋远的状纸,人证物证齐全,又请人做了一身崭新的公服,次日一早上路,御风而行,阳城到襄南郡二百多里,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 襄南侯马元是世袭的候爷,虽然没在朝中担任什么官职,但爵位高人脉广,拥有极大的权势。襄南郡相是太守的佐官,从五品,他说要许给高秋远,就是一句话的事,势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侯府在城东,占了整整半条街,吴不赊一问就知道。他到对街一家酒楼上,要了一壶酒、一盘熟牛肉,慢慢吃着,盯着候府大门,等着周小山现身。 这件事他想过了,高秋远的仇要报,但要占住理,如果他以私人身份杀周小山给高秋远报仇,那就是杀人犯,官府会下海捕文书,全国通缉,但他以捕快的身份拿人,却是合法合理。马元权势虽大,最多在暗中对付他,明里无话可说。拿了周小山后,揪到高秋远灵前,一刀杀了,再找个借口,什么打伤衙役逃逸之类,马元也只能干瞪眼。马师爷是马元的狗腿子,可马师爷没上任啊。本来马师爷不上任,是想把阳城百姓的愤怒拖过去,但吴不赊却恰好钻了他不上任的空子:我抓了凶犯周小山,但新县令没上任,结果案犯想逃逸时失手杀死了,怪谁? ------------ 第九章 微雨 那城不知何名,不太大,人烟倒还繁茂。吴不赊一路过去,刚到城门口,忽听得前面马蹄声急骤,夹杂着一个惊慌的女子声音:“马惊了,快让路,快让路!” 吴不赊抬眼看去,只见一人一马狂奔而来,马是大黑马,高大神骏,不知如何受了惊,如癫似狂,不顾一切地狂奔而来。马上是个女子,十八九岁年纪,穿着一袭大红紧身劲装,身材高挑健美,瓜子脸,眉目如画,虽然一脸的焦急惊慌之se,仍让吴不赊眼前一亮。 吴不赊同时留意到红衣女子胸前起伏的双乳,随着马身的起伏,被紧身劲装紧紧包裹的双乳如玉兔般跳动,勾勒出优美的形状,吴不赊情不自禁地赞了一声:“漂亮。” 做为奸商的吴不赊对女人不是特别感兴趣,但黑七却是只淫猫,成丹后修得人身,不知玩了多少女人,经验十足,眼光毒辣。此时虽隔着衣服,吴不赊却能准确地判断出红衣女子Rx房的大小形状:不大不小,弹力十足,最是上品。这女子显然常年练功,双乳才会如此结实有弹力。 城门口进出的人多,眼见惊马狂奔,纷纷四下躲避,偏偏有个孕妇,行动不便,又仿佛是吓傻了,看着马奔过来,竟是不知道躲,只是下意识地抱着肚子,仿佛抱着个大西瓜。 见那孕妇站在路中不动,红衣女子惊骇地急叫:“快让开啊,快让开啊!”她的双手死劲勒住马缰,马头被她勒得后偏,但马身却没有半点停留,轰隆前冲,眼见四蹄之下,便是一尸两命。 危急间,吴不赊动了,身子一闪,到了那孕妇前面,右手一伸,挽住了马缰。癫马狂奔,冲力何止千斤,吴不赊马缰入手,只觉一股大力涌来,几要将他的身子扯飞,不过吴不赊早有准备,施展木长生的玄木心法,双脚化为树根,深入地底,以大地之力,牢牢定住身子。奔马冲力再强,却也休想拉动深入地底的树根,终于被硬生生扯住,人立起来。 红衣女子身手颇为了得,惊马直立,她身子紧贴马背,并未摔下,随后跳下来,一看孕妇无事,大大松了口气,对吴不赊抱拳道:“多谢壮士援手之德。” 吴不赊忙也抱拳还礼:“举手之劳,小姐不必客气。” 这时又闻马蹄声轰隆,一队人马急驰而来,最前面是个小男孩,七八岁年纪,后面却是一队女兵,均着青se紧身劲装。那小男孩看到红衣女子,远远地便叫道:“姐姐,姐姐,你没事吧?” 红衣女子沉着脸不应声,小男孩下马,怯生生地道:“姐,是我错了,我下次再不顽皮了。”红衣女子哼了一声:“还好有这位壮士拉住惊马,否则闯下祸来,我绝不原谅你。”又向吴不赊一指,“快谢过这位壮士。” 小男孩圆脸大眼睛,该是个顽皮的家伙,不过这会儿倒是老老实实地对吴不赊抱拳一礼:“林强谢过壮士援手之德。请问壮士高姓大名?” 他小大人的模样,倒惹得吴不赊想笑,报了自己姓名,客气一番。红衣女子又请他去府中,要置酒相谢,吴不赊也不客气,一口应承。 这城叫扶风城,属风余国最北端的边郡了,与后凉国已是远隔千里。扶风城是扶风侯林国亨的封地,扶风林家,为风余国世镇北地,功勋卓著。不幸的是,林国亨前年过世了,留下一对子女,这红衣女子便是林国亨的长女林微雨,林强是林国亨的幼子,今年九岁。因为林家功高,这扶风侯是世袭的,所以别看林强小,可是正儿八经的侯爷。 林微雨将门虎女,虽然人比花娇腰比柳细,却骑得烈马开得硬弓,尤其林强还小,军务政务都是林微雨在管,十八岁的女孩子,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坚韧细腻,杀伐果敢,在扶风有口皆碑,不过就是拿林强这宝贝弟弟有些头痛。今日的惊马,就是林强一手鼓捣出来的,他不知从哪里听说马喝了酒跑得会更快,竟在马料里掺了烈酒。马吃了酒料,过于兴奋,偶尔受惊,若在平日,拉住马缰安抚两下就没事了,这天却如癫似狂,若不是吴不赊,就是一场惨剧,真会因为林强的恶作剧而闹出一尸两命的结果,林微雨心里将会非常不好过,所以对吴不赊的援手,她是真心感激。 到了侯府,林微雨两姐弟作陪,问起吴不赊的生平。吴不赊看出林微雨话中有招揽之意,只说投亲不着,正没个下落,林微雨当即请吴不赊入府帮忙,做林强的亲卫,他日若有功劳,可入军中补一个实缺,也是一份出身。 ------------ 第十章 妖鼠 林微雨正在想着什么事情,手只是无意中浇一点水淋在身上,清清的水从胸脯上流过,乳尖上沾了几点水珠,颤巍巍的,有若被露水打湿了的菡萏,越发显出一种让人心弦悸动的粉嫩。 眼光瞟到吴不赊进来,林微雨招手道:“小黑啊,你又跑哪去了,过来。” 有这样的好事?吴不赊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去,林微雨伸手摸着他的头,眼光却有些出神,口中呢喃道:“小黑,你说怎么办呢?” 很显然,她是在为于之永的死发愁。 这么近的距离对着林微雨的裸体,吴不赊全身发火,头脑发热,差一点就要口吐人言,话到嘴边总算醒悟过来,“喵”了一声。 随着手的动作,林微雨的Rx房微微颤动着,水润过的肌肤,细白如瓷,光滑如缎,吴不赊再也忍不住,偷眼见林微雨正出神,估计不会留意他,嘴里“喵喵”叫着,装作撒娇,嘴凑过去,在林微雨的Rx房上亲了一下。 “小黑,你做什么啊,痒死了。”林微雨的身子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反而伸手在吴不赊头顶上又摸了两下,很亲昵的样子。 虽然Rx房是女孩子的禁区,但林微雨显然不会提防一只猫。机会大好,吴不赊伸出舌头,在林微雨的手上舔了两下,见林微雨眼光发直,又陷入了沉思中,转头便去舔林微雨的Rx房,舌头轻轻地滑过,像舔一层脆嫩的奶油,林微雨果然没什么反应。吴不赊抓住机会,一直舔向乳尖,那种嫩滑,还有微微的少女的体香,让吴不赊有种如饮醇酒的感觉。 林微雨终于被他惊动了,打着他的头,笑道:“坏东西,你在舔什么呢,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她笑着,不洗了,站起来抹干身子。吴不赊看着那如玉的身子消失在衣服之后,不由发出一声深长的叹息:“喵。” 弄清了于之永死的大致缘由,林微雨一面遣使向风余王禀报,一面让人护送于之永的尸体去朔风国。于刚等人当然也被放了回去,林微雨亲自给于刚敬酒,拜托他向于承解说。她人美如玉,又放下身段柔声恳求,于刚这粗汉哪里受得了,拍胸脯保证一定全力替林微雨解说,却把一边的吴不赊看得咬牙切齿。他吃醋了。 虽然于刚答应替林微雨解释,但林微雨还是愁眉不展,果然,十余天后,先是风余王的斥责下来了,责的是林强靖下不严,致使于之永死在治所,一旦引发刀兵,林强要负全责。随后便传来了朔风国那边的消息,于承见儿子死在扶风郡。勃然大怒,起五万大军,号称十万,正向扶风郡杀来。 得到军报,林微雨大惊失se,一面急报风余王,请求援军,一面再派使者去朔风国,希望能平息于承的怒火,同时整军备战。 扶风郡一郡四县,共有五千军队,其中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城常驻有一千人,扶风城驻两千人,林微雨紧急调动,给小风城再增加了五百人,其他三千五百人全部调入扶风城。 小风城建在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山上,紧扼扬风渡,对面便是朔风国的大风山,朔风国在大风山上也建有一城,名为大风城,大风小风,便如两把铁锁,锁着两国的边疆。 小风城极其险要,于承大军过扬风渡,若打小风城,急切难下,一旦师老兵疲,便有可能遭受扶风城主力大军的迎头痛击,扶风城距小风城不过五十余里,大军朝发午至,是顶在于承胸口的一把长枪。 若于承不攻小风城,直接挥兵攻击扶风城,就要时时提防小风城出兵断他的后路,截他的粮道。虽然他可以分一部分兵力看住小风城,但兵少了不管用,分兵多了,又削弱了攻击扶风城的力道,要知道扶风城本是坚城,后面还有整个风余国的援军。 这是一个连环扣,林家世镇扶风郡,以这个连环扣,百年来死死锁住了朔风国的北进之心。林微雨虽是女子,林强又还小,但林家百年来在这个连环扣上形成的战法,已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林微雨只要依循先辈的足迹,便可有七分胜算,所以虽惊不惧。 吴不赊那次擒拿于刚露了一手后,林微雨看他的眼光有了几分不同,吴不赊本想着于承大军压境,林微雨惊慌之下,他再显两手本事,彻底俘获林微雨的芳心,谁知林微雨调兵遣将,不慌不忙,竟没有吴不赊显摆的机会。 吴不赊很有种失落的感觉,虽然变成猫能偷看林微雨洗澡,偶尔还能在林微雨的裸体上亲上两口,而林微雨只要看到他,也总会把他抱在怀里,这样的日子虽然香艳,却更让吴不赊心中火烧火撩。 ------------ 第十一章 万鼠之阵 那蜘蛛通体银白,有鸡蛋大小,一上树,嘴中“嗤”地一下便喷出一股丝来,几乎一眨眼工夫,便在树梢上织了一张网。那蜘蛛爬到网中间,又喷出一股丝,却是一根游丝。那丝se如白雪,随风而舞,越扯越长,很快便满天丝影。 吴不赊一见鼠娇娇从怀里掏出个竹筒,便知鼠娇娇要借法宝助力。他还是那德性,对法宝特别感兴趣,便住剑不攻,看清楚再说。他不攻,鼠娇娇也不主动进攻,而是站到了大树底下,眼见满天丝影,心中大定,双剑互击,对吴不赊道:“还敢与我再战三百回合吗?” 漫天丝影显然就是她主动挑战的倚仗,吴不赊不明虚实,倒有些迟疑。那丝看上去又白又细,说实话还蛮好看的,也不像有太大的威胁。那么细的丝,就算缠个几十圈吧,只怕也经不起两指一扯。但真会那般不堪吗?吴不赊很有些怀疑。 这时候却来了个帮手,正是之前劫持新郎官的两个灰衣汉子中的一个。他眼见吴不赊背对着大厅,以为有机可趁,便悄无声息地摸过来,忽地一刀向吴不赊后脑劈去。 吴不赊如何会被他砍中,头也不回,反手一撩,“铮”的一声,灰衣汉子手中的刀飞上了半空。吴不赊再顺手一抓一扔,灰衣汉子的人也被他扔上了半空,却是朝着那些游丝飞去。 灰衣汉子在半空中手舞足蹈,一碰到那飞舞的白丝,立刻便被缠住。那白丝比头发丝还细,但灰衣汉子虽然手足乱舞,却无法扯断沾在身上的白丝。“砰”然落地后,他又滚了两滚,身上已被白丝缠满,整个人被裹成了个棕子。 那白丝不仅坚韧异常,而且有很强的收缩力,灰衣汉子一被缠住,整个身子便被勒得缩成一团,而且越缩越紧。灰衣汉子被勒得出气不得,嘶声大叫:“勒死我了!大小姐,放开我,快放开我啊!” 他边叫边挣扎,越挣扎勒得就越紧。其他地方看不到,他脸上的情形吴不赊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丝缠在他脸上,竟深深地勒进了肉里,勒得他脸上的肉一块块鼓起来。脖子上也勒了一根,同样深深勒了进去。他先还嘶声大叫,渐渐便叫不出来了,却把舌头伸了出来,不想一截丝飘过来,在他舌头上勒了一圈,眨眼便把他的大舌头勒成了个喇叭筒。 眼见灰衣汉子全身勒满白丝,身子挣了两挣,便再也不动了,显然被勒断了气,吴不赊暗暗咋舌:“想不到这蜘蛛的细丝竟是如此厉害,我若被缠住,想挣出来怕也要费一番手脚。” 鼠娇娇眼见吴不赊迟疑,得意起来,笑道:“怎么?堂堂追风门高徒,不会是害怕了吧?” “怕?”吴不赊冷笑一声,心眼一转,道,“看我破你的蛛丝。”身子往后一闪,进了大厅。大厅中挤了二三十个男女,吴不赊随手抓起两个便向那蛛网抛去。与灰衣汉子一样,这两人立时也缠了一身的丝,吴不赊手上不停,连抓连抛。他身手如电,厅中男女躲闪不及,眨眼间全被他抓着抛了出去,只留下新郎官。那新郎官呆呆的,还不时拿眼光去瞟鼠娇娇,也不知在想什么。 那蜘蛛喷出的丝虽多,但吴不赊短时间内抛出近三十人,还是把蛛丝卷了个干干净净。最后一个人抛过去,那蜘蛛口中再无游丝飘卷,那人直撞上网中的蜘蛛,将那蜘蛛连蛛带网一起挂了下来。那人“扑通”落在地下,打了个滚,随即胸前出现了一团白浆,却是那蜘蛛的尸体。那蜘蛛竟被压烂了沾在他身上。 “你敢毁我宝贝,我跟你拼了。”鼠娇娇目眦欲裂,狂扑上来,双剑急舞,如狂风,如暴雨,对着吴不赊劈头盖脸砍下。她一副拼命的架势,吴不赊倒也不敢轻视,展开追风剑,见招拆招。斗了十余招,鼠娇娇身子一旋,一个人忽地变成了两个,左右夹攻。吴不赊“咦”了一声,左拦右挡。鼠娇娇一闪,两个身子突然又变成了四个,四个身子左右前后一分,竟然四面夹攻。 这是鼠娇娇的真功夫,名叫“分身鼠影”,一身三影,三虚一实。敌手若看不透虚实,手忙脚乱,或者放实击虚,便会着了她道儿。 吴不赊一时也看不透她四个身子中哪个是实哪个是虚,但黑七有一桩独门功夫,名为“猫须量鼠”他一运功,上嘴唇忽地长出四根胡子,各长尺余,四根胡子四面探出,对着鼠娇娇的四个身子。 猫嘴上的胡子,在捕鼠时有着独特的功能,洞子里有没有老鼠,不用眼睛看,嘴上的胡须就能生出特有的感应。而黑七的这门“猫须量鼠”便是这种功能的强化,四根胡子四面探出,哪是虚哪是实,立刻清清楚楚。吴不赊放过三个虚影不理,只对鼠娇娇的实体放手抢攻。 ------------ 第十二章 狼虎 “啊!”吴不赊猛地一声叫,转身狂掠出去,不是奔回扶风城,而是漫无目地地乱跑。 他这一叫,倒把邓易通吓了一大跳,见吴不赊逃走,这才放下心来,哼了一声:“妖孽,道行还真是不低,不过终是惧了凛凛天威。” 邓易通却也不敢去追,也不必去追,捉不捉得到猫妖并不重要,对邓易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讨得观风使的欢心。 扬风扶风两郡妖孽作乱,烧了大批粮食,观风使必然要具文向西岳帝君禀报。这报告怎么写,大有学问,观风使可以写:妖孽作乱,虽然邓家兄弟捉到了鼠妖赶走了猫妖,但大批粮食已经烧毁,重大损失无法挽回。 但也可以把行文的顺序调换一下:妖孽作乱,纵火焚烧粮食,邓家兄弟及时赶到,擒拿鼠妖并打伤猫妖,制止了妖孽进一步的孽行,现在两郡妖气一净,民心安定。 如果是前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到后必定大怒: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邓家兄弟干什么吃的?严惩。但如果是后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了就会想:这些妖孽真是无法无天啊,但妖孽是无法禁绝的,突发事件也是无法预防的,邓家兄弟能及时处置,很好。重奖。 同一件事情,完全相同的事实,只是换一种语气,结果完全不同。 不要以为这是奇谈怪论,人界就有过一个这样的著名的事例,说有一个将军屡战屡败,眼见据实上奏,国王必定砍他的脑袋,他的师爷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把屡战屡败四个字调换了一下顺序,改成“屡败屡战”。果然国王看了大悦:屡败屡战,这将军勇气可嘉。不但没杀那将军的头,反而升了他的官。 神界与人界,官场的规则都是一样的,邓易通是官场老油条了,自然明白这中间的猫腻——事情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说;升官不在于怎么干,而在于怎么拍。 不说邓判官怎么拍马屁讨观风使欢心,且说吴不赊,被一妖棒打得晕头晕脑,落荒而逃。这些日子,吴不赊可谓是春风得意,给美女抱,升了官——将军啊!林美人看他的眼光又日渐不同,只要不出意外,吴不赊有信心一定能娶到林美人。他的功力进展也十分稳定,有三五年时间,说不定就可以成就元婴。高官得做,美女得抱,最后还能成仙,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人生吗? 但突然间当头一棒——身上带了妖气,官不能当,美女不能抱……做神仙?做白日梦吧!天堂到地狱,这落差实在也太大了,即便以吴不赊的心理承受能力之强,也有些受不了。 也不知跑了多远,滚烫的脑子终于慢慢冷静下来。见前面有个小镇子,他过去找家酒馆,喝了一顿闷酒,长叹:“这次可亏大了。” 吴不赊是个很现实的人,即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认命。往前看,扶风城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不说邓易通不肯甘休,林美人只怕也对他生了疑心。他脑中浮现出林微雨的丰乳肥臀细腰长腿,没办法,便宜别人吧。那能去哪里呢?没地方去。回东镇吧,继续开他的平安老店,加紧练功,只要练成元婴,就有可能加入仙籍,只要天庭封了他做地仙,哪怕身上有妖气也无所谓了吧? 当然,即便练成了元婴,想要天庭封他为地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前吴不赊不知道,把神仙看得很高大也很单纯,得了黑七的记忆后他知道了,凡人的认知其实有很大的错误。 首先神和仙是两回事,神是天庭的职事人员,例如五岳帝君,例如邓判官,都是神,职位不同,但都归天帝管辖。说白了,给天庭做事的,就是神,哪怕你一点本事没有,一分玄功不会,只要你在天庭供职,你就是神。 仙却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佛门道教,还有其他教派宗派的玄术异人,练成了元婴,法力强大,势力强横,他们不愿入天庭供职受天帝管束,天庭又无法忽视他们的存在,天庭便待之以礼,封之为仙,免得这些高人和天庭做对。佛道两派,受封为仙的最多,天庭对佛道两派也就最为礼敬。投桃报李,佛道两派也不去挑战天帝的权威,甚至在其他势力向天庭挑战时,佛道两派还会出力帮着镇压。神与仙,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佛道两派势力强横,与天庭关系良好,封仙容易,但其他人要想得到天庭的赐封,相对就难多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种现象,和人界的官场有得一比,世家子弟,哪怕是白痴,也可以轻易得一个官做;平民百姓呢,哪怕你天才横溢,想要做官也千难万难。 ------------ 第十三章 醉草 眼见吴不赊如此神通,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无不惊骇欲绝。狼狈夫妻动弹不得,虎大嘴却是翻身扑倒,不住叩头:“大王神通盖世,小的拜服,拜服。” “你是服了?”吴不赊收了法身。 “服了,服了。”虎大嘴再叩头,五体投地,“心服口服。” 吴不赊斜瞟了一眼狼狈夫妻,夫妻俩惊骇的表情尽收眼底,他却装作不知,道:“服了就好,只要老实听话,本大王自然不会亏待你。那狼狈夫妻是不服的,便赏了你吧,挖心掏肺炖肝炒腰子,随你怎么吃,本大王只要他们的舌头。”说到这里,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听说狼舌是天下第一美味,本大王还真没吃过呢!” 这话吓人,可怜狼狈夫妻,差一点魂不附体。不等虎大嘴应声,狼狈夫妻狼哭狈嚎:“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等真心拜服,真心拜服。” “哦?”吴不赊冷眼斜瞥着他们,“你们两个也服了?” “服了,服了。”狈有计连声叫道,“大王神通广大,我夫妻两人真心拜服,情愿追随大王鞍前马后,为奴为婢。” “既如此,便饶你二人性命也罢。”吴不赊也借驴下坡,却又转念,“虎狼之妖,性多凶残,顺风还好,万一哪天我翻了船,这些家伙未必不会落井下石,得有个手尾。” 吴不赊思量着,便从追风囊里掏一个玉瓶子出来,瓶子里是追风子留下的药丸,他也不识得是什么药。但体内有了木精内丹后,吴不赊于天下草木之性无一不熟,鼻子一闻,便知是一种泄热类药物,无大用,但用来吓吓这三个妖精不成问题。他倒出三丸药,道:“既是真心拜服,便服了这药。此药有好处也有害处,若老实听话,一年后,每人再赏一丸。如此服得三丸后,可增十年功力,便是此药的好处。” 虎大嘴大喜:“多谢大王,多谢大王。”狼妩媚也跟着道谢,狈有计的眼珠子却是转了两转,道:“不知此药的害处又是什么?” 吴不赊正要他问,嘿嘿一笑道:“说来此药也没什么害处。服下后,不过拉拉肚子而已,但若敢造反,一年后得不到药,便又会拉肚子,一拉不停,直到把五脏六腑六尽数拉出来,把身子拉成一个空壳。所以此药有个名字,叫泄空丸。” 吴不赊这个奸商,擅长的就是坑蒙拐骗,这会儿小试身手,直惊得三妖面如土色,一连声叫:“绝不敢反,绝不敢反。” 吴不赊解了狼狈夫妻身上的禁制,三妖服了药丸,再次拜倒:“小的们参见大王。”三妖身后,虎排队,狼成行,跟随三妖礼拜。 吴不赊高坐山石之上,纵声长笑,心中转念:“我真的成了妖了?” 不过吴不赊心理承受力强,最初的冲击已经过了,这会儿便也不做小女儿态,妖便妖吧,好歹也是妖王不是?他手一摆,道:“且起来,你等既奉我王,便要有个规矩。虎大嘴,本王任命你为威风将军;狼妩媚,本王任命你为威武将军。你两个各率虎狼,轮班巡山。” “遵令。”虎大嘴、狼妩媚抱拳应命。 他二人得了将军之职,狈有计眼珠子乱转,一脸渴盼,吴不赊道:“狈有计,你名叫有计,便做个军师好了。这一带妖情你熟,便随在本大王身边,筹谋策划。”狈有计大喜领命。 虎大嘴粗鲁,虽然修得人身,日常住的仍是个山洞子。狼妩媚虽是母狼,倒爱风骚,在山中有一座宅子,本是一个高官的山间别院,后因战火,高官死了,山里没人来,便被狼狈夫妻占了,当下贡献出来做吴不赊的王府。 那宅子便在山后,一个院子,院墙多坍塌,正房厢房加起来,约有十来间房子,倒也雕梁画栋的,能想及当年的精美。不过这会儿大抵都破败了,只余几个蛛网,随风招摇。 宅院里竟还有几个奴仆,是狼狈夫妻掳得的行旅,没吃掉,留在宅中任日常洒扫烹饪之职。这倒让吴不赊喜出望外:“原来妖怪也知道享受啊,这可太好了。” 进宅后,狈有计命奴仆置办了酒席上来,无非是野鸡野兔竹笋蘑菇,味道竟还不错。还有酒,像是山间野果酿的,淡了点儿,还行,都是那几个奴仆的手艺。吴不赊与三妖推杯换盏,醉眼朦胧间,倒有点人妖不分了。 席间吴不赊大致问了下情况,原来这山名双余山,还在风余国境内,但离着扶风城已有二三百里了。双余山是大娄山的支脉,大娄山绵延数千里,横跨十数个国家,山中精魅妖魔极多。此处山高林密,妖魔凶残诡诈,因此围着大娄山的判妖司虽几近百数,却并无一个判官敢进山擒妖,无非是有那胆大的妖魔出山闹事,才出手擒拿,不过一般的妖魔也轻易不敢出山就是了。 ------------ 第十四章 重逢 倒霉楼后面的古井里冒出了绝世好酒的消息,风一样刮遍全城,无数人涌向倒霉楼。太守也来了,一看一尝,没错,绝世仙酿,当即命名为“仙人酿”。仙人酿就此轰传八方,越传越远,也越传越神,当然,想喝的人也越来越多。 至此,奸商的奸计大功告成。 方轻舟目睹了仙人酿成名的全过程,对吴不赊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妖怪也可以这么奸的。” 吴不赊并没有让方信不停地往井里灌酒,而是限量,每天只灌五十斤。五斤装的小坛子,刚好十坛。仙人酿的酒,每天还只出十坛,这下酒鬼们打破头了。吴不赊有办法,要买酒的,头天先来登记,第二天出酒后,头天登记了名字的都来竟买,价高者得。 第一天竟卖,竟者如云,十坛酒,最后以一千五百两银子卖出,方轻舟望着那一堆银子,全身发抖。时价,一两银子合铜钱一贯,一贯合一千文,一般所谓的好酒,一斤也就是十文钱的样子,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斤酒,而且是好酒。而吴不赊装神弄鬼鼓捣出的仙人酿呢?五十斤酒一千五百两银子,合三十两银子一斤酒,两者相差多少倍?方轻舟也是生意老手了,算了一个晚上,愣是没算清楚。 便是吴不赊自己,也没想到会卖到如此高价,“嘿嘿”笑着感叹:“果然卖什么都不如卖神仙啊!” 当然,不可能每次都能卖这么高的价,但吴不赊给方轻舟规定,最低每坛仙人酿不能低于五十两银子,咱披的就是仙人皮,卖的就是仙人价,要的就是仙人跳,爱买不买。 如果那一天真的没人买呢?好说,吴不赊让方轻舟在方家建了一个公开的酒坊,名为醉仙坊,卖不掉的仙人酿就送去酿仙坊做酒娘,酿的酒就可以低价卖了。取名仙人醉,其实就是吴不赊最初以醉草酿出的那种斤米四斤的酒,什么借仙人酿做酒娘,也就是骗鬼吧。仙人醉也是好酒啊,再借了仙人酿的名,虽然价格也不便宜,一斤要五十文,是普通的所谓好酒的五倍,但相对于仙人酿的天价,那还是便宜多了,卖得那叫一个火。 每天要往井里灌五十斤酒,方家自然酒香扑鼻,时间长了惹人疑,但建了这个公开的酒坊后,便酒香冲天也没人怀疑了。这是吴不赊在方家建酒坊的主要目的,但一段时间经营下来,仙人醉的利润并不比仙人酿低,量大啊! 倒霉楼也改成了醉仙楼,人家酒楼都出仙酒了,还倒什么霉?喝不起酒的那才叫倒霉呢,一时间顾客如云,连连扩张。 仙人酿,仙人醉,再加上酒楼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刨去各种费用还有送礼的花销——送礼是大头,地涌仙酒,一本万利,眼红的太多,礼送不到,经营不下去的——纯利仍有两万多两银子。方轻舟下巴砸穿楼板,便是吴不赊听到这个数字也着实发了半天呆,想起可怜的平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几百两银子。一年啊,抵不上醉仙楼一天。 醉仙楼由方轻舟负责,醉仙坊由方信负责,吴不赊要做的,除了采醉草做酒药,就是收银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双余山也不去了,管它三妖怎么死,做妖王又哪及得上做富翁呢? 为免万一有高手看到自己头顶的妖气生疑,牵连方轻舟败了生意,吴不赊轻易不与方轻舟、方信见面,他在城东另买了大宅子。酒药一次就做一大批,送酒药收银子都是下人的事,吴不赊自己只是每天去醉仙楼喝酒,彼此间的关系,就是店东与食客,再无人怀疑。这样就算判妖司找上吴不赊,也牵扯不到方轻舟。 已是初夏的时节了,天气渐渐热起来,服侍的俏婢换了薄罗衫子,俯身帮吴不赊系衣带的时候,领口处可以看到一抹酥白,吴不赊顺手捏了一下,小小的蓓蕾如春花般柔嫩,俏婢的小脸刹那红如晨霞。 “妖精既已修得人身,为什么和人生下的后代,一定会是红发碧眼还带一条尾巴呢?”吴不赊脑中突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我血中融合有木长生和黑七的内丹精血,那我的后代会怎么样?” 不过这些疑问也就是脑中闪了一下,随即吴不赊就扔到了一边,带了下人,施施然往醉仙楼而来,刚到门口,只觉眼角红影一闪。那身影有些熟,吴不赊扭头看去,嘴巴霍地就张大了。 面前来了一队骑兵,都是女子,最前面一骑,上身穿着红色武士装,外披白绸披风,竟然是林微雨!落后林微雨一个马头的,则是林微雨的贴身婢女侍剑。 ------------ 第十五章 兽兵 林微雨怕邓易通再来找吴不赊的麻烦,调来一百士兵守在吴不赊的府中,各执强弩,下了死命令,只要有人想打吴不赊的主意,不管是神是佛,射了再说。 邓易通当天没有再来,小风城却传来急讯,在于承大军没日没夜的攻打下,小风城陷落了,城中千余士兵尽皆战死,于承随即移军扶风城。傍黑时分,于承前军已到了扶风城下,次日大军齐至,将扶风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听得噩耗,林微雨失声痛哭,无论如何,她终究只是个女孩子。看着她抽泣的身影,吴不赊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冲动,想要把她搂在怀里,替她遮挡所有的风雨。 扶风城有四五万人口,边郡久历战火,民风强悍,而且林家在扶风郡极得人心,于承军围城,众百姓踊跃参战,相助守城,加之林微雨早料到于承必定还会入侵,多有准备,守城器械充足,短时间内,倒也不虞城破。 吴不赊第二日便上了城墙,协助林微雨守城,于承连攻十余日,双方互有死伤,城池巍然不动。于承眼见攻不下来,改用围城之策,林微雨日夜盼望援兵,却不见有半个兵来。 对于吴不赊来说,城被围,至少有一桩好处,就是邓易通没再来找他麻烦,但眼看林微雨日夜忧急,他心中却也很不好过。说句实话,吴不赊这人有些冷血,往往别人悲痛欲绝的事,放他身上,却没什么感觉。在女人这事上也是一样,有很多女人让他眼睛发亮,他惟一想要的,就是把人家剥光了抱到床上去,至于什么情啊爱的,他是不屑一顾的。 然而对着林微雨,却好像有点儿不同,到底不同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看到林微雨开心,他心中好像也特别的畅快,看到林微雨忧急伤心,他心中也就隐隐作痛。 不过这些感觉,只是在心里模糊着,他还没有清醒的意识,也没时间去清理心中的想法,每日盘旋在脑中的,就是有什么法子能让于承退兵。 这天他突然想到个主意——刺杀于承。如果于承死了,朔风军说不定就会退兵。他把这个想法跟林微雨一说,林微雨大惊失色:“于承为一军主帅,身边大军围绕,护卫得水泄不通,刺杀他,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我不让你去。” “如果是正面交战,对着于承五万大军,我是没有办法,但暗里刺杀,却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吴不赊坚持着,“当然,我不会冒险,实在没有机会,我也不会提着脑袋冲出去送死。” 林微雨看他一脸坚决,加上知道他身具异能,即便不成功,逃应该逃得掉,只好同意,还殷殷叮嘱:“千万不要冒险,一切以自己为重,事若不可为,立即退回来。” 吴不赊感受到她的关切,心中暖暖的,为免她担心,故意开玩笑:“放心好了,我皮厚着呢,即便被于承发觉了,轻易也伤不了我。上次你不是见识了我的厚脸皮了吗?”林微雨扑哧一笑:“你脸皮还确实是厚,居然箭都射不进。” “也不厚。”吴不赊故意苦起脸,“我喜欢个女孩子,却一直不敢开口。” 林微雨脸一红,垂下眼光,不敢与他对视,却轻声道:“你怕什么嘛。”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白没有了,吴不赊可不是傻瓜,心中一热,就要开口,却突地闪过一丝阴影:“邓易通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些日子没出现是因为围城,城围一解,他必定要来罗嗦。”这么想着,到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去,嘿嘿一笑,“那我先去了。” 林微雨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追着他的背影叮嘱:“千万小心,一切以自己为重。” 吴不赊到了城墙边,找个无人处,化身树根钻出城去,又化身为猫,溜进于承的大营。 于承乃军中老将,大营布得严谨至极,若是个人想摸进去,还真有几分难度,一只猫就好说了。其实吴不赊化身树根钻进去更隐密,但化身树根在地下钻,一则耗力,二则看不到上面的情形,还是化猫灵便得多。 找于承的帅帐不难,有帐前的帅旗指引,吴不赊在重重大营中七拐八绕,直奔于承的帅帐。帅帐周围的守卫就严密得多了,周遭数十丈内,岗哨密布,灯火通明,更有巡逻小队交错游走,从任何角度靠近帅帐,都会被守卫发觉。人不行,猫也不行,不过看见一只猫溜过去,守卫有可能不加理睬。 吴不赊尽力收拢灵力,以免引起守卫中玄功高手的警觉,可惜他失算了,刚走了一半的距离,帅帐边的一个小帐篷里便钻出一个道士,横剑拦在帅帐前。随着这道士钻出帐篷的,还有一只老虎,吊额白晴,体长丈余,凶狠地盯着吴不赊。 ------------ 第十六章 云州遗族 “你没有资格问我名字。”紫衫女子冷哼一声,“想死得痛快点儿,就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物成精?修的又是什么妖法?” “什么何物成精,我本来就是人啊!要说成精,那也是人精。”吴不赊笑嘻嘻地道。紫衫女子从来没见过哪个人敢在她面前如此放肆,尤其是男人。她冷叱一声:“大胆!还敢狡辩,那就受死吧!”手中剑一扬,一线电光,瞬间乍现在吴不赊的眼前。 紫衫女子功力了得,吴不赊不敢轻忽,仗剑急迎,却突然想起一事:自己用的是追风剑,这会儿人妖不分,还是别给追风子脸上抹黑吧?但想变招却已来不及,他也不会别的剑法啊,百忙中松手丢剑,再来了一招飞剑术。 虽然只有名门大派才有“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说法,但一般来说,一个剑手,轻易不会丢下自己的剑。先前吴不赊飞剑可说是为了救人,这会儿再次松手飞剑,可就大出紫衫女子的意料。她着实吃了一惊,飞身急闪,同时长剑斜格,虽然格开了吴不赊的飞剑,眼中却现出怒色。被吴不赊逼得措手不及,她多少也有两分难堪,长剑一晃,蓦的剑光大涨,便如一座剑山般向吴不赊压过来。 吴不赊急忙伸手往腰间掏去。他现在腰间有三个袋子:自己看家的钱袋,追风子的追风囊,木长生的百草囊。本来黑七还有个灵猫袋,那只野猫,走遍天下又胆大包天,灵猫袋里着实有不少好东西,可惜吴不赊当时不知道,一掌把黑七打死后,灵猫袋也没拿。而木长生的百草囊却不同,乃是随身而藏,其实就是木灵儿当年成灵前的一个树洞练成的袋子,随丹走的,所以便宜了吴不赊。 木长生用的木匠家伙和醒木令,都是藏在百草囊里,吴不赊掏出一把斧头来,手一捋,短斧变成长斧,大吼一声,巨灵开山,照着紫衫女子的剑山一斧劈下。 为什么短斧要变长斧呢?因为紫衫女子的剑法实在太快,如果是追风剑,再借着追风步,吴不赊敢以快搏快和紫衫女子拼一场,但木长生的斧头他不熟练,招法有些笨,若是用短斧,被紫衫女子欺近身来,只怕招架不来,所以他要用长斧——招法笨不要紧,把紫衫女子远远地逼开外门,她就没办法了。 他一斧劈下,紫衫女子剑光一闪,侧身欺近,吴不赊早已料到,斧到中途,手腕一偏,斜斧便削。紫衫女子忽退忽进,从另一侧扑近,吴不赊的斧头也跟着变招。眨眼斗了数十招,吴不赊长斧抡开,呼呼嘿哈,大砍大劈。他没想过能砍到紫衫女子,以紫衫女子的功夫,不可能被他砍中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逼得紫衫女子不能近身。 他这种打法近乎无赖,紫衫女子剑短力小,只敢以闪避扑击,不敢硬开硬碰,身子只能围着吴不赊转来转去,翩若飞鸿,却就是近身不得。 其实这种打法,紫衫女子很占便宜,吴不赊斧长力大,颇为耗力,他舞得了半个时辰,还能舞一个时辰?一旦力尽身疲,便是紫衫女子发威的机会,但紫衫女子心高气傲,偏是忍不得,忽地往后一退,左手捏个诀,向吴不赊一指,指尖上竟然射出一条火柱,如火凤之形,猛扑吴不赊。 “这丫头还会玩火?”吴不赊吃了一惊,斧虽长,却拦不住火,只有飞身急退。 “哪里走!”紫衫女子仗剑赶来。紫衫女子身法虽快,但吴不赊的追风步也不慢,他跑的方向是风水河,几十里地,片刻即至。吴不赊心下暗思:“丫头喜欢玩火,淋她个落汤鸡,看她还怎么玩!衣服淋湿了,说不定还有好风景看。” 这家伙心里抱着邪恶的思想,往下一栽,悬停在风水河之上,收了斧,双手十指屈张,朝着水面一抓,抓起两个大水团,翻身后甩,对着紫衫女子就砸了下去。 他用的是大野猫黑七的功夫:灵猫戏水。两个水团出手,随即又抓起两个水团,随抓随丢。黑七的功夫没大用,就是特别杂,像这么抓几个水团,真打在人身上也没什么力道,但用来对付玩火的丫头倒是刚刚好。 “以为有水就可以了吗?”紫衫女子冷笑一声,手一指,一道火柱喷出,竟是穿水而过。吴不赊前前后后扔出的四个大水团,都被这火柱穿透了,那火柱看似不大,偏偏遇水不熄,好像还旺了两分。 “三昧真火!”吴不赊差一点儿被火柱烧中,一时惊骇大叫。他虽然闪得急,脸上也是火烧火燎,很怀疑是不是燎出了几个大水泡。三昧真火非比凡火,乃是火中之灵,融金化水焚木焙土,普通的江河之水根本浇不息。 ------------ 第十七章 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这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期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其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嘛,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 “我没有和你开玩笑。”紫衫女子的眼光坚凝肃穆,“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你没疯,那就是我疯了,云州到人界最西北的边疆有多远你知不知道?中间又有多少妖魔兽人,你数过没有?除非云州遗族全是你这样的高手,否则就算他们个个会飞都过不来。” “正常情况下是过不来,但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紫衫女子说着从绣囊里掏出一卷丝巾展开,原来是一幅地图。 “吴兄请看,这里是我赵国最西北的水城,由水城沿神女江往西七千里,便是古城神女台,只要我大军夺下神女台,神女江就可以成为我军的粮道。然后你再往西看,这里,离雁口古城距神女台五千里,且背靠离雁峰,易守难攻,云州遗族只要到达离雁口,我大军便可出兵接应,把他们接回来。” ------------ 第十八章 象斧 吴不赊正自迷惑,忽听得耳边格格响,却是那熊大汉在捏拳头,捏得骨头格格响,脸上的神情也更加痛苦。吴不赊更奇怪了:“人家美女往xx子上涂东西,你着个什么急啊?难道想吃奶?”这时一阵风吹过,是从熊美女那边吹来的,吴不赊鼻子里闻到一种异香,心下一愣:“失魂草!” 木长生并不是认识天下所有的草木,但失魂草他是认识的,失魂草草如其名,人畜若误食,便会神经迷乱,如失魂魄。 “失魂草能让人变疯,却没听说可以美乳啊!这熊妹妹往xx子上涂什么?”吴不赊实在是想不通,而边上熊大汉的咬牙切齿也让他莫名其妙,一时好奇心大起:“这里面有戏,倒要看看。” 熊美女在双乳上涂了失魂草的汁液,面向太阳晒了一会儿,想来是要把失魂草的汁液晒干,随后便穿上衣服,沿着山溪走了出去。远远的,有一个兽人村寨,熊美女的家该是在那里。 看着熊美女的背影消失,熊大汉猛地一拳砸在山石上。痛啊!不是熊大汉喊痛,是吴不赊替他痛,吴不赊看得很清楚,那一拳下去,血珠飞溅开来,山石上更留下大大的一摊血印,熊大汉这一拳,拳头上的皮肉只怕是全都裂开了。 “大力神,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芊芊去受象斧那魔头的蹂躏吗?”熊大汉向天低吼,双目怒睁,眼角有泪流下,竟然是红色的。 “难道熊族人流泪是红色的?”吴不赊心下奇怪,不过马上就明白了,不是熊族人流泪是红色的,而是这熊大汉激愤狂怒之下,崩裂了眼眶,渗出了血珠。 “这是个性如烈火的家伙,听他这话,好像有个叫象斧的魔头要抢他的心上人,他急得撕心裂肺了。”吴不赊心下思量,“芊芊,难道就是刚才那个女孩子?老天,熊族女孩子叫芊芊,这样的名字,也亏他们取得出来,不过这熊妹妹还真当得起这个名字。”胡思乱想中,他忽地想到一事,“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到Rx房上,难道竟是要——” “不,大力神,我在你面前发过誓的。”熊大汉忽然站了起来,一双斗大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只要我熊彪活着,绝不容任何人欺负芊芊。绝不!” 最后两个字,他几乎是吼出来,在这一吼里,他显然也下定了决心,大步下坡,走的却是与熊芊芊相反的方向。 “这家伙叫熊彪,他想干什么去?难道是要为心上人去刺杀那什么象斧?”吴不赊打量着熊彪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最终看热闹的心占了上风,其实最吸引他的是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在Rx房上的举动。他猜到了,熊芊芊这么做,是想在那象斧与她交合舔她的Rx房时让象斧中毒,这么巧妙的心思,这么决绝的意志,却出现在这么柔软的一个女孩子身上,虽然是熊族女孩子,却也实在让人动容,吴不赊就是想看一看,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又怎么结束。 吴不赊跟上熊彪,熊彪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人,有身蛮力,看他后背背的一把刀,可能还会几招武功,但绝没有灵力,不可能发觉得了吴不赊。其实就算他看到了,也只是看到一只体形比较大的黑猫跟在身后,不会往其它方面想。 熊彪一直往北走,约摸走了十多里路,到了一座山下。那山颇为险峻,绵延极广,一进山,熊彪便把背后的刀拔出来拿在手里,神情也显得紧张起来,行动之间,十分谨慎小心。 “看来是到那什么象斧的老巢了。”吴不赊心下思量,“却不知那象斧是什么东西成精,本事如何?”这么想着,他忽地起心,“我何不先摸去看看?若是那象斧厉害,或者有什么了不得的法宝,先也有个提防。” 有了这主意,他便纵身赶到熊彪前面,照着熊彪走的方向。一路奔过去,翻了一道梁,吴不赊忽听得兵器交击之声,还有呼呼嘿嘿的加力声。他循声看去,但见下面是一个山谷,约摸有里许方圆,呈半月形,吴不赊能看到一边,另一边隐隐有屋角露出来,好像建有宅子。 这一面谷中的空地上,两个兽人在相斗,边上还围着三五十个兽人,上首是一把巨大无比的靠山椅。何谓巨大无比?吴不赊看了一下,那椅子腿跟吴不赊的腰不相上下了,粗上一分半分都有可能,高矮也到了吴不赊的半胸位置。吴不赊若是坐上去,那就不是坐了,横躺直躺都能躺下。这么样一把椅子,是不是巨大无比?总之就吴不赊这一生里,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椅子。 ------------ 第十九章 吹牛袋 不多会儿,象斧出来了,脸上还有些惶惧的样子,不过换的衣服却很漂亮。吴不赊算是明白了:这家伙长得粗,却很有些骚包,只不知是附庸风雅呢还是真的有修养,这个得慢慢看。反正就穿着打扮来说,吴不赊自认是比不上的。重实利而轻表象,这是奸商的本质。 “象斧,你听说过吹牛袋吗?”吴不赊本想要象斧下令放了熊彪,话到嘴边却又改了口。 “吹牛袋?听说过。”象斧点头道,“在我们这里好几百年了。”说着眼珠眨了两下,“公子是想收吹牛袋?”这粗汉脑瓜子看来也不笨,吴不赊反问他:“你觉得可行吗?”象斧嘿嘿奉承道:“公子神通广大,自然是手到擒来。” 这马屁太直接,吴不赊倒动疑了:“你既知有吹牛袋,没想过去收伏它?” 象斧的大嘴巴张了两张,有些发呆的样子,摇头道:“没想过。”吴不赊看不出他是装傻还是真的没想过,道:“吹牛袋吹的那条牛有几分蛮力,我收袋子,你替我挡住那条牛,做得到吗?” “包在我身上。”象斧应得气势十足。 “外面那熊彪也是替我做事的,你放了他吧,还有那个熊族送给你的女孩子,也是我收了。” “谨遵公子吩咐。”象斧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叫人放了熊彪,又让人去通知熊族,按照吴不赊的话,只说那个女孩子不必送来了。 熊彪进来,亲耳听得不要送熊芊芊来的话,“扑通”拜倒,千恩万谢,吴不赊挥挥手:“这些话不必说了,吹牛袋的老巢离这儿远不远?白天它会不会在巢里?” “不远,离这里不过二十来里地,但白天在不在巢里,小人却不敢肯定。” “二十多里,不远嘛,不管在不在巢里,先去看看。”吴不赊有些急不可待了,望着象斧道:“你能飞吗?”他看得出象斧有点儿玄功,不过不高,最主要的是,象斧身子如此狼亢,那体重不说千斤,五六百斤至少是有的,这样的重量,除非打通了小周天,气到脉梢,身体自然轻灵,否则是不可能飞得起来的。谁如果说想带着他飞,那完蛋了,这人脑子一定是出了毛病,不是进了水,就是被驴踢了。 象斧果然有些脸红:“我不能飞,但我脚长步快,千儿八百里,一句话的事。”见吴不赊有些不信的样子,他急了,“公子莫要不信,几年前我和北面的野羊精打过一个赌,他半飞半跳,我就撒脚丫子跑,从太阳上山到太阳下山,整整跑了一千里。” 这话太夸张了。吴不赊斜眼看着他:“难道还是你赢了?” “应该算我赢了。”象斧似乎听不出他话中的怀疑味道,只顾咧开大嘴笑:“我们说好是看谁先到邪月城的东门口便算谁赢,结果他一直没来,我回来后才知道,这家伙只顾埋头赶路,刚好碰上双丝国的小王子出猎,见到这家伙飞过,便乱箭齐下。虽然那野羊精运气还算好,逃得一条命,但全身上下少说也有十几个窟窿。这家伙还不服气,不服气也得认输,哈哈。” 看着他傻笑的样子,再看看他一双粗壮的长腿,吴不赊倒有三分信了,暗忖:“千里不说,要是赶得急,象斧一天跑五六百里估计是不成问题。”于是点头道:“那就走,我带熊彪飞,你在下面赶过来。” “哪敢要大神带着飞,我骑马好了。”熊彪慌忙摇手。 吴不赊一想,他骑马也好,这么粗壮的一条大汉,虽说只带着飞二十来里,也不轻松,而且也确实不必那么急,便点头答应了。后来细细一想,他干脆也骑马,免得在空中飞,灵力波动,引起吹牛袋的警觉。 象斧的兽兵都装备有马,不过没有什么马能驮得了象斧,吴不赊和熊彪骑马,象斧步行,扛着他那大斧子,比吴不赊以前在家里贴的门神还要威猛三分,但真正让吴不赊瞪眼珠子的是他的步子,跨大八字,一步下去,将及丈余,吴不赊的马若是小跑时,竟还赶他不上。 “这种走法,若是一天不歇气走下来,七八百里还真不在话下。老天爷,这样的人到底怎么生出来的,虽然是兽,也太野兽了些。”看着象斧大步流星的巨大背影,吴不赊瞠目结舌。 象斧一斧当先,二十来里路,说话间便到了,过一个山坳,是一片谷地。熊彪一指谷中的一座山壁,道:“大神,就在那里,那下面有个洞,吹牛袋的老巢就在那洞里。” ------------ 第二十章 丝人神箭 这丝人二十来岁年纪,单单瘦瘦,个头比吴不赊还要矮半个头,眉眼不是很英俊,却活泼泼的十分灵动。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绸袍,双手飞快地动着,不时变一样东西出来。他的嘴巴也特别活泛:“这位客官想要变什么?镯子?您看好了,变!这不就出来了!有玉的有裴翠的,您想要哪个?什么,那位客官,您说要什么?戒指?能变。您看好了,变。” 随着话声,各种各样的东西在这人手上时现时灭,快得异乎寻常,让人眼花缭乱。吴不赊能感应得出,这人身上有点儿玄功,但这人变东西,绝对不是用的玄功,就是手快。 这人的戏法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也吸引了象斧。象斧看得有趣,哈哈大笑,他的笑声像打雷,再加上山一样的身材和门板一样的斧头,边上围观的丝人纷纷走避。没了看客就没了生意,那丝人瞟了一眼象斧,眉头一皱。象斧却没在意,反而凑过去,道:“真的什么都能变吗?” “你想要变什么?”这丝人语气淡淡的,也不看象斧,只是把手里的东西变来变去,戒指突然变成支笔,笔一弯,变成只青蛙,青蛙呱呱两声,突然变成了一朵花。 象斧牛眼瞪得溜圆,几乎贴到了那丝人的手上,却还是没看清那丝人到底是怎么变的。他嘴里啧啧有声:“还真是奇怪,到底怎么变出来的?本公子还真就不信了。”突地把肩头的巨斧往那丝人面前一伸,“走这半天,肚子也饿了,你把这斧头给本公子变成只鸡腿来看看。” 这话像是顶牛了,那丝人抬眼看着他,象斧其实是不服气,并不是顶牛,见那丝人看他,哼了一声:“怎么,变不出吗?什么都能变,这可是你说的。”这话倒真是顶牛了。那丝人本来就矮瘦,又是坐着,与象斧一比,就仿佛大狗熊边上盘了只小黄鼠狼,可那丝人看象斧的眼光里却没有半点畏惧,两眼微凝,反而发出刀锋一样的光芒。 “这丝人有趣。”吴不赊也不吱声,坐大青牛背上静静看着。 那丝人不怕象斧,象斧当然更不怕他,用挑衅的眼光瞪着他:“你到底是能变还是不能变吧?要是不能变,自己说一句,先前是放屁,本公子也不为难你。” “能变啊,怎么不能变?”那丝人突然笑了,“客官你看好了,这就给你变。” 象斧的巨斧是平伸在那丝人面前的,那丝人口中说话,左手伸出来,掌心向下放在斧面上,喝一声:“变。”手一翻,掌中突然出现一条青色的小蛇,随着他掌势,小蛇向上窜出,其势如电,射向象斧头脸。 象斧大吃一惊,往后急退,身子立定,小蛇却不见了。那丝人还是坐在那里,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客官,刚才的大鸡腿看见了没有?” “岂有此理。”象斧勃然大怒,风度也不要了,往前一跨,巨掌兜头便抓,“敢戏弄本公子,我捏死你这小毛毛虫。” 丝人是蚕的后代,说丝人是毛毛虫,是对丝人最大的侮辱。那丝人脸上变色,眼发锐光,忽地飞身而起,一掌向象斧脸上打去。象斧身子粗壮,反应可不慢,那丝人身法虽快,想打中他也没有可能。象斧不闪不避,反手便捞,以他的巨灵掌,真要是捞住了,那丝人的骨头只怕都要给他捏碎。 那丝人见象斧反应快,不敢打实,在空中翻一个跟头,避开象斧的手,脚尖挂向象斧左颈,脚到中途,寒光一闪,露出一点刃尖。他鞋尖竟藏有暗器。 象斧没看到暗器,却惊讶于那丝人的灵活,口中“咦”了一声:“你这小毛毛虫,还蛮灵活嘛,看你往哪里跑。”反臂便砸那丝人踢出的右腿,虽是手砸脚,可怜,那丝人的大腿也未必有象斧的小臂粗,这要砸上了,怕得断做七八截。 那丝人早就变招,却不逃跑,只是在象斧身边穿来穿去,灵活得像只猴子。象斧一只手捞不着,恼了,把大斧把地下一戳,双手来捞。 吴不赊在一边看着好笑:“这大狗熊,捞鱼呢,可惜你那网粗了点儿。” 不出吴不赊所料,象斧捞了半天,连丝人的半片衣角都没捞着,转得几圈眼有些花了,反被那丝人在身上打了两拳踢了一脚。象斧皮粗肉厚,打两拳只当挠痒,至于那一脚,其实是丝人躲避象斧时的一个动作,借着在象斧的腰上一踹,身子翻开,用的是脚底,鞋尖的暗器没用上。不过就算鞋尖踢一脚,用处估计也不大,熊彪扎扎实实的一刀还让象斧的手臂硬架下了来,丝人鞋尖那寸把长的暗器能有什么用?能不能扎穿象斧的厚皮都难说。 ------------ 第二十一章 威阳草 他看到了什么东西呢?是一株草。这草有个名字:威阳草。 顾名思义,威阳草就是用来助阳的,就吴不赊所知,草木类助阳药物中,威阳草堪称第一。吴不赊确信,除非邪月王那玩意儿彻底给切掉了,否则必能兴阳。邪月王能行了,自然不必再杀女人,曾珠儿入宫也就没关系了,她不想入宫也行,作为治好邪月王的功臣,吴不赊提个小小的要求,留下曾珠儿,也完全不成问题。 不过吴不赊不知道邪月王阳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所以这会儿也不敢打包票,只对曾继祖道:“我有个方子,也许治得好邪月王的病,好了他就不杀人了,你们先别急,我入宫看看。” 吴不赊采了一些威阳草,回头又进了邪月城,找了间客栈住下,再找间药店,买了几味草药,与威阳草一起配成丸子。但他不能就这么揣着药直闯王宫,邪月王不是土地主,是个人献药都敢吃,要查要问要试,乱七八糟一通下来,黄花菜都凉了,想要快,要找特别的路子。 吴不赊打听了一下,有个乌国舅,妹子是邪月王的宠妃,以前邪月王行的时候,乌美人后宫专宠,后来邪月王不行了,其她后妃都杀了,乌美人却仍能留得性命,可见乌美人在邪月王心中的份量。乌美人得宠,乌国舅得势,这一年邪月王不去乌美人房里,乌国舅也就失势了,尤其担心万一哪天邪月王冒邪火,一刀杀了乌美人,他就彻底完蛋了,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找他献药,通过乌美人的手,药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邪月王嘴里。 吴不赊找到国舅府,见到了乌国舅。乌国舅三十来岁年纪,高个子,长条脸,面白无须,算得上是个美男子,不过神色有些灰败。听说有吴不赊有壮阳的奇药,他脸上多了一丝神光,道:“真的有奇效吗?” “一试便知。”吴不赊一脸自信,“我这威阳丸,壮阳天下第一,哪怕就是个半死人,服了威阳丸,落气前他也要翘三翘。” 他话说得满,乌国舅脸上神色又亮三分,当场找了人试,果然神效。乌国舅还不放心,亲自试药,一丸下去,连御八女,裤子没系稳就抓住吴不赊欢叫:“果然神药!先生立刻随我进宫,把药献给大王。” 吴不赊随乌国舅进宫,乌国舅找到他妹妹乌美人,以最快捷的途径把药送到了邪月王嘴里。说是跟乌国舅进宫献药,其实一切都是乌国舅经手,吴不赊只是在一边等着,如果药有效,邪月王当然要召见吴不赊,药无效,乌国舅自然要找个替死鬼,那就要砍吴不赊的脑袋。 吴不赊并不怎么担心,安心等着,王宫中高手侍卫太多,他也不敢化猫乱闯,否则到真想去邪月王的后宫中看看,尤其想看看那个乌美人,后宫专宠,不知美到什么程度,还真是让人神往呢。 有小半天,乌国舅一脸喜色的来了,后面还跟着太监,吴不赊一看他脸色就知道成了。那太监果然是来宣他见驾的,献药有功,要重赏呢。 邪月王四十来岁年纪,小眼睛,大肚子,矮胖粗壮,吴不赊偷瞟了一眼,心中暗叹:“这矮胖子脸发红眼发春,看来刚从乌美人身上下来,唉,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了牛屎上。”邪月王可不知吴不赊暗里在骂他,正高兴着,当场封吴不赊为威阳侯,专司给他练威阳丸,又赏了吴不赊黄金五百两,以充药资。 “威阳侯?你大爷的,我这个侯,就专管你的小弟弟吗?”吴不赊暗骂,但黄金他喜欢,也不客气,照单全收。他早已想好说辞,说威阳丸练制极难,练一丸,需要七七四十九种药材,所以他不能呆在邪月城里,要满天下去找药。又说城外曾家村有一味药,其药忌阳,男人不能碰,需得纯阴之女以舌尖采之,所以请邪月王不要再在曾家村一带选秀女,否则他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采药,威阳丸就练不成了。 他鬼话连篇,把邪月王唬得一愣一愣的,满口答应,曾家村划为吴不赊的药莆,不交粮不纳税也不在村里选秀女。邪月王又给了吴不赊一面金牌,但凡邪月国势力所及之处,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吴不赊采药,如果是在邪月国之外,只要是吴不赊需要的药,报上来,邪月王出动大军抢也要给他抢来。 他这一番许诺,可又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下感叹:“出动大军去抢?嘿嘿,为了他小弟弟的性福生活,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呢。”嘴里自然是大声应诺,保证源源不断地把威阳丸给邪月王送进宫。 ------------ 第二十二章 轻红 听了她这话,鹿家兄弟双弓齐扬,动作整齐划一,奇快无比,只一闪,两把弓已张如满月,两点冰冷的箭尖牢牢指定了叶轻红。 “不要射。”吴不赊摆了摆手,望着叶轻红道,“叶小姐,你这是什么意思?曾小姐的事是误会,你该是已经清楚了,怎么还要喊打喊杀的?” “珠儿的事是清楚了,但你给暴君治病,还做了暴君封的官,那便该死。”叶轻红不依不饶地道。 这纯粹属于不讲理了,吴不赊苦笑不已,斜眼向叶轻红扫了两眼,只觉她脸尖乳翘腰细臀圆腿长,实是个绝色的美人坯子,偏偏却要做出一副横眉怒目的模样。吴不赊叹了口气:“这邪月国这么多官,难道你都要杀了?” “那我不管。”叶轻红摇头,“我杀得一个是一个,休要罗嗦,上来领死吧。” 象斧恼了,怒吼一声道:“你这丫头,既不知死活,看本公子一斧头把你劈成两半。”大步跨出,兜头一斧劈下。 巨斧临头,叶轻红不闪不避,直到斧头离着她头顶不过尺余,她身子始动,往左一闪,同时前扑,长剑“刷”地一下指到了象斧喉前,其速如电。 象斧吃了一惊,巨斧来不及收回,若是后退闪避,便会被叶轻红抢到先手。这家伙好面子,一招被个女孩子逼退,他拉不下这脸,于是咬牙冒险,身子微微一斜,闪开喉头,同时间手腕一翻,巨斧横里扫过去。这一来,叶轻红固然可以一剑刺伤他,但若闪避不及,被他的巨斧扫上,那娇俏俏的身子必然会被一劈两半。 这是以命搏命的打法,这样的一个巨汉,却用这种招法对付一个女孩子,颇有点无赖的味道,但象斧也实在没办法,像他这种巨汉,其实适合于千军万马的战阵,单打独斗,实非他所长。叶轻红当然不肯和象斧拼命,象斧才一变招,她早已闪开,一剑刺向象斧的右耳。象斧的斧头再兜转回来,面前又没了叶轻红的身影,却闻得脑后生风,叶轻红的剑尖已到了他脑后。 象斧虽然力可拔山,斧大如桌,但十余招过去,却被叶轻红逼得束手缚脚,团团乱转,怒吼如雷。眼见叶轻红一飘一转,剑尖突地刺到了象斧的左耳后,象斧的斧头无论如何也不及收回,鹿银弦一箭便射了出去。 叶轻红虽与象斧相斗,一直分神留意着吴不赊三人,尤其是鹿家兄弟手里的弓箭。鹿银弦箭一出手,叶轻红立即回剑,翻腕一格,把射到面前的箭格飞。 鹿银弦箭一出手,再不停留,连环箭发,刹那间连射七箭。鹿金弦也同时放箭,鹿银弦射了七箭,他也射了七箭,两兄弟的箭技,不相上下。 像叶轻红吴不赊这样的玄功高手,最怕的是战阵中的乱箭,像鹿家兄弟这样正面放箭,箭手少的话,想射中功力到了一定程度的玄功高手,基本没有可能,但鹿家兄弟箭技惊人,虽然射不中叶轻红,却也逼得她不住格挡闪避,再也递不出招去。这会儿反倒是象斧多了几分君子风度,不但不肯上前夹攻叶轻红,反而嘟着嘴看着鹿家兄弟,明显是不乐意鹿家兄弟帮手。 吴不赊其实也并不想这样的小美人给一箭射死了,见射不中叶轻红,他微微一摆手,鹿家兄弟住手不射。吴不赊嘻嘻一笑:“丫头,知道厉害了吧?我这狗官还真不是你杀得了的,赶快回家去,要不然老爷我恼了,抓你到衙门里,脱了裤子打屁屁,到时别哭哦。” 他语含调笑,叶轻红俏脸微红,眼中怒气更甚:“你叫他们再放箭啊!狗官,箭射完了,你的死期也就到了。”她这么死缠烂打,吴不赊有些恼了,嘿嘿一笑:“是吗?”忽地纵身而起,身到中途,手中已掣出兵器,左手曲尺,右手短斧,曲尺护胸,短斧兜头便劈。 “找死。”叶轻红和先前对着象斧一样,不闪不避,长剑一抖,迎面疾刺,直指吴不赊前胸。问题是,吴不赊不是象斧,他左手曲尺一拐,斜架叶轻红长剑,右手斧便到了叶轻红头顶。叶轻红一招不敢用老,剑随身变。吴不赊一招抢得先手,跟着变招,仍是尺守斧攻,刹那间拼了十余招,吴不赊却渐落下风。 吴不赊身上有来自追风门和黑七及木长生的三套武功,论招式之精妙,追风门功夫最强,但吴不赊自从身上有了妖气,便不再带剑,而且就算他用剑,也斗不过叶轻红。追风剑虽然博大精深,可惜他是自学的,半桶水都不到,跟叶轻红斗剑,纯粹找死。他身上最强的,是灵猫爪,不过黑七的功夫诡异毒辣,上抓头脸下掏阴,对付男人管用,对付女孩子就有些拿不出手,尤其是美女。掏阴?流氓。抓脸?你比流氓更流氓。美女对脸蛋的看重,更甚于身体,竟然要抓破美女的脸,较之禽兽你还要返祖三分啊! ------------ 第二十三章 缩阳 叶轻红正在空中顿足,哑着嗓子叫:“没有了,没有了,真的没有了。”说着,还把手中的竹筐倒过来。 “什么东西没有了?”吴不赊心下奇怪,眼一扫,在几个难民手中看到了铜钱,明白了,原来叶轻红在这里发善心,施舍铜钱。只是难民太多钱太少,争抢之中,还把她抹了个大黑脸。 见竹筐真的空了,难民散了多半,但也有不肯走的,还眼巴巴地望着叶轻红,远处还有刚得了信的难民正往这边赶。 “居然散钱,吃了这顿,下顿怎么办?这傻丫头。”吴不赊暗暗摇头。 此时,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从吴不赊身边奔过去,小男孩约摸五六岁,小女孩大些,可能有八九岁了。小女孩牵着小男孩,小男孩走不动,小女孩给他鼓劲:“弟弟,再加把劲,仙女姐姐还在那里呢,拿了铜钱,我们就可以买包子吃了。” 原来是听到风声来领铜钱的。小男孩走不动,听到“包子”两个字,猛地又加快了脚步,不料一个踉跄,“扑通”摔了一跤,“哇”地哭了。 “弟弟不哭,仙女不喜欢爱哭的小孩,看见你哭就不给你钱了。”小女孩扶他起来。小男孩摔得有些重,裸露的手肘处破了皮,有血渗出来,痛得直吸气,却被小女孩吓住了,不敢哭,抽泣着道:“小杰不哭,不哭。” “来,姐姐背你。”小女孩把小男孩背了起来。小男孩瘦瘦的,估计可能二十斤都不到,但小女孩也瘦,只是高些,比小男孩重不许多。她背着小男孩,踉踉跄跄地往叶轻红那边走。 “大家都散了吧,我真的没钱了。”见还有人不肯走,叶轻红又晃了晃空竹筐,还在筐底拍了两下。小女孩也听到了这话,身子踉跄了一下,站住了,似乎有些犹豫,却终于还是迈步向叶轻红走过去。那瘦小的脚步,有一种绝望的坚持,走得两步,一个踉跄,一跤栽倒。 “姐姐,姐姐。”小男孩伸手挽她起来,小女孩眼里已含着泪水,眼见便要掉下来。 “姐姐,你很痛吗?不要哭,你哭神仙姐姐就不给钱了。” “姐姐不是痛,我们来晚了,仙女姐姐没有钱了。”小女孩说着,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姐姐不哭,姐姐不哭。”小男孩帮她擦泪,“你很饿是不是?别怕,小杰可以吃,你和娘吃了小杰吧。” “小杰,不许说这样的傻话。”小女孩猛地捂住他嘴:“姐姐绝不会吃你,娘也不会吃你。” “没关系的,小杰不怕。”小男孩摇头,“村里的小五子他们不都是被人吃了吗?不过我不要易子而食,别人吃我会痛,姐姐,你吃我的时候轻点儿,我怕痛。” 隔着有数十步,但吴不赊的耳朵很尖,小男孩说的每个字都清晰地钻进了他耳朵里,他自认是个心硬的人,这时候心脏也猛地缩了一下,好像被针扎着了。 “老大,你去买两笼包子给这姐弟俩。”吴不赊摸出一块银子递给鹿金弦。鹿金弦接银子的时候,吴不赊注意到他的眼眶也红了,便是象斧等三个厚皮的家伙,脸上也都有不忍之色。 鹿金弦买了两笼包子,拿给姐弟二人,姐弟俩立时欢呼起来,小男孩一手拿着一个包子,小女孩却将其它包子一起包了,牵着弟弟往回走。远远的街角处,倒着个女人,该是姐弟俩的娘,估计是饿昏了。小男孩把包子往她嘴里塞,两口包子下去,那女人慢慢地爬了起来,带着姐弟俩远远地向吴不赊等人叩头。 吴不赊担心边上的难民抢小女孩的包子,一直看着,见那女人带着姐弟俩向这边叩头,他摆了摆手,转身走开。不料刚转身,却见叶轻红走了过来。一见叶轻红,吴不赊眯着眼睛便笑了,道:“叶小姐,别来无恙啊!对了,你身上的虱子捉掉没有?”叶轻红脸一红,瞪他一眼,把竹筐挡在了胸前,咬咬牙道:“我们先前的过节一笔勾消,我问你,你身上有钱没有?” “一笔勾消?真大方啊,好像一直是你喊打喊杀吧!”吴不赊呵呵笑道,却也不生气,“有钱怎么着?想借钱?可以,不过得有什么抵押才行,要不我可信不过你。” “我不借钱。”叶轻红摇头,一指周围的难民,“你看见这些难民没有,他们背井离乡,境况非常惨,有的已经易子而食了。你若有钱,发发善心,多少施舍两个,救救他们吧。” “你倒是一片善心啊。”吴不赊笑道,“不过像你那样撒钱好像不行,难民太多了,你救得了一个也救不了十个。” ------------ 第二十四章 公主 桑刀儿连夜进城,鹿家兄弟第二天也进了城。出邪月城时他们是易了容的,后来洗去了,吴不赊担心栖凤城的人认出他们,所以又给他们易了容。其实就是找点草药把肤色改了一下,涂两张黄脸,弄得像两个痨病鬼。象斧去贴布告,叶轻红依旧安排照顾难民,男打猎女采摘。虽然猎物少了许多,叶轻红心里倒是不急,有时想到吴不赊的诡计,一城人,背着米,排着队,来治阳痿,忍不住就又羞又笑,暗叹:“这样阴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难怪师父说,最要提防那种眯着眼笑嘻嘻的家伙,还真是没错。” 第二天一早,鹿家兄弟动身不久,桑刀儿便回来了,他照吴不赊吩咐,在栖凤城所有的水井里都投了缩阳丸,除了那些特别偏僻的,不会有多少遗漏,尤其是那些屋宇华丽的大户人家,绝没有错过一户。 象斧贴了布告,然后在镇上租了个大院子。当天就有人来看病,是小镇上的居民,吴不赊治了十来例,收了百来斗米。第二天人就多了,来了几百个,都是来自栖凤城;第三天人更多,一上午就来了上千人,把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 吴不赊早有准备,桑刀儿在镇口发竹签,所有人按竹签上的号排队,象斧叫号加维持秩序,叫到的人到鹿家兄弟处交米,再到叶轻红处领威阳丸。吴不赊是存心的,一个个大男人,领的都是治阳痿的药,把叶轻红羞得,脸上就像蒙了块红布,一天没变过颜色。 吴不赊自己做什么呢?稳坐钩鱼台。象斧每叫到一个人就会问,就是领药还是坐诊,若要威阳侯坐诊,诊金十两银子,药费另计。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一般的小老百姓出不起,出得起十两银子的,那就是年猪一个品系的,磨刀霍霍,等的就是你。当然,年猪也看肥瘦,这个吴不赊拿手,他把药费分两种,一种是一瓶药十两金子,另一种是一瓶药百两金子。你说贵?这可是专贡邪月王的御药,一丸下去,石龟都要抬头,别说你个人龟了。 吴不赊的一根舌头,活人说得死,死人急得跳,又戴了个威阳侯的大帽子,谁不信服?而且有钱人娇妻美妾多,下面那玩意儿看得重,也舍得花钱,再被吴不赊一忽悠,自然就有人信,前后十天左右时间,百两金子的年猪,杀了十多头,十两金子的,杀了近两百头,三千多两金叶子入袋。至于一丸十斗米那种,两万有余,以至于要专门租了粮仓来存放。 十天后,人终于少了下去,吴不赊也捞得心满意足了,心情愉快,看见叶轻红也就不那么讨厌了:“傻丫头,这回看到了吧,好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但做好事也要脑瓜子灵活。像你那样,救不了几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我呢,不但救了人,还捞了钱,惠人利己,这就叫本事。” “公子智慧如海,轻红拜服。”叶轻红发药的地方就在吴不赊隔壁,吴不赊捞了多少钱,她一清二楚,目瞪口呆之余,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美人送上的马屁格外叫人受用,吴不赊心中畅快,看着叶轻红身材喷火,俏脸红红,可就起了淫心,嘿嘿笑道:“对了,一直忘了件事,还没有验货呢。” 这话一出,叶轻红一张脸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吴不赊心中的火越发突突直冒:“脱衣服啊,怎么着?想赖账?”他伸手托起叶轻红的下巴,叶轻红不敢抗拒,脸抬起来,眼光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只是低声求道:“公子……我……” 她的下巴不是特别尖,肉肉的,滑滑的,吴不赊手往下移,顺着脖子滑下去,落到锁骨处,那种丰腴的肉感,从指尖处似乎能一直传到心尖子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叶轻红却仿佛承受不起,她踉跄了一下,身子勉力站稳,全身的力量却似乎都消失了,声音若临死之前的哀鸣:“公子,不要……” “不要什么?我又不做什么,只是验货,不行吗?收货验货,这可是规矩。”吴不赊嘿嘿笑着,说什么验货,那笑声里的淫荡之意,二傻子也听得出。 他手指下移,沿着乳峰爬高,叶轻红有本钱,山势陡,手指慢慢爬,一路风光无限。眼见到了峰顶,叶轻红全身都在轻轻颤抖了,吴不赊的手指却突地拐弯,不直上峰顶,却绕起圈来,一圈一圈,叶轻红身若火焚,心若蚁爬。吴不赊突地屈指一弹,正弹在乳珠上。这是黑七当年玩女人的绝技,淫娃荡妇也经不起这七圈一弹,更别说叶轻红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叶轻红“啊”地一声尖叫,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间被抽得干干净净,身子一软,吴不赊手一带,便倒在了他怀里。 ------------ 第二十五章 圣女 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 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前有飞云江,后有飞云山,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南北长约七八十里,宽约三四十里。纺锤的尖,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飞云山终年积雪,高极险峻,飞鸟难渡,魔族要攻打云州,只有横渡飞云江,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要摸上这个尾巴,必须先横渡飞云江。魔族渡江,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 飞云关高十丈,长百余丈,全以麻石砌成,险峻不说,选址也极为刁钻,离岸百多丈,刚好封住山口。魔族进攻,在船上,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可一旦上岸,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白痴也知道有多难。就算顶住了箭雨,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不等站稳脚跟,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当然,关中铁骑冲出来,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可百丈的距离,铁骑瞬息便至,两军混到一起,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而上岸的小部队,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 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千载岁月中,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便是雪灵国,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但没有成功过一次。飞云关,横江的铁锁,不倒的雄关,就是因为这座关,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写下了千年的奇迹。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其实就是飞云关,而不是云州城。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当然,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终于看到云州城了。”事前想着千难万难,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 “公子,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只有云州才有?”叶轻红好奇地问。 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以侍婢自居,便又改口叫公子了。吴不赊没去管她,也没想要她改口,说实话,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你想啊,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你却去调戏人家,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叫公子嘛,嘿嘿,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理所当然。 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但随即一想,没必要,反正他们是兽人,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让他们呆在雪灵国,不知道真相还好些,如果知道真相,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而象大嘴这张嘴嘛,不是万一漏,根本就是个筛子,到处漏。 “这味药啊,嘿嘿。” 吴不赊眯眯地笑,“说起来还真是少见,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只要找到了,哈哈,咱们就发财了。” “公子还不够发财啊?”象斧撇了撇嘴,“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 “哞!”大青牛哞了一声,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没有谁会嫌钱多的。”吴不赊哈哈一笑. “云州城你们进不去,就不要去了,在山下的城里等我,我找到了药,自然会出来找你们。” 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口气很大,叫灭云城,与飞云关隔江相对,不过对峙了近百年,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灭云城苍灰的城墙,倒有些像怨妇的脸,憔悴苍老。 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市面繁华,人心安定,不过构成很复杂,各类兽人都有。其实在魔界,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其他地方都很混杂,尤其是立了国的,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象斧一行人进城,城门xx交了进城税,也就没受什么刁难。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他外形不是兽人啊。吴不赊神色自若,下巴微抬着,趾高气扬,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这世道,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当然,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若只是他一个人,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隔一条江就是顽固、可恨的人族。 ------------ 第二十六章 艳福 “这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孩子。”吴不赊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他本来是故作庄重,但与颜如雪一对,心中却是一片晶莹,好像给水洗过一般。“圣殿第十九代弟子颜如雪恭迎特使。”颜如雪俯身为礼,其声空灵清脆,如风过帘栊,玉佩丁当,吴不赊慌忙还礼。 迎入圣殿,颜如雪与四大长老客座相陪,吴不赊说了天庭与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的歉疚与抚慰,以及盼望云州遗族回归及西门紫烟的计划,当然是以赵国的名义。 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表示了感谢,还表示事体重大,急切间难以决断,千年间特使第一次来到云州,这样的大喜事,当使全族皆闻,因仓促之下不及准备,请吴不赊谅解,稍后当有一个盛大的仪式,恭迎特使。说了一会儿话,都是那种场面上的对答,四大长老在过了最初的激动之后,都显得心事重重。颜如雪年纪虽轻,却淡定得多,语气温婉,空灵纯净,与她对话,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随后以吴不赊远来辛苦为由,请他暂去休息。在圣殿左近为吴不赊清出了一座宅子,除了数百名士兵,更有两名白衣女子随身护卫。这两名女子都有四五十岁年纪,从称呼来看,该是颜如雪的师叔辈,也就是上一代没练成心眼的六大弟子中的两个。入住圣殿之旁,又出动这样的人物来保护吴不赊,可见圣殿对吴不赊的重视程度。 “我的身份至少没被怀疑,但会不会跟着南归,那就难说了。”吴不赊心下思量,“万木向南低头的事,可能会起点作用,只怕不会太大。”但该做的已经做了,他已经尽了全力,云州遗族若不肯南归,他也没有办法。他又想到了颜如雪:“这云州遗族的圣女,不知道可不可以嫁人。要是可以嫁人,她这样的女孩子,却要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啊?”搜遍记忆,无论是他自己的,还是黑七、木长生的,所有记忆里,竟找不到一个能与颜如雪般配的男子。 晚间,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设宴给吴不赊洗尘。对于南归的事,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之间肯定有过争议,虽然嘴上根本不提南归这件事,但吴不赊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他当然也不会提,所谓无欲则刚,他心中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倒是言笑晏晏。他见多识广,颜如雪等人对现在人界所有的一切又充满了兴趣,争相提问,倒是一席尽欢。 席间颜如雪起身了一次,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因为他搞不清颜如雪的有目如盲是不是真的看不见,如果真看不见,心眼能看见东西吗?如果心眼能看透人眼却看不到表面的东西,颜如雪行动之际,是不是要摸着走,或者是由弟子侍女之类引导?这一留意,他发现了件奇事,颜如雪袖中竟藏有一只鸟,麻雀大小,但明显不是麻雀,通体雪白。颜如雪走动之际,这只鸟或前或后,竟是在给颜如雪引路。 “把自己眼睛练瞎了,却用鸟眼来代替,高明啊。”吴不赊暗暗感慨,“却不知那鸟是公的还是母的?颜如雪洗澡的时候,它会不会偷看?”吴不赊有过化身为猫调戏林微雨的经历,一看到那鸟与颜如雪寸步不离,首先便想到这一点,虽然这么想有些心理阴暗,但没办法,他就是一个这么猥亵的人。 特使北来的事早已传了出去,而不论有什么样的争执,对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来说,特使北来,都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件,告祭宗庙,通报万民。随后数天里,一连串隆重而繁琐的礼节弄得吴不赊眼花缭乱、疲惫不堪。吴不赊不好溜出去,但却可以用游赏云州风物为名,公然去城里闲逛。他最想听到的话也听到了:难怪所有的树木都转头向南,原来是特使要迎我们南归啊。 “看来没人知道是我弄的鬼。”吴不赊心下暗笑,但是否南归,却没有结论。到城里的任何地方,都会听到热烈的争执,有些还是激烈的争执,却没有任何一方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支持回归的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争执到最后,不分高下的时候,颜如雪就会给抬出来:相信圣女,圣女的心眼一定会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一点,是众口一词。 在城中呆了几天,吴不赊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在云州遗族的心里,圣女是全知全能的,是绝不会犯错误的。但吴不赊与颜如雪相处这几天,却没有觉得颜如雪有什么特异之处。颜如雪每天都会和吴不赊见几次面,聊一段时间,她对人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兴趣,什么都问。好多时候,吴不赊都会产生一种错觉,他面对的不是什么云州遗族的圣女,而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妹妹,娇俏清纯,又善解人意,和她在一起,哪怕呆一整天也不会觉得气闷。在她面前,自己心中特别得空灵,特别得淡,没有火气,没有欲望,没有烦恼,就像阳春三月坐在桃树下,沐浴着春风,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除了这一点,吴不赊感觉不到有什么特异之处,无所不知的智慧,洞察一切的慧心,神鬼莫测的机巧,惊天动地的神功,什么都没有。有时候,吴不赊甚至想出手试一试,突然出手偷袭,看看颜如雪有什么本事应对。可颜如雪那看不见东西的明眸对他轻轻一笑,他突然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时,颜如雪的背影必已消失半天。 ------------ 第二十七章 推倒 “她为什么这么激动?”吴不赊心念电转.“鸡族,难道她和鸡族有关系?” “是啊。”象斧道.“我可打听清楚了,雪灵国和飞雾国年年去雄鸡原打猎,不是猎动物,是猎人,猎五大鸡族的人,然后在每年的秋季,两国以猎来的鸡族武士相斗,名为斗鸡。热闹着呢,公子,反正我们在这鸟城里住得也憋气,不如去看斗鸡吧。” “看斗鸡,行啊!”吴不赊对看斗鸡本身没什么兴趣,说起来,他对任何热闹感兴趣的都不是热闹本身,而是热闹带来的商机。斗鸡也好斗人也好,他兴趣都不高。这会儿之所以答应,有俩原因:一是把象斧带出城,免得在城里闹出事来,引起官府的注意,给将来作内应带来麻烦;二是刺丽古怪的表情引起了他的好奇,说斗鸡就变脸,看斗鸡会怎么样呢? 既然要去雪灵城看斗鸡,街也就不逛了,买了辆马车,叶轻红、刺丽坐车,吴不赊骑牛,鹿家兄弟几个都骑马。只有象斧吃点儿亏,骑的是自己的两只大脚板,没办法,这世上就找不到他能骑的马。众人一路赶往雪灵城。雪灵国人口不是太多,两百多万,但占的地盘特别大,相对于邪月国也小不了多少。 灭云城到雪灵城,竟有一千五六百里,中间要穿过七八座城池。马车慢,走了将近十天才到雪灵城,倒刚好赶上斗鸡大会。雪灵城虽是雪灵国的都城,城池却不是很大,大约只有云州城一半的规模,人口估计也不到十万。不过由于举行斗鸡大会,来看斗鸡的人不少。不但有雪灵国的,甚至周围一些魔国也有不少人闻讯而来。看热闹的、做生意的,至少进来三四万人,把一座不大的雪灵城挤得满满当当。 放眼望去,满大街到处都是人,热闹非凡。象大嘴几个都是好热闹的,看见人多就傻乐,也不知乐什么。吴不赊懒得看他们几个的嘴脸,倒是一路留意刺丽,那小小的眉眼间一直笼着一层忧色。吴不赊也不问,可以肯定,刺丽必然与鸡族有关,如果她不是鸡族人,那就是鸡族有与她关系亲近的人。说起来吴不赊特别后悔,那天撞到刺丽洗澡,只顾盯着人家xx子看,却忘了看看屁股。也不对,严格说起来,屁股也看了的,只是把屁股上的尾巴自动过滤了。当时要是留了神,从刺丽的尾巴上,该可以判断出她是不是鸡族。后面可就没机会了,沿路叶轻红两个也洗澡,也许是那天洗澡被偷看,两丫头留上了神,每次洗澡,都是一个洗一个把门,再没给过吴不赊机会。吴不赊也不好去问叶轻红,他担心问得不好,惊动了刺丽。雪灵城每年都会举办斗鸡大会,可能是举办的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因此虽然拥进雪灵城的人多,都还能找到住宿的地方。 有不少人家干脆就拿自己家的院子出租。吴不赊一行人在城东租了个独院,小小一个内外两进的院子,一天的租金就要一两银子。贵啊,拿鹿银弦的话来说就是:贼贵。不过吴不赊还是毫不犹豫地租了下来。特意租这种内外两进的院子,他有目的,他确信,刺丽身上有秘密。如果有机会,她就会有所行动,那就有了揭开她身上秘密的机会。 象斧四个住外进院子,吴不赊和两女住里面。内进有一正两厢三间房,本来刺丽都是和叶轻红住,这会儿却说要一个人睡,吴不赊装做不知道,心下却是暗喜:有戏。托言路上有些累,刺丽早早就睡下了。吴不赊进屋,坐床上练功,竖耳朵留意着刺丽房里的动静,突地想到一事:“不行,傻丫头功力不低,刺丽穿窗出房,要是被她发现了,戏就没法唱了,得先封住傻丫头的嘴。” 吴不赊住正房,叶轻红和刺丽一左一右睡两边厢房,吴不赊下床,就从地底下钻过去。叶轻红还没睡,盘膝在床上练功。吴不赊虽然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刚一露头,还是立马被叶轻红发觉了。叶轻红的剑就放在床边,她反手就握住了剑柄。吴不赊脑袋先钻出来,急忙把手指头放到嘴边轻嘘一声,运玄功凝音成丝,送入叶轻红耳中:“别出声,小心惊醒了小丽。” 叶轻红看清是吴不赊,一愣,再听了他这话,不知想到了什么,刹那间满脸通红,惊慌失措地想站起来,却又改了主意,猛一下钻进被子里,把整个身子紧紧裹住,双手还死死地攥着被子边缘,脸也遮住半边,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受惊的小兔子,又羞涩又紧张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这个突兀的举动,倒把吴不赊弄呆了,伸着个脑袋傻看着,都忘记把整个身子拔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明白了,一时间哭笑不得。天地良心,钻过来那会儿,他真的没往那方面想,但叶轻红这么一弄,反到勾起了他的色心,一时小腹发热,脑袋往前一伸,整个人就到了床边。 ------------ 第二十八章 美女相求 吴不赊等的就是九斤丽出口相求。他路上盘算过,九斤丽作为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虽然族破家亡,但真想把她像一般的丫环一样收在房里,还是有些难度的,可如果救了九斤丽的哥哥,承了这个大人情,这小美人就飞不出他的手掌心了。她虽然还略小了一点儿,可收在房里两年,嘿嘿,小美人绝对会是个迷死人的大美人。 另一点,明年云州遗族要进魔鬼沙漠,过了雪灵国那一关还不算,还要过雄鸡原,有了九斤丽兄妹引路,方便会是大大的。救她哥哥,是一举两得啊!不过奸商精明得很,虽然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吴不赊却没有马上答应,反而微微沉吟起来。 九斤丽哪有他这样的奸商心机,见他不答,抬起头来,清汤挂面的小脸上泪珠儿滚滚,可怜巴巴地看着吴不赊,真正是我见犹怜啊。叶轻红素来就是滥好人的,一见九斤丽这模样,她眼眶马上就红了,也在边上求道:“公子,你帮帮小丽吧,可怜她家破人亡,就一个哥哥眼见还……” 她没有说下去,九斤丽泪珠已是滚滚而下。吴不赊忙道:“你莫哭,莫哭。这样吧,你起来,到房里把你们的事说清楚,你既然叫我一声公子,能帮的我自然一定会帮。” 先小小打个钉子,你叫我公子,咱两个有关系我才帮的,到时你哥哥救出来了,嘿嘿,想来你也不好意思反口说咱们什么关系也没有,拍拍屁股跟着你哥哥走吧!“谢谢公子!” 九斤丽起身来到房里,把她兄妹的事说了。 九斤丽的哥哥叫九斤刺,九斤丽先前说她的名字叫刺丽,其实是把她兄妹俩的名字合在了一起。九斤刺是现任九斤黄鸡族的族长,以前九斤丽的爹爹当族长时,面对雪灵国的欺压掳掠,九斤丽的爹爹总是委曲求全。 她爹爹过世后,九斤刺上任,年轻人血热,受不得气,拉起族人和雪灵国干。可惜实力相差过于悬殊,一场大败,连他自己也被雪灵国俘虏了。九斤丽当时和族中的妇女老幼退入了雄鸡原深处,听得哥哥被俘,不顾危险偷入雪灵国,想救出哥哥,但雪灵国戒备森严,九斤丽救人不得,反遭雪灵国高手追拿并受了伤。 她无处藏身,便一直逃到灭云城,如果不是叶轻红收留,她还真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这次吴不赊来看斗鸡,她估计雪灵王会让她哥哥成为斗鸡,所以想救她哥哥出来,若不是吴不赊暗里留了心,今夜不但救不出哥哥,只怕还会把自己搭进去。“居然叫九斤刺,嘿嘿,这名字有个性,难怪敢和雪灵国斗。” 吴不赊一面听九斤丽说,心中一面转着念头,从九斤丽的话里知道,九斤黄鸡族虽然吃了一次大败仗,族长九斤刺也被俘虏了,但九斤黄鸡族并不是给灭了族,他们大部分族人退入了雄鸡原。 如果救出九斤刺,以他族长的身份,明年云州遗族进入雄鸡原的时候,可就不只是个引路的向导了,好处会比向导大十倍以上。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个九斤刺都值得救,也一定要救。“后天就是斗鸡大会了,刚才听你哥哥说,他好像被选做斗鸡了是吧?”吴不赊问。 “是。”九斤丽点头,一脸悲愤,“我哥哥本来死也不做斗鸡的,但为了族人,没有办法。” “对了,”吴不赊想到件事,“先前你说到个什么沙杀杀的,那是什么人?”“是沙杀煞,他是沙鸡族有名的武士,飞雾国以武力相逼,让沙鸡族族长把他送去做斗鸡。沙杀煞武功极强,这三年来,雪灵国与飞雾国的三场斗鸡都是飞雾国获胜,沙杀煞立功最大。因为他听话卖力,听说飞雾王已还给他自由,还封他做了将军,沙杀煞也就更加卖命了,三年来,我族不少勇士都是死在他手里。” “你哥哥估计也不是他对手?” “嗯。”九斤丽犹豫了一下,点头,一脸恳求地看着吴不赊,“斗鸡大会的规则是抽签的,我就怕哥哥抽上沙杀煞。”斗鸡大会的规则,吴不赊也听到了一些。雪灵国与飞雾国各出十二名鸡族武士做斗鸡,两方一对一地对决,对决一次是一场比赛,每天比四场。双方出场武士实行抽签制,抽到谁就是谁。出场的两个人中,只能有一个活着。 比赛极其残酷,十二场比完,二十四名武士最多只能剩下十二名。为什么说最多呢,因为也有同归于尽的,或胜者伤重随后死去的。剩下这十二名武士,重新抽签分组,如果是两国各剩六人,那么和前面的一样,一对一;如果一国剩九人而另一国只剩三人,那就要一个对三个。总之一句话,场上只能有胜利者,输的那一国必定要死得干干净净。 ------------ 第二十九章 斗鸡开始 象斧突然一拍桑刀儿和鹿银弦的肩膀,奸笑道:“我赌九斤斧会赢,你两个哪个敢和我赌?” 桑刀儿、鹿银弦对视一眼,桑刀儿“嘿嘿”一笑道:“我两个都和你赌,我赌九斤斧输,十两银子。” 鹿银弦接口道:“我赌九斤赢,也是十两银子。”象斧一愣:“我赌九斤斧赢的,你只能买九斤斧输。”鹿银弦狠狠地鄙视他一眼,道:“‘买大小’你懂不懂,你买大,我可以跟啊,难道你买大,别人就都只能买小了?哪有这样的霸王档?” 买大小确实是这样,参赌的人,可以跟大也可以跟小,但桑刀儿、鹿银弦分买大小,都是十两,象斧无论输赢,都没有一分银子进账。象斧伸了伸脖子,很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仿佛咽下只苍蝇,恨恨地道:“不赌算了。” 吴不赊暗笑,却更证实了心中的想法:九斤斧这么撒腿狂奔,必然有鬼,象斧因为也是用斧的,可能知道一些用斧的怪招,所以看了出来。只见九斤斧忽地一个踉跄,往前一栽。飞雾一号斗鸡狂喜,飞身跃起,一刀直戳九斤斧后背。 “啊!”叶轻红一声低叫,像她这么发出惊呼的,场中还有不少人。便在这无数的惊呼声中,九斤斧左脚前跨,扭腰,大回身,手中巨斧顺着扭腰的势头,猛地回身劈出。 这一斧快若闪电,飞雾一号措手不及,盾在身侧,刀离着九斤斧还有尺余,却是眼睁睁地看着九斤斧一斧兜头劈下,正中脑门。这一斧猛恶,将飞雾一号一劈两半,身子分两片倒下,腹腔中的东西咕噜噜滚出来,使人又惊心,又恶心。 偌大的斗鸡场,好几万人,在最初的一刹那,没有一个人吱声,仿佛呼吸都静止了,鸦雀无声。忽地,有一个女声一声尖叫,就像暗夜的闪电划破无尽的夜空,霎时间尖叫声四起,就如群魔乱舞。 “回身大劈风,又叫拖斧计,我就知道!” 象斧猛拍大腿,哈哈大笑。“你象大嘴突然说赌,必然没安好心,我就知道。”桑刀儿一脸鄙视地看着他。 “赌场之上只有白痴,没有父子,愿赌服输,不赌拉倒,休要在这里唧唧歪歪像个娘们儿。” 象斧大翻白眼,并不觉得小算盘给桑刀儿看破了有什么脸红的。执事宣布第一场雪灵国获胜,几个武士进场,拖走飞雾一号斗鸡的尸体,九斤斧下场休息。一刻钟后,第二场开始,飞雾二号对雪灵二号。飞雾二号体壮如牛,雪灵二号斗鸡也是个壮小伙儿,不过九斤丽不知道他的名字。事实上雪灵国十二名斗鸡里,九斤丽知道名字的,除了她哥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九斤斧,还有一个人名字挺有趣:九斤酒。他们都是九斤黄鸡族声名极响的勇士,九斤酒和九斤刺一样,都没有抽到第一天的场次。吴不赊对带有血腥味的东西不太感兴趣,第一场斗鸡,因为新鲜,他注意力还算集中,到第二场,他就没怎么看了,眼睛好像在看着,脑子里却在放羊。他先往雪灵王那边看,琢磨了一下刺杀雪灵王的可能性,如果在云州遗族动手之前能够刺杀雪灵王,雪灵国一乱,对云州遗族夺取灭云城必然会有好处。然而他只扫了一眼,就否定了这种想法。 雪灵王的包厢前后,戒备森严,最外围一圈武士,各执长矛;第二圈武士少了一半,手中却是一色的强弩;第三圈是八名腰系金刀的武士,个个眼光锐利如鹰,很显然都是玄功高手。或许他们的功力不如吴不赊甚至还及不上叶轻红,但八人联手,即便吴不赊、叶轻红合力也很难闯过去。但真正吸引吴不赊眼光的不是这八个人,而是一左一右站在雪灵王包厢两侧的两个老者。一个高瘦如枯竹,恍似风略大点儿就会被吹走;一个矮胖如圆球,走路仿佛都带喘。但吴不赊却看得出,这两人才是真正的高手,哪怕吴不赊化树根从地底下钻过去,三丈之内,只怕也难以瞒过他们的灵觉,想刺杀雪灵王,无论如何都要先过他们这一关。 看个斗鸡,雪灵王身边的护卫就是如此严密,在王宫中就更不要说了,想在云州遗族出发前深入王宫中刺杀雪灵王,吴不赊可以肯定地说,成功的希望不到百分之一。确定事不可为,吴不赊立即就放弃了,这一点上,他倒是个很干脆的人。他随即转头琢磨起斗鸡大会的收入来,越琢磨就越佩服狐披虎,心道:“这老狐狸是个真正的高手,这件事要是我来做,决不可能比他做得更好,收入也不可能比他更高。” ------------ 第三十章 继续 “公子,你有办法了?”叶轻红又惊又喜,抚掌欢叫,“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吴不赊坐着她站着,她欢呼雀跃时,两个丰硕的大xx子便花枝般乱颤,吴不赊一眼瞟见,先前有些开小差的淫心便如看到老师的学童,立刻又天天向上了。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遂“哎呀”一声叫,摸着脑袋道:“刚才好像想到了个办法,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公子,你有办法了?”叶轻红又惊又喜,抚掌欢叫,“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吴不赊坐着她站着,她欢呼雀跃时,两个丰硕的大xx子便花枝般乱颤,吴不赊一眼瞟见,先前有些开小差的淫心便如看到老师的学童,立刻又天天向上了。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遂“哎呀”一声叫,摸着脑袋道:“刚才好像想到了个办法,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叶轻红哪知是计,急道:“啊?怎么会跑呢,公子,你快想想!” “就是啊,怎么会跑呢?”吴不赊敲脑袋,道,“唉,越来越糊涂了啊。” “公子你别急,慢慢想。”叶轻红看他很着急的样子,忙柔声劝慰道,“要不我给你揉揉脑袋吧。” 到吴不赊身后,轻轻替他按摩。她身子微贴着吴不赊的身子,吴不赊索性往后靠,他是坐着的,脑袋差不多就靠在叶轻红的胸脯上。叶轻红双乳极为丰满,又充满弹力,吴不赊脑袋靠在她两乳之间,真如枕着一个世上最柔软的枕头。 吴不赊最初靠上来时,叶轻红还往后缩了一下,但要给吴不赊揉脑袋,她又能缩多远。这奸商滑头得紧,靠在她Rx房上,却只是表现出很舒服的样子,口中还在赞道:“不错,这么揉一下,脑子果然就清醒多了。再揉揉,我好好想想,一定能想起来的。” 叶轻红虽然害羞,但听了他这话,只好任他枕在自己丰乳上。吴不赊偏偏还不老实,左动右动,叶轻红却只能一动不动,俏脸上恍似挂了晨霞,红灿灿的,说不出地动人。 “不错不错,真的清醒多了。”吴不赊一面体验着叶轻红双乳上那惊人的弹力,一面连声称赞,忽然却又皱眉道:“不过好像总觉得差着点儿什么,奇怪啊,难道真要那样按摩才灵吗?” 叶轻红这手法是跟她师父学的,师父在世之日,她常给师父按摩,手法已算是颇为精湛。她听吴不赊这么一说,好奇地问:“公子是说另外一种按摩手法吗?公子说说看,那手法是怎样的?” “哦。”吴不赊装着不经意地应了一声. “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大东主,这位东主五六十岁了,脑子却特别清醒,哪怕是过去了很多年的事,他只要略加回忆,也能想起来。别人都觉得很奇怪,后来他自己不经意透露了出来,原来他有一套非常独门的按摩方法,就算是想不起来的事情,这么按摩一次后,也一定能想起来,百试百灵。” “真的吗?”叶轻红的好奇心彻底被勾了起来,几乎都忘了害羞了,急切地问道:“他那种按摩方法到底是怎么样的,公子知道吗?” “知是知道,不过……”吴不赊故意装作有些为难的样子. “我怕你不愿意。” “按摩的方法有些独特是吧?”叶轻红慨然点头道. “只要公子能把忘了的法子想起来,救得小丽她哥哥,不论那手法有多难,我都愿意学。”傻丫头这会儿又露出初碰面时那种愣头青般的侠气了。吴不赊看了暗笑,道:“这样啊,我先说给你听吧,你要是觉得为难,不试也无所谓的,我慢慢想就好了,这种事我有经验的,当时忘了,过得十天半个月,它突然又会自己冒出来。” 再过两天九斤刺就要与沙杀煞比斗,他却说十天半个月想起来,那时候想起来还有什么用啊,黄花菜都凉了。 叶轻红道:“公子,你就说吧,不论有多难,我都要试一试。”“其实也不难。” 吴不赊眼看火烧得差不多了,偷偷一笑,道:“那个大东主有个小妾,每当脑子糊涂想不起事的时候,他的小妾就会脱掉上半身的衣服,用两个xx子给他做头部按摩,给奶香一刺激,那个大东主的脑子马上就清醒了,就算是五岁前做过的事,他也能一件不漏地想起来。” 叶轻红先前只以为是一种很难的手法,心下可是下定了百折不挠的决心的,没想到竟是脱光衣服用xx子做按摩,霎时间她脸如火烧,再不敢应声。吴不赊虽是闭着眼睛靠在她的丰乳上,却能猜到她心中的想法,遂装作有些遗憾地道:“那个法子灵是灵,好多人试过,确实管用,不过起码得有人愿意做按摩啊。” ------------ 第三十一章 九斤斧 吴不赊精神倒是好得很,一早爬起来,先到九斤刺处,再叮嘱他几句,想了想没什么疏漏,这才回来。这时叶轻红已经起来了,九斤丽正在服侍她梳洗,听到吴不赊的脚步声,她从镜子里看过来,如水的明眸里似嗔似喜,春意盈盈。 吴不赊忍不住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在脸上亲了一下,作怪的手也抚上她乳峰,捏了两下。雨露浇灌后,果子已经完全成熟了,似乎又大了一圈,那种沉甸甸的质感,让人爱不释手。 “大白天的,坏蛋。”叶轻红娇嗔着在他手上掐了一下,不痛,反带着丝丝的甜意。一边的九斤丽羞得不行,飞快地退了出去。 “晚上就不是坏蛋了。”吴不赊笑。 “晚上你是大坏蛋。”叶轻红羞嗔,春意无限。 吴不赊大笑,心中得意:傻丫头成了女人后,还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呢。吃过早饭,一行人赶去斗鸡场。 象斧几个都下了注,当然是买九斤刺胜。象斧这家伙爱挥霍,虽说先前也是一方恶霸,手中现钱却不多,兜底儿押了十两金子。桑刀儿押了二十两银子。 鹿金弦不想押,鹿银弦要押,自己的掏出来之后,把鹿金弦的也给兜底儿翻过来,两兄弟也凑了二十两银子押了下去。 鹿金弦射箭时双手稳如山岳,看着鹿银弦押出二十两银子,他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吴不赊看在眼里,心中叹道:本分人啊。 一声锣响,九斤刺和沙杀煞分头上场。上场之前,九斤刺该已是服下了雄鸡丸,这时两眼赤红,嘴中呼呼喘着气,脖子上的青筋剧烈地跳动着,给人一种极度狂躁的感觉。 “雄鸡丸的药性发作了。” 吴不赊心里暗忖。九斤丽纤长的十指相互扣着,指头处因为失血,呈现出一种青白色。 “小丽,不要担心,相信公子。”叶轻红安慰她。 象斧也在一边插嘴:“小丽不要怕,公子是天下第一奸,他既然插了手,就一定会……” 话未说完,忽地住了嘴。只见场中九斤刺猛地仰天狂啸,啸声中,两股热血从鼻腔里激射而出,一飞数丈。 “啊!”九斤丽一声惊叫,猛地站了起来喊道,“哥!” “公子,我哥他……”她一脸惊惶地看向吴不赊。吴不赊也瞪大了眼睛。他只知道雄鸡丸的药性能激发人体的全部潜力,能让人狂暴若狮;也知道副作用非常大,但具体有多大,他并不清楚。 九斤刺突然喷鼻血,全然出乎他意料,一时间他也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九斤丽。“怎么会突然流鼻血?这架还怎么打?流血过多,不打先自败了。可惜我的十两金子啊。” 象斧还在口罗哩口罗嗦。吴不赊恨不得抓把泥巴塞进他嘴里。九斤丽泪水已在眼眶里打滚。这时又是一声锣响,比斗正式开始。沙杀煞抢先出手,一刀凌空劈下,并不因九斤刺突然流血而容情。九斤刺再一声狂啸,猛然吸气,鼻中喷出的血竟给他吸进了嘴里。他枪把一抡,迎着沙杀煞长刀一枪刺出。 “铮”的一声脆响,刀枪相击,随后便是一连串的撞击声。 两人都是进攻招数,沙杀煞一刀接一刀连环猛劈,九斤刺一枪接一枪不停地狂刺。一连十余招,竟是枪刀相交,谁也不肯后退一步。九斤刺服了雄鸡丸力气大增,沙杀煞一把长刀竟半点儿也不输给他。沙杀煞功力之强,让吴不赊大为惊叹,他一时间也紧张起来。忽地“嚓”的一声,九斤刺的枪头飞起,原来枪杆被沙杀煞一刀劈断了。 “啊!”吴不赊一声惊呼,腾地站起,和他一同跳起来的还有九斤丽。九斤刺即便服了雄鸡丸,即便力气大增,但手中枪给砍断了,又如何拼得过沙杀煞?这个意外,吴不赊事前完全没有预料到,心中一时怦怦狂跳,两眼急眨,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一刀砍断九斤刺枪杆,沙杀煞狞笑一声,又一刀劈出,直劈九斤刺脑袋。九斤刺往后一退,忽地张口,一道血箭猛喷而出。他口中会射出血箭,任何人都没想到,沙杀煞也一样。他收刀不及,一刀迎着血箭劈出,将血箭一劈两半。血箭虽分成两股,去势不衰,一左一右,同时打在沙杀煞脸上,竟有如利箭般,打得人生生作痛。但最要命的不是血箭的力道,而是他的眼睛一下子被飞溅的血花蒙住了。沙杀煞一惊之下,左手挥袖急擦眼帘的血迹,胸口却猛地一痛,然后就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身子似乎突然变轻了。 ------------ 第三十二章 入宫 好好的恕什么罪啊,吴不赊莫名其妙,忙扶她起来:“恕什么罪啊?是打了碗还是摔了杯子啊,你说清楚,不要怕,万事公子都可以替你担待的。” 他这话其实几近胡扯,打烂个碗摔烂个杯子要恕什么罪?不过这话说得亲切啊,摆出的姿态更亲切,双手拉着九斤丽的手,自然是绝不肯松开的,眼光在小美人的脸上扫来扫去,鼻中闻着淡淡的女儿香,下面的坏家伙竟然是有些探头探脑。 他心道:“最近给轻红这丫头勾动了火,好像有些色心泛滥呢。”得,他还怪叶轻红了。 九斤丽果然就被他感动得眼眶微红,不但没挣开手,反倒是轻轻靠在了他身上,摇头道:“不是我,是哥哥,他们要攻打雪灵王的王宫。”“什么?” 吴不赊大吃一惊,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哥哥要攻打王宫?为什么?找死还是吃饱了撑的?” 说到后面可是有些恼了。他给九斤刺等人配兵器,是要他们给云州遗族做内应的,可不是要他们去攻打雪灵王的王宫。 王宫就是那么好打的了?别说雪灵城中的上万驻军,就是王宫中的五千禁卫,也不是九斤刺这三千人啃得动的。一旦失败,不但以后的内应没有了,还会牵连到吴不赊身上,一切完蛋,他能不恼吗?见他发怒,九斤丽忙又跪了下去:“公子恕罪。” 她这么一跪,吴不赊刚好能从她的衣领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一抹浅浅的乳沟,香肌如雪。只一眼,吴不赊心中的火气就消了大半,扶她起来,道:“是你哥哥的事,跟你没什么关系。你起来,说清楚。” 再扶她起来,却顺手揽住了她的腰。叶轻红腰肢丰盈,充满了弹力,尤其在床上,小腰扭起来,能让人癫狂。九斤丽身材就单薄多了,小小的腰肢揽在手里,不盈一握,让人爱,更让人怜。 不过吴不赊这会儿没心思去细细体验,因为九斤丽说到了一样稀罕物儿:公鸡蛋。五大鸡族本是同源,老祖宗是同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得天地灵气,修成人身之前,竟然生了一个蛋。公鸡生蛋,亘古未闻,大公鸡的子孙把这个蛋奉为神蛋,认为是天赐的神物,是鸡族繁荣昌盛的征兆。也许真是神蛋的保佑,大公鸡的子孙在雄鸡原上越繁衍越多,到五大鸡族分裂时,已多达百余万人。 人多有人多得好,人多也有人多得烦,后来终于起了争执,整个鸡族分裂为五大鸡族。鸡族分裂了,边上的雪狐族和豹族却日渐强大,最终立国。趁着五大鸡族内斗的当口,狡猾的雪狐族竟然抢走了那枚公鸡蛋。五大鸡族已在内争中斗得气息奄奄,虽然都说要抢回公鸡蛋,却又不团结。 近百年来,不但没能抢回公鸡蛋,反而在雪灵、飞雾两国的欺压下日渐衰落,现在五大鸡族的人口估计已不足百万,而且非常穷困。鸡族都是善斗的勇士,却穷得买不起刀枪。 九斤刺上次尽集族中勇士与雪灵国斗,数万战士,刀枪不过千余,大多是削木为枪,箭头多是骨镞。这样的装备,怎么可能打得过武装到了牙齿的雪灵国大军?但这一次,吴不赊暗中给三千俘虏装备了精良的兵器,却激起了九斤刺的雄心。 本来若只是九斤刺这一族人,感于吴不赊的恩义,九斤刺即便有心,也决不会去攻打王宫。但雪灵城里鸡族奴隶多,五大鸡族都有,其余四大鸡族的人得知九斤刺手上有三千多装备良好的队伍,而且雪灵国正和飞雾国开战,其他四大族长竟同时找上了九斤刺,鼓动他攻打王宫,夺回公鸡蛋。五大鸡族所有人都认定,只要夺回公鸡蛋,五大鸡族就可以重兴。四大族长不但本人来了,还各自带了本族的精锐武士。 现在吴不赊的那个庄子里,除了原先的三千二百人,还多了其他四大鸡族的一千多精锐,总数已将近五千人。在有了吴不赊提供的足够的精铁后,日夜开工,差不多已给这五千人配齐了兵甲。 “就是说,仅仅是两个月时间不到,他们在庄子里就武装起了一支近五千人的军队?” 吴不赊简直有些瞠目结舌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他先想着,把九斤刺那三千人武装起来都要三四个月呢,结果俩月时间,人家武装了五千人。要是被雪灵王发现了,这还得了? “是。”九斤丽一脸愧疚,“公子信任我,给我钱又让我从宽里用,公子也招呼了是要给我哥他们全部配上刀枪的,所以他们说要多少精铁我就给买了多少,却没想到他们竟是要去攻打王宫。我也是昨夜偷听了他们商量才知道。事先不察,都是我的错,请公子责罚。” ------------ 第三十三章 神蛋 “好一只大公鸡!”吴不赊松手睁眼,忍不住大赞。 “这便是先祖之灵,烙印于神蛋之中,鸡族后辈只要抚上神蛋,得闻先祖啼音,自然而然,便会生出奋发上进之心。”九斤丽一脸的崇敬。 “闻鸡起舞?”吴不赊点头,“我刚才听到一声鸡啼,心里就跃跃欲试的,只想做点什么才好,原来是这样,看来这神蛋确实是真的了。” 口中赞叹,心下却颇有些失望:“还当这神蛋真有什么神奇呢,原来就是啼一声啊,爷娘棍棒打着子女尚不争气,何况是鸡啼,难怪五大鸡族四分五裂受人欺负。 不过吃了亏,这会儿若是齐了心,倒也是好事。”叶轻红道:“公子,这神蛋既然如此神奇,雪灵王怎么就信了你,肯把神蛋交给你呢?” 叶轻红虽然已是吴不赊的女人,但没有拜天地正式迎娶,私下里叫吴不赊大哥,上了床给逗弄着叫好哥哥,但在外人面前对吴不赊仍是以公子相称。吴不赊知道她心中颇有怨意,她把身子给吴不赊虽是心甘情愿,但心底里仍希望吴不赊能给她一场婚礼、一个名分。 女人都一样,不过吴不赊另有想法,林微雨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子,而且他也觉得很对不起林微雨。他心中有一个念头,他要拜天地娶亲,第一个一定是林微雨。至于叶轻红和九斤丽,只能先拖着,待林微雨进了门,才能正式迎她们进门。 当然,这话不能说,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说先要跟另一个女人拜了堂后再来跟你拜堂,那可真是傻出浆了。 吴不赊只会装傻,叶轻红有怨气,嘿嘿,一抱一摸,自然怨气变春意了。 “哪有这么容易,”吴不赊故意叹了口气:“雪灵王有条件的。” “雪灵王有什么条件?”九斤丽一下子紧张起来。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紧张,吴不赊就装轻松:“因为飞雾王羞辱了雪灵王,雪灵国大军又打不下雄鸡岭,没办法,雪灵王就给我提了个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把飞雾王弄成阳痿,那么神蛋就可以归还给五大鸡族;否则他就收回神蛋,还要砍我的脑袋。” “啊?”九斤丽大吃一惊,“这样的条件公子怎么能答应?公子快把神蛋还回去,我们另想办法。” 叶轻红也摇头道:“是啊公子,虽然你有缩阳丸,让飞雾王那个不难,可要深入飞雾国,更要进入飞雾国的王宫才能放药。桑刀儿身手虽好,也绝不可能做得到的。” “要深入飞雾国王宫下药,刀子是不行,所以我准备自己去一趟。”叶轻红先前只是摇头,这回真急了,道:“你自己去飞雾国?那怎么行?太危险了,我不要你去。” 九斤丽也是一脸焦急:“公子,你把神蛋还回去,虽然神蛋对五大鸡族很重要,但绝不能让公子冒险。”看着两女着急,吴不赊倒笑了:“放心吧,如果说要去刺杀飞雾王,我还真没把握,但去放粒药,那绝不成问题。”两女虽然担心,但见他说得肯定,也不好再劝。 九斤丽心下感激,只是死死牵住吴不赊的手,再不肯放开。吴不赊自然明白她的心意,叶轻红眼睛也尖,笑了一下:“公子为了鸡族,命都不顾了,小丽可要用点儿心服侍公子才行。”说着自回房去了。 九斤丽大羞,松开手,飞步跑回自己房里,到门口,却停下步子,倚着门框,眼波斜瞟一下吴不赊,羞羞一笑,入房去了。 那含羞回眸的眼波,恍似钩子,钩得吴不赊一颗心怦怦跳。他读书不多,这会儿却蓦然想起听过的一首曲子,内中有一句: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初听这曲子时,并没有什么感觉,这会儿见了九斤丽含羞回眸的情形,才知道曲中的香艳,嗅青梅是假,回首羞看情人是真。 虽然心中冲动,吴不赊还是没有径直跟进去,而是先进了叶轻红的房。虽然叶轻红和九斤丽关系不错,可先前话中的酸意,吴不赊哪怕是个老鼻炎,也闻得出来。叶轻红正一脸落寞地坐在床沿,她当然听得出吴不赊的脚步声,却是不肯回头。吴不赊过去,从侧后搂住她:“怎么了宝贝儿?不高兴了?” 口中说着,手自然也不闲着,从叶轻红衣服探进去,摸向她前胸,嘴也去她颈后轻轻吻着。叶轻红打他手:“你不去小丽房里,来招我做什么?”“是啊,小丽是想扯我进她房里去的。”感觉到叶轻红身子一僵,吴不赊轻笑,“不过你刚才小腰儿一扭,不知如何,我的魂儿就给勾进来了。”“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 第三十四章 战旗 吴不赊在飞雾城呆了几天才走,等他回来时,雪灵王早已得到飞雾王阳痿的消息。 阳痿,任何男人都难以接受,何况是后宫佳丽三千的国王。确认把飞雾王弄成了阳痿,雪灵王高兴坏了,赏吴不赊美女十名,黄金千两,外加一大批珠宝,又封吴不赊为折阳侯。吴不赊来雪灵国另有目的,不是来当官的,侯不侯的无所谓,当然,封侯更好,行事更方便。不过“折阳侯”这三个字却让他颇为郁闷:“折阳侯,什么意思嘛,就是说我把飞雾王那玩意儿给折了,因此封一个侯?这好像说不出口啊。” 郁闷归郁闷,封了的侯还不能退。还好有美女黄金,美女就算了,说是美女,与叶轻红、九斤丽一比,差得远呢。黄金是吴不赊的最爱,可惜少点儿,这又让吴不赊狠狠鄙视了雪灵王一回:“先前赢个鸡还一万两呢,这会儿给你出了这么大一口恶气,才赏一千两金子,小气。” 叶轻红、九斤丽两女见到吴不赊,开心得无与伦比。 象斧几人几天没见吴不赊,好奇地问吴不赊。吴不赊只说去帮雪灵王做了件事,不过具体什么他没说。这事儿属于机密,如果飞雾王知道他的阳痿是被吴不赊弄的,不定怎么报复他呢。这事绝对说不得,闷声大发财吧。晚间,和二女在房中说话,吴不赊便把这次的经历说了一遍。其实也没什么说的,无非是跑到飞雾王宫中放了粒缩阳丸,无惊无险。两女听得津津有味,听说飞雾王真的阳痿了,两女都是红着脸格格娇笑。叶轻红笑道:“上次在鸣凤镇你把一城人弄成那样,后来又给人治病骗银子,这次不会再去给飞雾王治吧?” “为什么不?”吴不赊嘿嘿笑道,“看飞雾国御医的手段吧,如果真治不好,到时本威阳侯倒是可以露一手,要价不高,黄金万两起,嘿嘿。” 说着,心中还真转开了念头:“年后回灭云城,赶在云州遗族动身前跑一趟飞雾国,完全来得及,嘿嘿。” “其实不给他治最好。”叶轻红哼了一声,“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有了那玩意儿,就专门祸害女人。” “什么叫祸害女人?”吴不赊斜眼瞟着叶轻红。叶轻红本来就丰腴俏丽,让吴不赊雨露滋润后,更是艳丽无双,虽然不怎么会卖弄风情,但本钱实在是过于雄厚。吴不赊几天没见了,这时色心一起,腹中顿时火烧火燎,嘿嘿淫笑道:“那就让哥哥来祸害你一下吧。” 说着,他抱住叶轻红就去亲嘴儿。九斤丽大羞,急要走时,却给吴不赊反手抱住丢在床上。九斤丽虽然害羞,却不敢违逆吴不赊。叶轻红跟着吴不赊久些,知道他性子平和,虽然奸,喜欢算计人,但如果别人不上当,他也不会用暴力去勉强。就像街市上的生意人,你买就买,买贵了是你笨,但你硬是不买,也不至于强扯着你搜钱包。所以叶轻红敢在吴不赊面前使点儿小性子,但叶轻红有个命门,吴不赊压住她,嘴上一亲,很快就转到了耳垂处,火热的嘴唇含着她耳垂一吮,叶轻红魂儿就飞上了天,哪里还知道拒绝。一番云雨,两女都软成了一团泥。 吴不赊精神却好得不得了,甚至越发抖擞了。他猛地纵声长啸,声音高亢,虽然含着几分淫荡,但气势十足。 “叫什么叫啊,骚鸡公打鸣一样。”叶轻红羞掐他一把。吴不赊嘿嘿一笑,却猛地想到一事,他“啊”的一声坐起来:“不好,打了神鸡印,过久了我不会真的变成一只大公鸡吧。” “什么过久了变成大公鸡?”两女不解地看着他。 “你们见过公鸡爬母鸡背没有?” “什么呀。”两女羞嗔,同时伸手掐他。 “我说真的。”吴不赊一边左躲右闪,一边笑着道,“我小时候见公鸡爬了母鸡背后,一般都会扬扬翅膀,然后长啼一声,很得意的样子。我刚才也是一样,不是故意叫的,胸中好像有一股气,不自觉就叫了出来,所以我担心这个神鸡印是不是有些古怪,过久了会不会真把我变成一只大公鸡。”“公子真会瞎想。”九斤丽娇笑,“神鸡印到底怎么回事儿我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祖灵神鸡乃是大公鸡修成的人身,怎么可能会把公子变成一只大公鸡呢。” “也有道理啊。”吴不赊点头,“那我在关键时候为什么会叫呢,就像公鸡打鸣一样?”“因为你本来就是一只骚鸡公。”叶轻红娇嗔。 “骚鸡公是吧?”吴不赊嘿嘿一笑,猛地把叶轻红翻了过来。已是深秋,窗外秋风渐起,窗内却是春风春雨。 ------------ 第三十五章 神秘女郎 听得鸡族突然翻脸,雪灵王一下子惊呆了,急命人寻找吴不赊,又哪里找得到。雪灵军一败,吴不赊立马入飞雾城收账。飞雾王心里其实恨死了他,却也不敢赖账,他若赖,鸡族翻脸放开雄鸡岭粮道怎么办?金子多了也愁,吹牛袋是再也放不下了。还好吹牛袋说的话不假,大青牛两角中确是另有天地,可以充做两个大金库。不过这金库只能装金丸子,要取时只要说一声,牛头一侧就可以一个个溜出来,倒也方便。收了金子,静看飞雾军屠了雪灵军,吴不赊随即命令进攻飞雾国。 飞雾军还在追杀雪灵军,一时来不及缩进飞雾城,在十万鸡族联军以多打少的猛烈攻击下,或死或降。 数日间,飞雾国亡国,飞雾王自杀身死。随后鸡族大军越过雄鸡岭,杀入雪灵国。雪灵国精锐尽失,已是个空壳,也是一战而亡。雪灵王和飞雾王一样,在咬牙切齿将吴不赊诅咒一番后自杀身死。 吴不赊毫不客气地占了雪灵国王宫。不过两王的死倒让他感慨一番:人族的王,吃了败仗一般是投降;魔族的王却没一个投降的,气节上可是强得多了。雪灵、飞雾两国一朝而亡,五大鸡族扬眉吐气。这便是吴不赊当日教给九斤刺的计策,有个名目,叫做两虫争食,公鸡得利。 但真正的大赢家应该是吴不赊,他本来只是想进灭云城做个内应,到头来却把雪灵国都给灭了。在五大鸡族眼里,现在的他,几近神佛一般,云州遗族要借道,只是他一句话的事。大的方面,为云州遗族的南归打开了通道;小的方面,不但收了九斤丽这样的小美人入房,更收了几十万两金子入账。几十万两金子啊,吴不赊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有这么多金子。 回想在东镇开店的日子,一年到头,算计来算计去,不过数百两银子的利润,回首前尘,真的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打下雪灵、飞雾两国,吴不赊若想要钱,还可以捞得更多,但两国杀来杀去,民生凋敝。五大鸡族占了两国后,要收揽人心、安置流民、恢复生产,处处都需要钱。吴不赊不好意思再伸手捞钱,他顶着个神蛋大护法的帽子呢。五大鸡族奉他为神,他不为五大鸡族考虑而只想伸手捞钱,面子上终究有些过不去,况且九斤丽还是自己的房中人。 五大鸡族对吴不赊的尊敬感激,其实还远远超过吴不赊自己的想象。想想也是,在吴不赊出现之前,五大鸡族四分五裂,受尽雪灵、飞雾两国的欺压,除了做奴隶,就是做斗鸡。吴不赊一出现,不但将神蛋从雪灵王手里拿了回来,最后甚至把雪灵、飞雾两国给灭了。 以前只能做奴隶做斗鸡的五大鸡族,现在翻身做了主人,天与地的差别啊。别说吴不赊想拿点儿金子,就是把雪灵、飞雾两国国库完全搬空,五大鸡族也绝不会有半点儿意见。 夜,渐渐地深了。冬夜的风,撕扯着,呼啸着,在天地间尽情地展露它的威严。但雪灵王宽大的寝宫里却是春意盈盈,叶轻红、九斤丽一左一右紧紧偎依着这里的新主人吴不赊。这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神鸡大护法此刻正在享受美人粉拳的轻捶慢落。 在这个夜里,云州城的圣殿里,也是灯火通明,四大长老全聚集在圣殿中,颜如雪也在。 “综合几处伏桩的报告,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吴使君先是帮雪灵王赢得斗鸡,取得了雪灵王的信任。然后他在帮雪灵王捉弄飞雾王这件事上,替五大鸡族拿回了神蛋,成为五大鸡族的神蛋大护法。随后他借着雪灵国与飞雾国的战争,借力打力,最终助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两国。” 说到这里,司弦长老停了下来,微一犹豫,道,“可以说,现在只要吴使君愿意,他完全可以借五大鸡族立国,成为鸡族之王。” 凭借心眼的观察,颜如雪认定吴不赊是可以信任的,但四大长老还是派出了暗探,留意吴不赊在雪灵国的动静。暗探最新的回报,竟是在吴不赊一手主导下,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二国。 这个消息过于惊人,四大长老这才连夜向颜如雪禀报。“反手之间,连灭两国。”司雨长老啧啧惊叹,“难怪圣女说敢孤身横穿魔境的人绝非等闲,果然如此。吴使君之能,实让人不可思议。” “事实上,一个顶有妖光的人能得到西岳帝君的看重、信任,并被授予接应云州遗族南归的重任,他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但在几个月之内赤手空拳连灭两国,还是让人难以想象,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 第三十六章 借道 “全族南归?借道?” 五大族长都有些愕然。 “是啊。”吴不赊也装出有些想不清的样子,“这里离着人界何止万里,他们居然说要阖族南归。一族人,老的老,小的小,怎么走啊,真是疯了。” 五大族长面面相觑,都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九斤刺道:“不会是开玩笑吧?” “我当时也以为他们是开玩笑,追问了两遍,才确定他们的这一决定是真的。他们还跟我说了大致的计划,向我们借道,先是穿过雪灵国,然后横过雄鸡原,再穿越魔鬼大沙漠。” “穿越魔鬼大沙漠?” 不等吴不赊说完,五大族长已是纷纷惊呼出声。九斤刺一脸骇然,道:“魔鬼大沙漠凶险莫测,即便是最强壮的汉子也不敢轻易深入,更何况是穿越,云州人族竟然要拖男带女老老少少闯进去,这不是找死吗?” “他们是没有办法。”吴不赊解释,“我问了一下,他们说了难处。全族陷在魔界,实在是撑不下去了,阖族老少都有南归之心。如果直走,沿路魔族必不会放他们过去,所以只有选择穿越魔鬼大沙漠。魔鬼大沙漠虽凶险,相对于万千魔族的拦截,还是要多一线生机。”“原来是这么想的,那倒也有一定道理。” 九斤刺一脸恍然之色。 叶轻红心善,却是一脸恻然:“阖族闯进去,老的老小的小,即便闯过去,只怕也十不余一。”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吴不赊不想就这个问题深入下去,他有些恐惧。云州遗族是他接回去的,路线是他照西门紫烟的设定画给云州遗族的,如果死伤太重,他到时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这时只有选择逃避。不过他又留了个心眼儿,道:“不过他们借道的事,我当时答应的是可以考虑,我对他们说,回来问问你们五大族长。” “大护法这是什么话。”九斤刺脸上腾然变色,“大护法是我们五大鸡族最尊贵的神蛋护法,五大鸡族的一切事务,大护法均可一言而决。”鸡族崇敬勇士,九斤刺杀了沙杀煞,勇名雄冠五大鸡族。加上是他最先与吴不赊接触,然后九斤丽还成了吴不赊的女人。 所以,九斤刺年纪虽是五大族长中最小的一个,说的话分量却是最重。他这么庄严表态,其他四大族长自然也同声附和。 吴不赊其实也料到会是这种情形,不过听了这话,他还是非常高兴。他嘴里客套几句,云州遗族借道的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这件大事搞定,吴不赊心下轻松,又想到那蒙面女子可能隐在宫女中的事,遂提了出来。五大族长自然上心,立马决定从五族精选出两百名鸡族少女进宫,把所有宫女全换出去,又增加数层护卫。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搂了两女回转寝宫。两女受了惊吓,这时给吴不赊搂着,都有些情动,服侍吴不赊脱了衣服,两女也各自脱衣。美女脱衣,极具观赏性,吴不赊眯眯眼看得一眨不眨。但叶轻红脱了外衫,里面亵衣却不肯再脱。 吴不赊嘿嘿一笑,道:“怎么着?要哥哥给你脱啊,乐于效劳。”两女和吴不赊混惯了,平日虽也害羞,并不扭捏,叶轻红突然这样,吴不赊还以为她是撒娇要他帮着脱呢,便伸手去搂叶轻红纤腰。叶轻红却是羞笑着一闪,闪到一边,道:“不要。” “真不要还是假不要啊。”吴不赊嘻嘻笑着,女人嘛,不要就是要,倒是别有一番风情,伸手又去捉。叶轻红闪不开,却捉住了他的手,红着脸道:“公子,是真的不要,你先前说那刺客可能还会来,要是我和小丽都陪你,万一刺客再来了怎么办,所以让小丽陪你吧,我守着。” 原来她是这个意思,吴不赊一愣。九斤丽早已脱得光光的,半掩在被子里笑嘻嘻地看着他两个呢,听了叶轻红这话,也是一愣,道:“啊呀,忘了那刺客了,要不姐姐陪公子吧,我来守夜。” 说着爬起来要穿衣服。“哪要你们守什么夜。” 吴不赊呵呵一笑,伸手搂住了叶轻红纤腰,同时揽住了九斤丽,“刺客来了,我自然知道。” 九斤丽光溜溜的身子给他一抱,立时就软了。叶轻红也是身子半软,却撑着吴不赊胸膛,道:“我知道你功夫高,不过在……在那……那个时候,肯定……肯定是没法子分神的,所以……所以……” 她没说完,九斤丽也明白了,道:“是啊,公子,那个时候,魂灵儿都飞了,哪里还能防刺客,所以我和轻红姐还是轮流值守吧。”叶轻红脸本来就红,听了九斤丽这话,更红得像要冒出火来,身子就便挣了一挣,想要挣出吴不赊怀抱。吴不赊哪会让她挣脱,不过也理解两女的担心。神鸡印的事,他自己也有些好奇,便问九斤丽道:“小丽,关于神鸡印,你知道多少?” ------------ 第三十七章 魔鬼风 吴不赊冲出帐篷,破晓的天空带着一点淡淡的蓝色,悠远,宁静,像少女清澈的眼神。 这不应该是一个刮魔鬼风的天气啊,吴不赊有些迷茫,但神鸡报警是怎么回事呢?蜥流沙已经起来了,跪伏在一个沙丘上,面向东方,好像是在祈祷。 吴不赊待他起身才走过去。蜥流沙回头看见是他,笑了一下:“吴东主早啊。”瞟见吴不赊神情有些不对,他又道,“吴东主,怎么了?昨夜没睡好吗?” “不是。”吴不赊犹豫了一下,道,“蜥老,你说今天会刮魔鬼风吗?” “吴东主是在为这个忧心啊。”蜥流沙抱歉一笑,“昨天是我不对。唉,人老了,老眼昏花还又疑神疑鬼的。今天天气不错,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他以为吴不赊还在为他昨天的话担心,就安慰吴不赊两句。颜如雪也起来了,走过来,她养的那只名叫灵犀的小鸟停在肩头,偶尔会叫一声,声音很好听。吴不赊猜测小鸟的叫声其实是在给颜如雪指路。 蜥流沙根本不知道颜如雪有目如盲的事,还夸了一句:“好漂亮的鸟儿。” 打了招呼,吴不赊看出颜如雪神情好像有点儿不对,道:“颜小姐,有什么事吗?”吴不赊本来也叫她圣女,但颜如雪认为自己这个圣女只是云州遗族的圣女,和外人无关,吴不赊又是特使的身份,她坚持不让吴不赊那么叫,所以吴不赊叫她颜小姐。 “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有点儿心绪不宁。”颜如雪微微锁着眉,转头看向蜥流沙,“蜥老,今天不会刮魔鬼风吧?” “呵呵,都是小老儿害的。”蜥流沙以为颜如雪和吴不赊一样,都是为他昨天的话在担心害怕,一脸抱歉,道,“颜小姐不必担心,今天……” 他话没说完,吴不赊猛地就打断了他,道:“颜小姐,是不是你的心眼感觉到了什么?” “我心里莫名地有些发慌,但又说不出具体的原因,所以来问问蜥老。”把自己不敢肯定的事说出来,颜如雪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她的心眼最善于窥微察幽,但并没有预知的能力,可她又明显觉得心里发慌,所以才一早来问蜥流沙。 虽有神鸡报警,吴不赊并不敢肯定是魔鬼风,现在颜如雪的心眼也觉出了不对,吴不赊立时面色大变,道:“我也觉出了不对,是魔鬼风,今天一定有魔鬼风。蜥老,你有办法没有?快想想办法。” 他说得如此肯定,颜如雪、蜥流沙同时变色。蜥流沙还有些怀疑,道:“吴东主,你对魔鬼大沙漠很了解吗?你为什么说今天会有魔鬼风?”“我对魔鬼大沙漠没什么了解,” 吴不赊摇头,“但我对危险有一种特别的感应能力。先前我问你,就是感应到了这种危机。颜小姐的心眼也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功夫,她说她心发慌,明显也是感应到了这种危机。” “有可能。” 颜如雪点头赞同,“虽然我不敢确知是不是会刮魔鬼风,但心中忐忑,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这样的。” 蜥流沙虽然对自己的经验十分自负,但他也知道,吴不赊、颜如雪不是平常之人,若是一个人这么说,还可以说他杞人忧天,两个人都有这种反应,那就不正常了。 他神色一时也凝重起来,又看了看东方天际,不像是刮魔鬼风的日子。但魔鬼风之所以有魔鬼之名,不仅仅因为它的狂暴,也因为它的不可测度,前一刻艳阳高照,下一刻狂风怒吼,也完全有可能。 “如果是昨天刮魔鬼风,那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但如果是今天刮,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蜥流沙一脸凝重,“据我估计,我们距第一个补水点风雷峡,大概是三十至四十里的路程。我们现在起程,加快步子,若是魔鬼风在午后刮过来,我们就能赶到峡中避风。” “那就这么决定了,立刻拔营起程,不吃早饭了。”身当大事,颜如雪异常得干脆利落。一声令下,云州遗族立刻就行动了起来,不到盏茶时分,庞大的队伍便上了路。蜥流沙带过很多商队,但就是那种二三十人的小型精干商队,反应速度也还没有云州遗族快,况且这是十二万人,而且有老有小。“云州遗族名不虚传啊。”蜥流沙点点头,看看远方的天际,“苍天有眼,当不灭此族。”蜥流沙带路,一通急赶,晌午时分,就看到了风雷峡。而就在这时,天象也猛然间就有了变化,上一刻还是风轻云丽,烈阳如火,这一刻却是阴云密布,天昏地暗。远处的天际,黑蒙蒙的,仿佛一只巨兽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 ------------ 第三十八章 假婚 “什么?”颜如雪有些扭捏,声音不大,落在吴不赊耳里却像个炸雷,“你……你是新郎官?” “是。”颜如雪面孔微微一红,“我跟着驼队见到驼玉儿,想请她帮个忙找个向导,她却提出个条件,要我帮她演一出戏,假意和她成亲。” “你帮她演一出戏?假意成亲?为什么?”吴不赊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如果说驼玉儿看上了女扮男装的颜如雪,硬要嫁给她,那有道理,女装的颜如雪晶莹如雪,男装的颜如雪却也是俊逸如龙,虽然显得略瘦弱了点儿,那张脸却实在是太俊了。 魔界要找肌肉男那是一砖头能砸死一大片,可要找颜如雪这样的翩翩美书生却是翻遍魔界也未必能找一个出来。那个什么驼玉儿被迷住完全有可能,可说什么演戏假成亲,却着实让吴不赊莫名其妙了。 “事情是这样。”颜如雪定了定神,道,“驼玉儿跟我说,这飞驼国的国王为人异常荒淫暴虐。他发布了一个极为无耻的法令,但凡飞驼国的男子娶亲,新娘的初夜权都是属于飞驼王。飞驼国人恨极了这个法令,却没有办法,所以驼玉儿想到这个假成亲之计,要在洞房中诱杀飞驼王。之所以选我,是因为她看出我有玄功在身,她杀了飞驼王后,我能及时逃走。” “竟然会发布这样的法令,这飞驼王也确实太荒淫了,该杀!” 吴不赊骂了一句,似笑非笑地看着颜如雪,“不过驼玉儿独选你帮她演戏,怕也是因为看上了你吧,心中只怕是还想着要假戏真做呢。”驼玉儿当时确实是有那个想法的,颜如雪当然感觉得到。她便有些不好意思,道:“吴使君说笑了。”眼见颜如雪有些尴尬,吴不赊不好再说,转过话题,道:“婚礼就在今天吧?” “是。”颜如雪道,“本来驼玉儿还想多要几天作准备,但我不能等。也不知风雷峡中的族人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事?估计他们还在找我们。” “我们在峡外遇到魔鬼风,又几天没回去,在他们心里,只怕已把我们当成死人了呢。”不过吴不赊这话并没有说出口。 他开口道:“我去城中走走,问问这里离着风雷峡有多远,婚礼完后我们就走。对了,你那个易容的药物给我一点儿,易了容才好打听事情。”“好。”颜如雪的灵犀袋放在衣下,她微微侧转身,从腰间取下灵犀袋。袋身黄旧,看来也是师门传承的旧物。吴不赊感应出,她这袋子灵力之强,不在自己的追风袋之下。 颜如雪从袋中取出一个铜盒子和一个小小的玉葫芦,铜盒子里装的是染发的矿石粉,玉葫芦里装的是变眼的树汁。矿石粉要化在水里,然后用水洗头,一般人操作,要弄一大盆水,但颜如雪不用,她取一撮矿石粉放在铜盒的盖里面,用半杯水化开,充分溶解后,她右手凌空一抓,盖子里红色的汁液被她悬空吸起,点滴不剩,如一个红色的小球悬停在空中。颜如雪让吴不赊打开头发低下头,将小球压在吴不赊头顶上,手掌慢慢旋动,小球化开,红色的汁液渗入吴不赊发中。汁液全部渗入后,她掌心又发出微微的热力,头发很快就干了,前后不过盏茶工夫,吴不赊一头黑发便成了红发。吴不赊低着头,颜如雪就站在他身前给他染发,两人相距不过尺余,颜如雪身上淡淡的女儿香扑鼻而来,吴不赊心中不自觉便有些异样的感觉。 其实颜如雪心中也有些异样,染发完毕,她退开数步,脸色已是微微发红。她拿起玉葫芦道:“吴使君,我眼睛不方便,这个树汁你就自己点吧。” 吴不赊心中虽然有一个念头,希望颜如雪能帮他点,不过她都这么说了,自己自然不好开口。他拿过玉葫芦,在双眼中各点了一滴汁液,那树汁色作碧绿,入眼清凉,事后对眼睛有没有损害不管,至少初点上去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吴不赊非常佩服云州遗族前辈的苦心,竟然能配出这样的树汁来。染了发、点了眼,镜子里看过去,自己红发碧眼,和魔族人再无区别,硬要挑毛病,或许就是个子矮小了点儿,不过魔族男子虽然普遍高大,小个子也是有的,并不岔眼。 “我去城中打听一下。”和颜如雪打了招呼,吴不赊依旧化猫而出,到外面找个僻静处复化为人身,便在城中乱逛起来。飞驼国不大,人口也不多,吴不赊估计,城中人口最多两万,不过街市还算平静。吴不赊找了家酒店,叫了几样酒菜,顺口向小二打听风雷峡所在。不出他所料,小二还真就知道风雷峡在哪里。听小二说,风雷峡在飞驼城东南,约摸有七八百里。“竟然刮到了七八百里外,这魔鬼风还真是厉害。”吴不赊暗暗咋舌。他却不知,之所以把他和颜如雪两个一刮七八百里,是他两个都运起了玄功,身子轻了,所以被风一直刮过来。若是不会玄功、身子滞重的普通人,绝对刮不了这么远,说不定一阵风就会猛甩在地下,再被沙子埋得结结实实。其实吴不赊倒是希望给沙子埋在地下,他会钻土,再厚的沙山也埋不了他,只是这个由不得他选择。 ------------ 第三十九章 美人的身世 “不要吱声,否则杀了你。”事情太怪,吴不赊另有想法,所以没有制住飞驼王哑穴,他口中威吓飞驼王,两眼却盯着床上的驼玉儿。 驼玉儿脱得只剩肚兜小裤,刚才被飞驼王一抱一甩,肚兜还被撕破了一角,露出半边雪乳,恍似倒扣着的玉碗露出了一角,在烛光下发出惊人的诱惑力。丝绸料子的肚兜太薄,又紧贴在身上,丰乳高耸,两个乳珠都清晰可见。 还有下面的一截小腰儿,像削了皮的黄瓜,掐一掐只怕都会出水。如此香艳的场面,奸商绝对不会舍弃不看,自然是大饱眼福。 莫名其妙地身陷绝境又突然被救,从地狱到天堂的巨大反差让驼玉儿完全没有心思去顾及吴不赊的色眼,只是惊喜地看着吴不赊,轻声道:“是颜大哥吗?”她以为是颜如雪英雄救美。也难怪,万恨师太没有化猫的本事她是知道的,在本宅中,会帮她的玄功高手,只有颜如雪,她心中盼望的也是颜如雪。危难之际,心爱的人脚踏彩云手执长剑现身相救,正是所有思春少女都会有的梦想。现在颜如雪来救她,虽然化做了一只猫,也同样让她狂喜不禁。 “把我当成了颜小姐啊?也行,便冒充一回颜小姐,也好看戏。” 吴不赊脑中一闪便有了主意,微点猫头道,“照先前的计划,喊你师父来。”他虽然捏尖了嗓子,但声音还是和颜如雪有很大的差异。但驼玉儿先入为主,又想着颜如雪是化成了猫的,声音有差异也在所难免,爱屋及乌,自然不会去多想。她答应一声,爬起来穿衣服,这才想起自己还是半裸着呢,很是娇羞地看了一眼吴不赊。这一眼,她放出的是看情郎的春情,又羞又喜,欲拒还迎,可就把吴不赊迷得魂儿半飞,差一点儿鼻血飞涌。他眼睛瞪得溜圆,要知道看美人脱衣和看美人穿衣是同样的精彩,手足伸展之际,乳突臀摇,每一处都是无尽的诱惑。看他眼巴巴地看着自己,驼玉儿却是羞喜不胜,又瞪了他一眼:“坏,不许看。”虽是话儿嗔,却是半分儿推拒半分儿肯,这种娇羞薄怒,最是迷人。吴不赊骨头都要轻了三两,差一点儿忘了人家本意不是对他,是对着颜如雪。 驼玉儿穿上衣服,到梳妆台边打开梳妆盒,竟然从盒底抽出一把短剑来。吴不赊要看戏,不想过早现身,把飞驼王往床上一推,自己钻进了床底。驼玉儿走到床边,把短剑搭在飞驼王脖子上。飞驼王身子被吴不赊制住了,不能动,嘴巴是吴不赊故意留着的,倒是能开口。他这会儿不淫笑了,颤声道:“不……不要杀孤。”驼玉儿方才差点受辱,真恨不得一剑割了他脑袋,但想到先前师父的话,只是狠狠地瞪一眼飞驼王,长声叫道:“师父,我制住飞驼王了,快来啊!”她话音一落,万恨师太没现身,外间的青衣老者噌一下蹿了进来。他一眼看到房中的情形,飞驼王倒在床上,全身僵硬,驼玉儿一柄剑白晃晃放在飞驼王脖子上,顿时就傻了眼,急喝道:“快放开大王,否则我灭你九族。”驼玉儿斜瞟他一眼,冷声道:“驼铁蹬,识相的就放下武器,否则我一剑斩了这暴君。” “原来这老家伙叫驼铁蹬啊。”吴不赊往床底又缩了一步,这会儿驼铁蹬离着他不过丈许距离,突变之下,驼铁蹬也绝不会想到床底下藏的有人。他若暴起突袭,别说驼铁蹬本身功力还不如他,就算强过他,只怕也躲不过去,但吴不赊心底有个大疑团,自然不会动手。 “不要乱来,不要乱来!”驼铁蹬果然就给吓住了,“驼小姐,你要什么条件,尽管开口,千万不可乱来。”驼玉儿见吓住了他,哼了一声,不再理他,扯长脖子又喊:“师父,师父!” 其实万恨师太已经过来了,到了院外,只是驼玉儿功力突失,没能听到。驼玉儿声音未落,万恨师太已穿窗而入。院外的黑衣武士这会儿已经乱了套,根本拦不住她。万恨师太一眼看清房中情形,脸上有一瞬间的讶异:“这么快?” 她得意地一笑,道,“做得不错。”随即又转头对驼铁蹬道,“让所有人把武器全部放下,不得反抗。” 驼铁蹬并不认识万恨师太,只是感觉到万恨师太功力不弱。本来飞驼王受制,情势就已经非常不利,再来这么一个高手,他更加心慌,喝道:“你是谁?想要做什么?我警告你们,千万不要乱来,若是伤了大王,你们必会九族遭诛。” 虽是威吓,却是色厉内荏。驼玉儿更是把他的话当耳边风,短剑在飞驼王脖子上一压,喝道:“要他们放下武器,不得反抗!” ------------ 第四十章 狗眼看人低 第二天早上,哨探回来报告:离雁口古城现在控制在一个小部族手中。这个小部族都是雁族人,总人口不到两千,以放牧、打猎为生。离雁口周围百里之内,都是他们的牧区。 “我们的计划,以一千精锐,突入离雁口,不进城,直杀雁回头,然后扼守古烽火台,决不放一人逃走。另以五千精锐,分为五队,一队进入离雁口古城,另四队四面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雁族斩尽杀绝。这样,既可以不暴露我们的消息,也可以夺取雁族的物资补充我们的粮食储备。” 司弦长老说完,四大长老一齐看着吴不赊,眼中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急切之意。 吴不赊理解他们的心情,任何人在沙漠中走了几个月,都恨不得一步跨出去。吴不赊自己也是这样,他略微想了一下,看向颜如雪:“我没有意见,看圣女的意思。”颜如雪微微犹豫了一下:“那些小孩子……”她没有说完,最终轻轻叹息了一声,道,“就这样吧。” 她的意思,四大长老和吴不赊都明白,不想斩尽杀绝,至少留下那些没有什么危害的小孩子。但后面呢,云州遗族走了后,这些小孩子怎么办?就需要再留下一些妇女。可是,没有男子,这些妇女、孩子能活下来吗?不可能,所以她只能叹息。“她心地和红丫头差不多。” 吴不赊看着她的侧脸,想,“不过她肩头担子比红丫头重,考虑得也多,若是换了红丫头,说不定就要做滥好人了。” 四大长老随即布置下去,前锋六千人突然杀入离雁口。对从身后大沙漠里杀出的人族军队,雁族完全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人头落地,两眼中还完全是呆愣的神情。 整个行动顺利至极,前锋六千人狂飙突入,后面云州遗族大队跟进。午后不久便有消息传来,从离雁口古城到雁回头,雁族的地盘已被完全控制,雁族上下也几乎被斩尽杀绝。搜索小队还在四下搜索,力求不让一个人漏网。得到消息,吴不赊几个人都松了口气,有了这块地盘,云州遗族就可以暂时安定下来。只要严格控制消息不使走漏,云州遗族可以在这里安安心心等待赵国军队的接应。用了差不多三天的时间,云州遗族十二万人才算真正安置下来。雁族残余也基本肃清了。周围的魔族根本不知道雁族已经被消灭,控制雁族地盘的,竟然是万里南归的云州遗族。 不过吴不赊没有等那么久,占领雁族地盘的消息一传来,吴不赊就动身了。云州遗族虽然以雷霆手段灭了雁族,封锁了消息,可谁也不知这消息能封锁多久,一旦消息泄露,周围的的魔族绝对会作出反应。就算消息真的完全封死了,云州遗族在离雁口也不能呆太久,雁族的地盘太小,支撑不起云州遗族十二万人的嚼用。所以吴不赊一天也不能耽搁,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赵国军队引来,将云州遗族接应回去。 离雁口距离赵国最西北的边城水城有一万二到一万五千里的样子,如果吴不赊不眠不休地飞行,四五天可以赶到。不过他不敢冒险,这里和水城中间尚隔着尸莲国。虽然西门紫烟说尸莲王死后尸莲国正在内战,但这会儿已过去年余,谁知道情势有了什么变化?就算尸莲国仍在内战之中,他从各个部族控制的头顶飞过去,那些部族的高手若误会他是其他部族的哨探什么的,也会阻击。吴不赊就化猫而行,一路无惊无险,十天后,他终于看到了水城。 隔了差不多一年,重新踏入人界,吴不赊心中也很有几分感慨。进入水城后,吴不赊化回人身,找家酒店美美地吃了一顿,睡了一觉,再又上路,却还是化猫而行。照理说,进了赵国境内,在空中飞已经没事了,水城到赵国都城悲歌城近三千里,在空中飞,一天可到,化猫而行,却要两天。吴不赊却宁可多拖一天,多拖一天无关紧要,但若因心急而出点什么事,那就一切都完了,吴不赊不冒这个险。 做生意,越是最后关头,越要谨慎,钱不入袋,永远都不是自己的,这一点吴不赊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但也正因为他骨子里是个生意人,他才会这么谨慎,若换了其他人,有他这身功夫,根本就不会考虑这么多。 第三天晌午,吴不赊看到了悲歌城。作为五霸之一的赵国,其都城悲歌城的雄伟自不用说,而人烟之稠密,市井之繁华,也远非一般的小城可以比拟。吴不赊是生意人,进城的第一感受就是:“真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啊!” ------------ 第四十一章 神鸡报警 “神鸡报警?”吴不赊心中惊疑,急往四周看,静夜悄悄,并无半丝异动。没道理啊,这是王宫中,会有什么危险?他定了定神,细思刚才情形,和前两次一样,确定是神鸡报警,而且前两次都应验了,绝对没有错,可这一次的危险来自哪里? 吴不赊凝神警戒,脑中飞快地转动:“太子召我来的,难道不是要问云州遗族的事,而是要杀我?没理由啊,他杀我做什么?不可能,莫非是……”心中突地想到一个可能——西门紫烟。 西门家为了抢夺接引云州遗族回归的盖世之功,要杀了他,取而代之。先前他认为不可能,以西门紫烟的骄傲,做不出这样的事情。可联想到太子连续数日不肯召见,这三日中,甚至西门紫烟也消失不见了,却又有些怀疑。西门紫烟不屑做的事,若她父兄听到了风声想做呢?完全有可能啊。可反过来又想,西门家若真要夺他的功劳,他在西门家的时候,不是更好下手吗?又何必要引他进王宫再动手?脑中千头万绪,怎么也想不清楚,但神鸡报警是确定不疑的。 左右一想,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开再说,就算是得罪了太子,只要保得小命,事后总能说得清楚,若莫名其妙死在这里,那就什么都完了。当然,既是太子召见,就这样突然离开肯定是不行的,得有个理由。 吴不赊一抱拳,对殿前禁卫道:“太子说要看一样东西,我走得急,偏生忘了,要回去取,请回禀太子,我取了信物立马就回。”不等那禁卫回答,翻身便走,展开灵猫身法,倏一下转过回廊,往外疾走。 “小贼走了,快截住他!”一个尖利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听嗓音该是太监,但声线如针,透耳而来,明显身具玄功。随着这喝声,四面都有玄功高手现身,无数股灵力往这面扫过来。有的阴寒有的燥热,有的温润如水有的刚猛若雷,有的瞬间锁定吴不赊身子,有的却还在乱扫。 作为五霸之一,赵国玄功高手多是铁定的,王宫中自然更是高手集聚之地。现在的情势,这些高手明明是四下合围,只不过是吴不赊有神鸡报警,合围圈子还没有形成罢了。如果说先前还有些惊疑不定,生怕神鸡弄错了,报假警,得罪了太子,这会儿吴不赊再无怀疑,心下惊怒至极,再无保留,纵身飞起,向宫外急掠。 “哪里走!”前路一人跃在空中,乃是一名禁卫军官,手持长戟,一股刚猛的灵力罩定吴不赊,便如盯着猎物的猛虎。这军官灵力虽然刚猛,但吴不赊感觉得出,他功力不是很强,较吴不赊相去甚远。吴不赊胜他容易,最怕的就是被他缠住,只要缠得三五招,四面高手围上来,大罗金仙也走不了。 吴不赊不敢直闯,侧身疾走。左侧不远处却又有一名军官现身拦截,而就在这会儿,身后已连着有数名高手现身。虽然吴不赊警觉得早,针对他的包围圈没有形成,但王宫禁卫本来就极为森严,四下都布有高手,无论往哪个方向闯,必定都有人拦截。意识到这一点,吴不赊知道,想不硬闯是不行了,于是,便怒喝一声,笔直闯过去。 前面的军官使一柄砍金刀,见吴不赊直闯过来,他大喝一声:“看刀!”一刀照头劈下,功力不弱,与先前那持戟军官差不多。吴不赊早从百草囊里掏了一把手斧出来,心有计较,双手执斧横架,“铮”的一声,刀斧相交。那军官功力不高力气倒大,劈得吴不赊斧头一偏,正要再劈第二刀时,却不想吴不赊胸前突地又生出一只手来,直通通一拳打出,正打在那军官鼻子上。那军官“啊呀”一声,鼻血飞溅,翻身跌落。 假做以双手执斧挡刀,却以胸前突生第三只手打暗拳,这便是吴不赊生出的计较。一拳打翻那军官,飞闯出去,一闪出了王宫,身后风声倏然,至少有七八名玄功高手赶了上来。不过吴不赊起步早,身法又快,众人一时赶他不上,却是死缀着不放。“往哪里去?到底谁要杀我?西门紫烟知不知道?” 一出王宫,吴不赊脑中便是念头急转。王宫高手围杀他,肯定是太子下的令。可太子为什么要杀他?是受西门家指使吗?如果不是西门家指使,太子并无杀他的理由。若是受西门指使,那西门家就再也去不得了。西门家若去不得,却还往哪里去,接应云州遗族的事又怎么办? “这事铁定和西门家有关,看来我先前疑得没错,西门家果是要夺这一功,否则杀我做什么?” ------------ 第四十二章 追杀 “对不起。”西门紫烟深深施下礼去,一脸愧疚。初见面时,冷厉锋锐的西门紫烟;魔界初回时,亲和动人的西门紫烟;方才威胁左伏虎、习半闲时,泼辣狠决的西门紫烟;到这会儿,仿佛背负千斤的重担、不堪压迫的西门紫烟——四个西门紫烟,同现在一张绝美的脸上,吴不赊心中如紫雾飘荡,他实在已弄不清哪一个才是西门紫烟的真面目。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张脸后,事实的真相,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他万里迢迢历经千辛万苦接回来,绝不应该受到这样莫名其妙的追杀,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你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西门紫烟深深吸了口气,道:“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其实不是赵王的想法,也和我姑父西岳帝君无关,只是太子赵炎的主意。”这算是当头一棒!吴不赊一直以为,接云州遗族回来,这个行动的幕后推手,是赵王,是西岳帝君,甚至是天帝,但结果竟然只是太子赵炎的主意。 他咽了口唾沫:“我听说,赵王病重,太子监国,赵国的国事都由他决断,那太子的意思,也就是赵王的意思。” “不是。”西门紫烟摇了摇头,“太子监国是近几个月的事,你动身前,太子还没有监国。”“你的意思是,当时只是太子私人的主意,和赵国无关。” “是。”吴不赊有些发晕,想了想,却什么也想不清楚。无论怎么说,把云州遗族接回来,都不是坏事,太子监国了也没道理就要追杀他。“你就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 西门紫烟自出生以来,这么跟她说话的,吴不赊大概是唯一的一个。若在平时,吴不赊也绝不敢这么跟她说话,但这会儿顾不了这么多,他心中乱透了,有火还是无名火,不知要冲哪里发,现在就是天帝站在他面前,他也是这话。 西门紫烟却并不在意,事实上她心中也是非常乱。微微凝神,理了下思绪,道:“吴兄应该听说过,大王成年的王子有十多个。太子赵炎虽是太子,却不是嫡长子,事实上他排行第三。当年他母亲信姬得宠,大王才封了他做太子,但近几年来,信姬年老,色衰爱驰,连带赵炎也失了宠。 近年来最得宠的,是十一子赵掷和十六子赵抟。尤其是十六子赵抟,母亲吴姬为大族之女,家族势力雄厚,赵抟自己也长得英武非凡,文武双全,大王如果换太子,他的呼声最高。” 王国争位,家族争产,都差不多。吴不赊见得多也听得多,并不稀奇,只是静静地听着,不插话。 “当时赵炎被贬到了西北,名为代大王镇守西北边疆,其实谁都知道,他是失了宠,被贬出了权力中心,太子之位随时可能失去,以后就是个镇守西北的亲王。那还是最好的下场,无情最是帝王家,权力争夺残酷无比,新太子出现或新王登基,那些有威胁的势力必定会被清扫一空。真若失势,最后可能死无葬身之地。赵炎当然不肯束手就戮,他想要做点事情出来,如果立下大功,即便失了宠,民望如山,大王也不好轻易换他。但一般的边功没什么用,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云州遗族。云州遗族是整个人族的痛。如果能接回云州遗族,那绝对是能震动整个人族包括天庭的大事,有这样的大功,他的太子之位谁能动摇?”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这太子还真敢想,看来不是个傻瓜。”他话中有话,太子不是傻瓜,可为什么现在要杀他呢?当然,话没听完,他不好直接骂出来,只是忍不住,小小地刺一句。西门紫烟当然听得懂,摇摇头:“赵炎绝不是傻瓜,他其实是个非常聪明的人。想到这个办法,他来求我,在我窗前跪了一夜,我没办法,答应帮他。”“赵炎只是去求你,难道西门老大人也不知道?” 吴不赊想起了心中的一个疑惑,为什么西门家的事,好像都是西门紫烟在弄,她的父兄在做什么呢? “是,我爹不知道。”西门紫烟说了一句,不肯再往下说。这里面有原因,她爹西门树老奸巨猾,看不清花落谁家,便不肯全力出手,又不好得罪哪一个王子。为免纠缠不清,便以有病为借口,深居不出,却放出西门紫烟和众王子打混。不论西门紫烟和哪个王子交好哪个王子交恶,随她自己的意。西门树只交代一点,女儿身不能丢,到最后,任他哪个王子登位,哪怕以前和西门紫烟闹过不愉快,都没关系。到时候西门树站出来,一句话,小儿女家,打打闹闹做不得真。 ------------ 第四十三章 斗转星移 到西岳府门前,自有人进去通报,西门紫烟嘱咐只报知她小姑便是。怕吴不赊误会,她悄声对吴不赊道:“这件事,我上次求的是小姑,姑父全然不知根底,现在最好也是先找小姑,让她先跟姑父说,以免姑父生气。”“一切但凭西门小姐安排。”吴不赊其实根本没往这方面想,他被西岳府宏大的气势、威严的护卫震慑住了。他一面竭力收敛灵力,期盼顶上妖光能矮上三分,一面缩头缩脑,竖耳凝眼,观察着四下的动静,体验着西岳府的威风。兴奋、羡慕、感慨、畏惧诸般情绪并存,吴不赊哪里还有心思去揣摸西门紫烟话中的小小心思。 从小门进去,西门紫烟安排人带吴不赊去休息,道:“吴兄,你安心静待。我先去找小姑,把事情说了,再请小姑去跟姑父说。姑父知情后,到时自会见你。” 进了西岳府,自然是西门紫烟怎么安排,吴不赊便怎么做。他点头答应着,便随下人去住处休息。西门紫烟自入内宅去了。虽说是西岳府,这情形,和在西门家差不多,服侍的丫环婢仆也不过是平常之人,并非吴不赊想象中的神将引路、仙娥奉茶。不过他还是心中惴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到房中,丫环奉上了茶水点心,服侍停当,便退了出去。丫环出去之后,吴不赊始才松了一口气,东看看,西看看,想:“我竟然住进了西岳府,嘿嘿,祖宗,这缘分大了。” 心中虽然兴奋,却是不敢乱闯,门都不敢出,更不敢放出灵力探视,只在窗口看看。伸头缩脑间,忽听得一声轻叫,却是个女声,吴不赊心下一凝:“这是什么?”声音来得远,约摸在二三十丈开外,高墙拦着,看不过去,吴不赊也不敢出窗,但应该就是在隔壁院子。 又有个男声:“好人,求你了,来吧。” 先前那女声道:“要死了,大白天的。啊呀……死人,晚间好不好?”“都憋了小半个月了,哪里还能憋到晚间,到晚间我就死了。宝贝儿,求你了,我快着些好不好,没人知道的。” “你哪一次不快?人都说你是快枪张三了,哼!”这会儿的话里却是有些娇嗔了。 “难道这西岳府里竟有人大白天偷情?”虽然隔着座院子,但吴不赊功力高深,别说二三十丈,便是百丈外,这样的话声也瞒不过他。竖耳听得真切,大是骇异,但听到快枪张三这话,他忍不住“扑哧”一笑。 那面的男声也“嘿嘿”笑:“这一次一定让我的好翠儿满意,我的心肝肝,啊,可舒服死我了。” 随着那女子一声轻叫,随后便是断云零雨之声。吴不赊尖耳听着,又是惊讶,又是兴奋,心下揣测:“真是偷情,这可是西岳府啊,这胆儿肥的。”又猜想两人身份,可能是丫头、仆役之类。大户之内男女婢仆日久生情,偷嘴打野食,也是常有的事,可西岳府竟也会这样,可真就出乎吴不赊意料了。 没多会儿,那面一声叫,喘气如牛。然后便是女人的埋怨声:“你个死人,每次都这样,把人吊在半天你就完事了。”然后是男子“嘿嘿”的赔笑声,不久两人离开,重归于寂静。 吴不赊在这面听了一场戏,笑得一回,进府时那种紧张兴奋的情绪突然就不见了。西岳府,原来也就是这样啊! “不知西岳帝君生什么样?传闻五岳帝君代天帝牧守下界,明察秋毫,但凡一言一行,均在五岳帝君掌握之中,哪怕暗室亏心,也瞒不过帝君神眼。不过传言只怕就是传言吧。” 吴不赊心下暗想,“真若什么都知道,下人偷情,他却是知也不知?”近午时,丫环送了酒菜来,颇为丰盛,虽只是一个人,也摆了一桌子菜。估计西门紫烟打了招呼,和在西门家一样,又把他做贵客招待了。吴不赊尝了几样,味道其实还不如西门家的水准。 在他心中,西岳府神秘崇高的面纱一时又去了一层。吴不赊暗道:“还以为神仙吃的都是仙酿呢,看来还不如人界富贵之家。”能在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吃饭,对吴不赊来说,本应是一种做梦也想不到的奇缘,是祖宗十八代的福荫,还想什么口味。可偷听了一场偷情戏,他的心境突然就有些变了。其实他不知道,他心境的变化,不是在知道西岳府中也有人大白天公然偷情才开始的,太子赵炎那一棒,已经让他有了隐约的清醒——帝王神仙,并不干净——只是这种心境的变化比较隐蔽,他还没有很清醒地意识到。上午西岳帝君没召见吴不赊,下午也没有,眼见着天黑下去,丫环又送了晚餐来,却比午餐还要精致三分。 ------------ 第四十四章 所谓侠义 穿越大沙漠时,吴不赊常和蜥流沙聊天。蜥流沙和他说过,离雁口这条线,他极少走,这条线虽是往南,却是带着东行的弧度,因为离雁口在雄鸡原的东南方。蜥流沙走得多的,反是向西划弧,走西南向。离雁口向西,走五六千里,就到了海边。这里有个海沙国,海沙国面海背沙,沙地上觅食艰难,便向海里求生,最初是打鱼,后来去得远了,发现做生意收获更大,越来越多的人便改行做了海商。 这些人去得极远,有的东去万里,竟然到了人界。人与魔是天生的对头,其实主要还是利益的冲突,海沙国的海商虽是魔族,但当他们带着人族少见的奇珍异宝过来时,人族的商人对他们魔族的面孔已是视而不见,利益是不分人与魔的。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几千年下来,几乎形成了固定的商路。不但海沙国的海商去人界做生意,人族的商人也西行数万里来海沙国做生意,甚至更往西行,远至黑沙红海。陆地上,人魔争战,海面上,人与魔却是帆船往来。那些大海商,无论是人还是魔,一趟下来,都是数钱数到手抽筋。 吴不赊想到的,就是转头向西,照蜥流沙说的,沿着魔鬼大沙漠与大雁山的边缘往西走,一直走到大海边,到海沙国雇船,再由海路东归,回归人界。 前后一想,确实可行。事实上这个法子蜥流沙当时就说过,说赵国派大军深入魔界万里接应太麻烦,不如到海边直接走海路。当时,一则与西门紫烟约定在先,二则真要在海沙国雇船把十二万人送回去,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吴不赊没有答应。现在看来,却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心跳了两下,吴不赊又想到一个问题:“不过要怎么跟云州遗族说呢?直说,难免人心浮动。撤个谎,回到人界再说?嗯,是这个理。” 生意人嘛,编个谎话那是随口就来,吴不赊脑子一转,一套谎话就出来了,抬脚便往烽火台来。守卫的云州遗族勇士都染着红头发,做魔族装扮,不过自然是识得吴不赊的。吴不赊也懒得和他们口罗嗦,径直飞进离雁口古城。听说吴不赊回来,颜如雪、四大长老、叶轻红等人全都接了出来。九斤丽年纪小性子最急,也不怕人笑话,见面就挽着吴不赊胳膊,道:“公子,接应的赵军动身了没有?什么时候能到?” 这也是颜如雪等人想要问的问题,所有的眼光都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一笑:“急什么,先倒杯水我喝吧,渴死了。” 颜如雪等人其实都有些担心,吴不赊轻松的回答,让众人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一时都笑了起来。进了大厅,叶轻红倒了水来。吴不赊先前心急上火,喉中火烧火燎,连喝了三大碗,看一眼四大长老和颜如雪,略带些不好意思地一笑,道:“我到了赵国,见到了赵王,然后又见到了西岳帝君。”“赵王和西岳帝君怎么说?”四大长老几乎是异口同声。吴不赊不答,却笑道:“原来你们给我的那几枚小令牌一样的东西,叫做无归令啊。” “是啊。”颜如雪面露歉意,“原来吴使君不认识啊!是我疏忽了,以为吴使君既然来我云州,自然是认识的,所以没说。” “我哪里会认识什么无归令啊。”吴不赊笑,“我不认识,也以为那个不重要,给忘了,只把信掏出来。结果西门紫烟小姐和赵王都怀疑我,当我是个骗子,以为我不知到哪里溜了一圈,随便在街头找人写了那封信去骗封赏呢,差一点儿就要推了我出去砍头。” 一厅的人都哈哈大笑,九斤丽更是笑得捂着肚子钻进叶轻红怀里:“笑死我了,啊呀我的肚子!” 吴不赊轻松的说笑,彻底打消了众人的担心疑虑。吴不赊知道火候差不多了,道:“赵国朝野上下,包括西岳帝君,知道云州遗族无恙,并且阖族南归,到了离雁口,都是赞不绝口、激动万分,连夜商议接应的计划。本来的想法是,出动五十万大军,照原计划一直打到离雁口。后来一推算,这样太不保险,五十万大军打进魔界,影响实在太大,耗时也实在太久,魔族也不是傻瓜,必然会猜疑,会推测赵国大军的目的。这样一来,弄不好就会察觉云州遗族藏在离雁口的事,那就有可能先调集重兵对云州遗族下手,给赵国的接应大军来个釜底抽薪,那时就糟透了。” 厅中众人齐吸一口冷气。司风长老道:“是啊,五十万大军打进魔境,可不是说着玩的,西方、北方的魔族只怕都会被惊动,有些魔崽子也确实有几分小聪明,只怕真会猜出来。赵国大军莫说打,便是走到离雁口也要好几个月,这中间只要稍有一点儿风声漏出去,魔族调集大军给我们来上一下,一切成空。”司蛇长老道:“吴使君,那赵王和西岳帝君商议的结果是什么?”“商议的结果是,取消原定计划。”吴不赊扫一眼四大长老,最后眼光落在颜如雪脸上。他能在颜如雪眉宇间看到忐忑担心,心下微叹,道,“不出动大军,不引发魔族的怀疑,云州遗族既然悄无声息地到了离雁口,那就证明先前的行动是正确的。身在魔界,保密为第一要务。那么在没有大军接应的情况下,云州遗族怎么回去?西岳帝君为我们另选了一条路,这条路向导蜥流沙蜥老曾经提过。我们再退入魔鬼大沙漠,沿着大雁山和大沙漠一直向西,走六千里左右,会到大海边,那里有个海沙国。海沙国多海商,常组成庞大的船队去人界进行贸易,买卖货物。我们可以在海沙国雇佣一支大船队,全族十二万人经海路东归,在人界东南沿海上岸,神不知,鬼不觉,魔族更无法拦截。”一时有些冷场,四大长老面面相觑,谁都拿不定主意。好一会儿,司风长老道:“我们全族有十二万多人,当时我们想从飞云江放流而下,算过的,要的船可不是小数目,海沙国有那么多船吗?”吴不赊一笑:“海船可不是河流中的小走舸。我听蜥老说过,大海船其大如山,一船可装万石之货,若装人,多时一次可装三四千人,十二万人,最多五十艘大海船足够。”司雨长老道:“海沙国也是魔族,会雇船给我们吗?”“海沙国是魔族,但海沙国和一般魔族不同,多海商,常去人界经商。在他们眼里,只有铜钱银子,没有人族魔族之分。当然,没钱肯定不行,没钱别说你是人族,你便是魔族他爹也不行。”一时又哄笑起来。司风长老道:“租这么多船,费用不低吧?”云州遗族孤守云州,并不富裕,全族南归,采办各种应用之物,耗费极大,已是穷得叮当作响。“这个不用考虑。”吴不赊一挥手,“赵王从国库中拨出了足够的金子给我,若不够,可到人界再结算,到时自然有天庭付账。”吴不赊狮子大开口,把所有能拉的旗子全拉过来。他打下的主意,自然是自己身上的金库,他身家六十多万两金子,怎么也够了。他私下问过蜥流沙,雇一艘大海船走一趟人界,一般是一万到一万二三千两银子,也就是一千多两金子。他便雇一百艘船,也不过十来万两金子而已,虽然肉痛,但不至于伤筋动骨。四大长老一时无话,齐看向颜如雪。颜如雪秀眉微凝,道:“我也听蜥老说过,海沙国的人和一般魔族之人不同,因多出海经商,常去人界,所以对人族成见不深。正如吴使君说的,他们的习惯是只认银子不认人,雇船应该是不成问题。大海船也多,若一时实在没有那么多船,做两次、三次走也是可以的。走海路有风险,陆路也有,我们退回沙漠中,沿着大雁山和魔鬼大沙漠的边缘西去,沿路没有什么魔族阻拦。” ------------ 第四十五章 释然 回到云州遗族营地,吴不赊把租船前后的经过,细细说给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见大家听完都神色凝重,吴不赊又道:“蜥老、鲨四爷都是这么说,我又特地预交了人头税。十五万人过境,那官员只算钱,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问题。海沙国商风浓厚,确实是只认银子不认人。” 颜如雪想了想,道:“这样最好,不过我们还是要预防一下。我的想法是,大队到山口后先停一下,以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先去港口看看,暗暗控制港口左近,大队再动身。同时以五千精锐在山口附近准备,一旦情况有变,随时接应。” “这样稳妥。”四大长老都点头赞同。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内心道:“西门紫烟敢想敢干,甚至敢去偷她姑父的玉牌,其人如剑,锐利而果断。但说到细心稳重,她相比颜小姐就差得多了,若她两个易地而处,又会如何?当时若把颜小姐换了西门紫烟,可能根本就不会策划这么疯狂的行动。”这么想着,却又摇头,“颜小姐敢下定决心让云州遗族跟着我回来,那也是要胆子的,若论心中那股狠劲,只怕不比西门紫烟差。嘿嘿,这些女子,还真没一个是省事的。”晚间,搂着叶轻红两女,细看半晌。把两女看得又惊又羞,以为他又有什么新鲜磨人的花样出来呢。不想他在两女雪臀上各拍一掌,长叹一声:“还是你两个省心些,好,好,好。” 竟就睡了,把两女弄得莫名其妙。第二天一早,大队拔营。照商量好的计划,到山口后,选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武士进入海沙国,不进城。吴不赊联系上鲨四爷后,带这三千人到港口,看一切风平浪静,这才传信回去,大队赶过来。鲨四爷只在中间联系照应,其他的一切不问,只是嘱咐了一句:“吴东主的护卫果然精悍,不过切莫让他们靠近城边,免得引起守军误会。” “四爷放心,我这些人绝不靠近城墙百丈之内。”吴不赊一口答应,心中却突然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云州遗族有三万多精锐,如果突然抢城,却又如何?说不定真能一举占了这海沙国呢。”不过这也只是想想,没敢说出来,更没敢试。到后来听了海沙国的一些故事,他才庆幸自己只是想一想而已。海沙国国小人少,全部国民加起来不到三十万,军队也不过区区一万人,但海沙国商业发达,税收丰厚。钱多,军队的装备就好,训练有素,忠诚度极高。除了军队,海沙国国民的爱国之心也极为强烈。说起来其实非常简单,国民富裕,家中财产多,自然舍不得被别人抢了去,敌人若要来抢,不说大道理,就为了家产也要舍了命干。海沙国虽只有一万军队,紧急情况下,半天之内可征召十万人守城,海沙城本来就不大,十万人齐心协力来守,谁打得进。历史上,海沙国曾多次遭到外敌入侵,敌人有从海上来的,也有从后面沙漠中远道杀来的。有几次,甚至是两面受敌,敌人最盛时达到五十万人,鲜血染红了海滩,浮在海中的死尸几乎堵塞了港口,却最终没能攻进海沙城。云州遗族虽然精锐,但真若像吴不赊想的,起心夺海沙城,十有八九会折在海沙城下。 十二万人上船,还有途中的嚼用大采购,云州遗族已经穷得丁当响,但海路和陆路不同,骆驼、马匹无用。鲨四爷精明至极,立马看到商机,一口将云州遗族所有的骆驼、马匹全数吃下。他发了大财,云州遗族也换来了丰裕的物资。吴不赊本来想大包大揽,但既然云州遗族愿意和鲨四爷交易,而且骆驼、马匹也确实不能带上船,等于是废物利用,他也就不管了,倒是在中间帮着杀价,再又兴高采烈地去城里进货。除了必需品,他们还采购了一些人界走俏的货物,到了人界后,如果情形不好,不受欢迎,那云州遗族卖了这些货物,也可以发笔财,作为立足的本钱。 吴不赊和鲨四爷商定的,船队在红蔗国靠岸。红蔗国是人界最西南的小国,拥有西南海岸最优良的海港。魔界去人界,最近的海路,就是从海沙城到红蔗国。红蔗国是楚国的属国,云州遗族回归,这种有可能轰动三界的盛事,红蔗国肯定主持不下来,得要楚国来主持。像楚国这样的大国,国内政局必然是千头万绪。最要命的是,云州遗族并不是楚国主动策划着接回来的,最初策划这件事的是赵国,那么楚国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反应呢?楚国国内的政局又是怎么样的呢?是一个声音,还是多个声音?是热烈欢迎,还是另有想法?真的只有天知道。 ------------ 第四十六章 偶遇神官 回到云州遗族营地,吴不赊把租船前后的经过,细细说给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见大家听完都神色凝重,吴不赊又道:“蜥老、鲨四爷都是这么说,我又特地预交了人头税。十五万人过境,那官员只算钱,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问题。海沙国商风浓厚,确实是只认银子不认人。” 颜如雪想了想,道:“这样最好,不过我们还是要预防一下。我的想法是,大队到山口后先停一下,以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先去港口看看,暗暗控制港口左近,大队再动身。同时以五千精锐在山口附近准备,一旦情况有变,随时接应。” “这样稳妥。”四大长老都点头赞同。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内心道:“西门紫烟敢想敢干,甚至敢去偷她姑父的玉牌,其人如剑,锐利而果断。但说到细心稳重,她相比颜小姐就差得多了,若她两个易地而处,又会如何?当时若把颜小姐换了西门紫烟,可能根本就不会策划这么疯狂的行动。”这么想着,却又摇头,“颜小姐敢下定决心让云州遗族跟着我回来,那也是要胆子的,若论心中那股狠劲,只怕不比西门紫烟差。嘿嘿,这些女子,还真没一个是省事的。”晚间,搂着叶轻红两女,细看半晌。把两女看得又惊又羞,以为他又有什么新鲜磨人的花样出来呢。不想他在两女雪臀上各拍一掌,长叹一声:“还是你两个省心些,好,好,好。” 竟就睡了,把两女弄得莫名其妙。第二天一早,大队拔营。照商量好的计划,到山口后,选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武士进入海沙国,不进城。吴不赊联系上鲨四爷后,带这三千人到港口,看一切风平浪静,这才传信回去,大队赶过来。鲨四爷只在中间联系照应,其他的一切不问,只是嘱咐了一句:“吴东主的护卫果然精悍,不过切莫让他们靠近城边,免得引起守军误会。” “四爷放心,我这些人绝不靠近城墙百丈之内。”吴不赊一口答应,心中却突然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云州遗族有三万多精锐,如果突然抢城,却又如何?说不定真能一举占了这海沙国呢。”不过这也只是想想,没敢说出来,更没敢试。到后来听了海沙国的一些故事,他才庆幸自己只是想一想而已。海沙国国小人少,全部国民加起来不到三十万,军队也不过区区一万人,但海沙国商业发达,税收丰厚。钱多,军队的装备就好,训练有素,忠诚度极高。除了军队,海沙国国民的爱国之心也极为强烈。说起来其实非常简单,国民富裕,家中财产多,自然舍不得被别人抢了去,敌人若要来抢,不说大道理,就为了家产也要舍了命干。海沙国虽只有一万军队,紧急情况下,半天之内可征召十万人守城,海沙城本来就不大,十万人齐心协力来守,谁打得进。历史上,海沙国曾多次遭到外敌入侵,敌人有从海上来的,也有从后面沙漠中远道杀来的。有几次,甚至是两面受敌,敌人最盛时达到五十万人,鲜血染红了海滩,浮在海中的死尸几乎堵塞了港口,却最终没能攻进海沙城。云州遗族虽然精锐,但真若像吴不赊想的,起心夺海沙城,十有八九会折在海沙城下。 十二万人上船,还有途中的嚼用大采购,云州遗族已经穷得丁当响,但海路和陆路不同,骆驼、马匹无用。鲨四爷精明至极,立马看到商机,一口将云州遗族所有的骆驼、马匹全数吃下。他发了大财,云州遗族也换来了丰裕的物资。吴不赊本来想大包大揽,但既然云州遗族愿意和鲨四爷交易,而且骆驼、马匹也确实不能带上船,等于是废物利用,他也就不管了,倒是在中间帮着杀价,再又兴高采烈地去城里进货。除了必需品,他们还采购了一些人界走俏的货物,到了人界后,如果情形不好,不受欢迎,那云州遗族卖了这些货物,也可以发笔财,作为立足的本钱。 吴不赊和鲨四爷商定的,船队在红蔗国靠岸。红蔗国是人界最西南的小国,拥有西南海岸最优良的海港。魔界去人界,最近的海路,就是从海沙城到红蔗国。红蔗国是楚国的属国,云州遗族回归,这种有可能轰动三界的盛事,红蔗国肯定主持不下来,得要楚国来主持。像楚国这样的大国,国内政局必然是千头万绪。最要命的是,云州遗族并不是楚国主动策划着接回来的,最初策划这件事的是赵国,那么楚国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反应呢?楚国国内的政局又是怎么样的呢?是一个声音,还是多个声音?是热烈欢迎,还是另有想法?真的只有天知道。 ------------ 第四十七章 西湖帝王 “你是说,西岳帝君也赞同赵炎的做法,放弃了对我们的接应,让云州遗族十二万人在离雁口自生自灭?”颜如雪身子颤抖,犹似有些难以相信。赵炎把云州遗族当棋子,事后反复又当弃子,颜如雪并不特别生气,人性本就如此。但西岳帝君不同啊,他是神,代表的是天庭,是天帝。人界百姓尊崇上天,膜拜天帝,人人供奉,户户上香。天帝与天庭,该是要佑护下界的这些子民啊。天神们高高在上,也应该高贵无比,怎么可以做这种肮脏的事呢?为了自身的利益,竟然可以舍弃一个族群,竟然要让十二万百姓无声无息死在魔界! 吴不赊知道的情况越发多了,看得也越清楚,道:“这几天我和南释权聊天,对天界的事知道了些,天庭三星之一的北辰星君老病将退,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都在争这个位置。 如果西岳帝君把这事声张出去,南岳帝君所属的势力就会借机打压。而赵炎又不会为了西岳帝君上位而牺牲自己的王位,西岳帝君为免被动,当然只好放弃云州遗族。天界的勾心斗角、利益争夺,其实比人界还要激烈得多。” 颜如雪抬眼向天,她的眼睛本来就看不见,又是在船舱中,可吴不赊有一种感觉,她似乎一直看到了天尽头,看遍了天界,也看遍了所有的神与仙。她的失望是如此得强烈,让吴不赊心中也泣血生痛。 “颜小姐,你也别太往心里去,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斗,这也是免不了的事情。其实以前是我们对天界不了解,把神仙们想得太好了,真正了解了,所谓的神与仙,就是那么回事。” 颜如雪轻轻点了点头,站起身,对吴不赊深深一福:“吴大哥,谢谢你。” 吴不赊忙伸手虚扶:“颜小姐这是什么话来,快别客气。” “若非吴大哥云天高义,不肯舍弃云州遗族,又慧心独具,带云州遗族绕行海路,我云州遗族十二万老少,便要埋骨黄沙,永远莫想踏上故乡的土地。” 她看着吴不赊,一脸真挚,“让如雪叫你一声大哥,如雪无以相谢,只是在如雪心里,会永远把你当做大哥。” “这是我应该做的,说起来我还是骗了你们。”吴不赊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又是激动,又是抱歉。 “我一直瞒着你们,就是不想让你们因知道真相而失望,但我又担心。我特意和南释权聊了几天,他对天界是非常了解的。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为争星位,他们本人及他们背后的势力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云州遗族要从楚国过,楚国属于南岳帝君的地盘,我就怕南岳帝君为打压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起歹心。正好又撞上了南释权,他和南岳帝君都是十七王子一派的。我左思右想,干脆把这个功劳送给南岳帝君,免得南岳帝君另起心思,所以不得不把真相告诉你们。” “我知道大哥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颜如雪激动的心绪略略平息,道,“我请四位长老来,商量一下,一切请大哥作主。我请四大长老安排一下,让大家改口就行了。” 吴不赊有些犹豫:“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吗?会不会乱起来?” “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颜如雪摇头,“云州遗族十二万乡亲,是怀着最美好的向往回来的。如果让他们知道真相,让他们知道再一次被遗弃了,我怕他们会受不了,所以这事只能告诉四大长老。不过要安排一下,让大家把说法改过来,这事不难。” 颜如雪安排人去请四大长老,她虽然强作镇定,但颤抖的声线还是暴露了她心中真实的情感。这件事对她的打击,绝不像她外表显现出来的那么容易接受。吴不赊心下黯然,却是无一字可以劝慰她。 四大长老虽然散处船队首尾,但都身具玄功,得到通知,很快便飞了过来。吴不赊却有些不敢与四大长老对面,只是让颜如雪和他们商量。他自己躲去了一边,偷看着四大长老来,再偷看着四大长老去。他不敢看他们的脸,却可以想象得出他们脸上的愤怒。颜如雪随又派人相请,告诉他,一切由他作主,四大长老会安排全族改口。 船队又走了十多天,从海图上看,沿线每隔千余里便有一两座岛屿可以用来落脚。虽然仍然会很辛苦,但南释权立功之心热切如火,下决心动身。吴不赊本来希望颜如雪能让四大长老中的一个人跟去挑地,颜如雪却拒绝了,一切拜托吴不赊。于是便由吴不赊陪了南释权动身,当然,为沿途安全,云州遗族派了八名好手做保镖。赶个早,吴不赊与南释权向东飞去,八名保镖前后护卫,吴不赊功力最高,身法最快,不过他得就着南释权。第一程飞了三个多时辰,赶了五六百里。 ------------ 第四十八章 追山寨 “咦,难道到了双余山我的追风寨?不像啊……” 吴不赊打眼看了看,这山确实不像是双余山。这时又飞得近了些,过了一个山岭,不由就“嘿”的一声,原来山背后一处平地,却摆了一个大斗场。斗场中,两条大汉正在相斗,一个果真是虎大嘴。另一个是条黑面大汉,个头与虎大嘴相若,身板锯开来,基本上也是可以做门板用的。有趣的是,他手中使的也是一把钢叉,力道也不弱于虎大嘴。两人在那山谷里叉来叉去,直叉得满山叮当,却是不分上下。虎大嘴斗得兴起,虎吼不绝。 那黑大汉也是怒吼助威,却声如牛鸣。他顶有妖光,吴不赊自是看得出来,暗想:“莫非是条黑牛精?” 除了虎大嘴,狼妩媚、狈有计夫妇加上猪黑子全在,站在一边的山坡上观战。边上自有一些猛虎恶狼,还蹲了一排獠牙闪亮的大公猪。吴不赊的妖怪班底全在这里了,却还多了一些兽头人身的家伙。吴不赊虽然不识,却知道这是些功力不够,没完全修成人身的妖兽,还不少,有好几十个,参差列队。“看来本大王的追风寨还添丁进口了。” 吴不赊暗笑。虎大嘴这边观战的妖多,黑大汉那面也不弱。另一面山坡上,还站了两条大汉,背后也有些兽类和一些半人半兽的小妖。虎大嘴和黑大汉都是力量型选手,打得倒是激烈热闹,不过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么几下,你叉我胳膊我叉你腿。吴不赊看了一会儿,没什么味道,倒是不明白原因,轻轻落了下去。狈有计心眼灵泛,耳听八方,听得风声,猛回头,一眼看到吴不赊,他又惊又喜,大叫:“大王!” 他一叫,狼妩媚、猪黑子几个全扭头看过来,个个喜出望外。妖怪这个东西,兽类练化而成,其实还是蛮纯朴的,说高兴,是真高兴,个个咧着嘴笑,蹦着脚跳,就像些孩子,绝不扭扭捏捏。那全不掺水的高兴也感染了吴不赊,与几妖打了招呼,道:“看来我追风寨又长了势力嘛,几位将军辛苦了。” 几妖也不知道客气,狈有计洋洋得意,道:“禀大王,大王离开的这些日子,我追风寨确是势力大长,这些都是手下孩儿,比一般兽兵倒是好用些。” 一群妖兽拜见,吴不赊自然勉励一番。诸妖单纯,听得大王和言悦色,个个跃踊,都是一副恨不得当场把心掏出来的架势。吴不赊看了,越发感慨:“人、神、仙三界,总是把妖类视为洪水烈火,其实真说起来,妖类比他们要单纯干净得多,脑子里绝没有他们那么多弯弯绕,也没有那么复杂的利益争斗。便有争斗,也直接得很,拿出叉子来,大家面对面对着叉就是。不像那三界,杀人不用刀,当面嘻嘻笑,背后使绊子;明明是偷情,反说是风流;明明是扒灰,反唱长恨歌;公公偷媳妇,今生不见来生见,断了连理枝,还要比翼鸟。” 吴不赊问起场中打斗:“这是怎么回事?和虎大嘴打斗的黑汉子是哪个?为什么打架?” 狈有计道:“禀大王,那黑汉子是鬼哭原的牛八角。他和盘狮洞金毛狮、枫树坳象白牙是结义兄弟,号称鬼哭狮吼三结义。他仗着有些勇力,竟敢不许孩儿们去鬼哭原放牧,简直胆大包天,因此我们出兵讨伐。”“鬼哭狮吼三结义?” 吴不赊皱了皱眉头,“还真是够难听的。鬼哭原在哪里?放牧又是怎么回事?你们把吃人改放牧了?”猪黑子插嘴:“大王不知,我们早不吃人了。人有什么吃头,现而今我们顿顿吃大餐,那叫一个香。”“顿顿吃大餐?” 吴不赊有些疑惑,“红薯拌玉米?你倒是吃斋,可虎狼要吃肉啊。” “大王容禀,是这么回事。大王记不记得,上次大王不是带我们和人类大军打了一仗吗?还押了些俘虏回来。我追风寨的大发展,就从那些俘虏身上来的。” 狈有计洋洋得意,说了原委,却是听得吴不赊瞠目结舌。原来,狈有计抓了俘虏回来后,真是让他们种粮食搞开发。那些俘虏本以为被妖怪捉到,还不知怎么死呢,最好的下场也是被虎狼吃吧,结果竟然只是要他们种田放牧,他们哪里会不答应。娄山山脉,沿娄江两岸,以前本就是开发过的,后来因为战火,草进田退,妖进人退,因而荒废。这时重新开发不难,一把火下去,满目都是良田。俘虏怕妖怪翻脸吃人,下死力气劳作。狈有计却是个异妖,又与俘虏约定,俘虏劳作所得,逢十抽三,先期提供种子农具,后期提供保护。给人类地主种田,最少还要逢十抽六抽七呢,妖怪还逢十抽三,竟有这样的好事,不过反正人在妖手,不信也得信。结果种了一季,真的只逢十抽三,中间又还少了许多口罗唆:一没有官府的摊派徭役,二没有地痞恶霸的敲诈勒索,三没有土匪强盗。开玩笑,在俘虏开出的田地周围,狈有计可是派出了虎狼巡逻,强盗土匪敢来?莫非是来送肉包子?那些虎狼也决不扰人,人类的法纪,再严密也有人违反,但妖王一声令下。兽类却决不会冲犯。野蛮的令,强过于文明的法。俘虏们的牛羊便是野放在外。明明虎吼狼嚎,却只管安心睡觉就是,绝不会丢,生可见牛羊,死可见尸骨。天堂啊,一季下来,看着满仓的粮食,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俘虏们沸腾了,疯狂了,向妖王们顶礼膜拜。众人一致认定,这些妖怪不是怪,九天神仙下凡尘,倒把几个黑脸的吃人妖弄成了红脸的傻笑怪。第一季收获之前,俘虏是不能离开山区的。一季收获下来,狈有计放出话,愿意离开的,可以离开。追风寨真正的大发展,就起始于狈有计这句话。 ------------ 第四十九章 乌先生 吴不赊心中针扎一般得痛。 他已经拥有了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就相貌来说,叶轻红两女都强于林微雨,但林微雨在吴不赊心中的地位,却没有人可以取代。爱与容貌无关,便如再贫穷的家也是家。昏黄的灯盏代表的是牵挂,是否辉煌,是否灿烂,无关紧要。 “大王,看,那幢高楼,还没有完工的,就是新建的醉仙楼。那将是我追风寨辖下最高的一幢酒楼,听说双余城里都没有这么高的酒楼呢。”狈有计一脸的得意。吴不赊强自收敛心神,狈有计手指处,已是一座大镇子的规模,江两岸屋宇鳞次栉比,绵延数里。他粗算一下,至少有数千幢房子,两岸居然架了三座索桥,可以想见交通的压力之重。吴不赊道:“这索桥架得好啊,谁想出来的?” 所谓索桥,便是以粗索凌空飞架,索上铺以木板,远远地看,有若飞虹。不过吴不赊以前走过一次索桥,摇摇晃晃,吱吱呀呀。尤其风大时,桥整个在风中晃荡,初见的人还真是不敢走,走惯了其实却无所谓。狈有计道:“娄江两岸以前住的人多,就有架的。江面宽的地方,百船相连架船桥;窄的地方凌空飞索架索桥。铁链都不要,山中老藤搓结,只要不有意拿刀斧砍,比铁链还耐久,五年换一次索,天牢地稳而且不费钱。” 娄江宽的地方宽达数里,窄的地方不过数十丈,两岸汲水而灌,可以开发出无数良田,以前住的人自然会想到架桥的方法沟通两岸。这种架桥的技术早已成熟,狈有计他们只是拾古人牙慧而已。 吴不赊道:“这镇子应该是我追风寨辖下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了吧,有名字没有?”酒楼要生意好,必要人多。酒楼老板舍得在这里洒下血本,这里必然是最繁华热闹的。 “是,大王明见。”狈有计小小地送了个马屁,“这地方地势好,两面山包着,中间一条江,江面极窄,偏偏又破出方圆十多里一块平地,整体看上去像个大木鱼,所以就叫木鱼坪。不过不是我们取的名字,以前就有。”“木鱼坪,倒也形象。”吴不赊点点头。 “乌静思乌先生就在镇东理事,他的意思是扩建一下,建一个县衙。”一片高房子后,一座平房露出来,狈有计一指,“就是那幢屋子。” “那我们下去,我们进镇,没什么事吧?” “会有什么事?”狈有计一脸诧异,“这镇子是我们的地盘!” 吴不赊一直都有些恍恍惚惚,听得这话,倒是笑了起来。其实狈有计几个都已修成人形,一般人看不出来,就算这镇里的人和外面的人一样仇妖,分辨不出,也不会有异常举动。 “那些半人半兽的家伙呢?”半人半兽的小妖不能御风飞行,只能走路,这时已远远甩开不见,“他们也能大摇大摆穿过镇子回追风寨?” “那些蠢货当然不能。” 狈有计摇头:“乌先生最初就有过建议,虽然我们是妖,明摆着的事,但平时最好还是少出面。乌先生说,我们收税,同时负起保护乡民的责任,平日少碰面。兽兵在各山口巡逻,发下严令,除非有人闹事,否则绝不可对人使用武力。依附我们的乡民自然也不会去伤害兽兵。乌先生还说,这情形,就像平常人家养的家畜一样,两不相伤,相安无事。 最初我听着还有点儿恼火,我们才是老大,什么叫养家畜一样,但反过来一想,有道理,就都依着他。还真行,这两年从来也没起过冲突。” “平常人家养家畜,鸡狗猪牛羊,和人都是平安相处。呵呵,有道理。” 这说法有趣,吴不赊笑了起来。他突然又想起一事,道:“这些半人半妖的妖兽,以前寨中好像没见过啊,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这么多,都是各山投奔来的?” “是不少,现今寨中在册有两百多了。有各山投奔来的,不说远了,沿娄江上下,五百里之内,咱追风寨是这个。”狈有计一跷大拇指,“不过大多是咱们寨里的家生子儿。” “咱们寨里的家生子儿?”吴不赊糊涂了,据他所知,无论是妖与妖交配,还是人与妖交配,生出来的都是兽人。兽人只是红发碧眼,但至少人像是变全了啊。而这些妖兽,根本没变全,其实就是能站起来走,勉强算一个人身,那头还是兽头,可差得太远。他摇摇头,问道:“哪个生的?和人还是和妖?” “大王误会了。”狈有计见吴不赊眼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知道吴不赊搞错了对象,笑道,“大王知道,山中老兽得了灵气,修炼得法,便可成妖,得一个人身。兽类要修成人身,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安心修炼,肚子怎么办?兽不像人会生产粮食,存点儿粮,三五个月不生产也饿不着。兽类觅食本就艰难,三日打食,未必能有一餐入肚,更别说存三五月的粮了,这是其一。其二,修炼时,有其他兽类打扰,稍一不慎,道未修成,小命没了。 ------------ 第五十章 卑鄙 “不赊。”林微雨扑进吴不赊怀里,死死抱住了他。 吴不赊的鱼目混珠之计再一次取得了成功,林微雨已不再认为他是猫精,只认为他是法力高深,判妖司的邓易通是误会了吴不赊。 吴不赊收了法象,反手抱住林微雨。他托起她的脸,细细地看着,柔声道:“微雨,你瘦了。” “都怪你,都怪你。”林微雨捶他。 “怪我,怪我。”吴不赊替她擦着滚滚而下的泪珠。 “那天邓易通和洞玄大师来找我,你肯定是在外面听见了。”林微雨看着吴不赊。吴不赊不想撒谎,点了点头。 “你真傻,其实只要你进来,无论有多少人说你,无论有怎样的人作证,我都只相信你。九天九地,神佛鬼仙,哪怕所有人都站在你的对立面,我也会和你并肩而立。” “微雨。”吴不赊怎么也想不到,林微雨竟是情深至斯。他什么也不能说,只是紧紧抱住她,只想把这个柔软的身体融化在自己身体里。 “你也黑了。不赊,这两年,你一定受了不少苦。”林微雨轻抚着吴不赊的脸,忽地想到一事,道,“对了,这些日子一直有人在传,说云州遗族回来了,是南岳帝君派一个叫吴不赊的使节接引回来的。那个吴不赊不会就是……” “就是我。”吴不赊微笑点头。 “真的?”林微雨犹似不信,“传说中那个吴不赊本是南岳府官员啊,可你……” “这中间说来话长,那天邓易通带了洞玄大师来找你,我确实就在门外,但怕说不清楚,就出了城,却碰到了西门紫烟……” “西门紫烟?好像是个女孩子的名字啊!西门?”林微雨眼中露出疑惑之色,“啊,我想起来了,这个西门紫烟是赵国西门家的小姐,大赵预定的王后,一定是个大美女了。” 吴不赊可不敢接口,林微雨已经有酸味了,怎敢再往上浇醋。他顾左右而言他,道:“当时我可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还打了一架。后来她才说起她的身份,她是西岳帝君的侄女,交给我一个任务,穿越魔界,到云州接云州遗族回来……” “穿越魔界?”林微雨花容失色,“太危险了,你绝不能答应她。”她仿佛忘了吴不赊已从魔界回来了的事实。 “是有些危险,不过我不能不答应她。邓易通他们不是说我顶有妖光吗?如果我能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封神、封仙随我挑,那我就可以风风光光地迎娶你了。” “你是个大傻瓜。”林微雨情泪涌出,“那么凶险,我不值得你这样的。” “对别人来说是凶险,对我来说嘛,小菜一碟。”吴不赊倒不是想要在林微雨面前吹牛皮,只是不想她太担心,“其实我若不是收了几个侍从,一路化猫过去,会更顺当。谁会去怀疑一只猫啊,当时你不也没怀疑吗?还把我当……”说到这里,突然想到有些情节是少儿不宜、猫也不宜的,急急住口时,已来不及。林微雨耳根子通红,“呀”的一声羞叫,猛地把他一推,扭身就跑进了里面房里,房门也关上了。 她是想起了当日没防备吴不赊这只淫猫,洗澡的时候也让他呆在边儿上,什么都给他看去了,所以害羞。吴不赊当然明白她心中的想法,嘴角含笑,眼见门紧紧关着,这会儿林微雨羞急了,想要她开门是不可能的,说不定今天晚上都不会再见他。吴不赊却自有办法,门有缝呢,他身子一摇,化成吊兰枝,就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林微雨就站在门背后,背靠着门,一张俏脸,如红霞染过,烛光映照下,说不出的娇羞动人。 吴不赊看她虽然有些羞急,不像生气的样子,顽皮起来,复又化身为猫,就藏在林微雨裙子下,“喵”地叫了一声。 他进来得太贼,林微雨又是羞极了的,这会儿只担心吴不赊会不会来推门,心中在打鼓,那冤家若是推门时,给不给他开?想着那几次洗澡,一点儿也没防备,什么都给他看了去,真不知道要找个什么东西才能把脸遮起来,还怎么好意思见他。可如果这冤家软语相求呢?哼,不管他说得多可怜,今夜绝不给他开门。 她在心中发着狠,全没想到吴不赊早已溜进来了。这时乍闻猫叫,好像就在自己裙子下面,急提了裙子看时,果见吴不赊那贼猫探头探脑的,就藏在她裙子下面。见她看下来,他还仰起脸,猫笑了一个,那笑容,贼淫。 ------------ 第五十一章 闯宫 暮色中的楚国王宫,像一头静卧着的巨兽,给人一种狰狞恐怖的感觉。 吴不赊从侧后翻墙进去。他先后进过西门家、赵国王宫、西岳府,正如俗话所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何况他还是吃过两回猪肉的。在这种庞大却又禁卫森严的地方找人,他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小心摸进去,一点也不心急,避开明岗暗哨巡哨,在一个院子里看到一个闲在那里的小太监,他摸过去,伸手制住。 为什么要找闲着的小太监呢?因为他制住了人是要问话的,问完话即便不下手杀了,也至少要打晕过去。若是忙着的,半天不见人,必然会查,闲着的就不要担心这一点。 吴不赊左手掐着小太监脖子,右手变成一条蛇,草木之类,躯干构造比较简单。吴不赊有玄木心法,可以千变万化,可以变吊兰,也可以变桂花,但动物就不行了,所以吴不赊虽然有黑七的内丹,却就只能变猫,蛇是变不出的。他右手变出的蛇,还是用过多次的黑七的小幻术,只能骗普通人。不过小太监也就是普通人而已,身子不能动,面前一条蛇张开血盆大口,长长的信子吞吐着,几乎就要舔到脸上来,小太监吓得魂飞天外。 “问你两句话,你要老实回答,若有一字不实,我就放蛇咬死你。”小太监哪里敢抗拒,点头不迭。吴不赊略松开掐着他脖子的手,随便问了几个问题,小太监果然回答得老实,吴不赊这才问起颜如雪的住处。 王宫看上去禁卫森严,其实是这世上小道消息传递最快的地方,因为它的圈子实在太封闭了。宫女、太监、后妃,反正就是那些人,就像一张蜘蛛网,中心的蜘蛛动一下,每一根丝都会知道。尤其像颜如雪进宫这种既是大事又不需要严格保密的事,更是在宫里肆无忌惮地疯传。颜如雪长什么样,一餐吃多少东西,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宫女传宫女,小太监传大太监,不要一个时辰,能传遍整个王宫,颜如雪的住处那更是人尽皆知。 颜如雪没跟四大长老住在一处,而是被王后接进了内宫,住在王后寝宫侧旁的海棠院。吴不赊也不要小太监带路,问清楚大致方向和距离,反手就把小太监掐晕过去。他心想:“颜小姐住在王后寝宫附近,这倒是好事。即便楚王派人监视,也该不会派男侍卫,太监和宫女中该不会有特别了得的高手吧。” 他还是化身成猫,照着小太监所说的方位摸过去,大致到了地方时,便一个个院子找过去。到其中一个院子的后窗时,吴不赊忽觉一股微微的灵力扫上身来。这种感觉他上次就有过,很显然,颜如雪就在房子里,她的心眼感应到了他。 吴不赊大喜,跃上窗子,一眼就看到了颜如雪。她站在床边,脸对着窗子,一脸的惊喜,先就叫道:“吴大哥,是你吗?”她肩头的灵犀一见吴不赊就叫了一声。她其实已经确定了,这问话,其实是有些喜难自禁的意思。 “颜小姐轻声,是我。”吴不赊进房,变回人身。 “我就知道大哥一定会来的。”颜如雪迎上两步,不过还是站住了,因为强自抑制,身子有些微微的颤抖。 她的激动却让吴不赊产生了另外的想法,道:“是不是楚王一直在威逼你?这软蛋昏君,岂有此理。” 颜如雪确实受到了楚王的威胁,不过和吴不赊想象的有些不同。吴不赊想象的情形,楚王为了威逼颜如雪答应下嫁,还不知摆出了怎样的刀山剑林呢。其实并没有那么夸张,人家好歹也是一大国之王,朝中不乏无数玩阴谋诡计的高手,在王宫中威胁一个女孩子,有的是手段,根本不可能摆刀摆枪的。颜如雪的激动,是因为另外的原因。 吴不赊远赴魔界接引云州遗族,在云州遗族包括颜如雪在内所有人的心里,吴不赊就是他们的亲人。在见识了赵炎和西岳帝君的卑鄙无耻后,在颜如雪心里,吴不赊是云州遗族在人界绝对信得过的唯一的亲人。现在云州遗族再次遭到了遗弃出卖,谁能信得过,谁会坚决站在云州遗族一边?只有吴不赊!听到消息,无论千里万里刀山火海,吴不赊一定会赶过来,颜如雪坚信这一点。 而现在,吴不赊真的来了。 有一个人始终和你站在一起,无论是天塌还是地陷,海枯石烂还是地老天荒,你都可以相信他。这种感觉,叫颜如雪如何能不激动,她还是有着很强的自制力,换了其他的女孩子,只怕会直接扑到吴不赊怀里。 ------------ 第五十二章 合欢 “碎尸万段啊,太辛苦点了吧,你老人家一把年纪,可别闪了腰。”吴不赊哈哈大笑,撒开脚丫子狂掠。 吴不赊一身乱七八糟的功夫,最差的是武功招式,最怪的是玄木心法,手多啊,别说我招式不行,乱拳打死老师傅。他最强的是身法,灵猫步轻灵小巧捷变无双,阴阳双生的追风步虽然怪里怪气,若论快,实算得上天下最快的身法之一。反正就吴不赊见过的,除了一个驼玉儿,没人快过他,就是驼玉儿也并不比他快,这会儿不要命地狂掠,虽然背上背了个人,席元主狂怒之下也拿出了当年吃奶的劲儿,可还是越拉越远。 颜如雪回头看席元主的身影越来越小,终至不见,替吴不赊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她心情比较怪,不赞成吴不赊的横蛮霸道,却又不希望吴不赊被席元主追上。她自己劝吴不赊回心转意是一回事,吴不赊硬被席元主逼得放下她可又是另一回事。 “大哥真是了不起。”她轻笑,“尤其你那一招墨汁污卦,亏你怎么想出来的。” “做生意嘛,就是要出奇招。”吴不赊也大是得意。说实话,刚才那一招还真是灵光闪动呢,这会儿想来,也是很有成就感。“那老儿的卦怕是要重画了,若是师门祖传,他只怕还画不来,拿水洗吧,哈哈哈,可别洗成纸渣。” “他顽皮起来像个孩子。”颜如雪也笑,却想起自身的事,道,“大哥,你还是放下我吧,这样不行的。” “说了你叫我大哥就听我的,小丫头哪卿喳喳的,想要讨打吗?”吴不赊说着,搂着颜如雪大腿的手抬起来,竟真个在颜如雪屁股打了一板。 吴不赊抬起巴掌的时候没想那么多,真个一掌打下去才意识到不对,冲口想说对不起,好像也不对。女孩子的屁股是个很怪异的地方,有资格打的人不用说对不起,没资格打的人却不能说对不起,一时大是尴尬。 颜如雪也没想到吴不赊会说打就打,男女授受不亲,吴不赊强背着她,还可以解释为事急用权,可打她屁股,这个怎么说?她一时间也是透耳根子通红,有些怪,倒不是怒,却是羞得厉害,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思绪在心里头乱窜。本来挨了打,应该是羞恼愤怒身子紧绷,这会儿却是全身发软,仿佛那一掌下去,打空了她身上所有的力量,脑子也打空了,再不能张口。 颜如雪身子虽然轻巧,但吴不赊想一直这么背着她飞也是不可能的,又不能放开她。楚王也绝不会任由颜如雪就这么被劫走,席元主等人必会死追不放,唯一的办法,就是引开他们。 楚国多山多泽,吴不赊看前面一座高山,他在空中盘旋了一下,看到一处断崖,有了计较。他落下来,把颜如雪放在地下,道:“如雪,你坐一会儿。” 吴不赊自己入林,伐木做了一只木猫,回到颜如雪身边。颜如雪脸色颇为尴尬。吴不赊也不知该说些什么,静静等着,不多会儿,感应到灵力波动,席元主追上来了。吴不赊取醒木令在木猫身上连点六下,往断崖对面一抛,喝道:“逢山而入,见林就钻。” 木猫在半空中化为黑猫,钻林而去,醒木令在它身上加的灵力足,其势如电。 “可惜不能飞。”吴不赊微觉遗撼,抱起颜如雪,跳下崖去,隐在崖下。 席元主追上来,突地往下飞,贴着林子飞了过去,很显然,他感应到了木猫身上发出的灵力波动,跟着追下去了。 “成了。”吴不赊暗喜,却不敢上去,反往崖下钻。席元主后面,肯定还有其他的侍卫,而且吴不赊也不知道木猫能逃出多远。虽然他用醒木令点了六下,理论上木猫可以支撑六个时辰,但如果给席元主提前追上了呢?现在的有利条件是,席元主已被木猫引了开去,后面的侍卫也会追下去。如果吴不赊带了颜如雪从另一个方向走,在席元主察觉木猫真相前,不怕他会追上来。但吴不赊背着颜如雪,又能飞多远呢?所以吴不赊干脆往下走,在崖下藏个一两天甚至三五天,席元主彻底失去他的踪迹,再没法追踪他,他才好带颜如雪远走。 断崖深达百丈,崖下有小溪,形成一个小小的水潭,三五奇石,隐于花草矮松之间。吴不赊两个下落,惊起一群松鸡,却不飞远,十多丈外就落了下来,歪着脖子看着吴不赊两个。 离着水潭不远的崖壁上,有一个山洞,洞口有丈许方圆,约摸五六丈深浅。吴不赊抱了颜如雪进洞,道:“如雪,对不起,一个时辰后我放开你。” ------------ 第五十三章 妖威 狈有计先前的安排是,上山的流民不必进城,就在城外找平地安置,满一千人作为一批,送到木鱼坪,由乌静思统一送往下游,一体安置。猪黑子带着吴不赊和颜如雪两人出城,只见城东的空地上,聚集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先前那猪头妖兽正把人往羊圈里引,他不是强赶,而是让几个妖兽抬着装有大饼的筐子守在羊圈边上。他站在羊圈门口大声喊:“进来,进来!每人先领两个饼子,小孩、老人减半。满一千人下山,右相的规矩,一千人一村,到时统一分地,分种子、粮食、农具。大家不要挤,不要挤啊!都有,都有……” 他挥汗如雨,喊得嗓子都嘶哑了,但人实在太多,前面的还好些,后面的人挤人、人推人,叽叽喳喳,乱得像一锅粥。 这时人群中忽地起了骚动,却是两帮人打了起来,好几个汉子厮打在一起,估计是亲帮亲、邻帮邻。人挤得多,这一开打,四下乱推乱挤,顿时叫骂声、哭喊声乱成一片。 猪黑子在吴不赊面前失了面子,大怒:“这些家伙,妖怪不发威,当老子是病猪?”一声狂吼,“都住手!” 他这嗓门大,场中数千人,顷刻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向这边看过来,却不知谁叫了一句:“妖怪发怒,要吃人了!” 这一句炸了场子,数千人齐动,跑的跑、逃的逃、哭的哭、叫的叫,比被捅的马蜂窝还要乱上十倍。猪黑子没想到一嗓子会弄出这么个结果,顿时傻眼:“狈相国说,初进山的人不摸底,最不能吓,还真说对了。这下怎么办?” 吴不赊一时也有些傻眼,他也想不出办法,总不能再把嗓门扯大些吼两嗓子吧?人群已经慌了神,越吼只怕越乱,可若任由人群这么乱下去,你推我挤的,只怕不少人会被活活踩死。一时,两人全无主意。 颜如雪这些天跟在吴不赊身边,娇憨痴缠,就是一个恋爱中的傻丫头,全无半分昔日圣女的形象。这种时候,她久经大场面的智慧、经验便显了出来。她双手往脸上急急一擦,又反手把头发放了下来,随即飞身而起,道:“大家不要乱,听我说!” 她悬空而立,衣袂飘飘,容颜如画,声音虽不高,带着玄功的音量却穿透全场,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这样温柔的声音便如春风拂过,所有人心头的慌乱霎时便消去了大半,再看她如仙子临空般的身姿,一时再无人作声,也没人再乱跑乱动,都眼巴巴地看着她。 颜如雪抓住机会,道:“大家不要慌,不要怕。饼还有很多,田地、种子、农具也准备得非常充分,每个人都可以分到。现在分两路走,以那只虎为界,左边的去左边领,右边的往我这里来。猪将军,麻烦你抬些大饼过来。” 真是玉旨仙音,所有的人全都安静下来,就照她说的,以那只傻呆呆的虎为界,左边的人仍进羊圈里去,右边的人便往她这边来。两路一分,减了一半的压力,尤其她绝美的微笑,如春风化雨,化去了人们的急躁慌乱,竟再无一人推挤叫骂。 猪黑子狂喜,立叫小妖抬了饼子过来,颜如雪亲自发放。最先领到饼的是一个四口人家,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妇、一个老人、一个小孩,领了饼子,一家四口一齐下拜:“多谢仙子!” 颜如雪忙扶他们起来,只叫“不要拜”,后面的人却纷纷下拜。更有议论声起,一人道:“不是妖怪,是仙子临凡!” 另一人道:“我就说嘛,妖怪哪有那么好心?果然是仙子化身,拯救万民。” “那这些妖怪是怎么回事?” “你傻啊你,当然是仙子以大法力点化了妖怪,所以妖怪才跟着做善事了。” “原来如此。” 这些人似乎恍然大悟。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悟了。 吴不赊傻了半天,苦笑摇头:“得!狈有计他们费了老半天的力气,结果白费了。” 吴不赊帮着计数,总共三千多人,不到一个时辰,大饼便分发完毕。猪黑子派小妖带吴不赊和颜如雪去木鱼坪,临走前,所有人一齐给颜如雪叩头:“多谢仙子!” “人长得漂亮,就是占便宜啊!”吴不赊在颜如雪背后感叹。颜如雪也觉好笑,得意地道:“人家就是漂亮,怎么着啊?” “漂亮也是我媳妇,越漂亮越好。” 颜如雪小鼻子一耸:“哼,算你会说话。”却又格格笑道,“你的狈相国他们,若知道忙半天最终被我摘了果子,只怕要气坏了。” ------------ 第五十四章 兽战 饭后在城里走了一圈,两人上了城北的小山。 双余山地势高,天气好的时候,站在小山上,周遭数十里尽收眼底。 已经是夕阳西落的时候,娄江披着晚霞,如一条金色的长蛇,蜿蜒向东游去。娄江两岸,一排排的房屋,鳞次栉比,炊烟袅袅。老牛在田埂上慢悠悠地归来,时不时停下啃两口草儿,背后的农人也不着急,和乡邻打着招呼。急的是老黄狗,远远地跑在前面,见主人没来,停下来等着,回头张望的模样,似乎就是在催促。突然蹿出的一只田鼠却引起了它的注意,虽然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就是忍不住要去管,只是往往徒劳无功。这时牛动了,主人也动了,老黄狗便又巴巴儿地赶在了前面。菜地里,眼尖的主妇远远便瞄见了熟悉的身影,知道是当家的人回来了,把剩下的半桶水一股脑儿倒在地里,提起园边的菜篮子急急往家赶。饭已经是熟了,当家人回来歇口气儿,菜就能上桌。精明能干的媳妇儿都能把时间掐得非常得准。油皮的是那些半大小子,在屋前屋后的晒谷坪上疯玩,喊三两句全当耳边风,不拿棍子来赶就不知道回去,嬉闹声在夕阳里传出老远。 颜如雪看得如醉如痴,这让她想起在云州时的情景,她多么盼望,回到人界的族人也能拥有这份平静安逸啊。轻轻叹了口气,她回头看吴不赊。她在看景,吴不赊却在看她,他斜倚在一株小树上,抱着胳膊,望着她的眼神里,一片痴迷。 颜如雪被他看得又羞又喜,娇嗔道:“看什么啊,都给你看了一天一夜了,还不够吗?”说着大羞起来,回想昨夜今天的癫狂,真是太疯狂了,这个人,是那么得没皮没臊。她在痴迷之中,却又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做出那么多羞人的举动。那样的举动,即便是想一下都要羞死的,当时却不知怎么就依了他。这个人啊,真是可恨到了极处。 她的羞嗔薄怒却并没有让吴不赊收回眼光,他反而是越发的痴迷了:“如雪,你知道我最初听到你的名字是在哪里吗?是在灭云城里,魔族的店小二说到你,一脸的崇敬,说你不是人间的女子,是高山悬崖上的雪莲花。” 云州遗族在魔界有探子,魔族对颜如雪的看法,颜如雪当然也听说过,心中也有着微微的得意,却道:“什么高山悬崖上的雪莲花啊,我可不敢跟雪莲花比。” “我当时就想,能被魔类比做雪莲花的,那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子呢?”吴不赊眼神悠远,似乎看到了当日的情景,“后来我见到了你,第一眼,我整个人好像都呆住了。我当时没有想到雪莲花,却想到了雪花。冬日初雪,一片晶莹无瑕的雪花,如圣洁的精灵,在天地间飞舞。” 他的语气如梦如幻,颜如雪听得又羞又喜,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吴不赊竟还能说出这么动人的情话来。她心里满溢着喜悦,嘴里却道:“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 应该承认,吴不赊是那种可以把厚皮神功练到极致的绝品人才,不过今天的这些话,他却还真不是有意讨颜如雪欢心,而是纯粹的肺腑之言,也因此而超水平发挥。有些话,有些词,平日他好意厚起脸皮扮肉麻,却还说不出来,反倒真心一片,自然而然冒了出来。 “我当时就想,到底要怎么样的男子,才能配得上你这样的女孩子呢?”他伸出手,搂着颜如雪的腰,“但最终拥有你的人却是我。如雪,说句真心话,你知道刚才我看着你的感觉吗?到现在,我都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颜如雪心中感动,伸臂钩住他的脖子,深深地看着他:“不,哥,你不是做梦,我并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我只是个平平常常的女孩子,能做你傻傻的媳妇儿,我非常地高兴。你不知道,其实你痴痴地看着我,我是多么地开心。” 她挤进吴不赊怀中,紧紧地拥抱,四唇相接,如痴如醉。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出老长,与山峰融为一体,天与地,共作证。 眨眼三天过去,兽兵齐聚,白天还好,尤其是晚间,漫山遍野,放眼所见,到处都是绿油油的眼睛。颜如雪胆子算大的了,一眼看见,也着实吓了一大跳,挽着吴不赊的手,再不肯离开他身边半步,也许有了男人的女人更软弱一些吧。反倒是城中的生意人有些见怪不怪,事实上狈有计第一时间便放出了消息,召集兽兵,是要攻打赵军,为家破人亡的流民们讨回公道,无关的人不必惊慌。惊慌的人当然也有,却也有欢呼的,是那些真正家破人亡的人,咬牙切齿地欢呼,甚至买了酒肉去喂兽兵,边喂边商量:“大兄弟,帮我咬死他们,嚼碎了吞到肚子里去,回来我再买肉给你们吃。” ------------ 第五十五章 百威 “嘭”的一声巨响,仿佛山崩地裂,吴不赊被惊得一跳,面上变色。他远远站着,尚且如此,面对面的虎大嘴更是不堪,乍闻鼓声,双膝一软,竟“扑通”一声栽倒在地,钢叉也扔了,身子抖作一团,化成一只大虎,竟是现出了原形。 吴不赊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虎百威这一面小小的腰鼓,竟有如斯之威,不仅虎大嘴,就连吴不赊旁边的牛八角也是脸上变色。周遭围山的虎狼之辈更是屎尿齐流,个个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好家伙!”吴不赊暗自惊心,若是两军交战时,虎百威拿着这鼓敲起来,他的兽兵都这个样子,那还要打什么? “说了看是谁跪地求饶来着。”虎百威哈哈大笑,刀一扬,举刀便劈。若是一般的虎,自是挣扎不得,虎大嘴好歹成了精,最重要的是背后还有个吴不赊,心中有支撑,倒还挣得起来。他一个翻滚,躲开虎百威的刀,却是不敢再与虎百威相斗,回头便跑,钢叉也不要了,远远绕到了吴不赊背后,估计是不好意思,也不变回人身。 “想跑,没那么容易。”虎百威当然不肯就此放过虎大嘴,拔步追来。吴不赊往前一跨,挺身拦住。虎百威斜眼看着他:“你是何方鼠辈,报上名来,虎爷刀下不斩无名之鬼。” 吴不赊手背在身后,微微一笑:“看不出来,小小一面鼓,响声倒大。” “那是。”虎百威一脸得意,“鼓大有什么用?莫看我这鼓小,一声起有百鼓威,所以称为百威鼓。三通鼓响,千军辟易,何况是区区鼠辈。” “百威鼓,好名字。我军中倒是缺一面鼓,你可愿投我军?”吴不赊起了招揽之心。作战时,若能擂起此鼓,必定大振军威。 虎百威却是不领情:“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招揽虎爷?不要走,且吃我一刀!”一刀兜头劈下。 吴不赊双手不动,肩头忽生出一只手来,执一把大斧,刚好架住虎百威大刀。光光的肩头,突然就能生出手来,如此玄功,虎百威也自惊心,他第二刀又劈,左手却又扬起了鼓槌,自是要故技重施。 吴不赊若是不知情,说不定也要吃个亏,便如上次对着跨虎道人的老虎一样,既知鼓声有异,自不会束手受制,一直冷眼瞄着虎百威左手呢。见他手一扬,吴不赊腰间忽地又生出只手来,闪电般伸出,一手握着虎百威手腕,另一手抓着虎百威腰带,一发力,把虎百威一个身子倒提起来,打个旋子,“哈”的一声,倒摔麻袋,将虎百威狠狠摔在地下。 这一下摔得重,虎百威给摔了个七荤八素,一时头昏眼花,挣不起来。虎大嘴见机快,这时腰也不软了腿也不颤了,一个虎扑,按住了虎百威,显出人身,狂笑道:“你小子敢跟我家大王动手,纯是找死。”扭头看着吴不赊,“大王,这小子交给我,且看我慢慢炮制了他,大王只等着夜宵便是。” “不急。”吴不赊看着虎百威,“虎百威,你可服气?” “我不服。”虎百威身子挣动不得,强犟着脖子,“以妖术暗算,算什么本事?” “大王,把他交给我,看我切了他鞭蒸了他蛋,看他服是不服。”虎大嘴叫着,弯腰把虎百威腰上的百威鼓解了下来,翻来覆去看了两眼,道,“这鬼鼓怪,且看我一叉把它戳穿了,看它还响不响。” 当日吴不赊以切鞭蒸蛋威胁牛八角,牛八角立马服软,这会儿虎大嘴以此威胁虎百威,虎百威却并不在意,但一说到要戳穿百威鼓,虎百威顿时脸色大变,急道:“不要!” “那你是服了?”虎大嘴其实不愿吴不赊收服虎百威,他在虎百威面前丢了面子,以后不好相见,嘴上问,脚下用力,踩得虎百威龇牙咧嘴。 虎百威嘴里吸气,却仍自摇头:“我自有主公,如何投你?你若要我性命,取了去便是,只莫毁了百威鼓。” 自己性命不要紧,鼓重要,吴不赊倒也暗自佩服虎百威这一分痴心。他伸手接过百威鼓,入手极沉,分量竟也不轻,鼓面黄中带黑,该是有年月了,铜环磨得精光铮亮,可见虎百威对这鼓极是爱惜,铜环上有两个古篆字:百威。 “好鼓!”吴不赊赞了一声,拿过鼓槌,敲了一记,嘭的一声巨响,山谷轰鸣,奇怪的是,近在咫尺,传到吴不赊耳朵里的声音却颇为平和。虎大嘴、虎百威、牛八角等人却齐齐色变。 “大王莫敲,大王莫敲!”虎大嘴连连作揖。 ------------ 第五十六章 狂战 秋高气爽,风轻云淡。 杀人的日子,天气总是那么的好。 广阔的战场上,一边是人类大军,旌旗招展,刀枪如林,近三十万大军布成一个个方阵,盾兵、枪兵、刀兵、弓箭兵,彼此搭配,繁密有序。人类无穷的智慧,首先就用于屠杀,尤其是兵种齐全的大军,几乎就是人类从古到今所有智慧的缩影。 另一边是兽兵,没有旗子,也不见什么刀枪,更别说那种繁复的搭配,但有妖兽率领的兽兵却不缺纪律。一队队兽兵同样是整齐地排列着,横成行,纵成列。中军是狮、虎、象,两边是十万狼兵、五万猪兵,狼兵和猪兵都是蹲着的,狮、虎也一样,唯有象兵站着,如山而立。兽兵不像人类士兵那样组成大的方阵,而是一到两千兵组成一队,由一到两头妖兽率领,无数的队列排成大的阵列。论阵法的精密,指挥的灵活,远不能与人类军队相比,但兽兵能做到这个样子,能基本上有个秩序,已是非常得了不起了。这要归功于狈有计,他在这两年统一的训练中,从于承军降将中学到了统兵之法,虽不像人类一样五人一伍、二伍一什这么复杂,至少也弄了个百兽一队,十队千兽一营,十营万兽一军,以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统之,再统归于各妖怪将军,虽简陋,却也有了个基本的指挥序列。正因为如此,牛八角才敢和人类军队征战,若是一群散兽,牛八角无论如何不会来做这个副帅。 人类军队展现出文明,兽兵展现出野蛮,弥漫在战场上空的,是杀气。 兽兵中军筑有一个土台,吴不赊和牛八角站在台上,猪黑子诸妖分列台下。几个妖怪早就忍不住了,不停地扭脖子看台上,只恨不得马上就冲出去。但吴不赊颁有严令,牛八角不下令,诸妖就不敢动。而牛八角叉开双脚站在台上,却是一动不动,站得比那些大象还稳,两只牛眼,死死盯着人类军阵。 单个比,人不如兽,无论力量、速度、爪牙的锋利,甚至是对痛苦的忍受力,猴子进化成的人都远不如兽。 但偏偏是人类统治着这个世界,似乎不可思议,却是事实。 轻视人类,轻率冒进,只是找死。猪黑子、虎大嘴等想不到这一点儿,想到了也不会信,但牛八角深深知道这中间的差距,当以文明为刀时,人类的锋锐绝非兽类的利爪可以抵挡。而指挥面前这支人类军队的,是赵国的名将管季。如果把以文明武装的人类军队比作一把刀,管季就是那只握刀的手,坚强而有力。 “咚、咚、咚……” 赵军阵中战鼓擂响,一个万人方阵缓缓出列。众妖踊跃,齐看向牛八角,牛八角扔下一面令旗:“猪将军,你率五千猪兵出战,冲垮他们就是,不许深入敌阵。” 猪黑子大喜:“得令!”抓了令旗喜滋滋地去了,随即猪嚎声起,五千猪兵出列。 五千猪兵均衡地排成五列,每列相隔十步。猪黑子化成大公猪,其形如象,长嚎一声,当先冲出。背后五千猪兵嗷嗷嚎叫,只只目露凶光,獠牙前突,凶悍不下虎狼,狂野之势,犹在虎狼之上。 赵军万人方阵在距兽兵千步外便已立定布阵,眼见五千猪兵狂冲而来,前阵立见慌乱,将佐竭力约束才勉强稳住阵脚,前列长枪手将枪放平,刀盾手立于后,最后面是弓箭手。赵军虽然精锐,却从未与兽兵打过仗,军法虽严,却压不住心底的恐慌,远在三百步开外,便慌慌张张放起箭来,猪毛都没挨到一根。将佐心中也慌,有用无用,只叫放箭。 猪兵突进极快,数息之间,便冲到百步之内。赵军箭如雨下,但猪兵皮粗肉厚,箭射上去,有如搔痒,只有那特别倒霉的,被射中鼻孔、眼睛才起点儿作用,却更激发出野猪的野性,嚎叫声越发凄厉凶悍,突击也更快更猛。 猪黑子数息突到阵前,口中尺余长的獠牙一摆,将面前的数根长枪撩开,直撞进去,轰的一声,赵军阵列被他撞得狠狠地凹了进去。随后猪兵的整体突进彻底撞塌了赵军枪阵。也有猪兵被长枪刺穿,从嘴巴眼睛里戳进去,眼见是不活了,但濒死的野猪狂嚎乱叫,乱突乱冲,周边的赵军都被撞倒,后面的猪兵又已突了进来,东倒西歪的赵军不及整阵,霎时便被彻底冲乱。 这应该是人类军队与兽兵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战争,人类军队数量上占优势,但勇气上却处于绝对的劣势,弓箭无用,枪阵无用,严厉军法下鼓起的丝丝勇气立刻冰消雪化,眼中所见,是凶光毕露的猪眼,是有若刀枪的獠牙,是比恶鬼残嚎更恐怖的嚎叫,又有谁还鼓得起勇气。五千猪兵入阵一冲,一万赵军彻底崩溃,扔了刀枪,丢了弓箭,转身便跑,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如果像野猪那样有四条腿,那就最好。 ------------ 第五十七章 火攻 以一万对一万,本拟大破赵军,结果反而大败,五千猪兵死了三千,狼兵更惨,回来的一千不到。金毛狮一脸羞愧请罪:“属下无能,请大王、副帅治罪。” “此人类阵法之利,非战之罪。”牛八角一摆手,“我只问你,下一阵还敢出战吗?” “有什么不敢?”金毛狮又惊又喜,“大王若许我戴罪立功,下一阵我必定杀赵军一个尸横遍野!” “还尸横遍野?”虎大嘴在一边撇嘴,“下一阵若赵军还是摆出这个万点梅花阵,你就能破了?” 不过这话虎大嘴并没有说出口。他虽然粗,还没粗到傻。最重要的是,他自己也没办法破管季的这个万点梅花阵,倒是牛八角先前的大话让他疑惑:牛八角又有什么办法能破呢? 金毛狮等着立功赎罪,虎大嘴、猪黑子包括吴不赊在内,则等着看牛八角破阵的妙法。可赵军收队回去,却不再出战,不多会儿一骑驰出,到阵前大叫道:“今日累了,有胆明日再战!”连叫三遍,打马便回,赵军大营移动,竟就退军了。 金毛狮几个气得哇哇大叫,纷纷请战,要随后突击,不让赵军退去。牛八角却不肯下令,道:“急什么?不是说好了明日再战吗?那就明日再战好了。” 收兵回营,吴不赊发现,牛八角说得轻松,脸上却始终一脸凝重,偷偷召他过来,道:“那万点梅花阵,是不是另有变化?” 牛八角点头:“万点梅花阵变化极多,每一个小圆阵,就如一瓣梅花,在令旗的指挥下,各瓣梅花之间可以互相呼应,前后旋转,左右碰撞。敌军即便整体上兵力占优,但各瓣梅花互相穿插呼应,切割敌军,反可在小范围内形成优势兵力,一口一口吃掉敌军,最终以少胜多。” 听他这么一说,吴不赊也愁起来:“那阵要怎么破?今天管季好像并没变阵,明天肯定会变,这就有些麻烦了。” 牛八角先前另有心思,没去多想,这会儿才明白吴不赊是在担心什么,忙道:“大王不必忧心,这万点梅花阵虽然变化繁多,威力极大,但我要破它容易得很,我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 看他神情,不像虚言安慰,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好奇心又起:“另外一件事?什么事?” “火。” “火?”吴不赊“啊”的一声叫,“对了,兽兵普遍怕火,管季为什么不用火攻呢?” “管季为赵国名将,只看今日一战,每次一万人出战,无论胜败不损大局,得一个稳字;一万赵军死到最后一人也绝不撤军,得一个狠字。稳健、狠辣兼具,绝非浪得虚名。这样的人,不可能不想到火攻之法,三阵不用,他想要留到什么时候用?” “是啊。”吴不赊被他说得悬心,却是想不到原因。 “大王不必忧心。”见他担忧,牛八角道,“事只怕无备,而不怕无法可破,我既然留着心,自不怕他弄鬼。” 这话有理,吴不赊点点头:“我相信你。”这是真心话,心下感叹,牛八角非凡的军事才能一点点冒了出来,见识之广,思虑之深,竟远在他之上,妖怪中也真是卧虎藏龙啊,哦,卧虎藏牛。 第二日,赵军果然又开了过来,两军对圆,赵军中战鼓擂响,又是一个万人方阵开了出来,到阵前千步处立定,布下阵势。 金毛狮急不可耐:“末将请战!” 牛八角点点头,道:“我给你两千猪兵、三千狼兵外加一百象兵,仍以猪兵前突,驱赶赵军弩手,象兵与狼兵分组搭配,一象兵配三十狼兵,对赵军一个圆阵,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金毛狮还真愣了一下。虎大嘴先叫了起来:“好办法!狼兵跳阵遭枪刺,干脆用象踩,那几百盾牌在大象脚前,不如一张糊窗纸。” 他一说金毛狮也明白了,狂喜抱拳:“末将明白了!” 牛八角点头:“明白了就去调兵。先编好组,不要急着冲,磨刀不误砍柴功。” 吴不赊明白了牛八角的破阵之法,大觉有理,心中畅快,听到最后一句,心下暗笑:“不愧是家养的牛成精,说话就见功底。” 金毛狮得了诀窍,喜滋滋下去调兵,果将象、狼编组,并分派了前后左右,各破一阵,不使挤撞。调派停当,赵军催战鼓已响了两遍。 “既然赶着投胎,狮爷爷就来送你们一程吧。”金毛狮大吼一声,手中刀一挥,当先冲出,背后猪叫、狼嚎、象吼,烟尘滚滚,狂卷而去。 ------------ 第五十八章 泥偶 吴不赊本来的想法,是要用吹牛袋把大象犁起的灰尘吹起来,迷住马匹的眼睛,可一看犁起的土垅顿时就有些傻眼,犁得太深,是泥土不是灰尘,这怎么吹得起来?就勉强吹得起来,也漫不开去啊!不过象兵密集结阵的结实感,总算给了他一点点安慰。他取出吹牛袋,死马当做活马医,对吹牛袋道:“袋兄,这次兄弟全靠你了,帮我尽力把泥土吹起来。” “好咧,看我的。”吹牛袋信心十足,猛吸一口气,对着土垅就吹了过去。老袋妖是个讲义气的好妖怪,吴不赊日常好酒相待,此时有难,它把吃奶的力气都拿了出来,一股风出去,不但是灰尘,便是泥土也尽数吹了起来,二十条土垅,如二十堵矮墙,被它这一吹,一条土垅竟差不多被吹平了,灰尘泥土,漫天而起。 “怎么样,还行吧?”吹牛袋得意地一笑,身子一移,回头又吹。如此连吹二十下,二十条土垅尽数吹平。漫起的泥土一层混一层,密集混在一起,最终形成一堵宽达千步厚达数十丈的灰墙。 “幸不辱命。”吹牛袋最后一口气吹完,身子软软地落了下来。吴不赊忙一把接住:“辛苦袋兄了!” 这时赵军骑兵已一头撞进灰墙中,灰墙中自然是目不视物,无论是马还是人都绝对看不到身前一尺开外。可骑兵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与灰尘打交道的,尤其大队骑兵疾驰时,前面的吃风,后面的吃灰,基本上就是盲人骑瞎马,吴不赊想以灰尘蒙住赵军骑兵的眼睛让他们慌乱退缩,这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灰墙没起到预想的作用,但大象犁起的泥沟却起了作用,而且是大作用,疾驰的骑兵突然踏入泥沟,顿时纷纷栽倒。这时灰墙的作用也出来了,前面的骑兵栽翻,后面的骑兵看不见,还是一头撞进来。若只是一条泥沟,作用也不是太大,栽翻的人与马一下就填平了,可泥沟偏偏多达二十条。这下热闹了,狂奔的骑兵一批批栽翻,后面的撞上前面的,赵军前锋整个儿就乱了套,好不容易有冲过来的呢,又一头撞在象阵上,五百头巨象密集结阵,别说赵军骑兵在泥沟前人仰马翻失了速度,就是无障无碍地一直冲过来,想撞开这样的象阵也基本上没有可能。 赵军骑兵本以楔形结阵,整支骑兵就如一只巨大的箭头,泥沟一拦,象阵一挡,箭头立即折断。偏偏灰尘漫天视界不良,赵军主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急命变阵,剩余的骑兵略一调整,成横阵压了上来。 便在这时,牛八角心急火燎地赶了回来,就他一个人,背后一兵不见。一看现场形势,他猛吁了一口气,扑通拜倒:“属下无能,没能算到管季伏下的骑兵,若非大王神勇,这一仗我们就败了,请大王治罪。” 吴不赊也一直悬着心呢,还好,瞎猫撞上个死耗子,灰尘不灵泥沟灵,效果不错。牛八角赶回来,他更觉安心,道:“你是听到骑兵的响动赶回来的?管季没在后阵设有伏兵吧?” “是。”牛八角点头又摇头,“我刚要开始攻击,忽听得地面震动,情知不好,所以一个人先赶了回来。管季后阵并没有伏兵,只不过立寨严谨,我已经让他们撤兵了。” “好。”管季后阵没有伏兵就好,吴不赊这会儿真是有些怕了,道,“你别说什么治罪的话,输给管季这赵国名将也不丢人,况且我们现在还没输呢,这边还是由你指挥。” “遵命!”此时形势紧急,牛八角也不多话,场中形势他看得明白,高声下令道,“五百象兵在前,密集结阵,不要散开;五千狼兵在后,紧跟象阵,不许散开。突击!” 赵军骑兵结方阵,牛八角就结楔形阵,以五百象兵为前导,就如一个锋利无比的箭头,深深地楔进赵军骑兵阵中,五千狼兵为箭身,阵体渐次增大,在赵军骑兵阵中撕出的裂缝也越来越大,最终穿透赵军骑阵。赵军骑兵如水漫过礁石,却没能给礁石带来太大的损失,不过踩踏斩杀了两千余狼兵而已,自己却处于一种非常危险的境界。因为象兵穿透骑阵后,划一个弧,再次结阵,回头又撞了过来,这时,狼妩媚、金毛狮的近两万狼兵已经撤了下来,反把赵军骑兵夹在了中间。 赵军骑兵主将一看不妙,不敢与战,从侧面撤出了战场。这时先前去袭击赵军后阵的兽兵也撤了回来,牛八角才终于松了口气。但战场又回复了最初的态势,而过了这么久,兽兵身上的稀泥几乎完全烤干了,围在阵中的猪黑子、虎大嘴、象白牙三支兽兵已处下风,被赵军火阵逼得步步后退,慢慢挤成一团。若不是中间缺口处死撑着,赵军两翼始终无法合拢,阵中兽兵只怕就炸了营。 ------------ 第五十九章 大计 招弩手,是让吴不赊最头疼的一件事。这弩手,必须到妖兽这个级别才能胜任,而一般兽族修炼到妖兽这个层次比较难,所以妖兽难求。 狼妩媚怀孕,狈有计一直陪在她身边,极少说话,这时插口道:“要妖兽,也不是太难。” 吴不赊大喜:“有什么办法?快说。” 狈有计道:“我城中这两年之所以妖兽大增,是因为食粮有了保证,一些有了灵机的兽类能潜心修炼之故。现在既然要妖兽,大王可下令,遍选灵智略开的兽类,保证其食物供给,让他们潜心修炼。我追风城辖下数十万兽兵,多了不敢说,三五千妖兽还是练得出来的。” “有道理。”诸妖纷纷点头。 “这件事不能拖,马上进行。”吴不赊在诸妖脸上一扫,道,“狼将军,这事我交给你。” 狼妩媚有孕,后面的仗,最好不让她出战,召集、培养妖兽,既重要又不太费力,她该是最好的人选。 狼妩媚应道:“包在我身上!我明日便发下令去,召集有灵之兽类,三个月内,至少训出三千妖兽。” “好。”吴不赊大喜,三千妖兽强弩手,那是何等强悍的杀伤力啊,想想就让人兴奋,对狈有计道,“给妖兽专配的强弩要改装,这一点你要保证。” “大王放心。”狈有计应了。 想到下一战能有数千妖兽强弩兵在手里,牛八角也是异常开心,道:“至于火攻,猪将军说我们依山而战,靠着山,我们占便宜,但敌人放火也方便。” “这一点我没想到。”猪黑子搔头。 虎大嘴哈的一声:“你那猪脑袋能想到什么?” 猪黑子恼了:“你想打架怎么着?” 虎大嘴当然不会怕他,眼一斜:“来啊,怕你。” “不要吵!”吴不赊喝了一声,“有力气留着战场上用。” 两妖不敢再吱声,只是一个鼓着猪眼,一个瞪着虎眼,互相对视。 牛八角道:“针对这一点,我有两个建议。一是请乌相发动百姓,在追风城所有百姓定居点的周围砍出防火带,免得被敌人一把火从头烧到脚。” “牛将军这一点顾虑周详。”乌静思拱手,“我明天就安排下去,在追风城外围,以及村镇之间,都要砍出防火带。” “乌相谬赞了。这个其实是以前我做家牛时,老主公他们村的人常做的,我不过拾人牙慧。”在追风城呆得一段时间,牛八角对虎大嘴这些家伙不大看得上眼,但对狈有计、乌静思却是颇为尊敬。他拱手还了一礼,道:“第二点,就是对于战场上赵军的火墙围困,我的想法是,应准备一批水龙,近战时,可分出一部分妖兽弩兵持水龙灭火。只要灭掉一段火墙,我军就可破墙而出,以点带面,一举破掉敌军的火攻。” “好办法,好办法!”吴不赊大赞。 话没落音,象白牙忽地插口道:“大王,我有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 “嘿嘿,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又是虎大嘴,这家伙嘴还真臭。 象白牙斜他一眼,只望着吴不赊。 吴不赊道:“象将军,有好主意你就说出来嘛,哪怕错了也不要紧。” 牛八角看着象白牙,牛眼却亮了起来。 象白牙一看他眼光,道:“老大你猜到了?”牛八角道:“你说。” 象白牙不再犹豫,道:“说到灭火,用妖兽有些浪费了,最主要,敌军在火墙后的弩手、弓手非常恼火,会给妖兽以极大的杀伤。我们象类,有一样长处,鼻子能喷水,如果以一队象兵背负水桶,碰到敌军火墙时,以鼻子吸水喷出灭火,不是同样可以灭掉敌人的火墙吗?而且象兵皮粗肉厚,即便是强弩,非要害部位也休想一箭致命,比用妖兽合算得多。” “此法大善!”牛八角双拳猛击,“我还真是猪啊,当初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下猪黑子插嘴了:“你只是牛而已,别污辱了我们猪。” 这一嘴插得有趣,一时哄堂大笑。又议了一阵,尽皆妥帖。 吴不赊道:“大致就是这样了,民政还是乌相负责;财税狈相监管;八角于此战有大功,军略皆熟,升大将军,城中军事由你负责;金毛狮、象白牙此战亦奋勇争先,皆为将军;诸将军各赏银五千两,以后每月的饷银均为一百两。此战,黑子的猪兵和白牙的象兵居功至伟,两将的赏银翻倍,各一万两。” ------------ 第六十章 错爱 在天庭失去强大的威摄力后,人界与神界,尤其是人王与神界的关系,基本上就是互相需要互相利用的关系,例如南岳帝君和楚王。南岳帝君向楚王和楚国的属国要供奉,楚王可说是南岳帝君的大金主。楚王呢,要维护自己的统治,要以天命来强化自己正统的地位,就必须要得到天庭的支持,拉起虎皮才能做大衣,天庭和南岳府就是楚王的虎皮。 有了这层关系,事情也就容易了。南释权代表南岳帝君跟楚王一说,南岳帝君、十七王子的面子要给;另一个,吴不赊的威胁也是实打实的,居然能打败赵国的五十万大军,楚王想想都要打寒战。因此,楚王二话不说,立刻派使者去了象西国。象西国只是小国而已,楚国都怕吴不赊率兽兵来打,象西国凭什么不怕?而且楚国也不是白要象西国的地,另拿一个县来换。象西王非常爽快,立马就答应了。 双象口就是两座大山包,粗看上去,还真像是两头斗架的大象。象西国在最窄处修了一座拦河坝。实话实说,最初修这座拦河坝,不是想要水淹象南国,而是浇灌下游田地用的。没有这座坝,象南河是条灾河,年年山洪,下游颗粒无收;有了这座坝,象南河成了福河,下游沿河数几十里良田,旱涝保收。就是象南国,当年也很得了些好处,最初还着实谢过象西王呢,大善人啊!结果象南国亡也亡在这大善人身上,倒是怎么也想不到了。 大坝两侧的象山上,可筑军寨,最有利的一点,敌人若来攻,只能从河谷那面来,其余三面皆是险峰悬崖,大坝一修,可就易守难攻了。敌人来少了没用,来多了,干脆就开闸放水,都不要动手了,一股洪水就冲了去。 吴不赊带了颜如雪、四大长老一看,个个称赞。吴不赊道:“有山势之险,又有山洪之利,若说地利,不比你们在云州的飞云关差,只是里面小了点儿。” 司风长老老脸放光:“里面小点儿无所谓啊。吴使君请看这两侧,沿山势下来,都颇为险峻。只要修上几个关卡,或者干脆修上两道城墙,中间这十多里长的河谷便谁也进不来了。我族可依山而居,沿河而种,若有强敌,往山上一退,敌弱我打,敌强放水,比飞云关只强不差。” 其他三大长老个个点头,兴高采烈地满山踩点,商量何处修墙,何处建卡。颜如雪陪在吴不赊身边,脸上的笑,灿烂如山花,看得吴不赊发呆。 “哥,谢谢你!” “怎么谢?不会就一句空话吧,要不亲个嘴儿?” 香吻没捞到,捞到一指掐,吴不赊嘟起了嘴。颜如雪“咯咯”一笑,甜甜蜜蜜地吁了口气:“族人有此一地,再不必我操心。从此以后,我就真的只要安安心心做你的傻媳妇儿了。”这话吴不赊爱听,乐得下巴差点砸断脚面子。 云州遗族沿山建卡修墙的事不急,事实上,有了先前对赵国那一仗,楚王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云州遗族的背后是吴妖王和他的百万兽兵。在赵国再起大军打败吴妖王之前,楚王无论如何不会来打云州遗族的主意。而在西南这一块,楚国不动,谁又敢动一动?所以这会儿最重要的,是全力准备迎接赵国必然的进攻。确实是必然,几乎是在云州遗族接手双象口的同时,天帝的诏令也下来了,对吴不赊严加斥责,说他恃功而骄,无法无天,居然率兽兵残害人类,令他即刻解散兽兵,自缚去西岳府请罪,否则天兵一至,定要他粉身碎骨。 天兵是没有的,即便下界各国掏了军费,那万余腐败到了根子的天兵天将也打不了仗。能出兵的,还是赵国和他的属国。当然,天帝的诏令不止是发给赵国,是发给人界各国,令天下诸侯共讨之。可这种费力不讨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事,谁管啊?口头上喊得热闹,出手的没有。倒是南岳帝君奉天帝诏令,撤了吴不赊的职,下令通缉,可私下里南释权却和吴不赊称兄道弟,带来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的话,都是一个意思:往死里打,咱们支持你,打得越厉害,就越有办法。 吴不赊也知道拳头硬才是真道理,云州遗族的事一了,便动身回追风城。叶轻红、九斤丽、象斧等人自然是要跟去的。颜如雪本有些害羞,如果吴不赊不是公然说她是他的女人,那无所谓,可这么大喊大叫天下皆知了,却又没拜堂成亲,这么跟着去就有些羞人了,可架不住吴妖王死皮赖脸,只得随行。后面还跟了个尾巴,是驼玉儿。 ------------ 第六十一章 吐丝的美女 这会儿,驼玉儿突然不再挣扎了,吴不赊大是奇怪:“这丫头难道这般敏感,只是揉搓xx子就动情了?”往驼玉儿脸上一看,手上却就是一僵。驼玉儿脸色不对,羞愤之色已去,却也不是动情下的娇羞,而是一脸的阴冷,眼中反有两分得意,就仿佛隐在暗中的蛇,看到了近前的猎物。 吴不赊心下惊异,嘴中冷笑道:“怎么样?摸爽了吧,还说什么天下的男人都猪狗不如,其实是自己想男人想疯了。” “呸!”驼玉儿本来心中得计,却受不住激,猛呸一口,道,“你这臭男人摸我,我就当狗爪子在抓。哼,手别停啊,继续摸,撕开我衣服,强xx我,来啊。” 这情形有点疯,吴不赊拿不准她心思,激将法继续:“果然是急不可待啊,呵呵,女人啊,口不应心的动物。” “急不可待,是的。”驼玉儿反而笑了起来,“我真是急不可待地想看到那一刻的情景。” 吴不赊一愣:“哪一刻的情景?” “如雪听说你强xx了我那一刻的情景。”这回换驼玉儿嘿嘿笑,笑得那叫一个冷气四冒。 本来玉乳在手,丰柔香软,她这一笑,吴不赊手情不自禁一抖,竟是抽了出来。不过马上就笑了,手又伸出去:“那又怎么样?如雪听了,最多也就有点儿不高兴,然后呢,然后只怕会来劝你吧。反正已经是我的人了,就从此跟着我好了,哈、哈……” “是,如果只是这样,如雪可能还真会跟你想的一样。”驼玉儿阴笑,“但我不会如你所愿的,我在告诉她你强xx了我后,我会自杀。” “什么?”吴不赊一吓,手又抽了回来。驼玉儿说要杀他,要把他挫骨扬灰,他根本不放在心里,因为他不相信驼玉儿能杀得了他,可自杀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任何一个人,哪怕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小孩,杀人或许不行,杀自己一定做得到。以驼玉儿的性格,她说要自杀,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一定会做到。 驼玉儿嘴角冷笑轻扬:“如雪一直说你和其他男人不一样,说你是真男儿,大英雄,我倒要看看,当我告诉她你强xx了我,然后我还横尸在她面前时,她会怎么看你,哈、哈、哈……” 这笑声如惊雷,炸得吴不赊直跳起来,一蹦丈远。再一个踉跄,好不容易站稳了,却是一脸苍白,看着驼玉儿,如见厉鬼:“你这个女人,还真是毒啊。” 想象那种情形,如果驼玉儿告诉颜如雪说吴不赊强xx了她,再当着颜如雪的面自杀,颜如雪即便再爱他,心里也一定会留下阴影,甚至有可能就此离他而去。毒啊!真毒啊。还好,他不是色中恶鬼,又小小地玩了点儿奸计,套出了驼玉儿的毒计,真要给她得逞,那就全完了。 “怎么?怕了?”驼玉儿阴笑,“来啊,再来啊,摸我的Rx房,不是说我的Rx房很大很软吗?来摸啊,来强xx我,让我尝尝男人的滋味,看怎么个欲仙欲死法?”她得了意,越发的肆无忌惮。 吴不赊却是全身发软,不但手脚软,下面的子孙根先前龙威虎猛的,这会儿也是软绵绵,缩得像条鼻涕虫。 他抱一老拳:“拜托!你太毒了。强xx你,这话再也不要说,我也不怕丢人,真的是阳痿了。以后看见你的背我就绕着走,这样可以了吧。” 吴不赊转身要走,猛地想到一事:“如雪呢?早上如雪是跟你一起出去的,她在哪里?” “我不会告诉你的。”一提到颜如雪,驼玉儿牙根立时就咬紧了,“如雪是我的,你这猪狗不如的臭男人,不配看到她,你给我滚!” 她这话里的意思,非常明白。吴不赊心中一凝:“如雪落在你手里了,你制住了她,她在哪里?” “说了我不会告诉你的。滚!” “驼玉儿,你莫要逼我,”吴不赊眼光发冷。 驼玉儿全然不惧,斜眼看着他:“你又想怎么样?强xx我?来啊!” 她是死蛇不怕开水烫,但吴不赊可不是那种一句话就能拿住的老实人。驼玉儿虽然变态,心志也坚忍狠厉,但心机实在也太差了,根本就不是吴不赊的对手,先前一个激将法套出了她的毒计,这会儿一句话又把颜如雪套了出来。 她若是个有心计的,只说颜如雪去了村镇巡视,她是中途回来行计的,吴不赊也没办法验证,可她却直说了出来。 吴不赊嘿嘿冷笑,灵力光四下一扫,发现不远处的洞中有一条蛇正在冬眠。说来这蛇也冤,已经钻进洞里冬眠了,没碍着别人什么事,偏生就撞上了吴不赊这两个冤家对头。吴不赊手变长,探进洞中拿住它的七寸,提了下来。 ------------ 第六十二章 打妖鞭 熊秀秀并不知道吹牛袋是什么东西,虽然知道必是宝物,却也不惧,只是微微留了神。这也是不得已,吴不赊的百威鼓虽然没有打出十足的威力,却给了她心神极大的震动,她必须分出一部分心神来抵抗鼓声。吴不赊先前变出七八只手的玄术也让她惊惧,也要分出一部分心神提防,哪还能全神贯注来注意吹牛袋。 吹牛袋吸气,张嘴。熊秀秀眼光转过来,盯着它的嘴。在熊秀秀的猜想中,吹牛袋嘴里可能会喷出毒烟、飞剑、金丹之类的东西,没想到,吹牛袋吹出的就是一股风,一股强大到不可思议的风。只听“呜”的一声响,强风起处,熊秀秀身子飘摇欲飞。她大吃一惊,下意识地拿桩用力,却忽觉身下的裙子往上翻,立知不妙,急忙伸手去按。哪里还来得及,裙子忽地一下翻了起来,以一种无可阻挡之势往上狂扯,速度之快,熊秀秀根本来不及反应,裙子脱离腰带,连着上身的衫子往上疾飞,霎时间便离体而去。 熊秀秀下身是一条粉色的宽洒脚纱裤,裤脚比较宽松,也被狂风卷起来,紧贴在裆部,把两条雪白粉嫩的美腿尽数露了出来;上半身外衫扯脱后,里面是一件粉色肚兜,肚兜也被翻了起来。还好熊秀秀及时醒悟,笛子也不吹了,双手死命抱着胸部,肚兜系在后面的带子也还算牢固,总算是没有被扯脱。护住了雪乳,但一大截莹白细软的腰肢却露了出来,晶莹圆润的脐眼清晰可见。 虽然最关键的部位都拦住了,但眼下的情形,仍是不堪至极。熊秀秀一声尖叫,小腰一扭,翻身进了内院。 吴不赊哈哈狂笑:“臭丫头,叫你猖狂!” 狂笑声中,忽觉手上一轻,急低头看时,手中的百威鼓和鼓槌都不见了,眼角身影闪动,扭头,却是先前开门的老苍头,双手拿着百威鼓和鼓槌,束身急退。开门时,老苍头苍松老态,这会儿竟是灵活至极,便在吴不赊一转头间,他一闪,已到了侧面屋顶上。 吴不赊大怒,急收吹牛袋,但颜如雪在边上,笛音虽逝,还在慢慢清醒中,一时无法离开她去追老苍头。不过老苍头没有再跑,到了屋顶上,却是手舞足蹈起来,口中狂笑,如癫似狂:“百威鼓,是百威鼓!苍天有眼,我雷家的仇终于能报了。” 这话有些古怪,吴不赊冷眼看着,一手搂了颜如雪腰,另一手输入灵力,助颜如雪气血运转,尽快清醒。其实灵力无用,颜如雪不是受伤气血阻滞,只是心神被乐音所迷,笛音一消,不多会儿便醒过神来,看着吴不赊道:“哥。” 吴不赊道:“你没事吧?”颜如雪微一凝神,道:“我没事。”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 吴不赊兀自担心,道:“你试着运转周天,看有什么滞碍没有?” 颜如雪感受到他的关心,回以甜甜一笑,依言运转周天,自然没什么事。吴不赊这才放下心来,百威鼓当然是要夺回来的,到手的宝贝哪还能让别人抢了去? 熊秀秀又出来了,换了一身纯白紧身劲装,衣袖裤脚扎得严严实实,腰间束一根带铜扣的腰带。她身材极好,这一身打扮说实话挺好看,可吴不赊一看,却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这么打扮,明显不是因为好看,而是为了防备衣服再被吹牛袋吹飞。 熊秀秀本来就丢了脸,吴不赊还笑得这么暖昧,若有可能,她铁定会把吴不赊生吞活剥了。不过屋顶上做老癫子狂舞的老苍头也同样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再一看老苍头手中的百威鼓,她又惊又喜,叫道:“雷双重,你在做什么?你会打鼓吗?擂鼓与我合击,拿了这厮,我与你一世富贵。” 熊秀秀出来,吴不赊倒不急于抢鼓了,熊秀秀有笛,听这老家伙先前的语气,是识得百威鼓的,能识,说不定也会打,笛、鼓合击,这可不妙。吴不赊心想:这老癫子话有古怪,我且退后,万一被他们笛、鼓夹击,伤了如雪可不好。 吴不赊一拉颜如雪道:“退出庄去。”两人飞上半空。到了庄外,颜如雪转眼没看到驼玉儿,道:“玉儿呢。”随即醒悟,“被熊秀秀笛音迷住了,失陷在庄里了是不是?” 驼玉儿的死活吴不赊并不放在心上,见颜如雪立住不动,道:“熊秀秀这鬼笛音十分古怪,要救驼玉儿,明里进庄怕是不行。” 颜如雪一笑,道:“哥,你好像一直有些小看我呢。” “不敢。”这话头坚决要堵死,吴不赊道,“云州遗族的圣女,我怎么敢小看呢?” ------------ 第六十三章 雷动九天 他的举动一步比一步怪,颜如雪、吴不赊同声惊呼。雷双重脸上却没有半点儿表情,转眼看向吴不赊,竟然嘿嘿一笑,眼光慢慢发直,笑容渐渐僵硬。吴不赊以为他已经死了,不想他手突然一动,竟把腿骨从胸腔里拔了出来,双手齐伸,一手执鼓,一手执腿骨,就那么向吴不赊伸着,胸口一个血洞,像一只血红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人。 吴不赊不是个怕事的人,但这样的狠人,却也是头一次碰到。眼见雷双重一动不动,他试着叫了两声:“雷大伯,雷大伯!”没听应声,差点儿就叫雷大神了,不过雷双重双手这么伸着的意思他还是明白的,一时却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吴不赊才过去,接过鼓,还有雷双重新剥出来的腿骨。 白生生的腿骨上,还有几丝余肉,带着血丝,刚从肉里剥出来,骨面是一种新鲜的颜色。这个怎么形容呢?又不是猪骨头,猪骨头是越新鲜越好,这人骨头嘛,说真的,吴不赊实在有些头皮发麻。若雷双重是敌人,他一刀杀了也就杀了,半丝眉头也不会皱一下。偏是这么一来,心底就有些发怵。颜如雪却在一边叹息了一声:“熊家看来做得实在是太过,雷大伯的仇,刻骨铭心了。” 便在她的叹息中,庄中人影闪动,几个人出了庄子。前面三个老者,后面是熊秀秀带着驼玉儿,两个丫环把驼玉儿带刭一边,举刀架在脖子上。这三个老者,便是熊秀秀的三个叔叔,熊竹奇,熊竹异,熊竹实。三人在庄中坐关,练一邪宝,得熊秀秀报信,出手来找场子。 熊竹奇瞎了左眼,一只右眼贼亮,在吴不赊、颜如雪脸上一扫,盯着吴不赊,冷哼一声道:“你就是吴不赊,追风城的城主?好大的名头,我还以为是怎样三头六臂的好汉子呢,原来不过如此。” 他身侧熊竹异、熊竹实皆笑。熊竹异却一直盯着颜如雪,一脸色迷迷的样子,不用说,他必定在脑中意淫把颜如雪衣服剥光的情形。身为漂亮女人,这样的目光是常见的,也是必须忍受的,颜如雪纤巧的下巴微微抬了抬,根本不看他,却转脸看向吴不赊,甜甜一笑。意淫脱她的衣服有什么用?你便意淫到脱阳都是白搭,这世间能脱她衣服的,只有身边的这个男人。自心眼破,身子归属吴不赊,尤其在吴不赊率兽兵打败赵军后,颜如雪觉得自己变了很多,越来越像个小女人了,但她乐意。 吴不赊哈哈大笑:“三头六臂吗?你想不想见识一下?”身一摇,肩头突地冒出三头六臂来,直比雨后的春笋还要快上三分。 熊竹奇本来意存轻视,眼见吴不赊如此玄功,大吃一惊,不过老妖怪是老姜之性,虽惊不惧,嘿嘿一笑:“看来还真有点儿功夫了,那便让老夫兄弟三个来领教阁下玄功吧。” 开口就是三打一,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吴不赊自负皮厚,也要甘拜下风,他不是象大嘴那些暴力分子,对打架一直都有些兴致欠缺,尤其一打三,傻瓜才上去流傻汗呢。吴不赊大是摇头,凑到颜如雪耳边道:“我喜欢妖怪打架,但跟妖怪打架的兴趣不高,还是亮你的法宝吧。” 颜如雪知道妖怪打架的意思,脸一红,却是好功夫,一手掐吴不赊腰肉,另一手掏出打妖鞭,手一指,打妖鞭飞向三妖,兜头便打,双管齐下,都是奇准无比。 熊秀秀见颜如雪祭出打妖鞭,急叫:“就是这鞭,毁了我的宝贝!” 熊竹奇见打妖鞭来得威猛,不敢怠慢,竟不升空,贴地而进,脚踩八卦,掌中剑斜斜上撩,“铮”的一声响,火花四溅。熊竹奇嘿的一声,连退三步,只觉手臂发麻,小小一根鞭,其力竟有如山岳压顶。打妖鞭往上一弹,复一鞭打下,熊竹奇挺剑再格,剑划弧线,斜向上,带一股往外的拖力,这是熊家剑法中以小力应大力的秘诀,乃是从竹林中悟得。 狂风吹竹,毛竹弯腰弓身,看似不敌,却是屈而不倒,风一过,立即又反弹回去。大熊猫爱吃竹子,久在竹林中打混,因竹悟道,悟得此剑法。 熊竹奇一剑格开打妖鞭,手臂上感觉果然好了许多,正庆幸得计,打妖鞭却又兜头打了下来。打妖鞭不是风,风力再猛,终也是一股柔劲,打妖鞭却纯是一股刚猛之力,最要命的,是连绵不绝,熊竹奇根本没有喘息之机,被打妖鞭一连十数鞭,打得不住倒退,额头见汗。 熊竹实见大哥情形不妙,大吼一声,飞身纵出,双手抡剑,照着打妖鞭一剑斩下。他使的是剑,这一招却是刀的路数,刚猛凌厉,安心一剑就要把打妖鞭一斩两断。打妖鞭堪堪一鞭打退熊竹奇,眼见熊竹实剑到,借力反弹,迎向熊竹实长剑,速度比长剑下砍之势还要快上两分。“叮”的一声脆响,鞭、剑相交,火光飞溅,熊竹实手中的剑受不了这般大力,竟然碎作十余截:熊竹实也翻身后退,一个跟头去了十余丈,落地还不能站稳,踉踉跄跄又退了两步,这才站得实了,嘴角却已见了血丝,双手虎口处同时有血渗出来,虎口皆裂。 ------------ 第六十四章 再战 年后不久,吴不赊发下征兵令,追风国所有十五到四十五岁的壮年男子均要入伍,共得兵二百一十余万人,这些人统称乡兵。乡兵不给粮饷,更不发兵器衣甲,一切自备;相应的,乡兵也不外出作战,以村为单位,村村自保。这是乌静思的主意,人人出一份力,守护自己的家园,不是为别人,只是为自己。当每个人都为了父母妻儿、家园、田土出尽死力时,迸发出的力量,不可想象。 在乡兵中选兄弟多又有力敢战者,得三十万人,给粮饷、衣甲、兵器,统一训练,统一作战,是追风国的正规军。不过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夏粮入库之前,吴不赊想征召、装备三十万军队,根本不可能。缴获的赵军的衣甲、兵器,绝大部分回炉做成了农具,还卖掉了一部分。再说粮饷也是个问题,三十万军队可不是三十万流民,要把三十万条汉子训练成健壮的士兵,可不是每天提供两顿粥就行的,而且不是只喂饱这三十万张嘴就行,他们后面还有家人,不给饷,他们的家人怎么办?给饷,就算每天有近万银子的税收,吴不赊仍是穷得丁当响。这种窘境,必须要到夏收之后,流民能自己喂饱自己了,吴妖王才能富起来。所以,最终的结果是,追风军在册人数三十万,实际集中起来训练的不过三万人。不过乌静思向吴不赊保证,一旦兽兵作战不利,三十万追风军可随时征召起来。吴不赊听了苦笑,兽兵有尖牙利爪,不训练还打不了仗呢,何况是人?不过吴不赊当然不会打击他这种热情,三十万追风军,就做后备军吧,空中画饼,那也不错。 吴不赊真正倚重的是兽兵,共征召了十五万狼兵、十五万猪兵、一万虎兵、一万狮兵、一万熊兵、一万豹兵,还有一万象兵。象兵好啊,力大还不吃肉,好养活,吴不赊希望象白牙多召点儿来,可惜娄江两岸只有这么多象了。 兽兵三十五万,加上五千妖兽,共计三十五万五千大军,也够恐怖了。不过虎大嘴诸妖和管季打了一仗后,知道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并不好对付,得知赵国联军多达百万,便觉得三十五万兽兵还少了点儿,吴不赊的头都要爆了,实在是养不起了啊。 桑刀儿的斥候和象斧的巨斧兵都扩充到了一千妖兽。早在赵军进入风余国之前,桑刀儿的斥候便摸了上去,把赵军的情况摸了个八九不离十。赵国本军二十万骑兵,三十万步兵,颇为精锐,尤其那三十万步兵,行进之间隐带杀伐之气,气势慑人。桑刀儿走南闯北,即便是在强壮的兽人军队中,也极少见到如此强军。吴不赊一听便知道,赵国这三十万步兵,老底子绝对是和他打过一仗退回去的那一批赵军。 “看来是不好对付啊。”吴不赊暗自牙痛。 至于诸侯国的联军,虽也有五十万人,不过是乌合之众。赵军若胜,跟着捡死鱼,这些家伙还能起点儿作用;赵军若败,这五十万人直接当羊一样赶着就是,吴不赊全不放在心上。 这一日,追风城中,吴不赊召集大家商议退兵之策。 牛八角的压力比吴不赊重,也比吴不赊用心得多,赵军点点滴滴的信息他都不放过。他第一个站出来道:“管季这次敢来,看来是有一定信心的。我的想法,出山作战,把赵军挡在双余城下,若战况实在不利,再退回来依山而守。即便要守,也要先磨掉赵军的锐气。” “一切你拿主意。”吴不赊同意,“我随军出征,给你掌旗。” 有了吴不赊这话,牛八角放手施为,当日便调集三十五万大军出山作战。吴不赊亲征,颜如雪等三女及狈有计、狼妩媚率三万追风军守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训练了五百女妖兽,个个能开强弩,也要出战,其实主要是想呆在吴不赊身边。吴不赊以防人类玄功高手偷袭追风城为理由,把她们留了下来。 赵军已到双余城下,依域布下左右两个大寨,互为犄角之势。左寨为赵国二十万精锐骑兵,右寨为四十万诸侯国联军,管季中军驻在双余城里,四十万人。 吴不赊率兽兵到城外,管季率军出战。 赵军阵前,一辆辆小车排成长线,上堆柴草。很显然,上次的火墙立功极伟,管季故技重施,只要兽兵大队冲近,他们立刻便会燃起火墙。 吴不赊看了一会,笑道:“管季先作好了防守的准备,莫非又是像上次一样,一万人一万人地拼,再突然来记狠招?” ------------ 第六十五章 暗招 赵军刀阵已乱,被兽军反复一搅,便彻底崩溃,兵卒四下奔逃,一半被巨斧兵所杀,一半逃进了盾阵中。管季见形势大坏,便鸣金收兵,然而赵军梅花阵被狼兵围着,哪能说退就退。象斧又自发恶,率领巨斧兵,一个个梅花阵扫过去,人哭狼嚎中,便听他的狂吼声来回震荡,犹如地狱来的恶鬼。 从上一次接战起,管季和牛八角好像就有了默契,各遣一军交战,无论胜败,不派援兵。赵军这一个万人阵明显已经溃乱,管季却始终不派一兵一卒接应,赵军最终撤回去的,不到三千人。败兵逃回,赵军阵脚移动,竟收兵回去了。三天三仗,算起来,兽兵真正胜的只此一仗。象斧得意洋洋,虎大嘴几个虽不服气,却也不敢吱声。象斧那巨斧,门板一样,实在有些骇人,莫说妖怪胆大,那也要看对象。 无论胜败,管季一天只打一仗,吴不赊、牛八角心中都有些疑惑,但管季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却都猜不透。 次日,管季复又挥军出城,又派了一个万人队出来,直接就摆了一个万点梅花阵。 吴不赊道:“管季那老儿莫非又有什么新花样,能破巨斧兵?” 牛八角道:“有可能。”仍是派一万狼兵出战,猪黑子领军,象斧率五百巨斧兵,鹿银弦率五百强弩兵助战。 象斧、鹿银弦率一千妖兽抢先冲出,在五百步外停住。猪黑子随后率狼兵冲阵。赵军万点梅花阵张开,外扩成一个大圆,每朵梅花中放出一队长刀手。长刀手比昨日明显要少,一队只有二十人左右。留在阵中的长刀手也有二十人左右,其中十人,是长枪手转换来的。吴不赊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管季的梅花阵昨天吃了亏,阵中只有枪手、弩手,狼善跳,跳进阵中,枪手应付不来。减少枪手,每一小阵配二十名长刀手,狼兵再往阵中跳,死伤必重。 “这一应招不错。”吴不赊暗暗点头,“但以昨天的刀阵尚且应付不了巨斧兵,今天人数减少,岂非更加不是对手?管季莫非还有后招?” 猪黑子率狼兵冲近,赵军梅花阵中竟无一箭射出,让猪黑子意外了一下。他脑瓜不大想事的,也不管这么多,挥兵冲阵,狼兵狂嗥着往阵里扑。阵中赵军长刀手布成半圆,长刀挥舞,扑进去的狼兵撞上刀墙,往往一斩数段,惨嗥声不绝,但兽兵军纪野蛮森严,狼兵本就悍勇,却是前仆后继,争先恐后地往阵里跳。狼一多,长刀手杀不胜杀,而且挥舞近两丈长的长刀也绝对是件力气活,数十刀后,力气渐减,刀阵散乱,也有不少长刀手被狼扑倒。人与兽陷入恶战。 混战一起,象斧率巨斧兵猛扑出去,和昨日一样,先扫开一个梅花阵,扫出缺口来,随即恶狠狠地扑向阵中赵军的刀阵。今日赵军刀阵人数略少,只有两千人,分为五队,如五芒星状,严阵以待。象斧进阵,刀阵中杀出两名军官,各使长刀,迎向象斧,两柄大刀一横扫一直劈,两下夹击。象斧冷跟一看刀势,便知这两名军官是高手,心下大喜,狂吼一声:“来得好!”巨斧一抡,不管两柄刀的来势,横里就扫过去。 象斧蛮勇,话多,却不傻,真要说起来,心眼还蛮多。他这一横扫,看上去不管不顾,好像拼的是同归于尽,其实留了巧。昨天他就量过,他的巨斧比赵军的长刀还要长上半尺,大家对拼,嘿嘿,他能砍上对方,两名赵将的长刀却很难砍得到他。 两名赵将当然也不傻,不与他对攻,更不与他硬碰,傻瓜才去和门板大的巨斧硬碰硬。两名赵将左右一闪,各舞刀花,复又冲了上来。象斧抡开巨斧,直劈横扫。两名赵将闪避居多,但身法灵动,刀法灵活,虽然胜不了象斧,却也死死缠住了他。 五百巨斧兵扑向赵军刀阵,赵军单个的战力远不如妖兽,即便列成刀阵,刀阵对斧阵也不是对手,但赵军列的是五芒星阵,一对上巨斧兵,阵法转动,五芒星耀,一队队刀手穿插来去,眨眼间便把巨斧兵冲得七零八落,分割包围起来。 妖兽再厉害,若一妖对上五六把、七八把长刀,挡不胜挡,防不胜防,也绝对是有败无胜。但这里有点儿巧合,巨斧兵是象斧训练出来的,象斧鼓吹的是无拘无束的浪战,要他训练一千妖兽进行整齐的阵战,别说他没这个本事,就本性来说他也不喜欢。不过牛八角跟他反复强调过人类军队配合作战的威力,他也听进去了一点,百人、千人列阵而战他没练,却让妖兽五人一组,训练的时候,就是五人一组混战。这会儿巨斧兵被赵军分割开,阴差阳错,倒合了巨斧兵的口味儿。巨斧兵五人一组,在赵军小队中狂呼酣战,反倒大占上风。赵军的刀手,本身战斗力远不如妖兽,强的就是阵战。小队与巨斧兵小组斗,看上去是赵军围住了巨斧兵,其实却不是对手,便仿佛群狗围上了恶虎,恶虎咆哮来去,群狗哀号四散。 ------------ 第六十六章 家园 十万人,穿着不同的衣服,拿着不同的武器,如果他们手中的东西也能叫武器的话:木棒、竹枪、铁叉、锄头、九齿耙…… 这是一支军队吗?世上有这样的军队吗?十万人中也找不到一把钢刀的军队,有吗? 也许有,也许没有。但现在站在这里的,确实是一支军队,追风军。乌静思在一天之内紧急召集起来的,造了名册但无力装备,退回家务农的二十七万追风军中的一部分,也有不在册的乡兵,但现在,他们都是追风军。 乌静思站在十万追风军前面,山风吹拂着他的衣袍,风并不冷,他的身子却在微微地颤抖,不可抑制地颤抖。不是害怕,绝对不是。是激动,是愤怒,或者还有一丝丝的怜悯,面前这十万人,一战之下,还有多少能活下来?他的目光从一张张脸上扫过,有熟悉的,有不熟悉的。熟悉的,还能再见到吗?不熟悉的,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有熟悉的机会吗?他不知道。 “乡亲们!”喊了一句,却又停了下来,他胸中有无数的话,就是不知道怎么说,好半天,他向南面一指,“乡亲们,那边是什么?” 那边是什么?偷偷掩袭过来的十万吴军,谁都知道,却无人应声。看乌静思眼光扫过来,所有的眼光都垂了下去,畏怯之色,清清楚楚写在每张脸上,那是十万装备到牙齿的吴军啊! 乌静思身子抖得更厉害了,他的手指猛地转过来,指着十万追风军的身后:“这边又是什么?告诉我,这边,你们的身后,有什么?” 好半天,有一个声音低低地道:“有俺娘。” 另一个声音道:“我媳妇,还有我妹子。” “咱二娃。” “还有咱的牛。” “是!”过于激动,乌静思的声音带着几分嘶哑,“这边,我们的身后,是父母妻儿,是田园乡土,是去冬才犁出的田,今春才播下的种,是眼见就要入嘴的粮食!”他停了一下,转身,“而那一面,是吴军,是敌人,是要来抢走我们所有的一切的敌人!乡亲们,士兵们,扪心自问,我们能答应吗?我们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冲进来杀害我们的爹娘,凌辱我们的妻妹,烧毁我们的田园,我们能够就这么看着吗?” “不能!”这一次的声音大了起来,先还参差不齐,但随后就变成了山呼海啸般的怒吼,“杀死他们!” “把他们赶出去!” …… 乌静思的身子突然不再颤抖,眼前十万双愤怒的眼睛,给了他力量。 “退后一步,父母妻儿,退后一步,田园乡土,退后一步,家破人亡。”他的牙关紧紧咬着,一个个字如铁钉般崩出来,钉在天地之间,“今日死战,一步不退。” “一步不退,一步不退!” “死战!” “死战!” 对面,吴军的成旗已从山后转了过来。 吴军来得非常诡异,也非常隐秘。乌静思得报时,他正在相府中处理政务,最初怎么也不敢相信,远在南方的吴国会派兵来偷袭。虽说吴国和赵国是盟国,可这种盟约,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吴国怎么可能应赵国之约出兵呢?就算有天帝的诏令,但天帝诏令真的有用吗?尤其是那五个大国,真的把天帝的诏令放在眼里吗?别搞笑了,这个话,估计天帝自己都不相信。 然而这是事实,乌静思反复查证,确实是十万吴军,已悄悄杀到了家门口。 追风城建在娄江北岸。娄江两岸都安置有流民,但相对来说,南岸更平缓一些,村镇便大多建在南岸,乌静思以前理事的木鱼坪就在南岸。后来,人越来越多,沿江下行建设的村镇便也越多。距木鱼坪两百多里,有个双蛟口,地势比木鱼坪广阔得多,乌静思的相府便建在这里,随着相府的建立,周遭的村镇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现在的双蛟口,以乌静思的相府为中心,上下数十里内,有近五十万人口,无数的店铺、作坊,繁华的程度,甚至还在追风城之上。如果吴军杀进来,所有这一切都会被毁灭,然后沿江上下,四百多万流民全都保不住。 但乌静思手里却没有军队,所有的兽兵都被吴不赊调出山了,三万经过训练也有武器的追风军驻在追风城里,即便他们得信赶来,三百多里的路程,行军至少要两天,而吴军离双蛟口已不过五十里。吴军是从侧面穿过来的,所以下游的村镇巡哨没有发觉,到发觉时已经晚了。乌静思没有办法,只有紧急召集双蛟口周围在册的追风军,加上一部分壮健的乡兵,集中在南山坳,竭力挡一下,给追风军和山外的吴不赊争取一点点时间。 ------------ 第六十七章 援手 钟山晚心中其实已经没有了必胜的信心,唯一翻腾着的,只是不甘的心而已。这日他换了战法,五千人一军,每军以半个时辰为限,半个时辰一到,前军退,后军上,不间断地冲击。 他承认,斗狠,眼前的流民一点也不输给他手下的百战精锐,但精锐到底是精锐,流民终究是流民,精锐的冲击力,绝不是流民可以比拟的。不间断地突击,绝不给流民哪怕喘一口气的时间,他相信,到一定程度,流民的防线必然崩溃。 要承认,钟山晚这一招确实捅到了追风军的软胁,虽然有一万老兵打底,但乡兵没受过什么训练,勇气可圈可点,彼此的配合却实在太差。同样是十个人,十名吴军凝力为一,可以形成一个锋锐的箭头,无坚不摧,而十名追风军却松松散散,十个指头各顾各,根本凝不成拳头。吴军的冲击一波接一波,从山坡上冲下的追风军虽然每一次都是优势兵力,却极难布成严整的阵势,几乎每一次都在乱战,靠着人多,靠着地势狭隘,靠着永不言退的勇气,但还是有很多次,吴军锋锐的箭头刺穿了追风军的后阵。庆幸的是,五万生力军的加入让周江手中有着充裕的兵力,靠着乱战也能死死撑住。 从早晨一直打到午后,没有昨日酷烈,却持续不断,钟山晚的七万余精兵差不多轮着攻了一遍,周江的十二个营却差不多轮了两遍。死伤者并不是很多,吴军留下了近万尸首,追风军战死的也相差不大,略多几千人而已。但防线却一直是摇摇欲坠,岌岌可危,让周江又愤怒又无奈。他也真是无奈,勇气可以激发,但士兵彼此间的配合,尤其是数千上万人的配合,若不经过严格的训练,是不可能达成默契的。这与勇气无关,也没有任何技巧可以一蹴而就,这是经验,唯有时间能让它沉淀。 “妖军主将开始急躁了。”钟山晚非常敏锐地捕捉到了周江的无奈和躁怒,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冷笑,“流民就是流民,不是拿把刀就能称为军队的,虽然你们勇气可嘉。” “江海奔流,双连击。”钟山晚扫视面前的一万精锐,这是他特意留下的,一直没有参战,“前军一直往前突,后面没有退路,我不会给你们留退路。妖军撑不住增援时,后军杀进,击其中流。妖军本就不会布阵,居中一击,必然大乱,前后连击,必可撕开坳口。我大军随后跟进,一战而胜,杀!” “杀!”一万吴军精锐齐声顿喝,杀向坳口。 每次从山坡上冲下的援兵不等布好阵势就被吴军冲乱,然后在败势中等待新的增援,新的增援同样没有布好阵势又被吴军冲乱。周江已经有些心急上火,而就是这时,钟山晚的双连击来了,养精蓄锐的吴军一个猛冲,几乎只是一眨眼,前锋就刺穿了追风军后阵。周江急令一营增援,援兵下到一半,等在一边的吴军突然杀进来,攻势狂猛暴烈,有若山洪暴发,下到坳中的追风军立即被冲乱,而另一半援军却被堵在山坡上。没办法,地方就那么大,除非一批人倒下,否则上面的人绝对挤不下来,吴军战力本就占优势,这时数量上也占到优势,步步前进,后军眨眼与前军接在了一起,眼见就要彻底撕裂追风军的防线。 “坳口外所有士兵列阵,拼死堵住坳口,拼死堵住!”周江通红了双眼,嘶声狂叫,自己也拼命往坳口外赶。 另一面的钟山晚却是哈哈狂笑:“大军跟进,两侧各布一千弓箭手,射住山坡上的妖军,我军已胜。” 吴军占据坳口通道,追风军抛矛手可从山坡上往下抛矛,但抛矛的距离远不如弓箭的距离,钟山晚只要在两侧布上弓箭手,两侧山坡上的追风军再多也冲不下来,坳口便将完全落在吴军手里。没有坳口的地势之利,以追风军散乱的军阵,在坳口外广阔的旷野上,绝对敌不过训练有素、阵法严整的吴军精锐的冲击,可以说,若无意外,追风军败势已定。 吴军今日的攻势,论酷烈程度,明明远不如昨日,乌静思在军事上虽然是个外行,但这一点也能清楚感受到,可那种绵绵若水的攻击,为什么威力反而更大呢?乌静思想不清楚。他只知道,追风军快要守不住了,苦守了近两日,死伤了近十万勇士,难道最后还要失败吗? “老天爷,你难道真的没有眼睛吗?”他仰天长啸。 便在他的啸声中,忽地有喊杀声冲天而起,这股喊杀声是来自吴军的阵后。乌静思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凝神看去,没错,是在吴军的阵后,确实有一支军队杀了进去,将吴军的后阵冲得大乱。 ------------ 第六十八章 樟古佬 吴不赊体存阴阳二气,无论是点穴还是制脉、定脉,对他作用都不大。那假冒林微雨的女子双手如弹琵琶,在吴不赊督脉上一路点下来,用的是点穴功,其气阴柔,如针如钻,一下一下,深深扎进吴不赊的经脉里。吴不赊顺行的气被封住,立即逆运真气,那女子点的穴道虽多,功力也不弱,但只要略略给他一点儿时间,便可冲开穴道。 那女子左手腕上戴着三个银环,她把吴不赊后背所有穴道一封,立即去腕上撸下银环,捏个诀,三个银环迎风变大,银光闪闪。她把吴不赊一推,吴不赊身子一仰,半坐起来。她右手拿着一个银环,从吴不赊头上套下去,落到吴不赊脖子上,随即收紧。再一个银环套下,落在吴不赊腰间,连双手箍住,那一收,好家伙,便如铁箍箍木桶。吴不赊双手紧贴着腰,再挣不动半分。又套一个,落在小腿处,一收,吴不赊双腿并拢,腿骨似乎都快要被勒断了。不过最难受的还是他脖子上的那一个,箍得他面红耳赤舌头外吐,几乎要被憋死。 吴不赊惊怒交集,一见这三个银环,他就知道了这女子的来历。她乃是西岳帝君座下高手银环女,黑七以前就被她追杀过,差一点儿被她的银环套住。银环女本身功力不强,但最可怕的是她手腕上三个银环,善套一切有灵之物,闭锁气机,随灵而变,任你变化万千,只要被银环套住了,便休想逃脱。 银环女三环套毕,一脚把吴不赊踹下床来。吴不赊被摔了个七荤八素,不过这一脚也有好处,气一冲,把他后背所有穴道尽数给冲开了。真气运转,吴不赊双脚化为树根,便要以钻地之术脱去银环。他脚化树根,细不盈指,那脚上银环却也随身变化,细得有若一个戒指,却仍死死地箍着他的双脚。他往地下钻,那银环跟着往地下去,脱不了身。 带着银环先逃开,然后再想办法,吴不赊只能这样打算。他钻得快,眨眼之间大半个身子钻到了土里,却忽觉身上一紧,三个银环同时收紧。其他两个也还罢了,最要命是脖子上那个,只一下,几乎把他的脖子箍断,更别说呼吸了。 吴不赊被箍得半晕过去,虽竭力运功,勉强吊得住一口气,却无力再运功钻地,头皮一紧,却是银环女揪着他的头发把他从土里拔了出来,便如拔出个大白萝卜。 “着了姑奶奶的银环,任你大罗金仙,也休想脱得身去。”银环女“咯咯”娇笑,提着吴不赊跃窗而出。院中已围满了人:林强、侍剑、十几名林府侍卫,各执强弩,看面目,都是吴不赊的老熟人,还有一个熟人,却是邓易通。 邓易通一见银环女,满脸谄笑,作下揖去:“仙姑出马,果然是手到擒来。” 银环女得意娇笑:“难怪你们拿他不住,这妖孽果有几分神通,点了穴仍能运使妖功,便是我,也差点儿失手。”银环女说着,从脸上揭下一张薄薄的皮来,露出本相。她约莫三十来岁年纪,也是瓜子脸,与林微雨有五分形似。 仙家变化之术只能瞒得普通人,瞒不了吴不赊这样的高手,尤其银环女功力还不如吴不赊,银环女要骗吴不赊,只能借助于人皮面具,另以术法于小处修补,即便如此,仍有破绽。吴不赊为情所迷,一近身就只想亲嘴,话都没说半句,便有破绽,又哪里看得出来!若不是银环女乳上黑痣使他惊觉,他醒得还没这么快。至于祖灵神鸡有没有被银环女瞒过,吴不赊不知道,他只知道,在他清醒的时候,敌人再多再凶险,祖灵神鸡也不会出来报警。 这是一个圈套,吴不赊脱身不得,倒也不惧,这时只琢磨一件事,这个圈套是谁设的,林微雨知不知道? 林强嘻嘻一笑,也是大拍马屁:“仙姑神通广大,除却妖孽,本侯替扶风城百姓多谢仙姑。” 一眼见到林强,吴不赊还只有五分猜疑,听了这话,便明白了十分,这圈套有林强的分儿。看着那张笑脸,想想先前进门时那张笑脸,吴不赊心下感叹:“这小子居然有这般演戏的天赋,我还是小看了他。世家子弟,果然是不一般啊,演戏都是祖传的套路。” 侍剑的一张脸却是半青半白。侍剑骗吴不赊下山,明显也事先知情,有意为之,不过神情不那么自然,与林强的洋洋得意的样子有很大的区别。可这会儿吴不赊也没心思琢磨她的心理,只是四下扫视,却没有看到林微雨。 银环女斜眼瞟着林强:“林小侯爷助力擒妖,我自会禀报帝君,自有嘉奖。” ------------ 第六十九章 黑砖 吴不赊脚前地底突地钻出一物,是一节暗青色的木头,五六寸长,二指宽。青木上坐着一个小人,有拇指大小,腰间系一个大红肚兜,粉藕圆臂,看着吴不赊,嘻嘻一笑,十分可爱。吴不赊知道这小人便是樟古佬七魄中分出的一魄修成,不能真个当小人看,自是一脸恭敬,心下却越发佩服:“三魂七魄从来一体,这老儿灵窍被封,魂动不得,却能分出一魄,另成精怪,真真不可思议。” 人身三魂七魄,魂守七窍,随形变化,本体长什么样,三魂就长什么样。民间常有言,看见某某人的魂了。为什么看见魂就知道是某某人了?就因为魂与本相是一模一样的。魄藏三焦,随气盛衰,上焦色红,中焦色青,下焦色暗。这小人肚系红兜,该是上焦一气所化,魄为气,不随本相走,只看气之强弱。气盛,则魄强;气衰,则魄弱;断了气,魄先散,魂后散,三魂七魄一失,人也就死了。若三魂失了一魂,只是精神恍惚;若七魄灭了一魄,那就是大病,灭了两魄,便是病入膏肓。 魂在七窍,离体极易,魄在三焦,要离体,必走七窍。樟古佬七窍被雷火符所封,上焦之魄竟仍可离窍而出,实实不可思议。七窍都被封了,要出来,总得要有个口子啊,吴不赊惊服的,就在这里。 樟古佬道:“木灵儿,你咬破指头,弹血为誓,若敢有半点儿辱及惜惜处,全身精血枯干,三魂齐灭。” 何为气?气就是精血,魄为气精,所以魄对气机的感应最为灵敏。吴不赊以血发誓,樟古佬的精魄得了他精血,算是认了门。他若有异动,樟古佬精魄便能循着他的气血找上他。除非他精血枯干,或者全身精血尽数换过,否则不死不休,天上地下,无处可逃,当真比狗宝的追踪术还要强上十倍。 吴不赊慌忙咬破指头,弹了一滴血。他这会儿本体已灭,每滴血都是精华,实在舍不得。可不舍不行啊,敢说一个不字,那就不是弹一滴血,估计是大出血,甚至是血本无归了,这生意不做也得做。 血弹出,樟古佬精魄一吸,血入嘴中,他嘻嘻一笑:“嘿嘿,我认识你了,你要不跟我玩,我可会去找你。” “跟你玩,跟你玩!”吴不赊吓一大跳,慌忙举手发誓,“本人木灵儿,诚心起誓,奉祖爷爷灵骨入顾惜惜墓,若敢有半点儿不诚之心,让全身精血枯干。” “很好。”樟古佬呵呵一笑,那节青木和小人一闪不见。樟古佬道:“老夫刚才带你过来,把过你的脉,你本体虽灭,但精血大部得存,且颇为强劲,要重练本体,并不太难。只不过气血倒灌时,经络鼓胀,有点儿难受,你咬牙忍着,不去管它,慢慢自消。” 他话中的意思,似乎是要给吴不赊灌输灵力,世上竟有这般好事,吴不赊犹是不敢相信,道:“祖爷爷是要给小子灌输灵力吗?” “是。”樟古佬点头,“你我同类,灵力灌输不是太难,这也是老夫苦等千年的原因。只不过老夫的大部分灵力都是吸自谷中被戮的妖类,吸过来后强行融合的,进你体内后只怕有些不太安分,不过不要怕,忍忍就好了,翻不了天。” “我说他这么强悍的灵力是怎么来的,原来是强行吸取其他妖类的灵力。”吴不赊明白了,戮妖谷戮的妖多,被戮的妖类灭灵时,樟古佬便躲在一边偷偷吸取灵力,所以他这一身灵力才如此强大。 “爷爷放心,不论有什么苦楚,小子必定咬牙忍受,绝不会给爷爷添麻烦就是。” “好,你五心着地,老夫这便灌输灵力给你。” 吴不赊照着樟古佬的指点,双脚双手化为树根深入地底,腰弯下,头顶生出一角,也扎入地底,双手手心,双脚脚心,加头顶顶心,是为五心。 灵力有一个灵字,其实无灵,只是一股气,在不同的身体之间转换,颇为凶险,无论是强行吸收,还是主动灌输,若不得法,便如大河倒灌,有死无生。当日黑七偷木灵儿内丹,先要在吴不赊体内把丹火化掉才敢吸取,便是此理。樟古佬只说灵力灌输,却没说法子,也不知行不行得通,吴不赊心下忐忑,可不敢拒绝,把眼一闭,权当自己先前被砍头时就死了,再死一次也无所谓。 “抱元守一,丹运阴阳,灵力入体,若胀时,微以一点意念,河车搬运,化入气海,到一丹明净,海中日出,本体自成,可记住了?” “小子记住了。” ------------ 第七十章 夺权 花秃尾下山,进了一家客栈,有一个汉子在等着,花秃尾做了个手势。那汉子一点头,翻身上马,急驰出去。花秃尾却往镇东来,吴不赊跟着他来到镇东一间客栈,刚进入左跨院,只听一个声音叫道:“摇尾!” 花秃尾应了一句:“是我,族长。”那个苍老的声音道:“是秃尾啊,摇尾呢?” 花秃尾道:“我不知道,我先也想找他喝酒来着,找了一圈儿没找到。” 吴不赊也进了院子。窗子是支起的,里面靠窗坐着个老者,五十来岁年纪,正一个人独酌。这老者叫花长眉,是西洼花马一族的族长,向姜连枝买过货。 吴不赊想:“原来都是西洼花马。” 花长眉“哦”了一声,喃喃道:“这小子又到哪里灌猫尿去了……秃尾,收拾一下,早点儿睡,明天一早回去。” 花秃尾应了一声,自进房去了。 花长眉房中有个服侍的小子,十四五岁年纪,瘦瘦小小的,却很精神,道:“族长,我再去找找摇尾大哥吧?” 花长眉哼了一声,脸上微有怒意,过了一会儿道:“你去找一圈儿,让他早点儿死回来!” “是。”那少年应声出房。花秃尾听见响声,探身出来,道:“小四儿,你去找摇尾啊?去西头那边的酒店找找看,东头我找过了。” “好的。”小四儿应了一声,却又回了一句,“摇尾大哥平时不这样的啊,也不知今儿怎么了。”他这话,明显是说给房中的花长眉听的。吴不赊暗笑:“这小四儿倒乖巧,看来和那摇尾巴死鬼关系不错。” 小四儿出门东去,吴不赊顺脚跟着。小四儿见酒店就进去找一圈儿,花摇尾僵手僵脚地在后山土里埋着呢,怎么能找得到!吴不赊跟到一个无人处,一纵上前,跃上小四儿肩头,左爪在小四儿后脑一敲,小四儿晕了过去。吴不赊也不化出人身,就用猫爪提了小四儿的脖子,掠向后山。 到林子里,吴不赊放开小四儿,与他脸对脸。小四儿悠悠醒转,方睁开眼睛,眼光就是一直。这是吴不赊用的一个转魂术,可控制人的心神,被转魂术控制的人,形如呆傻,问什么就会答什么,要他做什么就会做什么,术一消,醒来就像做了个梦,梦中情形却一概不知。 花秃尾暗害花摇尾,似乎另有苦衷,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他本来想用转魂术问花秃尾的,听出花秃尾房中还有人,一时难以下手。 小四儿中了转魂术,问什么答什么,竹筒倒豆子,一古脑儿全倒了出来。吴不赊当然首先问花秃尾为什么要杀花摇尾,可小四儿根本不知道,吴不赊也估计他不可能知道,看刚才的情形,包括花长眉在内,没人想到花秃尾会杀了花摇尾。问不出原因,吴不赊突地想到一个好玩儿的主意,问起了花摇尾的事,当然,也杂夹着把花马族的事问了个七七八八。 花马族总计有十多万族人,散在天马原上,西洼花马族这支算是比较强盛的,有近两万族人,仅精壮男丁就有三四千。族中有族兵,设了五个百夫长,说是百夫长,真到战时,一个百夫长至少可统领三四百人。花摇尾、花秃尾都是百夫长,在族中均有勇名,不过花摇尾名气比花秃尾更大,与族长的儿子花逐天并称西洼双马。花摇尾父母都已经过世,也未娶妻,先有一个相好的姑娘,本来说定了亲事,那女孩儿却被镇守使抢去了,花摇尾就一直没有娶妻。他和小四儿关系不错,平时都当小兄弟带在身边的,所以小四儿出来寻他。 没什么问的了,吴不赊把小四儿提回先前的街面,收了转魂术。小四儿眼珠儿一动,觉得脑子有些发晕,踉跄了一下,随即站稳了,转头看了一下,揉揉眼睛,嘟囔了一句,又继续往前面酒店里去了。 吴不赊已有主意,不再跟着他,径去后山,到花摇尾埋骨处,把花摇尾从土里翻出来。找了团泥巴,和着水揉得粘手了,细细糊在花摇尾脸上,摄风吹干,轻轻揭下来,便是一个泥脸儿。他把泥脸儿蒙在自己脸上,随形变化,再揭下泥脸儿,他一张脸,竟变得和花摇尾一模一样了。 今日的吴不赊,可任意变形,但变陌生人容易,变成别人熟悉的人,细处便不易掌握,先以泥巴拓了泥范,自己再因范变形,那就不会有差错。变了脸,再变身容易多了,高矮胖瘦相同就行。花摇尾又没娶妻,若娶了妻就麻烦点儿,回去同房,身上或有暗记,胎纹、伤疤什么的,枕边人会看出来,没这个担心,细处就不必去管。 ------------ 第七十一章 西洼花马 吴不赊差不多到天亮才回去。他功力大进,精力充沛,也不用睡觉,拿了花摇尾的腰刀,到院子里练了两趟刀法,熟熟手。小四儿也起来了,他看着吴不赊,眼里满是亮晶晶的光。吴不赊知道这小家伙打的什么主意,踹他一脚:“去,弄点儿好酒好菜,待会儿可有大场面呢。” “是。”小四儿喜滋滋地应了,走出两步,又担心地回头,“摇尾哥,你的伤……” 吴不赊摇摇脑袋:“不痛了,不过还是迷迷糊糊的。”他故意搞怪,盯着小四儿,“你叫什么来着?小猴子?小臭虫?” “不是,我叫小四儿啊。”小四儿不知真假,急了,却又不敢露出来,心下只想:摇尾哥伤好了,怎么脑袋反而更糊涂了,这可怎么是好?他却不知,看着他小小的脸上忧心忡忡的样子,吴不赊早乐翻了。 这天是个阴天,乌云在天边堆着,像羊圈外蹲着的恶狼,似乎随时会扑进来大撕大咬。雨下不来,各种小虫却慌了,乱飞乱舞。整个西洼花马,近两万的族人,被一种莫名的烦躁情绪笼罩着,就和这些虫子一样。 低沉的牛角号吹起,花长眉先祭了天地,随后大声宣布:“我接受所有族人的挑战。任何人,只要胜过了我手中的刀,就可以继任族长。” 没有人吱声,东面一堆人闪开,一条汉子大步而出。这人二十多岁,脸形和花长眉颇为相像,却要高上半个头,腰细手长,因为打小骑马,双脚有点内拐,但跨出的步子坚定有力。 吴不赊不认识来人,但他仍可以肯定,这人便是西洼花马族族长花长眉的儿子花逐天。 花逐天到场中站定,持刀抱拳:“我,花逐天,向族长挑战。” 宗庙前站着一排长老,其中一个须发尽白的老者走上两步,道:“花逐天,你的刀,会为花马族而战吗?” 花逐天大声应道:“我的刀,永远为我的族人而战!” “你的血,会为花马族而流吗?” “我的血,永远为这片土地而流!” “好。”长老大声道,“我们允许你向现任族长挑战。” 花逐天行了一礼,到花长眉面前站定,又行了一礼,道:“爹,对不起,为了族人,我必须拔刀。” 花长眉点点头:“天马族是个崇拜强者的种族,只有最强悍的头马,才能带着整个族群走向强盛。来吧,拿出你全都的本事来。” “锵”的一声,他拔出了手中的刀。 花逐天也拔出了手中的刀,眼光却突地向吴不赊这边瞟了一眼。吴不赊立即装出眼光发直、一脸傻笑的样子,他知道花逐天忌惮花摇尾。这会儿必须安下花逐天的心,让他放开手脚全力赢了花长眉,然后的戏才好看。若花逐天心存摇摆,中途放水,那就不好玩了,这种可能是存在的。花逐天让花秃尾害死花摇尾之后才出手挑战他的现任族长老爹,可见他心里完全没有赢花摇尾的把握。现在,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没死,花逐天费半天力,最终便宜花摇尾,那还不如放水,继续让他爹当族长。 花摇尾没死,花逐天确实心存顾忌,虽然听说花摇尾伤了脑袋,他心中还是七上八下的,所以临到拔刀了还向吴不赊看了一眼。吴不赊眼光发直、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便如一颗大大的定心丸,立刻便让他安下心来,信心百倍地拔刀。 吴不赊眼光锐利至极,花逐天情绪的变化虽极为细微,却仍被他尽数捕捉到。他心下暗笑:小子加油,打败你老爹,然后你爷爷我再突然给你来一个麻麻辣辣的,包你过瘾。 花逐天一刀出鞘,大吼一声,抢先发出进攻。他的刀法与花长眉的果然是一模一样,但年轻力壮,狂野剽悍,气势上便要强上很多。 花长眉知道自己气力已衰,与花逐天硬拼斗力肯定是不明智的,一起手便展开游斗,七分守,三分攻,要先消掉花逐天的锐气,最后再趁机反击。不能说他这个策略不好,只是他低估了花逐天的体力和实力。花逐天刀势如龙,越战越勇,六七十招过去,全无半点儿疲劳之相,以势借力,刀上的力道反而强了三分。花长眉本来七分守三分攻,到后面却是一刀也攻不出去,只能全力防守,却是越守越吃力,心下暗暗叫苦。 小四儿张口结舌:“原来少族长的刀法这么厉害了!看来半年前那次,他是隐藏了实力。” 吴不赊是不知道花逐天的本事的,他只是听小四儿说过,半年前花逐天和花摇尾比过一次,两人平手。不过小四儿认定花摇尾当时没有出全力,但看了花逐天现在的实力,小四儿就有点儿替他的摇尾哥担心了。这也让吴不赊侧面了解到了花摇尾的真实功力,估计还比不上现在场中狂攻的花逐天。 ------------ 第七十二章 巧取 成功激起了花马族人的血性,吴不赊宣布成立天马军。天马军曾是天马族当年全盛时横扫大草原的无敌铁骑,吴不赊本不知道,是小四儿絮絮叨叨念出来的。花马族汉子踊跃报名,汰老去弱,共得四千精壮。四千条汉子,个个热血激昂,散布在草原上,自觉声势凌云。吴不赊看了,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吴不赊本人在军事上是半桶水,但他脑中那一群妖怪的意识里,却着实有几个深通军事的妖才。花马族汉子是天生的骑手,也是天生的勇士,但战争并不是有血性或热情就一定能取得胜利的,没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训练,勇士也就永远只是勇士,而不是军队。不过,他脑子里既然有深通军略的妖才,办法也就多得是。吴不赊下令,以比武的方式选拔人才,建立最基本的军队建制。十人一什,四千人中选四百名什长;百人一队,四百什长中选四十名胜出者为百夫长;千人一营,四十名百夫长中选四名胜者为千夫长。 “尸莲王有一百万大军,仅这天马原上,天马五城五个镇守府,便有近十万尸莲兵。我们只有这四千人,若败了,西洼花马将族灭人亡。” 吴不赊冷眼扫视,选出了什长、百夫长、千夫长的四千勇士归什归队,排出了整齐的方阵。气势已然大变,但还差一点点东西:军纪。 吴不赊霍地拔出腰刀:“立族之战,有进无退。一营退,先斩千夫长;一队退,先斩百夫长;一什退,先斩什长。千夫长若战死,一营溃败者,所有百夫长皆斩。百夫长战死,一队溃败者,所有什长皆斩;什长战死,一什溃退者,全什尽斩。只有进,没有退;只有胜,没有败。” “只有进,没有退!只有胜,没有败!”四千汉子拔刀狂呼,声遏行云。四千双眼睛里,是火一样的激情。 花长眉远远站着,身子禁不住微微颤抖,有了严谨的组织再有了严厉的军令,四千条激起了血性的汉子,那种凶厉的气势,会比草原上的大风暴还要惊人。他看着吴不赊的背影,一脸迷茫。这个人,真的还是他看着长大的那个花摇尾吗? 他不知道。他只是担心,这个背影,到底能带着西洼花马走多远。 吴不赊可不知道花长眉在忧心忡忡地看着他,就是知道也不会理睬。激起了西洼花马人的血性,四千人跟一百万人打,太好玩太有挑战性了。他全身的血,都激动得近乎沸腾起来。 花逐天也参加了选拔,一路打上来,成为了四个千夫长之一。另三个千夫长分别是花摆尾、花扬蹄、花左耳。没办法,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不像花逐天这族长的少爷一样能取个好名字。但名字虽俗,三人也都是族中赫赫有名的勇士。 当夜军议,四个千夫长、四十个百夫长全部参加。吴不赊把花长眉和花斑也请了来:“大家可能都有些奇怪,我为什么要放虎勾鼻回去。” 放了虎勾鼻,确实没一个人想得通。吴不赊不提,大家不好问,他自己主动提出来,众人的好奇心全都翻了起来。四十多双眼睛,齐齐看着他。 吴不赊一笑,让小四儿把地图拿出来,摊在桌子上。整个白天,四千名天马军整训,他则在拼命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四千挑战一百万,刺激,好玩,但如果打输了就不好玩了。当然,他不是关心西洼花马的死活,千万别以为他有什么人性,不要忘了,他脑袋里还装着一群妖怪。虽然那些妖怪已经对他的本体构不成威胁,但那些妖怪的记忆、思维还在。人的死活,从来不在妖怪的考虑之列,真摆出妖怪嘴脸,还吃人呢,更莫要说别的。他只是不想输。但四千要胜一百万,挑战不是一般得大,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借力。他不是花摇尾,对天马原的形势,对花马族的内部情况,完全不了解,只有赶紧多问多了解。 军议之前,他对天马原的了解,基本上已不在死鬼花摇尾之下。 “诸位请看。”吴不赊指着地图,“花马城在南,黑马城在北,我西洼花马虽属于花马族,可离着黑马城也不过八百余里,与距离花马城的路程基本上差不多。” 花逐天几人眼光在地图上瞄着,其实不看他们也知道,西洼花马族,左走花马城,右走黑马城。两城中间一千多里范围,没这些野小子们不熟的。有时候疯起来,大家便赛马取乐,从花马城跑到黑马城,只看谁能抄到最近的路,哪条小河沟什么季节有多深的水他们都知道。吴不赊即便了解了大半天,无所不问,但真正在这些细节上,与他们相比还是差得太远。他们就是弄不懂,吴不赊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 第七十三章 千梦 尸莲国王城尸莲城在赵国西南,距赵国边境好几千里,且中途多山。天马原在赵国东北,斜里插过去,完全可以在中途把赵国送亲的队伍给截下来。吴不赊念头一起,便不可抑制,他也不跟花长眉等五大城主打招呼,叫小四儿带上五千亲卫铁骑,只说出猎,悄无声息地出了天马原,随后换上缴获的尸莲兵军服,直插尸莲国腹地。一路问着赵国送亲队伍的行踪便追了上去,小四儿吓成了小雀儿,劝了两句,被吴不赊抽了三鞭子,也就不吱声了。 吴不赊疾奔七八日。这日前面出现一支队伍,有尸莲兵,有赵军,还有不少女子,彩旗招展。吴不赊一看就知道,是正主儿没错了,手一挥:“冲,女子留下,男子全部杀光。” 赵国护送的队伍只有五百人,丫环婆子、佣人执事倒有七八百。入境后,尸莲国派了三千骑兵护送,可吴不赊却有五千人,而且这五千人是吴不赊的护卫,都是五族中精选的勇士。尸莲国护送的军队又没有什么提防,见吴不赊率兵冲过来,还大声喝骂呢,刀子临头才知道闭嘴,却已是迟了。五千铁骑一个冲锋,三千尸莲兵被干掉一多半。天马军回头再一冲,尸莲军死伤殆尽。五百赵军见两支尸莲兵打架,他们摸不清状况,只是护着西门紫烟车驾,不插手,结果天马军干掉户莲兵,又冲着他们来了。五百赵军,天马军一个冲锋就全灭了,只剩一堆女子,围着西门紫烟的车驾发抖。 西门紫烟的座车是加长加宽的,四马拉车,与普通马车比,至少大一倍。西门紫烟出嫁前,赵炎与她认了兄妹,封了公主的,倒也摆得起这么大的排场,不过这会儿,面对周围血淋淋的马刀,这巨大的车驾便显得格外的突兀。 吴不赊一闪身上了车,掀开车帘,车中一个软榻,一个女子仰躺在榻上,双手轻搭腹前,眼睛闭着,仿佛是睡着了。吴不赊一看她脸,猛然惊呼出声:“西门小姐!” 一眼看到西门紫烟,吴不赊本有些迷糊的本体猛然完全苏醒,所有记忆潮水般涌来,霎时间恢复了自我本性。先前在他脑子里还能稍微折腾一下的妖怪,彻底乖乖缩头。各种记忆,通通化为知识和经验,被吴不赊本体意识毫不留情地吸收掉。 “呀!”一声尖叫,伴随着青光一闪,一点儿剑尖儿刺到吴不赊喉前,稳,快,力道也相当足,剑尖撕破空气,竟然带着丝丝的锐音。剑的主人可能不知道对手是谁,吴不赊只是伸出两个指头,轻轻松松地便夹住了剑尖儿。 出剑的是一个女孩子,十六七岁年纪,瓜子脸,长得相当不错,侍女打扮。她先前藏在床榻后,突然袭击,准拟一剑穿喉,没想到吴不赊身手高得不可思议。她急忙收剑,却还收不回去,俏脸挣得通红。 “吹雪?”吴不赊叫了一声。这侍女他认识,是西门紫烟的贴身丫头,他在西门家见过两次。 认识西门紫烟的人很多,但叫得出西门紫烟贴身丫头的名字,除了西门家的人,外边的人不会有几个。吹雪愣了一下,看着吴不赊:“你认得我,你……你是谁?” 吴不赊这才想起自己还是花摇尾的扮相,嘻嘻一笑:“你看我是谁?”身子一摇,变回吴不赊本相。 “你是吴……吴城主?”吹雪喜叫出声,“你果然没死,这下小姐有救了。” 吴不赊倒是奇了:“什么叫我果然没死,你知道我没死吗?” 他被西岳府斩于后山戮妖谷,西岳府必定宣示天下,西门紫烟主仆也一定是知道的,凭什么就说他果然没死呢? “是小姐猜的。”吹雪小脸儿涨得通红,一脸喜色。看得出来,吴不赊活着,至少她是真心高兴的:“当时吴城主被斩于戮妖谷,小姐还哭了一场,后来突闻戮妖谷中异变,小姐便猜,吴城主你可能没死,异变十有八九是你弄出来的。” 吴不赊还是好奇:“戮妖谷中异变,西门小姐怎么就猜是我弄出来的呢?” “小姐说,城主你神通广大,而且天佑好人,你不该遭此厄运。” “西门小姐对我的感觉看来还不错。”吴不赊瞟一眼西门紫烟。很奇怪,西门紫烟一直合眼睡着,这么吵,居然没醒过来,可又不像昏迷的样子。 吹雪没注意到吴不赊的眼神,仍是兴奋地往下说:“戮妖谷出了那件事后,小姐去打听了一下,没打听到什么,又去了一趟追风城,看你是不是回去了。小姐见到了颜小姐,你虽然没回去,颜小姐却也说戮妖谷的事一定是你弄出来的,因为颜小姐有一门奇功能感应到你,一直都知道你没事。” ------------ 第七十四章 尸莲王 入城之后,吴不赊先找到铁山侯。铁山侯是个四十多岁的白胖子,这会儿白脸已被吓成了青脸。吴不赊也懒得啰嗦,一句话,问他要死要活? 除了二傻子,哪有要死的?铁山侯自然要活。要活就好说了,只要肯做事就能活。吴不赊吩咐他,天一亮,骑了大马满城去喊话,叫老百姓不要害怕,天马军只要铁不要命,大家原来干什么还干什么,只要不反抗,刀子绝不会落到头上。 铁山侯哪有不应的,天一亮,果然就骑了大马满城跑。除了铁山侯,还有一帮高官、城守什么的,果然都是明智之人,没一个说不要命的。这一帮高官扯着嗓子一通喊,惶惶不可终日的百姓果然就安定了下来。 民心安定,吴不赊随后与铁山侯等一干高官商议,铁山城守军换成天马军,城中民政仍交给众官负责,仍是铁山侯坐镇。吴不赊什么都不管,只管伸手要铁、要兵器,铁山城一年出产多少精铁兵器,吴不赊就要多少。因为铁山城出兵甲,来做生意的人也多,铁山城两大财源,一是卖精铁兵器,一是商税。吴不赊连商税也不要,全交给铁山侯等人,至于他们怎么分,吴不赊不管。他只要求,民心要稳,产铁不能少,打出的兵器更不能少,质量也不能差。 城池失守,铁山侯等人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不但没死,反而仍有发财的机会,一时惊喜交集,只以为身在梦中。吴不赊离开,议事厅中又是噼噼啪啪一阵响,这响声吴不赊在牛邑镇上便听过一回了——这些家伙在互相扇耳光呢。 互相扇了几巴掌,确信大家都是清醒着,铁山侯等人拿出了百分之一千的热情来满足吴不赊的要求,首先就是兵器。铁山城吃的就是这碗饭,大小库房打开,再去各个铺子里一搜,便是吴不赊也惊呆了。兵器之多,别说二十万天马军,便是再多二十万,装备起来也是绰绰有余。当然,也是时势使然,燕、齐都想攻打赵国,赵国要防备,兵器需求量特别大,铁山城中备的货也就特别多。如果是一年前,想一次搜罗这么多现成兵器是做不到的。 最大的收获,却是一万套骑甲。吴不赊也还罢了,花逐天看到那一万套骑甲,便如久旷的嫖客见了妓女,疯一般扑上去,又看,又摸,又亲。最后吴不赊实在看不下去了,这家伙居然在骑甲堆中打起滚来了,边打滚边吼叫连连,却不知是哭还是笑。 “具装甲骑啊大汗,具装甲骑啊大汗。”颇来倒去,他就这么一句。 吴不赊一时目瞪口呆,仍是小四儿理解他:“赵国的具装甲骑,箭射不透,刀砍不开,数百年来,我天马族人吃尽了苦头。再想不到,今天,我们天马族也有具装甲骑了,怎么能不开心呢?”他边说边笑,却又边落泪,十几岁的小孩子都能激动成这个样子,也怪不得花逐天要发疯了。 吴不赊点点头:“行了花逐天,这一万具装甲骑就交给你了,尸莲王若敢来,就由你的具装甲骑打头阵。” 花逐天呆了一下,猛跳起来,重重拜倒:“多谢大汗,花逐天必不辱命。” 那激动的样子,叫吴不赊暗暗摇头。不过到一万具装甲骑装备完毕,列成战阵,但见人披重甲,马着铁铠,一人一马立在那里还罢了,一万重骑列成战阵,那种威势,便是吴不赊也吸口冷气,暗叫:“难怪花逐天疯癫了一样,这具装甲骑果然威风。” 兵器既得,吴不赊令五千骑守铁山城,余者押运兵甲回天马原。他倒不怕铁山侯等人作反,失了铁山城,铁山侯等人便是死罪,即便他里应外合助山阴军夺回铁山城,数十万兵甲被掠,也是重罪,基本上还是个死。跟着吴不赊呢,既无性命之虞,又有财发,何乐而不为!别说吴不赊是魔族,性命关头,便魔鬼也顾不得了,所以铁山侯等人不但不存异心,反是要尽心尽力助吴不赊守城。城中百姓也一样,吴不赊大手一挥,人头税减半,这是人人都有好处的事。当然,铁山侯等人收入要减几分,可铁山城多少财税啊,便减一半,也是天财了,铁山侯等高官能不知足吗?一城俱欢,吴不赊这个魔类在铁山城倒成了菩萨。 竹有节几个也开心,当日尽了力的,吴不赊全封了将军。怎么个封法儿呢?简单啊,拿块木板,写好了封号盖上吴不赊的大印往树上一挂就行了。封号的名称还可以自己取,例如竹有节,便取了一个“凌云将军”的号,其他树怪、树精也个个取号,皆大欢喜。 ------------ 第七十五章 佛前 吴奸商本来就诡计多端,吸收了一大堆妖怪的见识、经验后,眼界、手腕于诡诈中更见阴狠,当然,这里面也有运气的成分,便是吴不赊自己,也绝想不到事情会如此顺利。夺天马五城顺利得异乎寻常还可说是天马族久受压榨后的强力反弹,青马城中一把火,居然烧掉了尸莲王十五万精锐,这可真正得要老天爷帮忙才行。当日若尸莲王不进城,或只派两三万人进城,近二十万上三族布在城外,即便见城中火起,即便吴不赊占了偷袭的便宜,想要击溃尸莲军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莫说一举击杀尸莲王。但这里面的侥幸成分,熊怒川是不知道的,他看到的,就只是吴不赊的狠辣手段。如此枭雄,如此手段,他如何能不害怕。 吴不赊听出了他语调中的畏惧之意,哈哈大笑,忙扶他起来,道:“熊老将军若能建此大功,本汗保你荣华富贵,三世不衰。” 当夜,熊怒川即在几个好手的保护下,偷偷潜回尸莲城去了。 熊怒川所率上三族兵虽被击溃,也还有一万多俘虏。照吴不赊的老规矩,本是要下五族杂兵杀了他们以表忠心的,下五族兵也都在眼巴巴等着。吴不赊却好像把这规矩给忘了,待青马城、白马城两路下五族兵会合后,他即命整队。下五族,每族合为一军,总数二十五万。不是所有的杂兵都是下五族兵,其中还有很多其他小部族的兵,数量还不少,有十万人,也整合为一军。吴不赊以下五族兵为前锋,其他小族军为中军,天马军为后军,总数将近六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开向尸莲城,却把一万多上三族降俘带在天马军旁边,别人也不敢来问。 天马原在尸莲国的东北,如果把尸莲国比作一匹马,天马原便是这匹马的马头。马嘴咬着燕国的屁股,马脖子和马的前半身靠着赵国,马屁股坐着楚国,若论领土面积之大,赵国、楚国加起来也还要差着一截。要从最东端的天马原赶到中部的尸莲城,快马也要将近一个月时间。吴不赊也不着急,上三族精锐已丧,虽还有点儿实力,尸莲王也留有一大堆儿子,但绝对翻不了天。他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熊怒川必能说得上三族献城效忠。 果然,军行半月,探马便已送回消息。狮、虎、熊三族造反,血洗王宫,把尸莲王的十几个儿子还有直系亲属杀得干干净净,宣布向吴不赊效忠。三族长老正在熊怒川的带领下,远出数千里来迎吴不赊王驾。 下五族联军本是一马当先,回去剿了上三族,不但向吴不赊表了忠心,还可出了长期受上三族欺压的恶气更兼大捞好处。这样的好事,做梦也要笑醒的,谁知竟得了这么个消息,他们一下就傻了眼。天马军倒是欢声雷动,不过也有郁闷的,花逐天就郁闷欲死——怎么就捞不到仗打呢?当即就跟吴不赊发牢骚,尸莲城他不去了,要回天马原去。万一赵国或燕国来打,他的天甲重骑或许还用得上。 赵国肩上还压着几座山,燕国这会儿也只是一心想要把赵国再压下去一截,没事谁到大草原上来招惹魔族啊!吴不赊明白花逐天的心情,便交给花逐天一桩任务,让他率甲骑回去,接了西门紫烟来尸莲城。 对于西门紫烟,所有天马族人都充满了好奇,大赵国的公主,听说还是神界五岳帝君之一西岳帝君的侄女,尸莲王的王妃,美得就像冰山上的雪莲花,却整天昏睡。这样的女子,怎么能不勾起人的好奇心。便是花逐天这种完全没什么八卦心思的好战分子,也是一肚子的痒痒肉,只不过吴不赊下有严令,谁也不许骚扰西门紫烟和她身边的人,花逐天自然不敢违令。这会儿竟要他护送西门紫烟来尸莲城,这个任务不错,他当即欣然接受。 吴不赊为什么要把西门紫烟接去尸莲城呢?他有他的打算,其实说白了,他是想不清楚到底要怎么处理西门紫烟的事。 西门紫烟和亲,只是因为受到了尸莲国的压力,现在吴不赊做了尸莲王,尸莲国的压力自然是没有了。一国的公主和亲,可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说不玩了,掉头就回去,没有这样的事。西门紫烟既然来了尸莲国和亲,她就是尸莲王的王妃,回不了头了,即便吴不赊这新尸莲王说亲不和了,西门紫烟也回不了头。西门紫烟本就是嫁的前任尸莲王,吴不赊这新尸莲王若肯接手,别人也没话说,不肯接手呢,西门紫烟就是前任尸莲王的遗孀。总之一句话,西门紫烟身上这尸莲王妃的印记是无论如何也消不掉的。 ------------ 第七十六章 合作 “我也没想通透,只是隐隐觉得,我做了尸莲王的事,不说出来为好。你说呢?”已是云收雨散,却仍有着丝丝余韵。吴不赊一只手漫无目的地在颜如雪的裸背雪臀上滑动,一边把这些日子的遭际尽数说了。做了尸莲王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个好,他想听听如雪这个圣女的意见。 颜如雪却先是低吟了一声,原来吴不赊滑过胴体的手有些打滑,下滑了一些。 “先不许使坏。”她身子挪开了一点点,却挤得更紧,道,“西岳帝君用计诱杀于你,说你是妖王,其他地方的人先不说,至少追风国五百万百姓是没人信的。但如果你又做了尸莲王,尸莲国是魔国,人魔天生是死对头,这样追风国百姓心中就会动摇,这是其一。其二,追风国与尸莲国合力,施加的压力固然成倍增加,但人、神、仙三界终究是强势的一方。赵炎身当其害,或许会怕,天庭不会直接感受到你的刀锋,却只会更加愤怒。天庭虽然势弱,终有大义之名,诏令之下,至少表面上所有人都会服从,尤其是对付魔国。所以,你的想法是对的,你做了尸莲王的事,绝不能说出来。” “不愧是云州遗族的圣女,果然见得明白。”吴不赊“啪”地在颜如雪雪臀上轻打了一板,“我只是有一种感觉,藏在暗处比站在明处好,你这一说,才真个清楚了。” 颜如雪轻叫了一声,伸指掐他一下,想了想,道:“我只怕没有什么用,如果春晓花真的每春只开一朵,天帝赏后即服以养颜,如何肯拿来救西门紫烟。” “真要不给,我就带兵上天去抢。”吴不赊冷哼一声,“倒要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天兵天将到底有什么本事!” “传说中的十万天兵天将早就没有了。”颜如雪叹了口气,如果最初横扫魔界的十万天兵还在,云州遗族又何至于在魔界陷身千年,“但天庭为人、神、仙三界所共奉,你打赵国,楚、燕、齐诸国不但不会给赵国援手,只怕还会落井下石。但如果你攻打西岳府甚而进攻天界,楚、燕、齐三国就不能坐视了。不只这三国,天下所有人类国家都不会坐视。天帝为所有人类的共主,怎容得魔族冒犯?这个险不能冒。” 这个后果,吴不赊其实也是知道的,而且颜如雪还有半句话没说出来。如果吴不赊真率尸莲兵攻打天界,追风国的百姓会有什么反应?不过她不说,吴不赊也能想得到。 “你现在的做法其实是最理智的。”颜如雪道,“不亮明身份,只以尸莲王的身份施压,却又诱之以利。以一朵春晓花,而赢得尸莲王的臣服供奉,威逼利诱之下,西岳帝君肯定是要上禀天帝的。如果真成了,引魔国来朝,他也有大功啊!只看天帝怎么想,怕他是不会怕的,最多是万一引发战火,赵国百姓受苦。不过这一代天帝也不是什么仁德之君,未必把百姓的死活放在心上。但如果他是个好面子的,说不定就会答允。” “他最好答应。”吴不赊哼了一声。 颜如雪抬起头,看着吴不赊的眼睛。吴不赊发现她看得怪怪的:“怎么了?” “你对西门小姐还真是关心呢,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真想纳作尸莲王妃?” “什么呀!”吴不赊知道糟了,打翻醋坛子了。别说云州遗族的圣女不吃醋,不吃醋的那不是女人,那是女妖怪。 “胡言乱语的,我抽你啊。”说着,他“啪”地在颜如雪香臀上打了一板。 “还说没有!”颜如雪呀地叫了一声。 “真的没有。” “没有为什么打人?”颜如雪哼哼两声,“这叫欲盖弥彰,又叫恼羞成怒,还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她一套一套的,吴不赊哪里辩得过她,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拳术中有句话,一力降十会,吴不赊说不过,另有绝招。他身子一翻,颜如雪“呀”的一声羞叫:“你这叫……坏蛋……好人……” 又是一番风雨过,颜如雪便如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丝草,软软地趴在吴不赊怀里,再不能动弹一下。吴不赊心中爽快,也有些疲乏了,闪眼欲睡。他正自迷迷糊糊中,忽闻颜如雪一声轻笑:“你不喜欢西门小姐,西门小姐倒是喜欢你呢。” “怎么又来了?”吴不赊真要败给她了,咬牙扬手。 “不许打人!人家是说真的。”颜如雪抓住他手,“上次你从戮妖谷出来,西门小姐到过这里。先前还不觉得,那一次我算是看出来了,她对你的关心,绝不是普通朋友的关心。” ------------ 第七十七章 天界 正如西门柔所说,十七王子想天帝的位子,已几近疯魔。只是他坐不上,但凡有机会去坐,不论什么手段,都会尽数使出来。南释权作为十七王子的心腹,对十七王子的心理自然了解得清清楚楚。见吴不赊不是说笑,确是有心相助,南释权一时喜得满身肥肉乱颤,连夜便赶去天界,向十七王子禀报。 不到十日,南释权又赶了回来。这回他是直上追风城,不过也是戴了个面具。等南释权取下面具,吴不赊一愣。这家伙,像上次跑云州遗族的事一样,短短几天时间,竟出奇地瘦了很多,可见他这些日子跑来跑去,就没怎么停过。 南释权这种人,虚伪、世故、精明、狡猾,虽有万般缺点,却勇于任事。认定的事,他便投入全部身心、全部热情去做。这一点,却让人不能不佩服,他能成为十七王子的心腹,确有值得被倚重的理由。 一见面,南释权便道:“大王,王子想见你,但他不太方便来你的追风国,想请大王定个地点。”说着,他目光炯然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自然明白他的想法,慨然点头:“好,王子说在哪里,就在哪里。方便的话,就在南岳府好了。” 上次西岳帝君诱杀了吴不赊,这次十七王子约见,难保不是陷阱。南释权担心吴不赊会这么想,不肯离开追风城,没想到吴不赊答应得如此爽快,大喜之下,他也不多说,道:“南岳府目标太大,不合适。王子已到凤凰城,那里有一处宅子,大王若方便,便请去宅中一会。” “也行。”吴不赊点头答允,与颜如雪四女打了招呼。他也不带人,孤身便随南释权往凤凰城来。南释权仍戴了面具。吴不赊却是摇身一变,变做木灵儿的模样。南释权见了,大是惊叹:“怪道大王屡创奇迹,果是有惊天动地之能。十七王子得大王相助,大事必成。” 一路夜行晓宿,不止一日,到了凤凰城。入夜始才进城,两人都有玄功,城墙自是无碍。吴不赊留了心,也没碰上什么玄功高手,不由暗暗摇了摇头。云州遗族给他的印象太深,楚国和云州遗族比,无论是所处的环境还是自身实力,都不是一个档次,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不过楚人耽于享乐,自楚王以下,王公贵族人人醉生梦死,不思进取,不虑远忧,也是事实。但这些和吴不赊无关,用不着他操心,只要没有玄功高手盯上他的行迹,那就行了。 南释权引路,进了一座大宅子。这宅子大,少说也有上百间房。吴不赊暗暗点头,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朝,鬼鬼祟祟地扮贫民装乞丐,不如扮作一个富家翁,反而不会太引人注意。 南释权亮出身份,自有下人引路,进了一间密室。房中却有两个人,一个青衣老者,吴不赊略一凝神,认了出来,竟是南岳帝君。另一人四十来岁年纪,身材魁梧,一身好肉。若是把这人与南释权身上的肉全割下来,还真不好说谁的多些。不过这人比南释权要高出一个头,看上去便没那么肥。南释权介绍,这人便是十七王子,吴不赊颇有两分意外。 在吴不赊想象中,所谓王子,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轻浮、傲慢、年轻,基本上长得也都还人模狗样,例如赵炎。十七王子这副模样,还真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却不知,十七王子已经是老王子了,王子老了嘛,或许依旧风流,却绝对不再倜傥。就如公主,年轻的公主万人迷,年老的公主万人嫌,一个道理。 吴不赊正待行礼,十七王子已疾步上来握住了他的手,呵呵笑道:“久闻追风王之名,深入魔界,接回云州遗族。冲冠一怒为红颜,竟两败赵军。西岳帝君使尽手段,大王不但轻身而退,反而开国称王。所有这些,无不让人神往,今日得见,十七幸何如之。” 他手掌温热有力,笑声爽朗坦荡,只这一下,便赢得了吴不赊的好感。他心下暗想:“这老王子能在天帝近百的王子中脱颖而出,成为天帝之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果然不是寻常之辈。那个老十九,却不知又是怎样一个人?” 见了礼,分宾主坐下,吴不赊开门见山道:“王子殿下,天帝不公,天道昏暗,人心汹汹,多有怨言。别人不说,敝人就深怀怨望,所以才请托南大人向王子陈情,请殿下以大仁德之心,行非常之事,敝人愿鼎力相助,虽百死而不悔。” 这是必须的,虽然事先有南释权在中间沟通,但他还是要当面表明态度。十七王子果然也就做出姿态来,这个就不必细表了,有些呕。总之就是,他本心是个孝子,抢老爹位子的事本来是不做的,但眼看老爹受奸臣蒙蔽,天下汹汹,连吴不赊这样的奇人大功臣都蒙冤不雪,实在是不能坐视了,只好挺身而出。只盼能清君侧,天帝的位子是不敢想的,云云。 ------------ 第七十八章 发动 进了南天门,又行了十多里,天便黑了,一队人马就在附近的镇子上打尖歇宿。南释权易了容来见吴不赊,见面便拍胸脯:“还好还好,一切顺利。”虽然有些夸张,但心中惴惴也是事实。进了天门,后面相对就容易了,最怕的便是天门进不来。其实这世间事都差不多,便拿一户普通的人家来说,也是大门看得严些,真要进了院子,也就没什么门禁了。 吴不赊倒不以为意,只是一笑,看着南释权又重新鼓满了肥肉的浑厚胸脯,感慨道:“说瘦就瘦,说胖就胖,这还真是个神奇的胖子。” 南释权又道:“这一路上还得委屈吴兄,等到进了庄子,东主再给吴兄洗尘。”隔墙有耳,所以大王改吴兄,王子改东主了。 吴不赊忙道:“什么委屈不委屈,一切以生意为主。南兄只管自便,不必理我。”他说生意也没错,上天的,不仅仅是纳贡的,做生意的也多。因为纳贡不需要交税,许多机巧的商人就打上了贡品的主意,把货物夹在贡品中,进了天界再分开,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南释权客气一番,不能久待,自去了。这里离着天都还远,南天门到天都千余里。云路平整轻快,一天也不过赶得百八十里,赶了近半个月,才到天都城外十七王子的庄子里。这也是算好的日期,离立春已不过三日。待三五日不显眼,若是一待十天半个月,两万多人就有些碍眼了。 进庄,南释权早在等着,道了辛苦,言说一切顺利。西天门进的那一路也平平静静,所有人分别藏进了十七王子的几个庄子里。立春日,两路兵卒分别从西门与南门进城,两路夹攻,最后在晓春园会合。 这些预先都有过推演,这时只是最后确定一下。随后南释权请吴不赊休息,叫了两个艳姬进来服侍,说是十七王子的一点儿小意。 世家贵族,往往在家中养有大批歌姬、舞姬,酒席间乐舞宴客,散了席陪床侍寝,这也正常。吴不赊当然不会推辞,眉开眼笑地受了。南释权告辞,吴不赊拥了两女上床。十七王子要讨好吴不赊,选的两女都是府中舞姬中的尖子,无论身材相貌还是床上功夫,都是拔尖的。吴妖王自有了叶轻红诸女后,还从没碰过其他女子,这一夜倒是尝了个新鲜。骚鸡公变态,两女虽是经过严格训练,也被折腾了个半死。 不能出门,虽是在十七王子的庄子里,但难保没有意外,尤其吴不赊顶有妖光,只能呆在屋子里。还好,有两女相陪,女人的恢复能力强,晚间被折腾得没了骨头,睡一觉,精力便又恢复了,或歌或舞。吴妖王虽然王冠都戴了两顶了,其实是个土包子,哪里见识过如此精妙的歌舞,自是神魂颠倒,乐在其中。 南释权每夜来一次,到第三天夜间,让两女先出去,他一脸正色对吴不赊道:“万事俱备。”明显有些紧张,声音里带了微微的颤音。 吴不赊倒是没多少感觉,点头:“那就发动。” 南释权抱拳:“拜托吴兄了。” 吴不赊抱拳回礼:“回复东主,放心就是。”手中两万精锐,若没有特别的意外,他有绝对的信心,一定可以击败天龙、天羽两卫,不论传说中的天兵天将曾有过怎样的辉煌。 南释权得了保证,安心去了。两女进来,又是一夜风流。第二天一早,天刚毛毛亮,南释权就来了,看他神色,兴奋中带着一丝丝紧张,一丝丝疲倦,估计是一夜没睡。他身后带了几十人,都是十七王子府中的亲信家丁,皆一脸精悍之色。 吴不赊匆匆梳洗了,出房,走到一半,忽听得两女的痛呼。他一愣,看向南释权。南释权低声道:“她们服侍了吴兄几天,可能看出点儿什么,以防万一。” 吴妖王也不是什么婆婆妈妈的仁人君子,只是觉得有点儿可惜。有一个歌姬腿特别长,环在腰上时,就像二月里的一根春藤,那种滋味,真个销魂。可惜的感觉在他脑中一闪也就过去了,来到院子里,五千追风军已经整队完毕。南释权把带来的人分下去,追风军对天都不熟,没有熟悉的人引路,万一冲散了是个麻烦。吴不赊看一眼五千精锐,血战余生的战士,气性一旦提起来,那股杀气,如狂风猎猎,割面如刀。吴不赊也不多说,喝道:“天无眼,我们就用手中的刀,自己去讨一个公道!”手一挥,五千精兵鱼贯而出,没有一个人吱声,唯有杀气,无声的杀气,凝而不散。 ------------ 第七十九章 黄雀 南释权与吴不赊惊喜对视。吴不赊“嘿嘿”一笑:“该是后门破了,有可能是程妨放水。他不应该姓程,应该姓催。” 南释权惊喜之下,一时没反应过来:“姓崔?为什么?” “南兄一催,他就放水开门了,不姓催姓什么?” “那是该姓催,那是该姓催!”南释权明白了,大笑,心下却想,“这种时刻,竟还有闲心开玩笑。我与这妖王相较,倒是落在下风了。”意识到这一点,一时挺了挺肚子,摆了个不急不躁的风度出来。 果是后门破了,阳存义得报,惊怒交集:“后门怎么会破,姓程的是吃草长大的吗?”这时王通急掠过来,他刚才受命过去打探,这时一脸慌急,叫道:“大人,不好了!”阳存义眼发怒光:“站好了!”他虽受了伤,这眼中冷光却有若实质。王通一凛,忙站直了身子。 “慌什么?天塌不下来。你看你,像什么样子?说,到底怎么回事?那姓程的是不是吃草长大的。他若夺不回门,嘿嘿,以后看他有什么脸到老子面前来吹。” 王通被他训了一通,先前的慌乱压下去了,心中却是苦笑:“禀大人,程妨反了。” “什么?”阳存义霍地伸手,一把揪着王通衣服,竟单手把他提了起来。王通也算一把高手,却像一只断脖子公鸭一样被他提着,半点儿挣扎不得。领口锁着咽喉,他的脸色一下子憋青了。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阳存义怒吼,王通却是出声不得。还是旁边有人提醒,阳存义这才醒悟,放他下来。王通咳了一通,略顺过口气,边咳边道:“程妨反了,就是他破门把叛逆放进来的……咳咳……” “王八蛋!”阳存义惊怒大骂,身子忽地一晃,一口血喷了出来。他先前强压下伤势,这会儿骤受刺激,心血再难抑制。 “大人!”王通吃了一惊,急伸手相扶。 “我没事。”阳存义推开他手,深吸了一口气。像这样的内腑受伤,要就当时泄出来,立即觅地医治静养,那是最好的。如果事情紧急,强压下去,虽有隐患,但只要事后调养得当,时间虽久一点,还是可以复原。最怕的就是强压下去后又受刺激,伤势复发,那便如洪水决堤,漫山遍野,再不可控。事后想要收拾,难上加难,即便收拾清爽,也是元气大伤。但阳存义心怀忠义,并不把自己的伤势放在心上,道:“整个南卫全都反了?” “好像没有。”王通摇了摇头,“门是程妨带人开的,有人在阻拦。我去看的时候,有自己人砍自己人的,也有乱跑乱叫的,总之整个南卫全乱了。” “程妨老贼。”阳存义又咳了一口血出来。很明显,即便天龙南卫没有全反,也起不了作用了。不敢去相信他们啊,谁知道哪个是跟程妨反的,哪个是忠义的? “退守春泉宫,把春泉宫后门夺过来。” “大人,可……”王通有些犹豫。 “南卫的人,一个也信不过。”阳存义明白他犹豫什么,断然下令,“快去!” 春泉宫在晓春园后园,因万春泉而得名,春晓树就在万春泉旁。天帝入园,先在春泉宫休息,晚间才会到万春泉旁边的万春亭赏花。春泉宫是由天羽卫负责守卫,但前、后门进口有天龙卫的人。阳存义不知道那些守门的士兵有没有跟着程妨造反。南卫的人,现在他一个也信不过,唯有断然夺门,把前后门全控制起来,与天羽卫合力,死守春泉宫,等待救援。 天龙北卫以一部分作掩护,大队退回春泉宫,据墙死守。别看春泉宫只是天帝赏花的行宫,规模可不小,数百间屋,占地数里,围墙也高达数丈。天龙北卫沿墙布防,天羽卫守着里面宫室,防御范围缩小,防御力自然增强。阳存义虽然震惊于追风军强悍的战力,但也有绝对的信心可以坚守到援兵到来。 天龙卫退,追风军跟着压进去,吴不赊没想到春泉宫还有围墙。园中套园,还真是不怕花钱。不过想想也是,天帝赏花后要在这里停几天。天帝寝宫,有围墙肯定更安全。虽然晓春园本身就有一道围墙,但围墙不怕多,安全第一嘛,花钱不怕。 不过吴不赊一问,春晓树不在春泉宫里,而是在春泉宫左侧数百步外的万春泉旁。那就行了,他的目的是春晓。至于谁当天帝,他根本不关心。在他心里,能不能打破春泉宫都无所谓了。现在要做的,是清除后园涌过来的天龙南卫溃兵,彻底控制住万春泉,守住春晓树,静待花开。 ------------ 第八十章 真正的杀招 这时周江也赶了过来,斥候进一步回报,赵军已和警戒的追风军交手,正四面狂压过来。情势已经明朗,赵军就是来摘果子的。 吴不赊下令:“停止攻击,全军分为两部,一部据守春泉宫,外防内守;一部占领万春泉,以万春泉为中心列阵,死战不退。” 周江领命自去布置。停止了对春泉宫的攻击,宫内一时安静下来。外围,数万赵军四面八方奔过来的脚步声却越来越响。追风军用来警戒天龙卫的部队已撤了回来,只是没有发生交战。 阳存义自也听到了响动,先以为是来了援兵,派人飞上高空一看,便知并不是那么回事。狼子野心,来的绝不是援兵,只是另一头狼。他下令残余的天龙卫巩固防御阵地,并没有趁势对追风军发起反击。 这个变局过于意外,十七王子束手无策,惊慌交集,只看着吴不赊,不停地问:“怎么办?怎么办?” “王子莫急,且看看再说。实在不行,我两万追风军护着王子杀下天去还是不成问题的。”吴不赊也只能这么安慰他。 吴不赊脑子里其实在想另一件事。逆天造反,最初是西门柔提出来的,这里面有没有鬼呢?赵军突然杀上天,是十九王子察觉了十七王子的动作,说动赵炎帮忙呢,还是这根本就是个骗局?西岳帝君让西门柔来劝吴不赊助十七王子造反,根本不是为了采春晓救西门紫烟,而是给十九王子夺位创造借口和条件。 十九王子要赵炎出兵上天助他夺位,赵炎肯定不干。但如果十七王子先行造反,那赵炎出兵就有理由了。他不是造反夺位,他是奉令勤王啊!出兵上天,只是要击杀十七王子这个逆天造反的野心狼,这就有了大义之名,名利兼收,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真是这样,设此计策的人是天才,而吴不赊嘛,嘿嘿,不过是邻家的那个二傻。 谜底很快揭晓,赵军杀进晓春园,却不急于进攻。四面围定,军阵闪开,现出三人。一个是赵炎,小白脸得意洋洋。一个是西岳帝君,老白脸洋洋得意。另一个是胖子,四十来岁,脸也白,算是中白脸,满脸的喜气,洋洋得意、得意洋洋兼而有之,不用问也知道,必是十九王子。 一看到西岳帝君,吴不赊便明白了。他忽地想到一事,急转身时,已是迟了。程妨五百人各执强弩,成半月形指着他和十七王子在内的一群人。 程妨也是一脸得意:“不要动,王子,还有吴大王。程某有眼,弩箭无眼,万一有所损失,可就是程某的罪过了。” 变生肘腋,十七王子本来就已胖脸惨白,这时更是双膝发软,摇摇欲坠。南释权急扶着十七王子,也是一脸惶急,胖脸上黄豆大的汗滴滚滚而下,却只是瞅着吴不赊。在他心里,吴不赊这妖王就是最后的救星。 “果然人胖就汗多。”这种时刻,吴不赊脑中居然还闪过这么一个想法,也真是神奇了。蓦地里,他仰天长笑:“好、好、好!果然好计谋,好手段!此计若论诡奇不过耳耳,只是窥透人心算得一绝,却不知设此计策的是何方高人?” 他斜眼看向赵炎,赵炎微微一笑,抱拳:“不敢当吴大王谬赞。” “果然是你。”吴不赊点头,深深地感慨,“自云州遗族那件事起,吴某和大王也算是打了几次交道了。大王计谋深远,吴某深自佩服,佩服啊!这一次大王又赢了,不过吴某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大王能够答允。” 赵炎一笑:“春晓。”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力,吴不赊点头:“是。” “吴大王放心,紫烟妹子为我大赵作出了这么大牺牲,我一定会采得春晓,救她醒来。” “不是你采。”吴不赊摇头,“说实话我信不过你,我自己采,自己给西门小姐送去。” 程妨冷哼:“妖孽!先认清眼前局势。” 吴不赊并不看他,只是看着赵炎:“我要春晓,这是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十七王子这次行动,是我提议的。我若不中你的计,不劝说十七王子,他也不会有此举动。现在失败了,帝位是十九王子的,但十九王子必须答应,登位后不得伤害十七王子。” “你认为我必须答应吗?”赵炎笑容有些冷。 吴不赊却笑得春光灿烂:“玩计谋,吴某甘拜下风,但正面硬撼,结果好像刚好相反。” “信不信我现在就射死……”程妨话未说完,忽然断声,却是脑袋爆开了。他脑后擎着一只手,手中一块砖,正是吴不赊的黑砖。程妨真实身份一露,吴不赊一只手便捏了黑砖从地底钻到了他脑后。程妨功力不弱,若在平时,吴不赊这么从他脚底钻过去,十之八九会被他发觉,可这会儿只顾得意忘形,竟是不察,脑袋便爆了西瓜。 ------------ 第八十一章 金刚 “上次二败赵军,我们没有追击,既是顾忌物议,也是因为从沿途各国杀过去,死伤太重。但这次不同,这次是生死存亡之战,若再存顾忌,有死无生。” 他看着吴不赊,眼光锋利如刀:“赵军两败,兵已不多。我料定,赵国此来,必合燕、齐之兵,再有吴军相助,要以势压服楚国,再借四国之兵来打我国。所以,在楚国屈服之前,请大王主动出兵,利用兽兵善于长途奔袭利于野战的长处,奔袭赵国,深入其境,破其城池,烧其村寨,毁物吃人,摧毁赵国的战争潜力,让他完全腾不出手来攻打我国。只要赵国腾不出手,我国便稳如山岳,其他国家不会在没有赵国参与的情况下攻打我国。且兽兵在赵国逞威的情况也会让各国惊惧,任何国家若替赵国出头,首先就要想一想,是否防得住兽兵的进攻,兽兵杀进国中,是否有承受的能力。” “好主意!”虎大嘴猛击桌子,震倒了好几个酒杯,酒水淋漓他却全然不顾,“就是这样,主动进攻,杀进去,杀到赵国国内去,杀他个落花流水,鸡飞狗跳,看他还敢不敢来打我国的主意。” “打人不过先动手,就是这话。” “什么狗屁仁义,拳头硬就是道德,刀子快就是仁义。” “杀进赵国,鸡犬不留。” “咱明天就动手。” 众怪狂呼乱叫,便是乌静思,也一脸激动,喊打喊杀。不过想想也能理解,他一生功业都在追风国,真要被赵国纠合天下诸侯灭了国,他便装着一肚子仁义也只有哭天的份儿。 敌要我亡,我要敌死,敌我之间,不共戴天,不分人妖,更无道义。 牛八角的想法,吴不赊先前也想到了。主动进攻,利用兽兵长于奔袭、长于野战的优点,先杀进赵国去,粮草都不用带,真逼急了,赵国千万百姓就是粮草,毁城、放火、吃人,把赵国搅个大乱,赵炎还能出兵来攻打追风国?绝不可能! 若只是吴不赊带着这帮妖怪、兽人,吴妖王说不定当场就会拍板。赵炎、西岳帝君那些家伙,连亲情都没有,更莫论仁义,对付他们,怎么绝就怎么做。 吴妖王后宅却还有几个女人,叶轻红、九斤丽除外,可林微雨、颜如雪却完完全全是人类女子,可以与妖怪、兽人同席同欢,但那些不顾一切的禽兽之行,两女却接受不了。颜如雪或许还好一点儿,云州遗族久处魔界,为了生存,没有什么不能做的,能想得开些。林微雨却绝对想不开,如果几十万兽兵真的冲进赵国,毁城屠镇加吃人,议论一起,那种压力,林微雨肯定承受不住。 吴不赊不要她们承受这种压力,除了兽兵,他还有百万魔兵呢,兽兵冲入赵国,天下纷纷,口水齐冲向追风国。换成尸莲国就无所谓了,魔族兵吃人不稀奇,不吃人反倒是一奇了。 “倒也不必急在一时。”吴不赊微笑举杯,“赵炎那小子真要来,该还要些日子。” 牛八角点头:“就前几日的军报,赵军正在休整,估计是要燕、齐两国出兵再一齐压过来,再等到楚王束手待缚,四国合军至双余城下,至少也还要两个月。” “两个月啊,不急,不急。”吴不赊呵呵笑,“来,喝酒,喝酒,诸位辛苦了,今夜不醉不归。” “为大王寿。”众妖纷纷举杯。 大醉回房,拥了四女,难免疯狂。 次日正式军议。 自第一季夏收后,追风国经济便进入了良性循环,眼见今年又是个丰收年。两面的山,也开出了无数的矿。中间一条江,勾通吴、楚、燕、赵,立国不过年余,却是府库充足。乌静思当先表态,粮饷充足,便府库里的存粮就可以打上一年。由流民转变而来的国民对吴不赊更是充满感激,对现今的日子更是百倍珍惜,谁要想抢走大家手中的幸福,大家就和他拼命。 说来吴不赊这追风王就是一甩手掌柜,府库里真实的情形,他根本不知道,也不知乌静思的保证有没有水分,但后面这话他却绝不怀疑。上次南山坳一战,兵器都没有的追风军硬是挡住了吴军的百战精锐,让他们浴血死战寸步不退的,不是吴不赊有什么王霸之气,而是身后的家园。 为了家园田土,为了父母妻儿,不论赵国军力多么强大,不论四大金刚武力多么变态,追风军都会挺身迎战。 虽然并没有真的打算让追风军以死相拼,但这种态度还是让吴不赊很高兴,很开心。挣扎了这几年,妖王的名头还是背着,但好歹手里还是有了些沉甸甸的东西,抬头前望,心里踏实。 ------------ 第八十二章 滴血尸莲 吴不赊大踏步出了西门紫烟的静室,到外间,小四儿一脸喜色追了上来:“大王出关了,太好了!相国他们来了好几次了。” “有什么事吗?” “听说是大尸巫王求见。” “大尸什么?”吴不赊一下没听明白,尸莲国只有个尸莲王,又出了个什么尸巫王?还大?哪里大? “大尸巫王。”小四儿看吴不赊情形有些迷茫,以为他脑子还会犯迷糊,忙解释,“就是尸巫教的大主祭呀!” 尸巫教是流传于尸莲国的一个秘教,极其神秘,传人不多且行踪隐秘,但历代传人都很有点儿本事,尸莲国百姓相当敬畏,把他们的大主祭称为大尸巫王。 原来只是个神棍而已,吴不赊明白了,道:“那什么大尸巫王找我做什么?” “不知道。”小四儿摇头,“来几次,都被我打发了。不管他是谁,没打扰大王坐关静修的理儿。” 吴不赊被小四儿的认真劲儿给逗笑了,道:“不错。通知相国,就说我出关了,顺便通知那大尸巫王,也一起见见。” 无时,花长眉等一帮大臣先后来了,把那大尸巫王也引了来。大尸巫王称号中有个大,个子却极矮小,看背影,有如十二三岁的童子,白须白发,不知多少年纪,眼睛眯着,却是精光如豆。吴不赊暗暗点头,小四儿说传言中历代大尸巫王都很厉害,不是虚言,这老家伙还真是把高手。 见了礼,吴不赊道:“不知本王有什么地方能替巫王效劳的,巫王尽管开口,有能尽力的地方,本王绝不推辞。” 只看花长眉几个待大尸巫王的情形,便知这大尸巫王影响不小。吴不赊要借尸莲兵攻打赵国,此时最重要的就是尸莲国国内的稳定。这大尸巫王既然找上门来,肯定有事,能答应不能答应的,不妨先都应着,免得这老神棍搅事。 以前吴不赊对神神道道还是存有几分敬畏的,但这几年,一步步走下来,神啊、仙啊、佛啊,一层层面具揭开,发现个个丑陋不堪。尤其这次春晓的事件后,他越发认清了所谓神道的真面目,遂再无敬意,连带着对这尸巫教也没什么好感。虽然尸巫教是在魔界传道,可归根结底是一样,无非是哄人信他敬他,从信民那里榨取利益而已。 大尸巫王俯下身去,竟是深深一礼:“老朽以尸莲大神魔之名,恳请大王援手,替九大神魔复仇。” 尸莲大神魔是什么神?九大神魔又是谁?吴不赊一概不知道,不过见大尸巫王态度还好,他伸手虚扶:“巫王请起,你也知道,本王初登王位,有些东西不太清楚,你说明白,是怎么回事?你放心,还是那句话,能出到力的,本王绝不推辞。” “多谢大王!”大尸巫王复行了一礼,起身说了原委。 民间传说,第一代尸莲王见九朵莲花,掘地而见九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于九具古尸口中,因于此地立国建城,尸莲国、尸莲城因此而来。其实这只是掩人耳目的说法,这个消息还就是尸巫教放出来的。真相是,那九具古尸,乃是古之九大神魔的尸骨。当年九大神魔于此得尸莲成道,创下大尸巫教,教化万民,尸莲原上的百姓得以繁衍生息。天帝却无理征讨,九大神魔奋起应战,天兵天将屡战屡败,天帝没办法,派下四大金刚。 四大金刚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九大神魔虽然魔功了得,却拿四大金刚无可奈何,最终战败,但一点魔灵不灭,附骨长存。九具古尸,便是九大神魔的尸骸,灭灵前更向大神魔发下宏愿,定要报仇。大尸巫教,便是九大神魔的亲信组建的,一直保存着这个秘密,后来天威渐失,人类退缩,又有尸莲王于此建国,但报仇的时机不到,尸巫教便放出这个谣言掩盖住真相。 说到这里,大尸巫王复又一礼:“前些日子,人界传言,四大金刚又来了下界。老朽亲去打探了一番,消息属实,四大金刚确实下来了,在替赵国称霸出力。机会大好,所以老朽大胆来恳求大王,请大王助力。” 远古神魔大战,吴不赊先只当听故事,待听到四大金刚顿时就来了神,随后听到九大神魔竟也是败在四大金刚手底,他又泄了气,道:“巫王的意思,是要我帮手对付四大金刚,替九大神魔复仇?” “是。” “可本王听说,四大金刚不太好对付啊?”什么叫听说,根本就是亲手试过,不过吴不赊当然不会说出来。 ------------ 第八十三章 暴虐 赵国作为五霸之首,潜力惊人,虽然两败于吴不赊手中,丧失了大量精锐,这次会猎楚国,又带走了四十万大军,可在国内仍有几十万军队。不过这些军队散布全国,是各地的守卫部队,加起来的总量不少,单独一城一地,不过几千或万余人。其中,有两处兵力相对集中的,一是面对尸莲国的西北边境,有七八万边军,是真正的精锐;再就是守卫京城的卫戍部队,也有两三万人。如果这两支人马凑在一起,加上一些地方守卫部队,倒是可以和吴不赊打一下。 可惜吴不赊是从山阴国杀进去的,这把刀来自赵国的后背。而赵国那些边军,那只还算强有力的手,却还远在西边数千里之外。吴不赊大军入境千里,他们那里还毫不知情。其实,即便他们得到这个消息,也不敢回师来救,花长眉还在边境上耀武扬威呢,而且还不是虚张声势。魔族全民皆兵,哪怕是不入流的杂兵,上了马也是勇士。家中有虎,门外有狼,边兵哪里敢动。至于悲歌城的卫戍部队倒是得到了消息,可也不敢动,唯一能做的,就是飞马急报御驾亲征的赵炎,同时加强城防。 近万的守备部队,对阵吴不赊的四十万魔族精骑,就如一只羊对上了一群狼,一个照面,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不过吴不赊进军的速度并不快,一天前进不到两百里,但十余天时间,也深入赵国腹地两千余里,沿途所经,便如蝗虫过境,一扫而空。 这日斥候来报,前面便是双阳城。双阳城是赵国北面锁钥,沟通南北,地居形胜,是赵国北地第一大城,有人口二三十万。双阳太守鲍信,出身鲍家。管家出将,鲍家出相,这鲍信还真当过一任国相,为人清廉,声誉俱佳,是赵国有数的名臣。双阳因地势重要,本有守军近两万人,听得尸莲军入侵的消息,鲍信将附近守军尽数调入双阳,又招城中青壮数万,发给兵器,这时竟号称拥有了二十万大军,要死守双阳。 吴不赊得报冷笑:“管、鲍、西门,赵国三大世家,管家和西门家人物我都见识过了,再来领教这鲍家有什么奇处,能世出相国。”当天,尸莲军在城外扎下大营,没有攻城。夜间,鲍信竟派了使者来,赶着一百头羊,二十头猪,说是来劳军。 吴不赊听了大笑:“这倒有趣了。让使者进来!” 使者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蜡黄的一张脸,瘦得皮包骨头,恍似病了二十年的痨病鬼,又生似一辈子没吃过一餐饱饭。 卖相不佳,精神却好,见了吴不赊,来人微微一揖,道:“传闻大王以四千兵起家,白手夺国,英明神武,人所共钦。然我主待大王不薄,处之以诚,待之以礼,持之以信,守之以仁,表之以义,大王却仍起兵犯我国境,掠我财物,伤我子民,此礼乎?诚乎?信乎?仁乎?义乎?”声音高亢,两眼炯炯发光,那种气势,如挟山岳而临北海,居云端而睥下獠。 这种人,吴不赊还真见过,自以为读了几句书,站在道义的高度,卑公侯而轻王者,气裂云天。这种人,你若和他争,无论如何都是争不过的,他也盼望你和他争。可惜吴不赊不是君子,他就一奸商。他哈哈一笑,斜瞟着那使者:“什么乎啊乎的,我力气大,大耳刮子想扇你就扇你,怎么着?你是不是想哭?” 这叫一个不讲理,那使者面红耳赤:“大王以我赵国好欺乎?待我主回兵,百万大军雷霆而下,到时粉身碎骨,可就悔之晚矣。” “百万大军啊!”吴不赊点头,“赵国是凑得出来,不过要快,别等我吃饱喝足了才来,不然可就太晚了。哦,学你的,是晚矣!还有这双阳城,你家大王就是能飞,也是晚乎!晚矣!” 他语带讥笑,那使者神色反平静下去,长揖为礼:“双阳愿献上金珠百万,绝色美女十名,还请大王秉好生之德,放过双阳城百姓。” 还能屈能伸啊,难怪派了他做使者。吴不赊嘿嘿一笑:“金珠百万,美女十名,都在这双阳城里吧,我要你献什么?明日打破城池,我自己不会去取吗?” 那使者脸上变色:“到底要如何,大王才会满意?” “春晓。”冷笑从吴不赊脸上敛去,看着那使者的眼光有若刀锋,“拿到春晓,立刻退兵。” 不可能还有春晓,站在他面前的,似乎不是这个双阳城的使者,而是赵炎,是西岳帝君,是十九王子。他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无情,将换来他怎样的冷酷。 ------------ 第八十四章 金刚战神魔 尸莲军是纯骑兵,长于野战,既不善攻城,也不善守城。赵炎大军一到,吴不赊四十万大军出了太息城,在离城十里处摆下阵势。 赵炎带着八十万五国联军,还有数十万运送粮草的民夫,别说打仗,单让这么多人正常运转起来,秩序不乱,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赵军主帅是管平,管平名气能力都不如管季,但能脱颖而出,也不是草包。他把大军分为三拨,十万赵军精骑为第一拨,先与尸莲军接触,不接战,主要是警戒和战场隔断,避免大军行军途中遭受尸莲军的突袭。 第二拨是燕、齐、吴、楚四国联军。五大国中,燕、齐与赵仇怨最大,吴与楚也是世仇,而相对来说,吴与齐关系还行,燕与楚则是遥远的盟国,于是管平把吴、齐两军摆在左翼。齐国的骑兵虽不如赵国,也算得上精锐,而吴国的轻甲步兵更是天下知名,都是擅长攻击的部队,拧在一起,便是管平左手的矛。 燕与楚放在右翼,燕国重步兵防守力天下第一,但移动缓慢。楚国多山多水,民悍勇,极富攻击性,但缺乏马匹,这样的特性,使得楚军近战时的撕裂能力极为可怕,却缺少深度扩充战果的能力。燕、楚配合,燕军扛住第一波攻击,敌人稍疲,楚军便可攻上去将敌人彻底击溃。燕、楚配合,天下能破开他们的防御阵地的,基本没有,至少管平这么认为,他们便是管平右手的盾。 左右两手,一矛一盾,一攻一守,攻守兼备。赵国四十万大军自为中军,战局顺利,吴、齐可配合进攻;战局不利,右翼燕、楚也坚如磐石,不至于百万大军一体崩溃。百万大军一旦乱起来,自己就能踩死自己,这样血的教训可不止一起。管平或许不是那种惊才绝艳的名将,但就谨慎这一点来说,不比管季做得差。 太息城与悲歌城之间,距太息城一百五十里,还有一座太长城。管平的粮草大营便设在太长城里,既不怕尸莲军偷袭,又利于就近补给。 斥候将管平大致的布置报上来,吴不赊不免感慨:“百万大军,滴水不漏。鲍家相,管家将,盛名之下,果无虚士。”吴不赊便也绝了一个突袭彻底冲垮五国联军的心思,只待正面接战,神魔对金刚,精骑对精锐。 管平先送了战书来,吴不赊回书应战。次日,两军百余万大军在广阔的平原上对阵,双方摆出的阵势,都有十余里长。吴不赊将大军也分为三部,熊怒川领右军,花逐天领左军,吴不赊自领中军。花逐天的天甲重骑本是破锋的不二利刃,但有了灭天神魔,天甲重骑便有些相形见绌了,虽不甘心,实力摆在那里,只得乖乖呆在左军。不过对面是赵炎右军的燕国重甲长矛兵,这一点儿倒让他异常兴奋。 烈日当空,百万大军腾起的灰尘让天空显得雾蒙蒙的,吸一口空气,满嘴都是尘土,过得久了,动动嘴巴,有嚼着满嘴沙子的感觉。 两军终于对阵,与一般的战阵不同,赵军阵前站着四大金刚,吴不赊这面,也站着灭天神魔,这样的钢铁巨物对峙,给人一种远古神魔对战的感觉。未立即开战,赵炎先遣使约见吴不赊。吴不赊冷笑:“这家伙看来还想人模狗样一番,倒要看他是怎样一副嘴脸。”他打马出阵,小四儿自率百骑簇拥。对面,数百骑簇拥着一辆马车驰出,赵炎站在车上。赵国尚赤,赵炎着大红袍,戴冲天冠,马车急驰,大袖飘飘,激扬如火。 吴不赊见过赵炎三次。第一次在西岳府,赵炎尚未登位,看上去便是个有些阴郁的小白脸;第二次在天界,赵炎王位坐稳,志得意满,却还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而这一次,他借四大金刚之力,打服四国,成为天下霸主,登上了人生中的顶峰,皇皇霸气,龙视虎顾,一张脸仿佛会发光,一举一动,大气磅礴。 如果站在不相干的立场上,吴不赊也会佩服赵炎。这小子虽然阴险了些,但智谋手腕,实非常人能及,至少吴不赊自认就绝对比不上。事实上,与赵炎对阵,吴不赊也每次都要吃瘪。便是治国,赵炎精明强干,野心勃勃,相对于吴妖王这个不思进取的甩手大掌柜,也要强得太多。如果吴不赊只是赵国的一个百姓,赵炎绝对是他顶礼膜拜的英明神勇的大王,可惜吴不赊不是。吴不赊冷眼看着赵炎,恍眼中,似乎是在看一条赤练蛇,入眼的赤红没有带给他丝毫的暖意,反是彻骨的阴寒。 赵炎马车在百步外停住。他整了整衣冠,抱拳,长揖,人如玉,礼俨然,朗声开口,这小子有玄功,声音洪亮:“尸莲王请了!孤有三问,请尸莲王答之。” ------------ 第八十五章 魔灭 赵炎大军开到,吴不赊出城十里迎战,天有些阴,似乎不适宜作战。但赵炎大军既然开来了,吴不赊当然不能不出战,以免堕了士气。他却不知道,这是赵炎特意选定的日子,阴雨天,云中雷力更强,雷火炼魔,更具威力。 两军对圆,四大金刚跨步出阵挑战,灭天神魔腹中发出低吼,能听得出声音中的兴奋。吴不赊却隐隐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嘱托灭天神魔:“不可大意。”灭天神魔随口答应,持棍出阵,步伐越来越快。四大金刚也加快步子迎上,嘴中都发出沉闷的低吼,恰如天际隐隐的闷雷。看看奔近,灭天神魔大棍一举,棍随身进,横里扫去,四大金刚堪堪停步,四人并成一排,各举兵器,轰的一声巨震,逆天棍与四大金刚兵器撞在一起,火花溅起丈许来多。四大金刚各退一步,合四人之力,仍然抵挡不住灭天神魔的百万魔力。 这一下拼得爽,灭天神魔兴奋得一声狂吼,复又一棍扫出。四大金刚各上一步,仍是四人合力,共架灭天神魔的大棍,一撞之下,再退一步,再进,再拼,虽然不敌,这劲头倒足。灭天神魔高兴坏了,口中不绝低吼,一棍又一棍,不停地猛砸。两军兵士虽然隔得远,但那兵器撞击声实在太大,一下两下还罢了,这么连续撞击,谁也受不了,不少士兵扔了兵器,以手掩耳,便是吴不赊也想拿手去掩着耳朵。 颜如雪陪在吴不赊身边,换了男装,一身亲兵服饰。如果不看她的脸,锁子甲干净利落,里里外外透露着矫健英武,可一看她的脸就不行了,太秀气,这样的脸配这样的甲只能上戏台子,不能上战场。偏偏她身后还有个驼玉儿,驼玉儿背后还有八个女妖,都是一般装扮,在吴不赊身边便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颜如雪好看的秀眉微微皱着,吴不赊注意到了,道:“这些家伙,打铁呢?——你把耳朵掩上,要不干脆到后面去躲躲。” “没事。”颜如雪摇头,给他一个笑脸,秀眉却始终不曾展开,道,“我是奇怪,四大金刚明明不敌,为什么还要这么硬碰硬?四大金刚分开,分进合击,效果不是要好得多?” “是啊。”吴不赊也奇怪半天了,“可能是他们身子太笨重,怕合击速度太慢,掩袭的来不及牵制,正面的已经垮了吧。还有一个,灭天神魔一身钢板,身上就是挨上一下两下也没什么事,牵制不起作用。”他这解释,不是没有道理,可就是自己听着也无法相信,总觉得怪怪的,却又不知道怪在哪里。 他们不知道,四大金刚这么明知不敌还硬接硬架,目的是要消耗灭天神魔的力量。灭天神魔魔力惊天,四大金刚合力仍然不是他的对手。无论是赵炎还是西岳帝君,都不敢肯定,引来的雷火就能一下子摧毁灭天神魔,万一被灭天神魔抗住了,反是引雷的四大金刚被毁灭了,那就糟糕至极。所以赵炎他们想了这么个法子,让四大金刚和灭天神魔先硬拼上一阵,消耗灭天神魔的一部分魔力,再引雷火,或可一击成功。 这么拼了有大半个时辰,四大金刚忽地一分,灭天神魔拼顺手了,收招不及,一棍扫空,怪异的一声啸叫,再举棍时,面前的电金刚、云金刚忽地丢了兵器,大步跨上,一左一右,分别抱住了他的两条胳膊。 灭天神魔措手不及,又惊又怒,猛力甩动身子,想要把两大金刚甩开。拼力气,四大金刚合力也不是灭天神魔的对手,但这么抱上来,连身子贴上,每尊金刚都有十几万斤呢,灭天神魔想要甩脱,可没那么容易。便在这时,绕到两侧的雷金刚、风金刚也扑到了,同时一跪,一左一右,抱住了灭天神魔两条腿。 这变化太怪,吴不赊失声叫道:“这是要做什么?打不赢耍赖吗?” 颜如雪秀眉微皱,也是不明所以。 电金刚、云金刚抱手不算,风金刚、雷金刚还上来抱腿,灭天神魔终于彻底被激怒了。他一声怒吼,丢了逆天棍,长臂展开,一手搂了电金刚,一手搂了云金刚,便要把两金刚摔倒。如果灭天神魔用拳头,无论四大金刚中的哪一个都接不住,可玩摔跤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还是那个原因,除了力气,还有体重,四个十多万斤的钢铁疙瘩用蛮力缠住灭天神魔,他哪里能甩得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浓厚的乌云已遮盖在了战场上空,四大金刚一抱住灭天神魔,身上同起一道电光,只闻一声炸雷,乌云中突然射出四道巨大的闪电,猛然射在四大金刚身上。四大金刚是抱着灭天神魔的,雷火一射在四大金刚身上,立即便同时传到了灭天神魔身上。 ------------ 第八十六章 青青 这女孩子最多十三四岁,精巧的瓜子脸如白玉雕成,身材颀长苗条,一袭淡绿裙衫,脚步轻移,裙裾轻摇,便如一片青荷叶踏波而来。 “西门青青拜见大王。” “西门青青?”吴不赊几乎是看呆了,直到后腰一痛,被扮作亲兵的颜如雪掐了一把,这才醒过神来,“西门紫烟小姐是你什么人?”“是我姐。”“你是西门紫烟的妹妹?”吴不赊这会儿算是彻底清醒过来了,细看一眼。西门青青迎视着他,明眸如水。吴不赊竟是不敢多看,心下暗叹:“难怪西门家世出后妃,这西门青青,竟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她姐姐。” 吴不赊转头看鲍信:“赵炎这是什么意思?” “西门紫烟小姐因服千梦而昏睡,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主感于大王之诚,特将西门紫烟的妹妹献于大王,但盼大王能念在我主一片拳拳之意,止息干戈,重铸和平。” “送了姐姐不算,现在又送妹妹,事到艰难用美人,赵炎还真是有种啊!”吴不赊冷笑一声,“回去告诉赵炎那小王八蛋,真有孝心,就把他老妈送过来,否则就洗干净屁股等着吧。”他愤怒之下,口不择言,被颜如雪又掐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西门青青还站在面前,歉意地看西门青青一眼。西门青青竟一直在看着他,浑不似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 “鲍大人,你先回去。”西门青青转头看鲍信。鲍信被吴不赊的愤怒弄得正手足无措,忙道:“好,好,有劳西门小姐了。”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西门青青转过身来,看着吴不赊。 不等她开口,吴不赊道:“西门青青小姐,你也回去吧!这些事情,不是女孩子应该掺和的。”西门青青直视着他:“大王真的是为了要拿到春晓救醒我姐姐而发兵吗?”吴不赊不想听她的劝说,但她是西门紫烟的妹妹,不好过于粗鲁,道:“青青小姐,不必说了,请回吧!” “难道和姐姐比,我真的这么难看?”她盯着吴不赊,明眸的眼波似嗔似怒。吴不赊与她眼光一对,心中竟是怦然一跳。 “不是,你长得非常漂亮,再过两年,你会比你姐姐更漂亮。”吴不赊不敢多看,微垂下眼光。 “那大王能为我收兵吗?”笑容突然就在她脸上绽放开来。那笑容是如此的灿烂妩媚,吴不赊虽垂下眼帘,只是一点余光瞟着,也自惊心。没办法,睁着眼睛,只要是男人就没办法拒绝她。 吴不赊闭上眼睛,暗暗深吸一口气,断然摇头:“不能。”说着,转过身,“送客。” 说完,吴不赊向颜如雪眨眨眼,做了个吐气的表情。西门家不仅是世出后妃,简直还出妖怪,十三四岁还没完全长成的女孩子就如此妖媚,真要长成了,那还了得。 “这位是颜妃颜姐姐吧?” 这句话突如其来,吴不赊一愣,颜如雪也是一脸错愕。吴不赊转回身,看向西门青青。这小丫头还是满面笑容,不过这笑却变换了内容,刚才是诱惑,这会儿却是天真,还带着一丝丝的小得意。 “吴大哥,谢谢你!” “你……你……我……”吴不赊一时真不知道怎么答她。这个小丫头,难道真的是个妖怪,否则又是怎么猜出这位尸莲王就是吴不赊的? “奇怪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吧?”西门青青笑得越发得意了,大眼睛眯成弯月形,小鼻子还微微往上耸起,可爱无敌,“当日吴大哥从戮妖谷中脱险,姐姐去追风城却没能见到吴大哥。但她说,吴大哥英雄盖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必然会有惊天动地的举动出来。近年天下大事,最轰动的是天马族的突然崛起,不过当时真没去想,吴大哥就是那个白手夺位的天马族族长,因为后来你又回了追风城。可为什么我又能猜出你就是吴大哥呢?一是你上天庭采春晓的事太奇怪。姐姐在尸莲国,你追风国吴大王要春晓做什么?二是吴大哥你第二次复活后,竟然就失了踪,而尸莲王偏偏就突然出兵,死追着赵炎要春晓。三,也是最重要的,我刚才试探大哥,换了其他人,都不会让我回去。不是我自夸,我姐姐也说我比她漂亮,就算我无法取代她,但不至于让男人厌弃。吴大哥却断然让我回去,而且我从你的眼光里,看到了抑制不住的怒意,还有隐隐的怜惜。你在怜惜什么?你在怜惜我姐妹的命运!如果你不是吴大哥,你只是一个好色的男人,你怎么可能有这种眼光?” ------------ 第八十七章 天门破 吴不赊上次是从南天门上的天,西天门他是第一次见。西天门同样是卡在两山之间,两面高山千仞,雷云翻滚,翻山是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西天门城墙高达二十余丈,比赵国悲歌城的城墙要高出整整一倍。别的不说,光攀墙的云梯就极难打造,二十余丈的云梯,扶手若太细,那么长,一晃就断了,若太粗呢,可又太重,别说竖上城墙,便想搬动也非易事。没有云梯,又拿什么来攻城? 天门,便是赵炎最后的倚仗,最后的一张牌。 看着西天门高耸的城墙,所有的尸莲兵都忍不住张嘴惊呼,有那脑子一时不开窍的,竟然拜了下去,刚好,屁股翘起,正利于军官皮鞭问候。 颜如雪也有些发愁:“不愧是天门,果然高大,便是云州遗族的飞云关也比它要矮得多,这个可怎么攻?”吴不赊却是成竹在胸,“嘻嘻”笑:“容易。”令强弩掩护,将柴草堆在城墙下,放起火来。 天门是最后的依托,赵炎也非常紧张。尸莲军一攻城,他便亲自上了城头,先是命令不停放箭,看了一会儿,发现尸莲兵不是架云梯爬城,而是人手一捆柴,他可就糊涂了,干脆下令不必放箭,且看吴不赊玩什么花样。结果尸莲兵把柴草堆在城墙下,就那么放起火来。 “放火?他们以为这西天门的城墙是木板做的?”傻看半天,再无花样,赵炎终于哈哈大笑起来。城头上赵军也跟着笑,这么堆起柴草烧城墙,也确实是太滑稽了。 “魔族从来不善于攻城,我大赵的城,只要稍微坚固一点儿的,尸莲国就从来没有攻下来过,何况这是天门,是比悲歌城还要高上一倍有余的西天门。攻打这样的城墙,魔族想都不敢想,所以才会闹这样的笑话。大家用心防守,只要不被魔族高手钻了空子,天门安如磐石。” 似赵炎的才智,这个时候自然知道趁势鼓励军心。赵军一路残败,一直败上了天,确是人心浮动,军无斗志,见了尸莲军这般可笑的举动,再听了赵炎的话,果然又重新振作起来。 不止是赵炎和城上的赵军,便是城下的尸莲兵也迷糊着。魔族士兵虽然大都无脑,可也不全是傻子,火烧城墙,谁都知道起不了作用。不过吴不赊从白手起家到直杀上天界,一路行来,百战百胜,几近神迹,尸莲军除了崇拜还是崇拜,再疑惑,也没人敢问。不明白?明白你就是王了,傻问什么?搬柴就是,军中大抵是这种声口。 西门青青也迷惑,不过她跟吴不赊还不是太熟,不好问,其实若换成其他事她也问了,只是眼前这事,怎么说呢?傻得过于简单,她反而不好问了。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样,越曲里拐弯的,越多人问,你若是直通通地傻呢,反而没人问了,尤其当做这傻事的人还站在神坛上的时候。 颜如雪没这个顾忌,不过她是非常了解吴不赊的人,不相信吴不赊会做那种明显的傻事,可她又看不透,忍不住悄悄问吴不赊:“你到底在玩什么鬼花样啊?” 这话先前问过了,后果很严重,只是她没长记性。吴不赊“嘿嘿”笑:“那夜不是玩了好多个花样吗?没记清楚?”这人就没个正经,颜如雪白他一眼。她穿着男装,俏丽中更添三分英气,这一眼,便又在英气里带上了妩媚。吴不赊顿觉腹中一热,骨头都软了三分,涎脸笑道:“要不你现在跟我进帐去,再玩几个花样出来?” 这么大白天的,关键是西门青青还在不远处站着,颜如雪怎肯跟他进帐去,瞪他一眼,俏脸却已是霞光遍染,知道跟这厚脸皮说不下去,干脆不理他了,自跑去跟西门青青说话,且看着就是,不论吴不赊捣什么鬼,最终反正要现形。 吴不赊下令将所有的柴草堆放在百丈左右一段城墙处集中燃烧,西岳府带上来的干柴还嫌不够,又去两边山上大砍树木,在火边烤得半干后投入火中,总之是决不许有一刻熄火,火只能大,不能小。 除了堆柴烧火,吴不赊又下令把左边山上一条山溪堵住,砌一个坝,坝下挖一条水道,一直通到焚烧的城墙下。 炙天的大火一直烧了十天十夜,烧掉的柴差不多都够砌一座西天门了。烧成的灰烬堆成了近十丈高百丈长的一座山,可以想象烧了多少柴。效果就是,那一段城墙的砖基本上被烧红了,赵炎先还小心翼翼,烧着的那一段城墙也布了不少士兵,到后来就不行了,整段城墙就像个大砖窑,隔得老远就热浪蒸人,直接站上去,眨眼就是烤猪。赵军不能站,尸莲军也不可能上得来,除非尸莲军是铁打的。事实上,尸莲军除了不断添柴,并没有趁着火势突进城来的打算,到后来赵炎实在是迷糊了,只令人时刻盯着,看吴不赊捣什么鬼。 ------------ 尾 声 烛花“噼”的一声,惊醒了打着瞌睡的吹雪。她打了个哈欠,见西门紫烟还在灯下忙着。吴不赊的腰带有些旧了,西门紫烟要给他绣一条新的,却不让吹雪帮手,一针一线都要自己来,吹雪也没办法。 “小姐,姑爷今夜估计不会来了,明天再绣吧!” “好,你去关门,我再绣两针。” 吹雪起身,没走两步,西门紫烟忽然叫住她:“等等,相公来了。”起身相迎。西门紫烟到门口,吴不赊已经进来了,伸手环住她的腰,去唇上吻了一下,笑道:“真香。”拥着西门紫烟要往房里走,西门紫烟却推住他:“相公,你今夜去其他姐妹房里吧。” “怎么,就对我生厌了吗?”吴不赊轻抚着她的脸。她的肌肤如丝缎般顺滑,沿着脖子滑下去,是细细的锁骨,晚装宽松,锁骨下面,能看到大片雪玉一般的乳肌。 西门紫烟脸一红,轻轻捶他:“坏人,说的什么话。只是这些日子你天天来我房里,姐妹们可要有意见了。” “那没办法啊,谁叫你这么迷人呢。”吴不赊笑着,抱她进房,“宝贝儿,我又琢磨出一个新花式,我们来试试。”把西门紫烟放在床上,转身脱衣。西门紫烟本来含羞带笑的脸突地一凝,倾耳听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物,却是一张网,兜头罩住了吴不赊。 吴不赊莫名其妙,笑着叫道:“喂、喂、喂!紫烟,你这是个什么玩法啊,要玩你也让我先脱了衣服啊。”西门紫烟不答他,连人带网一起提着,穿窗而出,到院子里,扬声叫道:“颜姐、轻红,我得手了!你们那边呢?” “我们也得手了。”颜如雪、叶轻红几女也走了进来。和西门紫烟一样,颜如雪手中也提着一张网,网中一个人,也是吴不赊。叶轻红和九斤丽则是两人抬着一张网,网中同样有个吴不赊。 “真的有四个!怎么回事?”林微雨进来,她不会玄功,颜如雪、叶轻红几个的网都是西门紫烟以玄法密织,她用不了,却是手拉手牵着一个人,也是吴不赊。一看三张网中的三个吴不赊,她又惊又羞,却实在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最先动疑的其实是颜如雪。娶了西门紫烟进门,共有姐妹五个了,可吴不赊却几乎每晚都到颜如雪房里来。颜如雪虽然开心,却并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没道理一个人霸着丈夫的,劝吴不赊,他却不听,吴不赊该不是这种不听劝的人。还有一个原因,吴不赊每晚来她房里,西门紫烟几人,甚至最缠人的叶轻红好像都并没有什么怨言,这就太不正常了。颜如雪悄悄一问,几女却说吴不赊每晚都去她们房里的,她们也还都在劝呢。 这个发现太骇人了,怎么可能有四个吴不赊呢?吴不赊绝对只有一个,另三个哪来的?难道有什么精怪变化成吴不赊的模样,玷污了几女的身子?想到这个可能,天差点儿塌了。不过颜如雪、西门紫烟都是稳重有智计的女孩子,当即商议,且不声张,西门紫烟以玄法秘编了几张网,同时拿了四个吴不赊对质,倒要看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于是便有了今夜这一幕。 不过不等几女喝问出声,四个吴不赊突然同时哈哈大笑起来。林微雨身后的吴不赊走出来,被西门紫烟网着的那个吴不赊也钻了出来。那网是西门紫烟以玄法编成,却是网不住吴不赊。 两个吴不赊相对大笑,猛地双肩互撞。奇了,这一撞,两个人竟然撞成了一个人,这时颜如雪网中的吴不赊也钻出来了,哈哈笑着,也拿肩撞来,又撞成一个,然后是叶轻红两女网中那一个。 四个吴不赊,眨眼变成了一个,口中大笑:“这就给你们发现了,不好玩,不好玩。” 四个吴不赊让五女惊羞交集,一个吴不赊却是让她们又惊又疑了。 西门紫烟看向颜如雪,颜如雪闭上眼睛,凝神定意,随即睁开,点点头:“是我们的夫君,绝错不了。” 众女都知道颜如雪有心心相印的奇功,无论吴不赊在哪里她都感应得到,她说没错,那就肯定没错了。其实错没错,诸女也还是有感觉的,自己的丈夫,床上床下,若换了人,怎么会没有丁点儿感觉,这也是诸女并没有即时崩溃的原因。因为大家都觉得,睡在自己枕边的,就是吴不赊,不可能是其他男人,只是事情实在太怪,都没把握,颜如雪一肯定,几女同时松了口气。 叶轻红顿时就一声尖叫,猛扑到吴不赊背上,双腿夹住他腰,双手便揪住了他耳朵,狠狠地叫道:“吴妖怪,你老实交代,到底在玩什么鬼花样,吓死人了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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